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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警官-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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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打拐同样如此。

    本以为会打出大麻烦,没想到再次走在前面。

    这边刚抓完人,正忙着处理和善后,县里就组织声势浩大的打拐专项行动,没麻烦,只有成绩。

    周正发不再认为眼前这位是书呆子,不禁问道:“韩特派,你现在兼任打拐队长,县里又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你是不是抽不开身,抽不出警力送那几个归心似箭的妇女回原籍。”

    “县里的行动暂时没我什么事,警力确实紧张,警务室确实抽不出人送沈秋艳她们回家。周主任,我是这么想的,能不能成立一个打拐志愿者团体,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动员工作组的同志成为打拐办的打拐志愿者,协助我们救助和遣返受害人。”

    “马上元旦长假,请同志们出趟远门,帮着送几个人应该没什么问题,毕竟这是做善事。关键是经费,教师和医生护士工资不高,日子本来就过得紧巴巴的,不能让人家自己掏钱买车票。”

    你把这些琐事接过去,我才能一心一意抓贼打拐。

    韩博早有准备,微笑着说:“周主任,经费没问题,车旅费由警务室承担。另外再挤出两万,作为打拐办,不,作为综治办的活动经费。快过年了,利用严打、公捕大会和打拐这股声势,搞搞法制宣传,做点治安防范方面的工作。”

    作为一个干部,谁不想干出点政绩。

    关键没钱,没钱什么做不了。

    周正发乐了,拍着桌子笑道:“韩特派,只要有经费,我综治办就能发挥作用,这些善后工作和法制宣传就不用你操心。两万就两万,不许反悔!”

第103章 谨小慎微() 
人逢喜事精神爽,精神爽了许多事就好说。

    治安联防费每户收20块钱“不科学”,每人收5块钱多好,周正发深以为然,拍胸脯说这事包给他。

    参与囚禁、胁迫被拐卖妇女的村民涉嫌违法犯罪,要追究,要查处,只有这样才能震慑住今后想买媳妇的人,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买媳妇的事在良庄继续发生。

    警务室不是能够创造经济效益的企业,乡里和公安局没拨款,基本工资发不全,经费全靠收治安联防费和罚款返还。

    警务室没钱,综治办打拐办哪有钱?

    已经拘三十多个,不在乎多抓几个。工作组就是为打拐成立的,只要与打拐有关的事工作组全有权管。周正发咬咬牙,让放心大胆抓,善后工作他来做。

    他愿意帮忙,警务室能省很多事。

    二人就良庄未来的治安防范事宜交换完意见,韩博同王燕一起步行回警务室,召集刚从顾新贵家做工作回来的小单、老米,从蚕桑指导站抽调回来的小任及老王开会,根据王燕提供的涉案人员名单安排传讯工作。

    几个做得比较过分,情节比较恶劣的,今晚要组织抓捕。

    联防队员在食堂待命,没命令不许回家,熬夜有加班补助,不会让他们白加班。

    五十六个人,比买媳妇的还多。

    中午吃饭时没仔细想,下午光顾着询问做笔录也没考虑该如何处罚,事到临头王燕猛然想到似乎没有法律依据,愁眉苦脸提醒道:“韩乡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发现的,不再处罚。抓捕容易,抓回来怎么办?”

    在丝织总厂的两个月苦功没白费,要是没考律师资格,工作起来绝对没现在得心应手。

    所有法规学得最好的便是刑法,虽做不到倒背如流,但主要条款记得清清楚楚,韩博说道:“这不是治安案件,这是刑事案件,涉嫌非法拘禁。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这个拘禁并不只限于有形的、物理的强制方法,要是采取无形的、心理的方法,诸如胁迫被控制对象、利用其恐怖心理或利用其羞耻心理,使其不敢逃亡的,同样属于拘禁行为。”

    小单这段时间在拼命学法律,脱口而出道:“他们是帮凶,是同案犯。被拐卖的妇女遭强奸,许多已经生了孩子,也就是说他们不光参与非法拘禁,并且导致很严重的后果。”

    王燕反应过来,不禁问道:“先抓回来,然后办取保候审?”

