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今相遇-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皇上,今日草民有幸得见天颜,敢恳求皇上替草民还金家三十四口人命一个公道!”

    李御龙跪在金銮殿上使劲地往地面磕头,只要能让皇帝开口帮他,就算磕到满头是血也值当。

    皇帝显然有点被他说动了,动了几下食指后,便派人追上那几个刚任命的钦差,叫他们顺带把金家一案也查了。

    顾东海在下朝后匆匆赶回家,也叫人把这个消息带到连云县去,希望能赶在钦差大臣之前传到儿子手里,好让他做好万全准备。

    下朝后,李御龙跟着严广涛回到了太子府。

    刘光对他在金銮殿上的表现很满意,有意要提拔他成为自己的手下,便问他有没有参加明年科举的打算?

    上面有人高中的机会肯定会大很多,但这只是对于一般的读书人而已。而对于李御龙这个连毛笔字也写不好的现代人来说,却不是一件好差事。

    他只好老实地说:“回太子,草民过去的确是个顽劣不好学之人,所以没有信心去参加科举。”

    刘光不太相信,以为这是他的谦虚之词,便命人准备文房四宝,叫他写几个字来看看。所谓见字如见人,通过一个人写的字可以判断出这个人的文学修养和知识内涵。

    太子,不带这样玩的,您不是摆明要看我出丑吗?内流满面的李御龙硬着头皮拿起宫女为他备好的毛笔,想想该写什么好呢?

    他以前读书时最喜欢的就是读曹操的诗,就写一首观沧海吧。

    内容他全部记得,可是他写出来的字是丑得无法形容。大小不一,七歪八倒,乍眼看去还以为有一大堆蚯蚓蝌蚪之类的东西在纸上爬来爬去。连在一旁伺候的宫女也忍不住捂着小嘴偷偷笑了。

    刘光见他写完了,先让他对着读来听听,看看文采如何。

    李御龙清清喉咙,便学着古人摇头晃脑煞有其事地读到:“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不错。”刘光听完之后禁不住拍了几下掌表示鼓励,觉得这首诗词的意境非常高远,能出这样的诗来的人肯定是胸怀远志,才能非一般的人。

    他赞赏地看向李御龙,“把你写的拿来给本宫看看。”

    “是。”是你要看的,辣了眼睛可不能怪俺。李御龙依言将手中的宣纸呈给刘光。

    本来满怀期待的刘光看到那满满的一纸爬虫动物般的字体,顿时瞪大了眼睛。这字体在他看来已经不能用一个“丑”字来形容,不是丑,是不堪入目,就像李御龙所想的那样太辣眼睛了。

    “咳咳,”刘光练就多年的忍功难得有些失态,他马上调整回来,问出心中的疑问:“这首诗是你自己作的?”

    “不是,是草民逃命时在一座石壁上看到的,作这首诗的人好像叫曹阿瞒。”

    “原来如此。”刘光想说的是“果然如此”!能作出这样好的一首诗的人怎么可能会写出那样的字来?看来这个金镶玉文路是走不了了,就让他走武路吧。

    “严大人。”

    “微臣在。”

    “之前本宫不是派了一个用剑高手去了你府上吗?让镶玉拜他为师,好好练下武艺。”

    “谨遵殿下吩咐。镶玉,还不过来拜谢殿下?”严广涛知道太子是要培养金镶玉,事情果然如他所料。

    李御龙想着能学点功夫也好,以后遇到什么情况就算帮不上忙,也不会成为绿袖和小石头的累赘。

    “镶玉谢过殿下。”

    “顺便练练字。”

    “是,殿下。”

    等两人告退后,刘光把李御龙写的那张纸铺平在案上,自己拿毛笔重新抄写了一遍,然后把旧的搓成一团有多远就扔多远,这是有多嫌弃李御龙的字啊。

    严广涛和李御龙一起回到尚书府,当他俩经过花园时,爱菊花快成痴的严广涛一眼就发现了自己最爱的那一朵绿牡丹不见了。

    “来人!”他大声地喝了一下,附近的下人们赶紧都奔了过来。

    “本官的绿牡丹哪儿去了?不是叫你们好好看着它的吗?它怎么不见了?”

