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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巫法无天-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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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自拔。

    在此之前,从不曾爱上过任何人的路雨霏,曾经很自我,曾经十分瞧不起那些因为爱情而失去自我的女人,为了一个男人哭,为了一个男人笑,为了一个男人而痛不欲生、寻死觅活……简直太没出息、太丢女人的脸了。但当她陷入其中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爱上一个人是这么幸福。

    这还只是没有确定关系的时候,只是暧。昧阶段。如果真的陷入热恋,路雨霏都想象不出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飞蛾扑火?失去自我?

    虽然路雨霏预想到了继续陷入的结果,甚至想象到一向自立、自我的自己可能会完全失去立场,但是当她想到那个人是李简的时候,居然丝毫没有抗拒的意思,丝毫没有恐慌,只有浓浓的憧憬和期待。她无比期望那一天的到来。

    二十七年的冷漠,一旦被融化,迸发出来的热情,难以想象!

    ………………

    事实上,路雨霏真的误会了。虽然李简对她这个大美女不是没有好感,心中未尝没有将她收入房中的心思,但也就只是好感、只是占有欲而已,要说喜欢上她了,还真没有,至少暂时还没有,至少远没有到‘爱’的程度。甚至相比起来,可爱的小包子,于翔甚至都比路雨霏更加让他惦念。

    至于送她的那颗挂坠,也不是什么‘金玉良缘’不是什么‘两人一体’,其实那不过是李简以巫门秘术炼制的一颗护身符而已。

    ‘信仰之力’被称为‘后天功德’,拥有消灾解厄、万法不沾的神效。而挂坠的纯金的部分中储存满满的都是李简从小南山寺中窃来的功德愿力。

    之所以是纯金材质,是因为‘金’是最好的存储‘信仰之力’的材质。最顶级的佛门法相,都要铸塑金身,就算差一点的佛像也要在外面抹一层金漆,也正是这个原因。

    而纯金底座上之所以雕琢李简自己的画像,也是有讲究的。李简是一个‘巫’,而这雕像是一尊巫像。

    ‘巫’是人类最早古的修行者,没有之一!

    最早的‘巫’是在人类文明蒙昧时,人类族群的保护者和族群延续的指引者。代表着部族最强大的力量和最聪明的智慧,是最强勇士和最强智者的统称。

    ‘巫’这个流传演变下来的字,就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

    ‘巫’字中间的两个人,代表着人类的族群。上面的一横,表示‘巫’要为族群抵挡天灾;下面的一横,表示‘巫’要为族群抵御地难;中间的一竖,表示‘巫’要成为族群部众的依靠,要在天地之间为部众支撑起生存的空间。

    所以,‘巫’本就有‘守护’、‘保护’的意思。

    而李简就是巫,本身的形象就有守护之力。这么说吧,如果把李简的照片贴门上,就能当门神。把李简的照片贴墙上,就比钟馗像还好用。只凭刷脸,就有消灾解厄、驱邪避秽的效果。

    而挂坠上李简的雕像,可不仅仅是简单的雕像,还是巫门四大图文秘术‘巫文’、‘巫铭’、‘巫画’、‘巫雕’之一!代表着属于‘地巫’李简的图腾,不但其守护之力更加强悍,拥有驱邪避秽、清明头脑耳目的功效。而且还拥有着李简赋予的部分威能。能够调动储存在纯金底座中的信仰之力守护吊坠的拥有者,还与李简有着玄妙的联系,拥有定位、预警、通知……等功效,功能多多。

    ……

    而正面雕刻着路雨霏形象的骨雕,也不是样子货。事实上,这个骨质雕像的材质是李简从‘黑巫毒城’带出来的一块‘莽牛骨’的一部分,经过李简以巫门秘法祭炼后成为一件巫器,之所以雕刻上路雨霏的样子,是因为这是一块属于路雨霏的‘替难巫像’。

    别看这块小小的骨雕不起眼,但是却可以为路雨霏抵挡一次必死的灾难。其作用与传说中的‘替身玩偶’功效相当。

    ………………

    这种兼具守护和替难双重功效的护身符,李简在晋级地巫后,一共炼制了十几块。除了送给路雨霏的这块之外,还有几块分别属于薛志国、葛兰、薛笑、张胜秋、薛奇,以及另一个更让李简心动,早就打算收入后宫的小妞儿——小包子——于翔同学。

