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到原始社会-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何小珺揉着腰,幻想着院子里密密麻麻生长着食物的场景,走一步摘一个果子吃的场景,还有部落众人殷勤地给他捶肩扇风求问种田方法的场景,还是觉得辛苦也很值得。

    最后还剩了一些种子,不想再去开辟新土地了,干脆全撒在在屋后的小角落。

    反正也有说什么先密集播种培育幼苗的,等发芽了再移到其他地方种吧。

    细细撒过一遍水,何小珺心里美美地看着院子,那眼神似乎每一块土下面都埋着黄金。

    种子们加油!我的原始社会美食生活就靠你们了!!

    等炽回来时,何小珺叉着腰骄傲地指着院子做好标记的一条小路说,只有这里可以走,其他都不行!

    炽很是无奈,多往标记外面踩了一点都被何小珺嗷嗷叫个半天,过不久干脆弄来一些石板,覆在何小珺的标记上,结果让他们的小草屋突然雅致起来,甚至有了乡间别墅的感觉。

    第一场春雨下过后,部落里举行了祭天大会。

    听说,是为了感谢神明的给予,顺便祈祷保佑部落人民新的一年更富足美满的生活。何小珺还特地打听了要不要活人祭祀什么的,结果被狠狠嘲笑了……

    和炽一起跪着,向广场中央高台的祭司大人拜下行礼。何小珺偷偷左右乱瞄,见周围的人都一脸虔诚伏在地上,不由对这种原始的神明崇拜有点咂舌。

    高台上,祭司大人穿着五彩鸟羽和五色兽皮拼接的袍子,左摇右摆地跳着舞,头上插的羽毛随着摆来晃去,还嘴里想包裹着糖一般咕噜咕噜碎碎念着,不知道是祈福词还是咒语。祭司的年纪有点大了,跪的很近的何小珺能听到他粗粗的喘息声。在发羊癫疯一般全身剧烈颤抖后,祭司终于停了下来,把罐子里的水舀出一勺,对着面前的土地浇下,跪下向天空张开双臂,喊道:

    “万能的神!感谢你赐予土地!”

    跪着的部落众人齐声跟着喊出来:“万能的神!感谢你赐予土地!”

    “感谢你赐予食物!”

    “感谢你赐予生命!”

    近百人齐齐喊着,某种东西直达心灵,把何小珺深深震动了,也一起跟着喊起来——

    “感谢你赐予土地!”

    “感谢你赐予食物!”

    “感谢你赐予生命!”

    神啊,不知道哪方行政区域的神啊,既然你把我弄来这里还买一送一塞给个老公,那就顺便保佑我栽种的东西都能丰收吧……顺便保佑我来年能吃上部落种的庄稼,家里能养一大群猪牛羊,能穿上布织衣服,能通上电,能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能实现四个现代化………

    喊完,众人又齐齐再次下拜,何小珺还在发愣,被炽一把按住后脑勺跟着拜了下去。

    自从种了种子,何小珺每天要定时往家里跑个两次。不枉费他一番心意,小芽儿伸着懒腰,羞羞答答冒出土打了个招呼。

    虽然就那么一点点绿色的嫩苗苗,何小珺已经感动得想要再次下跪拜神了。

    不过出芽率没他想到那么高,虽然整个院子都种上了,按播种的间隔距离来看,大概只有一半成活。不过播种时何小珺记住了长得比较好的地方的种子是啥保存条件的,算是积累了第一步的经验。

    嗯?不是要努力找回去的办法么?怎么已经在为往后做打算了?

    何小珺看看院子里的劳动成果,心想,走一步算一步也是人生处世哲学!

    没想到的时候,屋后乱扔的种子也热热闹闹地长出来好多,让他颇为感慨了一番无心插柳柳成荫,然后小心地转移到没发芽的地方。

    好!菜园子总算是成功了第一步!

    何小珺光脚叉腰站在院子里,看着一片嫩苗苗傻呵呵地笑。惹得从他家门口路过的大姑娘们很奇怪地看他——种个草还种成疯魔了!

    炽按约定带了山鸡回来后,何小珺为难了——会把小芽芽啄掉的啊啊啊!像之前偷吃他埋在土里的种子一样,养鸡什么的,就是他种田事业的阻碍!

