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赎罪-第9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第五十三条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第五十八条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第五十九条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另行规定。

    第六十条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

    第六十一条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68章 魂魄的力量(中)() 
作者有话要说:

    “仁仁,仁仁,醒醒,快醒醒。”迷迷糊糊地,陶仁仿佛听见了闪电的声音。

    “仁仁,醒醒,我们快要出发了!”

    “仁仁,仁仁……”

    “闪电嫁人了!”碧凌九喊道。

    “蹭”的一声,陶仁坐了起来。瞪大了双眼,直直地看着前方。

    闪电有些不爽,皱着眉头对碧凌九道:“你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啊?”

    “就这个管用。”说罢,她扭头对陶仁道:“仁仁啊仁仁,我个人真要对你表示由衷的敬佩。就几分钟的工夫,你居然睡得人事不省了。还是在这么个阴森森的地方。”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睡了。”说着,陶仁用手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半晌后,她又开口问道:“闪电,九儿姐,你们刚刚说的那个魂兵能够再跟我讲讲嘛?”

    “没什么好讲的。”说着,闪电坐在了陶仁身旁,“仁仁你在其它界面历练时应该有碰见过鬼魂吧?其实和那个差不多。只是鬼魂即便有些被人用特殊的方法控制住了,大多数还是有自己的意识的,魂兵却是完全□□作的。还有就是鬼魂除非是特别厉害的恶鬼,不然一般人是看不见的,魂兵却是肉眼皆可见;鬼魂都带有明显的阴气,灵气浑厚的人很容易就能感受出来,魂兵的气息却是跟活人如出一辙,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碧凌九接着补充道:“鬼魂只要消除了怨气,还有投胎的可能。被炼成了魂兵,就算恢复了意识也只能当孤魂野鬼。暗组织首领的这招真的是损到了姥姥家了。”

    听着闪电和碧凌九的描述,陶仁努力回忆刚刚自己做的梦。直觉告诉她,梦的内容十分重要,但却仿佛隔了一层浓雾,怎么都拨不开。

    “虽说仁仁你现在实力已经蛮强了,但这次你还是不要逞强,在空间里就好。”闪电叮嘱道。

    闪电说陶仁实力强,倒并不是在安慰她。别忘了,陶仁先前可是连慕容捷都打败了。陶仁还自创了一套新的功法,巧妙地扬长避短(陶仁精神力十分强悍,但却不善攻击,而是善于干扰),将精神力与环境相结合,使之转化为了物理攻击,连碧凌九都被她大胆的开创吓了一跳(无心妹子:要不是我在妈妈身体里住了几天,她悟性能提高得这么快吗? 陶仁:要不是我,能有你吗?)。除此之外,她的剑法、针法也很精湛,现在又有了食人花作为武器。真要放开了打一架,闪电她肯定打不过,a组其他人还真不一定是她对手。

    但这些,都是物理攻击。即便是有用到精神力,那也是转化为了物理攻击的。而现在要面对的,是根本没有任何实体的魂兵。陶仁倒也不是不能用精神力进行直接攻击,但那威力……由于魂兵没有自己的意识,魅力异能也起不到丝毫的引诱作用。干扰的前提就是要有意识,没有意识请问你干扰什么?就跟力的存在除了要有施力物还要有受力物一样。

    换言之,她还真就只能顾好自己,免得扯后腿。

    “废物。”慕容捷看着头顶嗤笑了一声。

    “你说什么?”闪电目光不善地看着她。

    “干什么?我指名道姓了吗?嘴长我身上,我爱怎么说怎么说。”慕容捷针锋相对。自从上次输给陶仁,她心里一直耿耿于怀。闪电也就罢了,毕竟是赫赫有名的“霸王花”,虽然输得有点儿惨(一分五秒二,还是在对方怀孕期间),但说出去也不丢人。毕竟,谁也不敢说自己打得过霸王花。

    但陶仁是个什么东西?居然打赢了她,还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要不是boss管得严,她早就杀上门去宰了她了!

    “闪电,没关系的。”陶仁用她独有的妩媚而又不做作的嗓音轻声安慰到,然后看向了叶逸安,说道:“敢问ll先生喜不喜欢养狗呢?”

    一直注意着这边情况的叶逸安没想到突然会牵扯到自己,先是一愣,然后万分自然地回答道:“喜欢。”前世的闪电自从逆流死后就说什么都不再养狗了,后来凌莹求过很多次,都被闪电训斥了。闪电很宠爱凌莹,但在这个问题上却不愿作出半分让步。可那都是前世的事情了,现在逆流活得好好的,叶逸安当然不可能说不喜欢狗。

    “我们认识许多喜欢养狗的人,但素质差别却很大。就拿闪电来说吧,她每次带逆流出去都是要牵绳的,而且每次有路人经过时她都会很自觉地将绳子收紧,不让狗狗进入的地方她从不牵着逆流进去,最多也就是拴在外面。既然ll先生您也喜欢养狗,那您觉得闪电的做法值不值得学习呢?”陶仁一本正经地问道,仿佛真的在向对方讨教养狗的问题。

    这时候,叶逸安已经感觉出点儿意思了,但他还是顺着陶仁的话往下说:“确实是这样,凌小姐的做法值得每一个养狗的人学习。”

    陶仁笑了笑,不再说话了。闪电也微笑了一下,原来陶仁还是很聪明的嘛。

    慕容捷没听出来叶逸安和陶仁的哑谜,正一脸迷茫地看着队友——好好的怎么养上狗了?队友们生怕慕容捷和冥组织的人打起来,自然不可能提醒她了。

    “怎么这里……变了样了?”陶仁感到难以置信。她万分肯定刚才是在这里被魂兵袭击的,但那片树林却不见了踪影。“闪电,这……”陶仁一回头,当场愣住了,“闪电,九儿姐,boss……”

    另外一头

    一片毫无生机而又显得万分诡异的树林。

    “仁仁!”闪电搂着陶仁,急得眼泪都快流了出来,“仁仁你怎么了?好好的你别吓唬我啊。”

    “怎么回事儿,这是?”碧凌九也吃了一惊。刚才,陶仁在前方带路,走着走着,突然就倒了下去。

    “你们先别靠近!”peter对其他人吩咐道,然后自己走上前,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然而, 就在这时,人群突然躁动起来。数以万计的魂兵带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