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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巅峰人生-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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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东海到底是年轻,沉不住气,粗声道:“哥,我想趁机弄死姜洛。”

    季东阳面色一变,低声道:“我们先偷摸进去观察一会儿,如果他全身心为野丫头洗髓,我们立马动手。”

    “好,按你说的办”,季东海一如既往地信任兄长。

    两人飞到门口,轻轻推开门,朝里一看,姜洛靠在木桶上,双目紧闭,胸膛微微起伏,还磨了几下牙,明显睡着了。

    季东阳伸出手,心惊胆颤地向下拍。

    五寸,三寸,两寸,一寸……

    咫尺之间,姜洛仍没有任何反应,季东阳有信心,可以一掌拍死他。

    决心已定,雄浑的掌力勃然而发,如同山洪海啸般往下蹿,笼住姜洛全身。

    季东海神色激动,抽出那柄如影随形的灵剑,劈向姜洛的额头。

    他们甚至已经打算好,杀了姜洛之后,大不了远走高飞,暂时离开季家,日后出人头地,再荣归故里。

    而且,他们相信,族长不可能傻到公开姜洛的真正死因,否则等于向赤目天尊宣战。

    忽然,那个浑身毒疮,奇丑无比的小奴隶站起来了,紧接着意想不到一幕发生了。

    小奴隶抬起干瘦如柴的双臂,在胸前交叉,体内释放出浩瀚如泉的灵力。

    刹那间,封闭的房间仿佛成了先天灵脉,四壁涌动着形状各异的灵力团。

    兄弟俩瞠目结舌,错愕不已,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更不敢相信,那个卑微如草芥的小叫花子有这么大的能量。

    灵剑猛地一颤,然后化为斑斑点点的星光,消失在空气中。

    “我的剑……”

    季东海心疼地惊叫,这把剑陪了他十几年,耗资上万灵币,一直是他的心头肉,如今说没就没了,他怎么接受得了?

    然而,这还不算最糟的,很快他的双臂开始发麻,双腿如灌铅,拼命地调动灵力,也无法往前移动一下。

    季东阳也好不到哪儿去,原本拍在姜洛身上的手掌骤然发疼,好像被大火融化掉一般。

    在巨大疼痛下,他只能双手抱头,像皮球一样,在地上滚来滚去。

    小凤睥睨二人,冷笑道:“你们尽情嚎叫吧,最好把族长叫来,让他看看你们的罪行。

    谋杀唯一的供奉,等同于欺师灭祖,到时候你们只能以死谢罪。”

    “你到底是谁?”,哥俩后悔莫及,如果早知道这个小奴隶深藏不露,他们说什么也不敢偷袭姜洛。

    “你们俩还不配知道我的名字”,小凤蔑声道。

    “女侠,饶命啊,我们错了,念在我们是初犯的份上,求你高抬贵手”,季东阳在地上打着滚,声嘶力竭地哀求着。

    “呵呵”,小凤邪笑道,“把心放肚子里,我不会杀你们,只是想让你们老实点。”

    小凤捻了捻手指,柔嫩的指尖上突然冒出两只白色小虫子,乍一看很像白蚁。

    “这两只噬魂虫,是我给你们准备的礼物,安心享用吧。”

    话音未落,她轻轻一弹,两只虫子立刻飞到兄弟俩的脸上,一只钻进鼻孔,另一只爬进耳朵眼里。

    噬魂虫?

    光是听到这三个字,季家兄弟已经近乎绝望,这种从洪荒时期遗留至今的毒虫,杀伤力极强,即使是世家大族,也仅能豢养三五只,而且不敢贸然使用。

    正因为出身世家,见多识广,他们比一般人清楚,噬魂虫的威力。

    “啊……”

    两只小虫开始在体内啮咬,吸吮,两人发出痛苦的呻吟,意识开始模糊……

    小凤突然跃出水面,纤细的脚丫踩在桶沿之上,双手各结一个法印,念了一段冗长而复杂的咒语。

    一刻钟之后,匍匐在地的季家兄弟缓缓站起来,蹑手蹑脚地出去,行动和以前一样正常,只是眼神空洞,好像没有焦距一般。

    倏然,小凤脸上的得意之色一扫而空,低声呢喃道:“你来了?”

    一个高大的身影穿墙而过,落在地面上,黑亮如碳的兽皮靴差点踩到姜洛的腿上,他顺势低头一看,目光愈发显得深邃。

    “火凤,你把他怎么了?”

