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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她认为是全世界最强大的男人,竟然因为救她而受伤了。
“应该,应该会赢吧!”娜美有些不自信的说道。
她刚才匆匆一瞥,看到那个跟自家混蛋船长敌对的,应该是王下七武海之一,号称天下第一大剑豪的鹰眼。
虽然对自家那个混蛋船长的实力很自信,但是毕竟他也是用剑的,对手是天下第一大剑豪的话,貌似、可能、大概会赢不了的吧。
“都怪我,都怪我,都怪我!”诺琪高想到卡文迪许受伤的样子,痛苦的抱头痛哭:
“如果不是我,船长就不会受伤,那么他就肯定会打败那个坏人的,都怪我。”
娜美轻轻的抱住诺琪高:
“不会的,混蛋船长那么厉害,他一定会赢的,诺琪高,我向你保证。”
‘夺命三仙剑’,星屑王子被米霍克挡住,根本就是卡文迪许意料之中的事情,就连基德都能挡住的招式,米霍克要是挡不住简直就是笑话了。
但是,这招只是虚招,在米霍克挡住星屑王子的同时,他左手的袖子里,飞出一把匕首,对准米霍克的脑袋划了过去。
这把匕首是打劫西海总基地时的战利品,虽然不在什么大快刀无上大快刀的序列里面,但是品质绝对有保障,锋利度不在杜兰迪尔之下。
米霍克仰头躲开当空一式,却见卡文迪许直接反手直切下来,他脚步用力,‘砰’的一声倒飞出去,躲开了这招。
夺命三仙剑的第二式竟然被鹰眼用超出常理的方法躲开,那么第三式那招也就没办法变化了,卡文迪许只好愤愤的飞退回来。
玛德,这家伙不按照规矩来啊!
鹰眼的领口被切开了一道细小的裂纹,他看了看衣领,开口说道:
“很精彩的剑招,但是,你这样偷袭,实在不符合高手的身份。”
去你大爷的高手身份,真要符合身份大家就站着不动一人一刀对砍啊,当然,让我先砍。
“只要能杀人的招式,就是好招式。”卡文迪许将匕首收回袖子里,夺命三仙剑只能当做隐藏的杀招,现在已经被对面那个混蛋破掉了,暂时也就没有作用了。
鹰眼的实力,绝对比自己强,但是并非完全的无法抵抗,刚才那招变化如果再快一点,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很有可能重伤到他。
他最近回忆那些年看过的武侠小说,总想从里面想出一套武学秘籍出来,可惜。
武侠毕竟都是低武位面,而海贼至少是高武位面,在一招剑气可以斩破天空的存在面前,在精妙的招式也貌似没什么卵用。
也就这套号称华山秘传的三仙剑,用来偷袭倒还是不错,可惜刚刚出手就夭折了。
‘黑刀一闪。’不过鹰眼可没有给战斗中的敌人发呆的习惯,刚刚站稳的他,立刻就发动了自己的拿手绝技。
在卡文迪许的视线中,只见他猛地低头,手持巨型黑刀,用一种冲锋的形式对准自己冲了过来。
‘不能躲!’以他的性格,面对鹰眼这来势汹汹的杀招,第一反应就是抽身躲开,但是身体的本能反应却告诉自己,绝对不能躲。
迎上去,迎上去还有生机,如果躲得话,绝对十死无生。
‘磁遁飞流。’运用磁力果实的能力给杜兰迪尔加速,这是卡文迪许最近才想出来的方法。
他的磁力果实本来就能遥控这些金属物品,当给杜兰迪尔加速后,他的拔剑速度可以提高一倍。
当然,因为提高速度太快,所以导致这招只能面对刚正面的敌人才能使用,而正好,鹰眼就是个超级喜欢刚正面的敌人。
‘轰’!
