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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这俩孩子一个十四五,一个看上去还不够十岁,即使胡闹,也不至于把肚子搞大,否则,两家父母能哭死。
“孩子们,你们买杂志吗?这期有陆涵的专访”,老大爷展开一本杂志,在两人面前晃了晃。
“不买,我最讨厌娘炮”,男孩撂下一句话,拽着少女向远处跑去。
老大爷唏嘘道:“现在的孩子们真是有个性,你们慢点跑,千万别闯红灯。”
…………
“夜阑珊,我呸,明明是窑子窝,还取个诗情画意的名字。”
一口晶亮的唾沫落在夜总会的招牌上,沈旭阳冷哼一声,背着手往前一迈,跨入京城公子哥们最喜欢的销金窟内。
“请问,您几位?”,身材傲人的小姐看见新客,连忙热情地迎上去,眼神却有点微妙,店里的客人几本都是年少多金的风流少爷,很少出现上年纪的款爷儿。
“我找你们总经理,让沈青城那兔崽子滚出来,他到底多大的谱,打七个电话都不回?”
沈旭阳这一喊,迎宾小姐吓得花容失色,诧异道:“沈总不在,他昨天出去后,就没回来过。”
“哼,他除了在这儿鬼混,还能去哪儿?”,沈旭阳又从鼻孔里冷哼一声,打定了主意,要借今天这个机会,好好羞辱沈青城一番。
今天中午,一位退休的将军突然造访,想撮合孙女和沈青城,沈老自然乐见其成,连忙联系心尖上的宝贝孙子。
然而打了七八次电话,沈青城都没接,沈老担心老将军生气,连忙吩咐沈旭阳出去找人。
沈旭阳懒得动用职权全城搜索,在他心里,沈青城那个名不正言不顺的杂种,根本配不上比较大的阵仗,也懒得打电话问亲朋好友,直接开车到夜阑珊堵人。
其实早就看这间夜总会不顺眼,或者更直白地说,他眼红沈青城靠夜总会获得的一切人脉资源。
想当年他儿子沈如春根红苗正,热情开朗,和各路太子爷有十几年的交情,都没混成铁磁,凭什么沈青城回国不到一年,就混成了太子党的头儿?
照这趋势发展几年,沈青城何止能接管沈家家业,,甚至能靠着小弟们的拥护从政,在政坛如鱼得水,扶摇直上,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这个大伯往哪儿搁?
沈旭阳越想越生气,二话不说,用脚踹开一间包厢的大门,猴道:“沈青城,你谱怎么那么大?爷爷的电话不回,我亲自找你,你都不露面。”
包厢内没有音乐,开着凉飕飕的冷气,两个光着身子的男女在地上打滚。
女人惊叫一声,连忙护住最关键的三点,男人也惊慌失措,颤声道:“沈伯,你认错人了。”
沈旭阳讪笑道:“原来是胡公子啊,抱歉,我还以为是青城呢。”
他转过身,脸上浮现一丝奸笑,很快又走到下一个包厢,故技重施。
一连踹开五个包厢的门,夜阑珊乱成一锅粥,客人们纷纷穿上衣服往外跑,兔女郎公主们躲到了洗手间,只有几个男服务员敢在走廊上晃荡。
夜阑珊当然有保安,可哪个保安敢跟老板的亲大伯叫板?何况这位大伯在公安部身居高位。
沈旭阳在一楼走了一圈,琢磨着沈青城可能真不在,不然鸡飞狗跳的他也坐不住,干脆趁乱到夜总会的地下室一探究竟。
夜阑珊原是一家饭店,老板带着小姨子跑路,老板娘一气之下贱卖,便宜了刚到京城的沈青城。
饭店一般都有地下仓库,地下厨房,夜阑珊的地下室原本就是两间仓库,占地面积不小,沈青城把店盘下来后,前后改装过三次地下室,也不知搞什么名堂。
沈旭阳之所以想进去看看,就因为探子反应过,沈青城干完滚完床单喝完酒,经常带最美的妞到地下室休息。
这个情况很奇怪,他是总经理,睡哪张床都行,非往地下室跑?
