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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弃女:重生之天才神算-第4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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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了,一切不美好的都过去了。

    察觉到妻子的想法,王俊达伸过手,握着她依旧柔软滑腻的手。

    袁志远一手搂着权胜男,拿着话筒的那只手以手背拭去脸上的泪,继续道:“虽然我们做父母的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女儿,但我还是无比感激上苍,让我们得以团圆,让我们得以共享天伦之乐,让我们做父母得以看着女儿平安长大。”

第1124章 确定主业2() 
    

    了解到过去这段往事的人,在权傲男的带头下鼓起掌。

    是啊,多么幸运!

    不是每个人失去孩子的父母都能找回自己的孩子,不是每个孩子都能投胎做个小公主。

    袁家林家的地位,注定了权胜男比公主活得还要自由自在无忧无虑。

    以前,有家人疼爱,以后,有男人娇宠。

    想到男人两个字,很多人都看向一直微笑望着台上女友的霍雪桐,洵洵儒雅,满身尊贵气息,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成熟风度,格外吸引人的眼球。

    没敢继续看,因为袁志远在做最后的总结。

    “我的女儿,今天,你十八岁了,十八岁代表什么?代表你脱离少年时代,正式踏入成年人的行列,承担起属于你自己的责任,从此走向独立。然而,长大了,你就要面临很多成年人的烦恼,学业、事业、婚姻、家庭等等,没关系,有爸爸在,爸爸妈妈就是你的后盾,你有任性的资本,你有任性的权利,爸爸希望你一辈子都不要为了别人而委屈自己!虽然我们都希望时光永远停留在你的幼时,这样就不用离开父母的羽翼,不用面临外面的风雨,但是我们明白雏鹰终要离巢方能展翅的道理!去吧,去尽情地翱翔吧,广阔的天空在等着你!”

    这段话不急不缓地说出来,满场都是掌声,整齐划一。2yt。org

    “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林晓雪接了丈夫的语音,“天底下做父母的其实都一样,疼爱孩子的心不会因为身份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孩子跟前,我们是一对最普通最普通同时也是最自私的父母,我们不希望孩子步入社会后受到伤害,我们不希望孩子委曲求全。囡囡,我的女儿,你勇敢地往前走,爸爸和妈妈永远都在这里,做你坚实的靠山。”

    权胜男的心软得跟什么似的,从来没有哪一天像今天这样了解到父母对自己的爱。

    她一直都知道父母是爱自己的,不然前世不会一直在寻找她,今生相认之后,自己更是得到了无与伦比的宠爱和幸福。

    世上,没有第二个人比自己更幸福了。

    目光往下一扫,正对霍雪桐的眼睛,让她忽然想起自己能有今天,对方居功至伟,没有他的建议,就没有自己七岁时和父母相认的可能。

    霍雪桐冲着她微笑点头,目光柔软得不可思议。

    权胜男的心顿时像蜂蜜滚了一层白糖,甜上加甜。

    随着生日歌的响起,灯光熄灭,巨大的蛋糕被服务生推到跟前。

    六层蛋糕,奶油花精美绝伦,点缀着许多新鲜而鲜艳的水果,看起来美味极了。

    十八根蜡烛,十八朵火焰,在黑暗中摇曳生姿。

    “女儿,许愿吧!”林晓雪提醒道,她都听到台下许多小孩子叫嚷着吃蛋糕的声音了。

    听了林晓雪的提醒,权胜男双手握在一起,抵于下巴,闭上眼睛许了愿望,睁开眼睛后吸了一口气,然后一口吹灭了蛋糕上的所有蜡烛!

    灯光亮起,掌声同起。

第1125章 确定主业3() 
    

    大人不是冲着蛋糕来的,只有小孩子满脑子里都是有蛋糕吃了的想法。

    所以,分蛋糕时,在小老鹰的带领下,一大群男孩子女孩子蜂窝似的跑上台,围着蛋糕流口水,小的甚至只有两三岁,摇摇晃晃,粉团子似的可爱极了。

    出现在这里的孩子绝不会缺蛋糕吃,但他们就是喜欢这份热闹!

