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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猪八戒-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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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的,逃跑也是一项技术活啊!”

    朱晨桓大喘了好半天,又咬牙站了起来,他踢了踢朱公公,道:“老猪,站起来动一动,要不容易着凉。”

    踢了半响,朱公公没有声息,他心里一惊,连忙蹲下将手指放到朱公公的鼻孔处。

    还好,仍有呼吸。

    他松了口气,又将手放到了朱公公的额头上,然后眉头微微皱了起来,额头很烫,发烧了。

    朱晨桓真的很无奈,他就知道带着这个老猪是个麻烦,还说照顾自己,现在自己毛线事都没有,他倒是倒下了。

    “哎……”

    朱晨桓叹了口气,向四周瞧去,他其实可以直接杀死这些不开眼的蟊贼的,但是在走之前他与朱义天有过约定,不到生死关头,不能真正出手,而他也是想借着这次机会体验一下人生百态,做一些之前未做过的事情,看看能不能给自己的突破找到一丝灵感。

    而今看来,自己还是被坑了。

    以前与秃驴取经的时候,曾被迫辨认过很多草药,所以寻常的发烧头疼也难不住朱晨桓,只是片刻朱晨桓便找到了合适的药草,用石头敲碎,然后撕开自己的衣服,用布把药物残渣包裹上,撬开老猪的嘴,用力一捏药包,药水自布袋内流出,进入了老猪的嘴中。

    这下朱晨桓才真正松了口气,确认没有危险了,直接倒地便睡。

    做人,特别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没有一点本事的人,真特么的难啊。

    一夜无话,第二日朱晨桓醒来时,发现老猪已经醒来,正在用含着眼泪的双眼看着自己,那神情,那作态,朱晨桓丝毫不怀疑他会立马跑过了把自己给压死。

    “老猪,别冲动啊!”朱晨桓警惕的说道。

    朱公公看了看自己的肥胖身体,想要站起来,却饿的四肢无力,动也动弹不得。

    朱晨桓又是一阵叹息,他站起身来,将肥胖达两百多斤的朱公公背起,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城镇走去,这哪是带个奴仆?这分明是带了个祖宗嘛!

    朱晨桓摇头晃脑,朱公公则是感动的泪流满面。

    “太子殿下,奴才何德何能让你背着啊,你快放我下来,我能走。”

    “闭嘴!”

    “太子殿下——”

    “闭嘴——”

    两人就这样上路了,踏上了绕国一周的路,朱晨桓背着朱公公,心知这路会很难走,但却也没有狠心把他扔下,或者送他回去。走在路上,有个人说说话,虽然这个人总是能给自己找麻烦,但总不会闷死——好吧,朱晨桓承认自己怀念师徒四人西行的记忆了,哦,对了,还有一匹马——一匹不做龙偏坐被人骑的傻马。

    时光总是匆匆流过,对于天山诸仙诸佛来说,不过一日而已,但在地下人间,已然一年时光。

    这一年,朱晨桓与朱公公踏遍了石玉国的东部城镇与大小山脉,他亲眼看到四季更迭,万物变化。

    这一年,朱晨桓长得更高了,长相也更加俊秀了,只是皮肤不再如往昔那般奶油之白,而是有些发暗,配上棱角分明的脸庞,更有男子味了。

    这一年,朱晨桓走破了两双鞋——之后的鞋都是由朱公公要么偷来,要么抢来,要么自己亲手编织的,也是在这几双鞋之后,朱晨桓才知道这个老猪可比自己当年那个老猪要厉害的多。

    世间百态,小人奸佞,一颦一笑,是真心还是假意,所有的一切都瞒不过老猪这双看透一切的眼睛,而朱晨桓也跟着老猪学了很多识人辨物之术,他只觉得自己的双眼更加明亮,看见的东西也更加广阔而清楚了。

    至于突破之事,也不知道是与老猪呆的久了,忘了刻苦钻研;还是逃命逃得多了,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出手了,总之突破的事情,在他心里反而成最不重要的了。

    由东向南,朱晨桓与老猪过了石玉国二十城市,如今即将到达石玉国南部的重城之一——宁康城。宁康城是石玉国的边疆城市,城里是石玉国,城外就是他国领土,而每一次十国之战的间隙,这里总是会兵临城下,蔚为壮观。

    林间小路上,一老一少,一胖一瘦两人走在夕阳下,向着已经可以看到朦胧轮廓的城市走去。

    “少爷。”胖子老者出声道。

    “甭废话,我背不动你了。”

    “不是要你背,是想告诉你,接下来的路,可以动武了。”

    少年目光一闪,抬头眯眼望了望那巍峨的城墙,嗯了一声,便再次低下头默默前行……

第九章 温酒等杀人!() 
第十章温酒等杀人!