    小凤微笑道:“他今天为我洗髓,累得不轻,我让他暂时休息一下。”

    “为你洗髓?”,男人诧异道,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火凤乃是洪荒十大神兽之一,甚至能与天地同寿,哪需要一个毛头小子为她洗髓?

    “他是个好人,除了大哥和二姐,他是第一个让我感到温暖的人”,火凤伸出手,摸了摸姜洛的脸颊。

    “你打算带他回去?”,男人皱眉问道。

    火凤摇头,“不,我没想过打乱你的计划,你比我更适合当一个造王者。”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你”,男人目光一沉,“你不觉得,姜洛很眼熟吗?”

第二百一十七章 游戏() 
火凤伸手摸了摸姜洛浓黑的眉毛,轻笑道:“眉宇间有几分像我大哥,这是你看好他的原因?”

    男人笑道:“伏羲殒身,残留一抹神魂,或许……”

    火凤微微一笑,“如果他身上有我大哥的气息,我早发觉了,不过,光是风骨像也足够了。”

    两人沉默一会儿,男人幽幽长叹一声,身形一闪,化为一道光,又一次穿墙而飞。

    “告辞,保重。”

    “后会有期。”

    火凤淡淡地说了句,跳入水桶中,闭上眼睛,好像真睡着了一般。

    暗夜静寂无声,连枝头的寒鸦都不敢鸣叫。

    第二天,旭日东升,晨光绚丽。

    姜洛迷迷糊糊地张开眼,头有点晕,隐约记得自己抱着木桶睡着了。

    “该死,我睡着了,小凤怎么办?”

    姜洛敲敲脑袋,心中自责,腾地一下站起来,只见小凤仍在木桶中,一张红扑扑的小脸浮在水面上,那水已经转为深紫色,表面漂着一层厚厚的油,看来洗髓的效果不错。

    她还闭着眼睛,神情安详,脸和脖子上的毒疮完全破开,伤口愈合了一大半,现出清丽的外貌。

    姜洛不由得惊喜,道:“小凤,快醒醒,你可以出来了。”

    连喊三声之后,小凤才有反应,眨了眨大眼睛,随即收手揉眼睛。

    片刻之后,惊喜道:“姜大哥,我感觉一点也不疼了,谢谢你。”

    “快起来穿衣服”,姜洛瞟了眼褴褛的衣衫,自己又不是地主恶霸,怎么能让孩子继续穿这种破烂?

    “你再泡一会儿,我去给你找衣服。”

    说完,他打开门,一步跨到院中,冲端坐冥想的季东阳兄弟喊:“你们俩别愣着了,赶紧去买五套适合十岁少女穿的衣服和鞋袜,腿脚麻利点。”

    两人麻利地站起来,一言不发,朝姜洛鞠了一躬,然后飞身离开。

    姜洛微微一怔,这俩兔崽子怎么变得这么乖?

    不过,从气息判断,季东阳兄弟没有任何异常,他也没多想。

    半个小时后,季东阳和季东海带回五套漂亮的裙装,木讷地递给姜洛。

    姜洛接过衣服,跑到屋中,一件件在空中摊开,笑问:“小凤,你喜欢哪件?”

    小凤眨了眨眼睛,道:“我要穿杏黄色裙子。”

    “好”,姜洛把杏黄色套装和断皮靴放在椅子上,然后将另外四套衣服放入衣柜。

    在他进里屋时,小凤已经从水桶中爬出来,拿起手巾擦拭湿漉漉的身子。

    姜洛转过身,看了一眼,又连忙收回目光,故意看向别处,虽然他不至于饥渴到对小萝莉产生兴趣,但毕竟男女有别,不能越界。

    经过一整晚的浸泡,小凤身上的伤好了百分之九十,过几天再泡一次药浴,体质肯定能进一步增强。

    如果泡五次以上,这孩子肯定能洗髓成功,当一个修士。

    小凤穿上杏黄色衣裙,套上同样颜色的小靴子,然后跑到梳妆台前,拿起木梳梳几下头。

    姜洛是男儿身,季广元当然不会命人为他准备胭脂水粉,但梳头的玉钗、木钗、头绳倒是有几个。

    小凤灵巧地绾了个发髻,插上一支古朴的木钗,顿时显得俏丽动人。

    “你真聪明”,姜洛夸道,心中却酸涩,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不假,在华夏,十岁的小姑娘们绝大多数还在父母怀里撒娇,会穿衣服就不错了。

    “姜大哥,你带我逛街市好不好?”,小凤摇着姜洛的手臂,央求道。

    “好,我马上带你去。”

    姜洛抱着她飞到青葫芦上,临走前吩咐季东阳兄弟把屋里收拾干净,再准备三锅灵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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