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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军嫂-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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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个媳妇不大着调,决定的事儿也多半都是错误的,但为了赎罪,也是为了这个家的安定,就是错的,老太太也都挺着听她的。

    但是唯独这件事,老太太坚决不肯听她。

    老太太的心思很简单,我弄丢了你儿子,你怎么对我都行,给你干活儿受你的气我都认了,但是你想控制我大孙子,让我大孙子娶你那个斜楞眼儿侄女儿,那是万万不能的。

    别说是小峰不同意,就是小峰同意了,她这个当奶奶的都不待同意呢。

    凤霞那丫头从前没少来家里过,老太太是看得透透儿的,那丫头的心就跟她那眼睛一样,都是斜的,谁娶了这样的媳妇,这辈子肯定就完犊子了!

    所以,任凭王淑芬软磨硬泡,软硬兼施,老太太就是不肯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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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陈年旧事() 
当然,老人家也是很有心眼儿的,她没敢直接说王淑芬的侄女不好,怕得罪她,就只说管不了,孩子大了,有主意了,她也做不了孩子的主啊!

    王淑芬说了几次,婆婆都是那套话儿对付她,后来她一琢磨,觉出老太太就是在那儿敷衍她呢,她就不信了,要是老韩家那个小丫头真是个不咋地的,她也能心甘情愿的让她进老霍家门儿?

    于是今天一早,她就特意去了一趟孙敖屯儿,找到一个嫁到孙敖屯儿的远房亲戚,特意跟她打听了韩明秀的为人。

    那个老姐妹对老韩家这几个闺女都没有太深的印象,主要是她们姐几个都是唯唯诺诺的性子,平日在屯子里的存在感很低。

    要说对韩明秀的印象,最深刻的就只有两件事儿,一件就是她拒绝她奶奶给她定的亲事,愤而撞墙,差点撞死这件事儿。

    但这件事儿跟队长有牵连,她不敢往外咧咧,也就没说出来。

    另一件事儿就是韩明秀分肉的时候,除了自己分的那几斤外,另外还掏钱买了九块钱的肉,这件事儿在屯子里的反响那是相当的大,大伙对她的印象一下子深刻起来,没想到平时看着老老实实,唯唯诺诺的小丫头,其实是个好吃能花钱的败家丫头,一点儿都不会过日子!

    在这个贫穷的年代,所有人都勤俭节约,节衣缩食的度日,一个女人要是不会过日子,大手大脚的乱花钱,那简直就是十恶不赦、不可饶恕的大罪。

    因为买肉事件,本来的默默无闻的韩明秀,一下子变成了孙敖屯儿的‘风云’人物,现在大伙儿提起她时,十有八九都会拿她花九块钱买肉的事儿揶揄一番,贬低之意,长个耳朵就能听出来!

    王淑芬听说了这件事儿后,顿时喜出望外,立马杀了回来,添油加醋的跟婆婆告了一状,看这老不死的还咋说。

    霍老太太听闻韩明秀的“壮举”后,确实不大高兴,不过老太太心眼儿多,不高兴也没表现出来,只淡定的说,“这么看来,这丫头不是个能过日子的啊,这事儿咱们可得告诉小峰一声,咱们当长辈的该提醒都提醒了,也算对他尽心了,要是他不听,将来吃苦了也是他自己擎着,怨不着咱们了!”

    “娘,小峰可是你孙子,你咋能这么放他呢?”王淑芬难以置信的喊道。

    她没想到她都抓住那丫头这么大的把柄了,老太太还是不肯出面干涉这门亲事,太让她失望了,本以为老太太听说了那个丫头的败家行径,会跟她一样激动,一样反对这门亲事了呢?

    没想到她是这样的反应!

