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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异界入世修行-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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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领科举费

    族人取得大比资格的,可领路费十贯,第二次大比,再领五贯,若无故不赴试,已领之钱交还义庄。后因物价上涨,增加给钱数目,以使“子弟知读书”之美。另外,义庄设有义学,请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并给教授者束修。

    6、借住义庄房屋

    义庄设有义宅,供族人借居,若 房舍需要修理则自行设法,如果本人确实贫乏无力修缮,从义庄领钱修葺。本人有余力,在义宅地内建造房屋,听其自便。

    7、借贷

    族人一时急用,可向义庄告贷,但不得经常借,且要到时偿还。若不能归还,也不扣他的月米,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

    按照这些规定,范氏义庄中人们的生活基本需要的口粮、衣服、住房可以无偿获得,重大事项丧葬婚嫁的经费,也不用发愁就可以得到,因此说他们的基本生活费是有保障的,需要自己创收的主要是零用钱。但如果要提高生活水平,当然义庄所给予的就远远不够了。总之,范家人由于义庄的供给,不会为柴米油盐发愁,生活上过得去。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凡是范家的族人,只要住在本乡,就有权利向义庄领取上述物资。这范庄子孙是不分贫富的,一视同仁。

    ﹙二﹚范氏义庄…运作机制

    范氏义庄有着比较严密的运作机制。

    义庄有严密的内部规范管理的措施。义庄设有管理人,负责经营管理。管理人有权处理义庄事务,不受他人干扰。但是,管理人以工作好坏决定领取报酬的数额。在领取报酬前,要有族人证明他工作有效。族人有权告发管理人的不公正行为,由公众作判断。由此可见,义庄有一个独立的决策机制和与之相配合的监督机制。

    在财产管理方面,义庄也有一定的制度,例如:义庄以田租为财政来源,为了公正,不许族人租种义庄的田地。义庄也不买族人自有的田地。 义庄还对受益人即族人有一些监督措施,对于违法义庄规矩的人,有不同的处罚措施,比如罚款、取消获得救济资格、送官等。(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九章 武灵新变﹙二﹚() 
ps:义庄之中包括学校、公田、祠堂等等设施。在历史文献上,最早有记载的义庄是北宋范仲淹在苏州所致置,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义庄的内容,在渐渐缩窄,到了近代,几乎只以祠堂为主。而在城市之中,被称为义庄的场所,又另外有一个十分专门的用途:寄放棺柩。所以,可以简单地说,义庄是存放棺材的地方。当然,棺材不会是空的,棺材中都有尸体,大都是一时还未曾找得好地方安葬,或是死者客死他乡,家人准备运回本土去安葬,或是穷得无以为殓,只好暂时寄放在义庄之中。也指医院的太平间。

    第二个解释

    义庄,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一个大民族之中,有的穷,有的富,富有的拿出钱来办义庄,

    义庄之中包括学校、公田、祠堂等等设施。在历史文献上,最早有记载的义庄是北宋范仲淹在苏州所致置,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义庄的内容,在渐渐缩窄,到了近代,几乎只以祠堂为主。而在城市之中,被称为义庄的场所,又另外有一个十分专门的用途:寄放棺柩。所以,可以简单地说,义庄是存放棺材的地方。当然,棺材不会是空的,棺材中都有尸体,大都是一时还未曾找得好地方安葬,或是死者客死他乡,家人准备运回本土去安葬,或是穷得无以为殓,只好暂时寄放在义庄之中。也指医院的太平间。

    例举

    怀海义庄

    怀海义庄位于新区鸿山镇七房桥村,是如今江南地区保存下来为数不多的传统民间慈善机构之一,占地面积约四百五十平方米。“怀海义庄”起先是七房桥村族内长辈聚会的地方。后来改为义庄。乾隆在一七三九年下令嘉奖义庄。并颁布法令禁止转让宗族财产。义庄才得到保护与发展。其宗旨是“救灾周急、恤孤矜寡”。族内凡孤寡鳏独者均能领到义庄的钱粮,贫困学子都能在义庄的资助下上学。钱穆及其兄弟、钱伟长都是因家贫在义庄的资助下得以上学。

    钱氏为无锡望族,始祖为吴越国王钱缪,因平息叛乱,唐昭宗特设铁券,“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刑。”按钱氏家谱记载。钱令希为钱缪的第三十九代传人。

    钱氏获此铁券后,视为传家之宝。一九五一年,钱家后人将这件宝物交给国家,8年后,被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现属国家一级文物。不过历经沧桑,铁券上的金字已剥落不少,也缺了一角。

    怀海义庄为钱令希的族人所创办,已有五百年历史,是如今江南地区保存下来为数不多的传统民间机构之一。如今负责人是钱煜。他是无锡市钱缪研究会理事,与钱令希为同辈兄弟。

    据钱煜介绍。这里最初为七房桥村族内长辈聚会的地方,后改为义庄,高举“救灾周济、恤孤矜寡”的博爱宗旨。

    二、书院

    书院是宋代的地方教育组织。藏书、供祭和讲学是构成书院的“三大事业”。书院之名始见于唐代,但发展于宋代。最初,书院为民办的学馆。原由富室、学者自行筹款,于山林僻静之处建学舍,或置学田收租,以充经费。当时,著名的书院有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的石鼓书院、河南登封太室山的嵩阳书院等。后由朝廷赐敕额、书籍,并委派教官、调拨田亩和经费等,逐步变为半民半官性质的地方教育组织。仁宗庆历年间,各地州府皆建官学,一些书院与官学合并。神宗时,朝廷将书院的钱、粮一律拨归州学,书院一度衰落。

    书院,是东亚古代教育制度有别于官学的另一种教育系统。

    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中国最早的官办书院开始于唐朝,为开元六年(718年)唐玄宗在东都洛阳的丽正书院。宋代书院的兴起是始于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特别是庆历新政之后,在北宋盛极一时。这时候出现了四大书院的说法。到了南宋更盛,各延大儒主持,成为理学书院。

    元朝时书院制度更为兴盛,专讲程朱之学,并供祀两宋理学家。明朝初年书院转衰,直到王阳明出,书院再度兴盛。随后书院因批评时政,遭当道之忌,明世宗、张居正皆曾毁书院,尤其是东林书院事件,魏忠贤尽毁天下书院,书院乃大没落。

    ﹙一﹚发展历史

    唐末至五代期间,战乱频繁,官学衰败,许多读书人避居山林,遂模仿佛教禅林讲经制度创立书院,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书院是实施藏书、教学与研究三结合的高等教育机构。书院制度萌芽于唐,完备与宋,废止于清,前后千余年的历史,对中国封建社会教育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北宋时,以讲学为主的书院日渐增多。南宋时随理学的发展,书院逐渐成为学派活动的场所。宋代最著名的有四大书院: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书院大多是自筹经费,建造校舍。教学采取自学、共同讲习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它的特dian就是为了教育、培养人的学问和德性,而不是为了应试获取功名。

    明代书院发展到一千两百多所,但其中有些是官办书院。一些私立书院自由讲学,抨击时弊,成为思想舆论和政治活动场所。最著名的有江苏无锡东林书院。明朝统制阶级曾先后4次毁**院,然而书院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多次毁而不绝,在严酷的政治压迫下,书院师生宁死不屈。东林书院的对联写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清代书院达二千余所,但官学化也达到了极dian,大部分书院与官学无异,如张之洞在武昌建立的两湖书院、广州越秀书院等等。到了光绪二十七年(一九零一年)诏令各省的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的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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