    二人穿着破旧,太子殿下一直都在犹豫是不是要把唯一的皇家玉佩给当掉,但朱公公以死要挟,坚决不让太子殿下吃好穿暖,所以朱晨桓想了想,也只能带着这块除了能看屁用没有的玉佩满地溜达。

    两人走到宁康城城墙之下,抬起头看着古朴沧桑布满岁月痕迹的城墙,朱晨桓没有半点感慨,他摸了摸肚子,咂么着嘴,寻思一会是不是还让朱公公在后面挡着,自己吃了霸王餐拔腿就跑。

    “少爷,你不能再坑我了,奴才这身体长成这样不容易,一年时间已经瘦了十几斤了。”朱公公慧眼识炬,一眨眼就知道朱晨桓心里想的什么。

    朱晨桓闻言只是无声翻了个白眼,也不言语,径直向城内走去。因为非战时节,宁康城虽然是战事堡垒,却也没有看守的如何严密,两人溜溜达达没有半点意外就进了城内。

    城内与城外形成鲜明对比,城外萧条,漫无人烟,而城内则是热闹非凡,富庶安康。走过二十余城,朱晨桓也对这世间的城池有了大体的了解,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意,有生意的地方就有钱,而有钱的地方同样就有人,这是谁也无法逃出的圈。

    两人进了城,朱晨桓鼻子一动,双眼顿时紧紧的盯住了名为“花满楼”的酒楼茶肆,他鼻子用力一吸,满脸的陶醉之色,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前世的猪八戒也好,杀手也罢,都没有过真正在地层生活过的经历,所以这偷鸡摸狗,爬树掏鸟蛋,下海来抓鱼,对朱晨桓来说,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朱晨桓回头看了看朱公公,朱公公胖脸一红,连忙摇头。朱晨桓皱眉,斜着眼睛看向酒楼,朱公公倒退一步。朱晨桓再皱眉,神色颇为不善,朱公公长叹一口气,脸都皱成麻花团了,然后点了点头,弯下了腰,仿佛瞬间老了几十岁。

    朱晨桓脸上终于绽放出欢乐的笑容,他摸了摸干瘪的肚子,便大摇大摆向酒楼中走去,朱公公委屈着脸叹了口气,一双小眼睛似是不经意间向周围扫了扫,然后也跟了上去。

    店小二正在勤快的端着酒菜,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小二,上菜。”

    “好嘞,客——”

    小二习惯性的高声答道,他转过身,看到朱晨桓与朱公公一身破布麻衣,未说完的话直接就咽回到嗓子眼里了。

    “两位,吃点啥?我们这里的馒头很甜,茶水免费,我建议你们可以来三五个馒头,就着茶水喝也能吃饱。”

    虽然朱晨桓二人看着像落荒的乞丐,但小二也并没有痛打乞丐,这宁康城是石玉国边疆的最后一座城,每天都有逃荒的人进来这里,偶尔酒店的掌柜发些善心,还会施舍一点馒头米粥,看着多了,小二虽然对这些没有银子的家伙看着不太爽,却也始终没有真的恶言相向过。

    就像他的掌柜说的:“别看我今天浪费了一些馒头,谁也不知道这无数的逃荒者中未来有没有人就飞黄腾达了,只要有一人有钱有权了,老爷我这馒头就没有白给。”

    小二不懂得这些大道理,但掌柜的可是读过书的,他说的多数都没差。

    朱晨桓一路经过无数酒店,除了一开始自己穿着富贵外,其余人都跟赶苍蝇一样赶着自己,这小二对自己这么客气,倒也是头一个。

    朱晨桓看向朱公公,朱公公小脸都皱成一朵花了,只见他伸出兰花指,道:“小二,好酒好菜上着,别看我们穿成这样,一会肯定会有人来送钱的。”

    小二略有狐疑的看着两人,如果只是几个馒头的话,他们没有钱那也就算了,反正也没几个子,但好酒好菜,没钱可就不能这么容易解决了。

    朱晨桓笑着摆了摆手,然后指了指自己腰间佩戴的那唯一一枚还算值钱的皇家玉佩,道:“如果没人送钱,这个抵押。”

    小二这才转身离去。

    朱晨桓笑着看向朱公公,“老猪,多亏你有先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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