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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第一女状元-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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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晴岚睡得不踏实,总怕自己的睡姿太差,翻身压着孩子,所以并没有睡实。迷迷糊糊间,似是听到了十三在同什么人说话。

    是新上任的山东布政司使徐贵川,来接十三和晴岚的。同行的还有王臬台,秦道台,艾知府等人,率领着山东地界儿上的大小官员在此恭候,听说都等了好几日了。

    “王妃,可是要见这几位大人?”意婵上前给晴岚穿上鞋,见晴岚面色还是不甚精神,便想开口劝她不要出去。

    晴岚道:“是要见见的,以后还要在人家手底下混饭吃呢”

    虽然自己是王妃,但官场上的品阶只有四品,而且胶州是新建的州府,以后“仰仗诸位大人”的时间还长着。

    晴岚换上一身云雁补子,将腰带稍稍绑的松些,又换上了官靴,重新梳理发髻,这才不紧不慢的下车。

    众人说的正热闹,冷不丁见晴岚出来,谈话便有一刹那的停顿。

    晴岚提唇一笑,同众人见了一个官礼。

    不少人暗暗松了一口气,听说这位端王妃极受宠爱,皇上对她亦是青眼有加,否则也不会放出来“历练”。若对方是一个刁蛮丫头,这些人还不知该怎么应对。

    如今见端王妃温和知礼,倒叫不少人放下心来。

    肯按规矩来就好,大家都遵守同一条游戏规则,相处起来也融洽不是?

    晴岚扫了一眼来人的阵仗,嗬,这是要给本官一个下马威么?

    徐贵川笑的一脸人畜无害,接着刚才的话题道:“王爷,下官已略备薄酒,还望王爷和王妃赏光。”

    这是要邀请晴岚两口子去他家里住。

    十三看了晴岚一眼,见她脸色仍旧苍白,便有心想应。

    徐贵川再接再厉,“王爷放心,拙荆已将主院儿收拾出来,绝无外人打扰。”

    晴岚微不可察的冲十三点点头,她也想去见识见识这位藩台大人的“后园子”。

    十三秒懂,沉声道:“那就有劳徐大人了。带路吧。”

第一百六十三章 西餐() 
晴岚下意识的抚上微隆的小腹,按下心底那股莫名的烦躁。

    这会儿十三应该到天津港了吧?

    景泰帝从前年开始就一直住在小汤山的行宫里,只每月两次的大朝会时才露面,就连这两年间的中秋节和万寿节都是在行宫过的。朝堂上大部分政务都分配给了太子和肃王打理,他老人家平日里就逛逛园子养养儿,顶多招几个老臣下两盘棋。

    外人皆以为是皇帝想开了,打算颐养天年,实则。。。景泰帝龙体欠安,病重久已。

    这次太子和蒋贵妃连出两道密旨诏端亲王进京,其间用意不言而喻。

    十三接到消息立即动身,打着隆顺号试航的幌子,深入京畿一探究竟。

    都说天家无亲,却是有点儿冤枉这几位了。皇上也好,太子王爷们也罢,总得先顾全大局,国事才是排在他们心中头一位的。

    至于什么父子纲常骨肉亲情,也许有,但是不太会影响他们的判断。理智是他们活下去的法则,以至于后来,只要不涉及实际利益,演戏谁不会呢?

    如今京城有两个红到发紫的主角儿正在演对手戏,一个是太子李德晟,另一个是肃王李德。

    不知皇上目前到底怎么样了,还能给这哥俩留出多少一决胜负的时间。

    晴岚坐在荷兰人的饭桌前,心思早已飞到了别处。

    肃王自打有了严世藩那堆金山的支持,出手十分阔绰。在朝堂中的呼声越来越高,他本人不骄不躁,继续稳扎稳打。就算太子顺利上位,肃王的势力依然不容小觑。

    娄小姐前一晚被肃王的家丁抬进肃王府,后天一早娄尚书就入了阁。

    能耐啊!

    父皇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哥为什么不反对?或许反对过,但反对无效。

    所以季先生才会把明宇发配到四川,这样也好,朝堂上的纷争波及不到他。

    爹娘启程去了明宇任上,也不知这会子走到哪儿了。

    泓儿(李潆泓,晴岚长女,生于景泰二十七年十月初十)乍离了姥姥姥爷,会不会哭闹?

    前不久诰哥儿的来信,说他被派往西南戍边,也不知能不能跟明宇见上一面。

    还有弟妹陆氏,算算日子也是生产在即,会给舒家带来第一个嫡孙吗?