    但是没有山鸡,怎么吃鸡蛋呢……

    在何小珺苦恼鸡与菜不可皆得的时候,炽用比较细的藤条直接绑上山鸡的一只腿,拴在屋后。

    好吧……何小珺抓抓脑袋——是小神农放养放惯了,忘记了还有这么原始的一招……

部落春狩() 
以前炽兴致高时,也会分享自己打猎的故事,给何小珺说身上每一个疤的来历。比如背上被剑齿虎咬过,胸前的圆形疤是被野猪额角刺的,被花豹抓过,也大意地被小柴狼咬过腿。

    “那你胳膊上的这道疤呢?”何小珺一直很好奇天天在眼前晃的狰狞划痕,不知道是何方猛兽留下的!

    “啊……”炽摸摸鼻子,“小时候玩石斧不小心掉下来割到自己了。”

    “………………”

    祭天大会之后不久,部落里开始了一年一次的春狩。男人们要去森林禁区猎危险的动物,以此来评选出部落勇士。

    吉布说,炽在当族长前,连任了好几届部落勇士。他们家睡觉垫的花斓兽兽皮,就是炽最后一次参加春狩猎到的。

    何小珺看看炽高大的体型和结实的肌肉,再捏捏自己的胳膊,叹口气。

    他在到这个世界来后已经比以前健壮了许多,但是跟炽比起来还是个正宗白斩鸡。其他部落勇士也大多都是高壮的肌肉男。

    作为妻子被宠着的确很幸福,但很多地方还是被限制了。刚来这个世界时的陌生恐惧感已经过去,有时候看男人猎回来的大型野兽,听他们像讲述历险记一般说打猎的故事,就非常羡慕和向往,属于男人的热血呼唤着那些未知的冒险。但是何小珺现在依然和去年一样,不能去森林,不能去参加狩猎,更别提去参加评选勇士。

    哎呀,说是评选勇士,那不就跟选美啊或者选武状元啊啥的差不多么,原始人还这么争名誉啊,啧啧。

    何小珺才不承认自己是羡慕嫉妒恨。

    阳光很好,照得人懒洋洋的,春天的气息荡漾着,让人身心都很舒服。

    有人敲起广场旁巨大的牛皮鼓,轰隆隆轰隆隆,人们聚齐到广场上,等待春狩大会的开始。

    只有这一次,男人是需要单独狩猎的,猎到的动物越凶猛越能证明男人的能力。但森林这么大,猛兽不是人人能遇上,所以也有一些不是冲着猛兽去,而是去弄森林里难以摘取的花果,灵巧难抓的小兽。比如长在怒蔓后面的露露果,或者又能飞又喜欢钻洞的风鼠之类。总之,带回来的猎物的难易度,是确立在男人间地位的重要指标。

    何小珺想起以前看电视剧上古代皇帝们的围猎,把草原让士兵围起来留个缺口,再弄很大声响惊吓动物往缺口跑,再在缺口那里等着用箭一射一个准。如今想来,那毕竟是平原条件而且皇帝手下小兵多,而这里林密人稀。

    不过弓箭方面,部落人用的要厉害很多。何小珺刚被炽带回部落的路上看他用过,弓弦是用好几条兽筋扭在一起做的,箭头绑了尖利的石块,杀伤力很大。那时候炽一手持弓一手拉弦,弓张成满满的半月型,炽的眼睛专注地盯着前方的黑色山兽,一松手箭飞出去,正中目标。那英俊的侧脸露出淡淡笑意,逆光把他的脸照得像雕塑一般立体。何小珺想如果那时候之前没发生过被侵犯的事,估计被这一箭射得要崇拜死这个男人了。

    胡思乱想时,炽已经走上了高台,把花枝编成的头冠插上漂亮的长鸟羽,用长杆挑起来,高高竖起在广场中央——那就是部落勇士的荣誉象征。

    等祭司大人跳完祈福舞后,勇士们开始分散进入森林。

    炽是族长,不参加春狩,坐在原处等勇士们带着猎物归来。围观的人陆续散了一些,何小珺看到祭祀大人被人扶着,慢慢走下高台,有点蹒跚地走了。

    “祭司大人的身体越来越差了啊。”何小珺去烧大锅饭时,听到大婶们又开始日常的八卦,

    “是啊,入冬以后他就一直在咳了,听说喝了药也不管用。”

    “哎,他一直啥事都亲力亲为,有的事情完全可以丢给采去做啊。”

    “采还是个愣小子,毕竟不如他父亲啊。”

    “我上次腰疼就是采帮我弄的药呢,那小子可好了,而且模样可比他父亲好多了!”

    大婶们开始争论起来,重点从采是否可以胜任下届祭司转换到他和他父亲哪个更帅。何小珺往天上翻了个白眼,丢下煮好的汤罐,跑回广场那里,蹲在炽旁边和吉布唠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