    其实,要是没有凤霞在那儿等着,老太太还真备不住激动激动,但是又凤霞在那儿比着呢,老太太就觉着吧,就算是小峰找的那个丫头嘴馋败家,也比娶凤霞那个心思不正的斜楞眼儿强。

    当然,要是能娶个勤俭持家,会过日子的就更好了,她该提醒孙子的还是会提醒的,但不是当着王淑芬的面儿提醒,更不会给她什么希望。

    “不放咋整啊?现在都是新社会了,时兴婚姻自主,你没看上头儿天天喊着不让包办婚姻吗?咱们可不能叫人说咱们搞封建社会那一套啊,要是叫人抓住把柄,咱们家这军烈属的荣誉给抵消下去就遭了。”

    霍老太太知道老大媳妇怕啥,就故意拿她在意的吓唬她。

    没错,王淑芬最在意的,就是他们家军烈属的身份了。

    因为是烈士家属,王淑芬这些年走到哪儿都受到优待,特别是在生产队儿里,通过队里分给她分派的工作,就能看出来她作为烈士家属的优越性。

    从打小叔子牺牲,王淑芬的活儿就由原来在地里耕种变成了现在这份儿库管员的工作,就是管着队儿里的草料库,负责收屯里小孩子割来的草,她给草称重后,再按草的重量给他们家记公分儿。

    这个工作可比在地里耕种轻松多了,轻松还照样能拿十个公分儿,屯子里多少人儿羡慕眼红呢,就是因为她家是烈士家属,谁羡慕眼红都没用,只要她活着,或者家里的荣誉没有受损,这个活儿她就能一直干下去。

    还有她男人,也跟她一样,干记工分儿的活儿,不过是一个在仓库,一个在地里,两口子都是干着做轻快的活儿,挣着最多的公分儿,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要是真因为她想给孩子包办婚姻把他们军烈属的优待都给抹去,她那份儿轻松的工作也就得丢了,那可就真要了她的命了!

    王淑芬心里突突了两下,半天才定下神来,她带笑不笑的说,“娘,你跟小峰真是亲祖孙,都好动不动就拿上头儿来压我,合着我操了一溜十三遭的心,倒弄得里外不是人了。”

    “不是吓唬你,你忘了前屯老邓家那事儿了,邓万广现在还在大牢里蹲风眼儿呢,他那俩儿子本来都挺好的,就因为这事儿连个媳妇都娶不上了,还有他那闺女,要不是因为这事儿早嫁出去了,能像现在是的臭家里来吗?说来说去,还不都是包办婚姻这给闹的?”

    老太太说的,是六零年的一桩旧事了,就是前屯村民邓万广,为了一袋麦粒儿,把他大哥家的孤女许给了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光棍儿。

    那个丫头说啥也不干,邓万广这个丧心病狂的畜生,为了把这事儿办成了,就把那个老光棍引到家里,把他侄女儿给糟蹋了,寻思着生米煮成了熟饭,就不怕那丫头不从了。

    结果,那丫头也是豁出去了,被糟蹋后就跑去了公社,把她叔叔婶婶和那个老光棍儿都给告了,告完出了公社大门,就一头撞死在了公社门口儿的大树上。

    这都出了人命了,还带着qj的官司,上头极为重视,当时就把邓文广两口子还有那个老光棍儿给抓起来了。

    后来,老光棍儿被判了死刑,案发第三天就被毙了;邓万广判了无期,现在还蹲在大牢里后悔呢;他媳妇判了五年,早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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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赊粮() 
人是出来了,但是她的家却完了!

    因为那件事儿,他们家的家庭成分从光荣的贫农变成了坏分子,上头一有斗争任务的时候,公社里要是没人可斗的,就把她拉出去批斗一番,还让她定期到公社去交代思想,忏悔过错。

    这些年,可把邓万广媳妇给整完了,都要整疯了,要不是差她那俩儿子还没娶上媳妇,闺女还没嫁出去,邓文广媳妇早就一根绳子吊死了。

    她都活的够够儿的了,现在虽说没死,但是也跟死人差不多了。整天沉默不语,跟谁都不说话,还神情恍惚的,带了一身的病,人也瘦得跟个行走的骷髅架子是的了,一整小孩儿看见她就吓哭了!

    大伙儿虽说都痛恨她过去做下的恶事,但是现在看她现在落魄成这副样子,也都觉得她挺可怜的!

    但是可怜又咋样呢?脚上的泡都是自个儿走出来的,谁让她当时贪心不安好心眼子了呢?

    王淑芬也知道邓万广家的事儿,也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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