    权胜男赶紧叫服务生拿来一大叠纸盘和吃蛋糕用的勺子,自己则切蛋糕分蛋糕。

    分完蛋糕,下台之后,权胜男跟在场的人打过招呼才回到更衣间。

    当时准备了好几套礼服和相配的首饰,都放在更衣间。

    自己家的大本营,完全不用担心安全性。

    刚踏进更衣室,就见坐在化妆室门口的化妆师安格斯从玩手机的娱乐当中抬起头,“安妮小姐回来了,我这就去洗手。”

    “不忙,等我换完衣服。”权胜男道。

    安格斯嘿嘿一笑,“我得先做准备。”

    安格斯是霍雪桐给她安排的顶级化妆师,是国际上首屈一指的名化妆师,工作于霍氏旗下一个影视公司,手底下有一大群优秀化妆师,他平时替一流的名媛贵妇化妆,或者受国际影视巨星的重金聘请给他们化妆,反正就是请他化妆的人,必须得有钱有名他才肯出手。

    不过,霍雪桐的要求,他是不要钱也愿意过来,自掏腰包付路费。

    原因是霍雪桐曾经救过他,在他的手差点要被同行毁了的时候,当时他刚入行,惊人的天赋被这个同行嫉妒,设计陷害他,路过的霍雪桐一句话救了他,后来安排他继续进修,才有他今天鬼斧神工的化妆术。

    安格斯不是外国人,也不是外国名字,他就是姓安,名字是格斯,虽然听着像外国人。

    权胜男换了礼服出来,安格斯立刻把她按在梳妆台前,为她卸妆。

    “真是冰肌玉骨啊!安妮小姐,这么好的皮肤是怎么保养出来的?教教我呗!”安格斯羡慕死了,像剥了壳的鸡蛋,滑滑嫩嫩,吹弹可破,又像温润的玉石,晶莹剔透,通体无暇,就算凑近看,也很难看到毛细孔,完美得让任何人挑不出毛病。

    安格斯出名后替很多名媛贵妇化妆,包括出身好并且从小就开始精心保养的,可再怎么精心保养,近看都能挑出一些不完美的地方。

    在他眼里,从未见过完美,只有化妆术才会让不完美的人变得完美。

    然而,权胜男没有一丁点的缺点,美得浑然天成。

    “从小就开始保养,现在每天早晚吃燕窝。”权胜男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安妮小姐你可别骗我,虽然燕窝确实对皮肤好,但却不是神仙家的宝贝,能调理到这种水平!”安格斯一边替她做头发一边嘀嘀咕咕地道:“要不是我见到你的真人啊,我真不敢相信世上会有这么完美的皮肤!”

    权胜男莞尔一笑,才不会说是灵力淬体的功劳呢!

    “安格斯,你在嘀咕什么?”霍雪桐礼貌地敲了敲门,得到允许后进来。

第1126章 确定主业4() 
    

    安格斯见到霍雪桐,立刻道:“霍生,我在问安妮小姐的保养方法,她不肯告诉我,却说是吃燕窝保养的,你说讨厌不讨厌!”

    霍雪桐忍俊道:“囡囡说得很有道理,你应该相信她。”

    安格斯翻了个白眼,他把这句话当真他就是个超级无敌大傻子。

    后天的保养非常重要,可先天的条件也很重要,比如说黑种人无论怎么补水美白都不会变成黄种人,更不用说白种人了。

    细心地给权胜男做完头发化好妆,霍雪桐送上和礼服搭配的首饰。

    前一套旗袍是中式礼服,这一套亦然。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成年了的缘故,权胜男突然喜欢上了彰显女性曲线和魅力的旗袍。

    这件旗袍是廖婉秋的作品,叫作踏雪寻梅。

    雪花白的底,精绣一枝红梅从底部蜿蜒而上,这枝红梅虬枝铁干,梅花或开或落,或是半开半合,色如胭脂,活灵活现,似有其香弥漫满屋。

    红缎子镶边,梅花盘扣也是红色。

    衣料都是自家丝绸厂出产的,虽然比贡品稍逊,但绝对是现代丝绸中的上品。

    首饰没有更换,仍是之前的红宝石簪子和红宝石耳坠子,就是安格斯给她换了个发型,鞋子也没有换,因为她觉得比白皮鞋更配这件旗袍。

    生日嘛,是喜庆的日子,应该红红火火的。

    倒是夜深了有点冷,霍雪桐挑了一条墨绿色的披肩给她搭在身上。

    面子上绣着几朵凌乱的红梅花,也是廖婉秋考虑到天气冷特地绣出来和旗袍搭配的。

    瞧着两人并肩离开的背影,安格斯突然慨叹出声。

    大概,这就是爱情吧。

    不是富贵决定的,不是贫穷决定的,所能决定爱情深浅的只有人。

    在香港上流社会上走动这么多年,从未见过霍雪桐对任何一个女孩子如此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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