    活学活用,只能这么办。

    虽然手段不是很光明,但他们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

    罚一点款,让他们付出一点代价,既能震慑住那些想买媳妇和有可能为别人买媳妇提供帮助的人,又能解决部分经费。

    一举两得,韩博问心无愧,宣布散会,先去休息,等会吃晚饭,天黑之后行动。

    小单是主力,昨夜没睡好,必须抓紧时间上楼睡一会儿,老米代他汇报去顾新贵家的情况,

    “……其实顾二成夫妇也有去北河找儿媳妇的打算,他说他教子无方,说他儿子坐牢罪有应得,说要不是我们把人抓回来,他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顾新贵了。他不怨我们,只求我们一件事。如果他儿媳妇愿意等,能不能帮他们补办个结婚证,把儿媳妇和两个孙子的户口迁过来。”

    果然被猜中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韩博说道:“婚姻法对结婚限制或禁止条件中,并没有规定服刑人员不能结婚。只要符合结婚条件的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刑法也没有明文剥夺服刑人员的婚姻权。不过这项权利与人身密切联系,人身不自由的时候,权利行使就很困难。”

    米金龙跟顾新贵一个村,因为生二胎支书被撤、房子被拆,实在没安身之地才住到水利站。村里的地仍在,农忙时经常回去,只是没像其他村民一样养蚕。

    以前跟顾家关系一直不错,想帮这个忙,急切地问:“到底能不能结?”

    “理论上可以,事实上结婚也有利于罪犯改造,可能监狱管理部门有顾虑,迄今为止好像没这个先例(第一例是2001年)。好在法院还没宣判,户口还没注销,不需要经过监狱管理部门。”

    “对啊,他户口在我们这儿,只要带他媳妇去看守所帮他们拍个结婚照,在乡里就能办!”

    是能办,几乎是举手之劳,但事情不能这么办。

    不能因为一个罪犯把前途搭上,更不能因此连累到同事,韩博摇摇头:“老米,没你想的这么简单。所有案件材料上顾新贵全是未婚,一下子变成已婚,上级追究下来怎么解释。”

    “不能结?”

    这不是知法犯法,这甚至算不上违规。

    问题是惯例有时候比法律更死板,在各级领导心目中已根深蒂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也不愿意开这个先例,搞这个首例。

    韩博权衡了一番,起身道:“我想想办法,看局领导能不能同意。“

    他言出必行,说帮忙就会帮忙,米志龙没再说什么。

    正准备下楼跟联防队员谈谈,小任从隔壁办公室走了出来,欲言又止地问:“韩乡长,那个……那个孟世勇不是交代还有四个被拐卖的妇女么,全是他跟桂素兰拐卖过来的,我们要不要去解救?”

    确实有四名被拐卖到南港几个市县的妇女没解救出来,全是在过去一年内拐卖过来的,最近的一个在三个月前,同沈秋艳应该是一批。

    四人一个在南州市,一个在如岗县,两个在东港县。

    孟世勇记得大概位置,记得在什么地方下的车,不知道属于哪个乡镇,不知道属于什么村,更不知道买媳妇的人姓名,只知道郝力在当地有两个“中间人”。

    桂素兰肯定知道,绝对记得,可惜态度恶劣,死不开口。

    她开不开口其实没多大关系,四个大活人,有大概位置、体貌特征且口音明显,只要兄弟公安部门愿意协助,查清四人下落,抓捕那两个“中间人”并不难。

    事实上昨晚就请局领导协调了。

    下午吉主任说由于该团伙拐卖的妇女已超过十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局里不打算请兄弟公安局协助,直接上报市局,请市局刑侦支队协调。

    到现在没消息,不知道市局领导怎么想的。

    韩博拍拍他胳膊,若无其事笑道:“局领导正在想办法,一搞清其下落立即组织解救,到时候带上你,不会再让你看家。”

    多参加几次大行动,实习鉴定就会更好看一点。

    小任咧着大嘴嘿嘿笑道:“谢谢韩乡长,我去休息了,不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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