巨大的撞击声犹如春雷乍破,冲天而起的剑芒甚至将天空都撕开了一道裂痕。
“你很不错,年轻人有这样的身手,实在是后生可畏。”交错而过的两人同时转身,鹰眼的礼帽已经被吹飞了,散落了一头乌黑的长发。
“你也很不错啊,老大爷!”卡文迪许依然是那样的面色如常,全身上下一尘不染,看起来竟然比鹰眼的状态还要好很多。
‘呃’看着他的状况,鹰眼反而有些疑惑,他刚刚明明感觉自己砍中了他,怎么可能会跟没事人一样。
“下面,我可不会留手了,卡文迪许,作为最凶残的新人,就让这片海域,成为你的葬身之所吧!”鹰眼再次举起了手中的黑刀。
本来对于这种潜力无限的新人,他是从心底欣赏对方的,但是来之前五老星找他谈过话,因为目前海军的最高战力无法脱身,所以要求他将卡文迪许这个甩了世界政府脸面的家伙干掉,不然你以为他身为世界第一大剑豪,哪有这么闲。
“同样!我也要拿出真正的实力了,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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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此刀名……哎!我刀呢?()
米霍克不怒反笑,多少年了,还是第一次有人敢在他面前说出这样的大话。
这个世上,能胜过鹰眼的人都不会超过五指之数,更不用说还有人会在他面前隐藏实力。
哪怕号称‘世上最强的男人’白胡子或者‘世上最强生物’的凯多,也不敢说自己面对全力爆发的鹰眼时能够留手。
“你是个很强悍的年轻人,可惜,你太狂妄了!”鹰眼‘刷’的一声扯掉了背后的披风,双手握刀,现在的他,要拿出十二万分的精神来对付面前的男人。
刚才那刀‘黑刀一闪’是他的成名绝技,能够正面接下那招还浑身上下毫无伤痕的人,已经有了问鼎天下第一的实力。
卡文迪许横刀在手,淡淡的笑道:
“按照古老的传说,当两名绝世的剑客在决战前,都会将自己的配剑好好的介绍一番,这才是真正的剑客所为。”
说完也不等鹰眼有什么动作,单手持着杜兰迪尔,将它插到到自己的面前摆好,用一种神圣的语气介绍到:
“圣剑—杜兰迪尔,隆美尔王国的至宝,此剑长九十七公分,宽五公分半,重十三斤三两,采用洁白之玉、首山之铁所制,我配剑十四年来,杀人四千二百三十七。”
虽然不知道卡文迪许这样做的用意,但是看着他那朝圣般的表情,鹰眼以为这是某些国家的特殊风俗,毕竟世界这么大,谁也不敢说自己了解到全部。
对于所谓剑客风度,鹰眼一向是要求自己要做到最好,既然对方都将剑插在身前,他也不能怂了气势是不是。
于是他‘呼’的一声将黑刀插入甲板,也学着杜兰迪尔的做法介绍到:
“黑刀—夜,无上大快刀十二工之一,采用天外黑铁所制,长两米一三,宽二十七公分,重一百七十九斤,我持刀二十六年来,杀人呃杀人”
马丹,鹰眼第一次有了心中骂娘的感觉,鬼记得杀人多少,老子砍了二十多年人,谁塔玛德的记得杀了多少人啊!
可是看着对面那个少年一脸看白痴的表情,貌似自己好像犯了一种多大的错误似得。
头可断血可流,气势不能怂。
鹰眼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卡文迪许那怜悯的眼神中,他飞速的运转大脑,从第一次持刀杀人开始,自己到底用黑刀砍死了多少个?
这些年值得他用黑刀砍的对手已经越来越少,自从自己成为天下第一大剑豪后,应该黑刀真正杀过的人只有四十七个,那么以前呢?
他从头开始回忆,毕竟他的记忆力是非常强悍的,只用了三分钟,他就完全回忆清楚。
“杀人一千四百八十八。”
说完这句话,鹰眼才长呼一口气,下次一定要记住这个数字。
不过这种装13的姿势真的很帅啊,下次遇到值得一砍的对手,他决定也一定要这样来一段,顿时逼格上升好几个台阶有木有。
想到这里,他就准备拔出面前的黑刀去砍人,可是当他回过神来,却惊讶的发现
!!!!
哎!我刀呢!
鹰眼差点抓狂,对于他这样的剑士来说,武器几乎就等于第二生命,现在竟然在自己眼前把刀给丢了,这让他简直有种草了泰迪的感觉。
“你的刀在哪里?”卡文迪许无耻的笑了笑,只见数里外一头巨大的海王类身上,正插着鹰眼的那把成名黑刀。
虽然那把黑刀相对海王类那巨大的体型只不过像是根牙签般的存在,但是你被牙签狠狠扎一下,你也要乱蹦半天,更何况一条鱼。
那条海王类正以一股迅猛无比的速度对准远方游去,眨眼间就快看不见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