    这是李简晋级地巫后,解决后顾之忧的手段。

    所以说,路雨霏真的想多了,这种护身符并不是唯一的,虽然价值远比她想象的还要大的多得多,但却没有她想的那么含义多多。

    当然,这个护身符的意义虽然没有路雨霏想的那么深远。但还是可以说明,路雨霏对李简来说还是挺重要的。至少说明,如果路雨霏落入别人的手中,李简会有顾忌,而不会不管她的死活。不然李简是不会把护身符交到她的手中,并叮嘱她须臾不许离身的。

162 同行() 
看着李简驾驶的银色汽车一溜烟儿的离开,站在门口相送的路家人这才带着盈盈的笑意,说说笑笑的回到屋里。

    “你说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怎么这么黏糊呢?小霏这不过是去京都出差十来天,小简就舍不得了,还非要跟去。”

    路妈妈说的话虽然乍一听好像是抱怨,但是那脸上的笑容和毫无诚意的口气,却无一不再说明她对如今李简和路雨霏的‘黏糊’关系感到满意。

    黏糊好啊,黏糊说明自家闺女在李简心中分量够重,说明两人感情稳定,说明两人走到最后的希望大大的。虽然自认自己家的女儿优秀,但是在路家妈妈看来,人家李简显然更优秀,性格、学识、身家无一或缺,优秀的甚至就连路妈妈都觉着自己女儿有些配不上。

    至于学历,那算是什么东西?一家子都在一流大学工作的路家,眼光可没这么浅。

    老妈说话的口气,老妈脸上的笑容,太明显了。路嫂嫂作为路妈妈十几年的儿媳妇,自然闻弦歌而知雅意,一边挽着路妈妈的胳膊往屋里走,一边开口凑趣儿的回应道:

    “黏糊有啥不好的?那说明他们俩感情好啊!一时半会儿的都舍不得分开,多甜蜜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了,这叫如胶似漆、蜜里调油。”

    李简这个准姑爷,可不只是路妈妈满意,整个路家人上至路老爷子、路奶奶,下至路雨霖、路嫂嫂,没有一个不满意的。其中尤其以路老爷子和路奶奶为最。

    所以,听到自己孙媳妇说的俏皮话后,走在前面的路奶奶也忍不住回头笑着搭话道:

    “如胶似漆?蜜里调油?是不是还要加上一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没错,奶奶补充的太好了,就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估计啊,小简肯定是觉着咱家小霏去京都出差一去就是十来天,按照一天相当于三年来算,那可就是三十年。分开这么久,小简肯定得想得不要不要的。所以,才一定要跟去的。”

    “什么啊?也许不像你们说的那样,是人家舍不得,一定要跟去的。也没准儿是姑姑舍不得,死乞白赖的一定让人家跟着去呢?”

    听到妈妈、奶奶、太奶奶均一脸欣慰,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曾经也很喜欢李简这个姑父,但是现在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姑父的路晓晓忍不住插嘴说话了。

    路晓晓虽然才十四岁,还没有完全长开,但是完美的基因已经让她出落成为一枚校花级美女了,在学校里自然追求者众多。但是正所谓‘萝莉萌大叔’,在路晓晓这个大萝莉的眼中,那些追求者实在是太幼稚了,而且一个个太草包了,跟李简一比简直没法看。

    李简多好啊,又帅、又温柔、身材又好,而且才华横溢。比什么长腿欧巴,什么都教授之流的,还帅、还有才,那些所谓的校草、学霸、二代跟他比起来,简直弱爆了。

    在与自己追求者的一次次的比较中,李简在这个小丫头心中的形象越来越完美,时不时的小丫头就会想‘要是他不是姑姑的男朋友就好了’,时不时的小丫头甚至会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自己或许应该把他从姑姑那里抢来,哪怕不抢,只是偷一点也好啊!

    所以,路晓晓这里所谓的不喜欢,并不是路晓晓不喜欢李简这个人了,而是更喜欢了,她不喜欢的只是‘姑父’这个称谓,只是李简那个姑姑男朋友的身份罢了。

    十四岁的小女生,确实已经到了春心萌动的年龄了。

    ………………

    路晓晓口气中的酸味儿很明显,但是因为大家都把她当成小孩子,再加上这丫头往常跟姑姑斗嘴、较劲太多,大家已经习惯了,所以并没有注意到异常,路妈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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