    一旁的小宝似是感受到了晴岚紊乱的思绪,端起水杯,不着痕迹的提醒好友。

    晴岚立马回过神来,见徐贵川等人还在跟荷兰使者聊得一片火热,心中冷笑不已。遂低头看起今日宴席的菜单。

    开头第一道是清汤(牛肉),想来荷兰人已经了解了不少中国人的饮食习惯,知道他们的浓汤冷汤奶油汤等,不受大顺人待见。

    不过,塞卡尔做的奶油蘑菇汤还是很不错的。

    两年前,晴岚到胶澳后接见的第一个洋人就是塞卡尔潘记杂货铺和美丽时光的合作伙伴,一位绅士的供货商,晴岚等人的老朋友。

    这次隆顺号即将出访荷兰及欧洲等国,塞卡尔功不可没,他一直奔走于两国使者之间,为此做了不少努力。

    晴岚接着往下看,炙鲥鱼,冰沙,羊仔骨,汉堡,牛排,冻猪脚,橙子冰激凌,新荷兰翠鸟鸡。。。

    等等,晴岚微微向前探了探身子,她看见了什么?!

    新荷兰?

    这是哪儿?难道。。。荷兰人已经拿下了澳洲?

    不会吧,是哪里出了岔子,让荷兰人轻而易举的得了澳洲?!

    还有这个,翠鸟鸡,翠鸟鸡。。。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

    妈蛋!

    翠鸟鸡不就是后世的极乐鸟吗?!

    我去,吃极乐鸟,你丫真不怕遭报应!

    极乐鸟这种珍惜禽类,长得十分漂亮,分布于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周边一些岛屿。

    晴岚记得自己看过的第一部小说,就是描写一对美国兄弟闯入食人族的故事。

    他们当时去的就是巴布亚新几内亚,一个看起来让人不太舒服,“像一只疙疙瘩瘩的癞蛤蟆趴在海面上。”

    当地的土著人一直保持着吃人的良好习俗,对此还有一个总结性的概括。

    说:白人不好吃,毛发茂密,油厚肉腻,身上还有一股重重的烟草味儿。

    黑人也不好吃,肉柴粗硬,吃起来难啃还塞牙。

    黄种人最好吃,不肥不瘦,肉香易入味儿。

    他们还有收集人头的特殊癖好,将人头一个个排列在族中最好的建筑中,每个成年男孩子成年的标志就是拿回一个敌人的脑袋。

    当然,人肉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到的,他们还吃蛹类甲虫果蝠等物,这跟极乐鸟的饮食习惯惊人的一致。

    晴岚再度看向翠鸟鸡这个名字。

    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别说极乐鸟的肉了,就是羽毛也成了禁止携带的走私品,一根羽毛就足够关你一辈子了。

    极乐鸟也叫天堂鸟,生的极美,外形与传说中的凤凰相似,但比凤凰体型小,身上的颜色比凤凰更丰富,更鲜亮。

    很多欧洲人捕杀极乐鸟就是为了获取它身上半米长的尾羽,可以用来装饰帽子。尤其是贵妇们,有这样一顶帽子不仅是身份的象征,还是集美貌和虚荣于一体的“高雅品位”,是贵妇间最常用来炫耀和攀比的资本。

    若身材如对面那位荷兰使者的夫人一般,帽子上再插上三根极乐鸟的羽毛,与她那身酱红色的蕾丝长裙搭配起来,简直就是一只肥硕的火烈鸟。

    到底哪里美?值得人如此丧心病狂!

    思及至此,晴岚有些反胃,跟自己第一次吃熊掌时的感觉差不多。

    一种良心上的谴责。

    所以那次晴岚吃的特别多,她怕这头倒霉的熊看到自己的熊掌被浪费,会气的死不瞑目。

    徐贵川还在那儿唾沫飞溅,史文挑挑眉,向晴岚投来问询的目光。

    晴岚但笑不语,让他说,既然大家聊得这么开心,为何要“恶意”打断呢?

    荷兰使者一边装作兴高采烈的与徐贵川交谈,一边轻蔑的撇了撇舒晴岚,后者仍保持着看菜单的姿势。

    这一眼自然是没有避过徐贵川的精光,他承认,这样的眼神让他心情更加舒畅他私下里也没少抱怨这位端王妃。

    二人心照不宣,谈话间关系更加亲密,两个大男人的鼻尖儿都快要碰到一起了。

    胖胖的使者夫人不满的挪了挪屁股。

    史文垂下眼帘,一桌子人,肤色不同,神态各异,心思不齐,看起来怪有意思的。

    有了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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