    其中一个下人战战兢兢地回答道:“回大人,今天早上绿牡丹还在的,奴才就在花园周围打扫,真的没看见有人来摘。”

    “气死本官了!什么不好摘竟敢摘本官的心肝宝贝!要是让本官揪出那个偷花贼,非让他脱几层皮不可!”严广涛和李御龙简单地打了声招呼后,就继续找那个偷花贼去了。

    等下人们都散开后,绿袖和小石头刚好从拱形门那里走出来。

    “少爷,你看这朵花好看吗?”绿袖把手中的绿牡丹拿到李御龙跟前。

    李御龙一下子明白了,他无奈地说:“你要么把它给扔了,要么把它给吃了,不然的话你会死得很惨。”

    绿袖还没听明白他的意思,严广涛又折回来了,他直觉偷花贼肯定在附近。“镶玉,我跟你说”

    “吃了它,快点!”李御龙见绿袖对菊花下不了口,便抢过来一把塞进了小石头的嘴里。

    小石头当吃草一样三两下把菊花吞下了肚子。真是可怜了严大人的心头宝,落到小石头的嘴里,这不是牛嚼牡丹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二章 练习() 
太子派去严府的高手叫慕容天,素以剑术出名,在江湖上的名头也是响当当的。本来是被委以保护严尚书人身安全的重任,如今又多了一项任务,就是要教导李御龙这个菜鸟学剑。

    第一天开始时,慕容天并未急着教剑法,而是先让李御龙扎马步。只有下盘稳了,基本功扎实了,你学什么都能学得更快。各项武术其实都是融会贯通的。

    绿袖在八岁那年就开始学扎马步了,可怜他的少爷一把年纪还要从零开始。没扎一会李御龙就开始两腿发颤,头顶顶着的那碗满满的水也开始在晃动,有要洒出来的趋势。

    “再往下一点,每滴出一滴水,你就给我多蹲一炷香,听到没有?”慕容天为了让李御龙更快地进步,对他是非常严格。

    “是,师傅!”李御龙闭上眼睛,全身注意力都集中在两条抖动的大腿上,这样才能勉强稳住自己的身子。

    每当想放弃的时候,他想起金包银的死状,想起金满堂、洛施施、马叔等人,他就会有坚持下去的毅力。如果可以,他想亲手杀死曹真,为金包银和她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报仇。

    不过这在目前只是想想而已,因为李御龙从过去到现在,是一个连鸡也没杀过的人。

    绿袖和小石头在一边的柿子树下一个坐着一个蹲着地看热闹。小石头不解地问绿袖:“袖袖,少爷这是在干什么?”

    “扎马步啊。”

    “为什么要扎马步?”

    “为了练武啊。”

    “为什么要练武?”

    “为了以后不让敌人伤害到自己啊。”

    “敌人很厉害吗?”

    “恩恩,很厉害的。”

    “有老虎豹子厉害不?”

    绿袖挠挠太阳穴,他对于每天都要应付小石头的十万个为什么感觉到很头疼。

    “看情况。有的人会比老虎厉害,有的人就没那么厉害。”

    “比老虎厉害人会比我厉害不?”

    “你?在力量方面,应该没人赢得过你吧?”

    “那就是说,我不用练这个也比少爷厉害,对不?”

    “当然了。”

    小石头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李御龙,“少爷真笨。”

    绿袖竟无言以对。

    “咦?你们两个在看什么?”说话的人是芍药,严如尔跟在她后面走了过来。

    “大小姐好。”绿袖拉着小石头起来向严如尔请安。

    严如尔略颔首示意,心想着怎么连他的两个随从都那么有趣,一个温柔得像姑娘,一个却粗鲁得像野猴子。而且据她的观察,这两个下人在他面前也不会露出什么敬畏的神情,举止自然放松,说明他的性子很随和,对下人也不会差。

    “奴才是在看大少爷练武。”绿袖往李御龙那边的方向指着。

    严如尔也看了过去,见到李御龙闭着眼睛,皱着眉头地在那扎马步,样子很是专心致志,仿佛周围的世界都与他无关。平日的他都是以笑脸迎人,难得看到他这么认真严肃的一面,感觉这样的他更加有魅力。

    她想着想着脸颊也不自觉红了起来,便转移话题说道:“我忽然想吃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