除非,地下室隐藏着见不得光的秘密。
沈旭阳越想越兴奋,鬼使神差般地向地下室走去,地下室没通电梯在,唯一的出口就是半新不旧的楼梯。
沿着楼梯往下走,不到半分钟就到了地下室,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入。
第三百四十二章 最后一声大伯()
沈旭阳深深皱起眉,大致猜到些内幕,右手伸进裤兜,悄悄点开手机屏幕。
只要拍到这小子违法犯罪的勾当,家主之位就能夺回来。
他打好如意算盘,紧绷的眉目也随之舒展,抬起手放到门铃之上,即将按键的一瞬间,门却自动开了。
一个红衣女人扭着水蛇腰,风情万种地迈出门口,抬头的瞬间看到了沈旭阳,俏脸上顿时结了一层冰。
沈旭阳大吃一惊,瞳孔微微收缩,一把推开这女人,飞一般闯进地下室,同时掏出手机准备录像。
然而,他定睛一看,吓得手脚抽搐,正前方躺着十几具肠穿肚烂的女尸,左右各有一排森森白骨,两盏水晶吊灯将恐怖的一幕照得无比清晰。
突然,一个人从白骨后面绕出来,沉声道:“大伯,你想干什么?”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你在干什么?”,沈旭阳壮着胆子,按下录像键。
“啪!”
红衣女人把门关上,一步步朝他走来,沈青城慢走几步,也朝他靠拢。
“小兔崽子,这些人都是你杀的?”,沈旭阳竭力镇定,拿出大伯应有的威严训斥沈青城。
“你打算拍下我的罪行发给爷爷,让他惩罚我?还是想直接发给麒麟特战队,请姜洛对付我?”
沈青城双手环胸,镇定自若地问,目光好像原始丛林出没的蜥蜴,阴森而毒辣。
红衣女正是秋桐,擦了擦嘴边的血渍,露出一抹嘲讽的笑意。
他们越镇定,沈旭阳就越慌,手抖个不停,拍的画面也摇摇晃晃。
沈青城冷笑道:“大伯,我最后叫你一声大伯,看在我们是亲戚的份上,我一定让你死个痛快。”
“放屁,我怕你不成?”,沈旭阳把手机一扔,死命地按住左手腕的手表。
这块手表看上去平凡无奇,实际上却是价值几十万的激光手表,米国国防部高层们的最爱,两年前才引进华夏。
沈旭阳摸着戴了两年的表,心噗通噗通直跳,还好以前试过一次,否则真正用时更慌。
“激光表对我没用”,沈青城大手一挥,沈旭阳顿觉千钧压顶,差点喘不过气来,晕乎乎地倒在地上。
紧接着,沈青城弯下腰,把激光手表从他手上撸下来,轻轻松松地按了下按钮,只见一道红光爆射,穿过他的右手手心,落在背后的墙壁上。
“嗤……”
顷刻间,墙壁多了个小窟窿,证明激光手表威力不小,至少不弱于手枪的子弹,然而,沈青城的手连伤痕都没有。
沈旭阳像一只缺氧的鱼,艰难地呼吸几下,结结巴巴地问:“你……怎么可能……”
“呵呵,不用怀疑,我真是沈家血脉,否则,也不会万里迢迢地回来,不辞辛苦振兴沈家。
其实你们只关注过我的奶奶和父亲,却从未问过我母亲是谁,如果早点查清楚,不至于一直蒙在鼓里。”
“你妈不是……华侨吗?”,沈旭阳努力地回忆着,终于想起一点线索,沈青城的母亲据说是一个华侨商人的女儿,由于死得早,整个沈家人都没见过她。
沈旭阳摇摇头,娓娓道来,“我的母亲是长白山最美的灵狐,六尾灵狐婉华。
其实,这一切都怪你老妈,那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当年我父亲和同学到长白山游玩,根本没想过进京认父。
你老娘却坐不住,担心他回来跟你争宠,派人暗杀他,他只是一个文弱的大学生,根本无力反击,在逃命的过程中,不幸坠下悬崖。
还好母亲救了他,照顾他半个月,相处的过程中,两人互生爱意,最终结合。
我奶奶对父亲的婚事很开通,没深究母亲的背景,并遵照父亲的意思,几年后谎报他们死亡的消息。”
沈旭阳在地上匍匐,头痛欲裂,感觉自己听了个聊斋故事,迷迷糊糊地问:“你爹妈还没死?”
沈青城目光一黯,隐约有泪光闪烁,“十年前,一个臭道士进山引天雷,劈死了母亲,父亲痛不欲生,最终选择自杀。
临死前,他嘱咐我回澳大利亚看望奶奶,代他尽孝道,我这才回到奶奶身边。
但我也是灵狐族后裔,不能离开长白山太久,一年中大概有半年在澳洲,半年在长白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