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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闲人-第3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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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胜抬头看了看,摇头道:“此路直通府谷,近确是近了,只不过要一路要足行近百里地,怕是你们受不得那苦楚。反倒不如这边,虽是多出近半行程,但再过三十余里,便是岢岚县城,今晚我等便可在那里歇脚。之后只需沿着驿道而行,或三十里或五十里,三井镇、五寨堡、三岔城都有落脚之处,远胜跋涉之苦。”

    苏默恍然,眺目又看了看那边没再言语,只是低着头蹙眉思索。刚才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有种心悸的感觉,隐隐中放佛有个念头,告诉他应该选这边走才对。

    这种感觉极是莫明,却又始终萦绕不去。又再继续走出几步,猛然间一个念头闪过,急回头问道:“孙百户,你方才的意思是说,一般的旅人,通常情况下都是走岢岚这条路了?”

    孙胜一愣,点点头确认,看着他有些不明所以。苏默脸上露出凝重之意,目光炯炯的看着前方,沉声道:“孙百户,我不太懂兵法什么的。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要是你准备对我不利,在这种情况下,将会选择怎么做?”

    说到这儿,转头盯着他一字一顿的又道:“孙百户可知,想要苏默脑袋的,鞑子那边固然可能有,但是除了鞑子外,其他的人怕是更加急切些吧。”

    孙胜一呆,随即面色大变。他久在边地,平日里都只是面对着北元的袭扰,所思所想自然而然便只是针对北元的。

    如今得苏默提醒,顿时省悟过来,这位主儿的敌人可不只是北元啊。甚至正如他自己所说,真正想要他性命的,压根就不是北元。

    既如此,那么自己按照常识所选的路,岂不正好落入他人的算计中了?

    而且这一路固然路途通坦,但沿路多有险峻之处,最是适合埋伏刺杀。蒙古人或许进不到这边,但是其他人呢?自己只顾着防外,而疏于防内,一旦变生肘腋,定然是凶险至极。

    尤其,尤其是此刻,据他所知,就在前面不远,就有一处极凶险的所在,当地人称“阴风峡”,完全是两山夹一沟的地势,简直就是标准的伏兵之所。

    若是有人真的埋伏在那里,到时候只要两头一堵,再以箭石居高而下,自己这一队人怕是一个都难以存活下来。

    想到这儿,霎时间就是一身冷汗冒了出来。哪还敢耽误片刻,当即便一勒缰绳,就要传令全军暂停。

    只是还不待那话音出口,猛听的前边蹄声急促,一骑就边大叫着“敌袭”飞驰而来,不正是前方负责哨探的江彬是谁?

    整支队伍顿时轰的一声,霎时间大乱起来。

    

第304章:西北大乱() 
延水渡口这几日忽然热闹了起来,并且几乎是在短短两三日内便形成了庙会。天籁『小说整个渡口终日香火缭绕,各色人等往来不绝。

    原本一个只能称的上是冷清的偏僻所在,如此突兀的繁华起来,怠其始因,原来是因为这里忽然新晋了两位神祇。

    这两位新晋的神祇,其中一位被称为“花神”,本体是生于原本一家客栈二楼客房窗外的野花。

    这种攀爬于墙壁上藤蔓间的野花,依常理来说,应该是酒盏大小,而且花期也极是短暂才对。但是眼下这朵花却是开的海碗大小,并且历久不衰,在这秋深之际,竟似生机一日胜似一日,毫不见凋零的迹象。

    也正是因此特异之处,引得人们咄咄称奇,由此封神。

    而第二位神祇,则被人称为“麦神”。麦神却不是真的麦,其实就是一株常见的野草。只不过被人自的转化为稻麦的替身,究其所因不外就是一种美好愿望的延伸罢了。

    只不过之所以因此,也是与那花神同样的原因,都是忽然显露出廻异同类的常之处。

    与花神不同,这位麦神却是生长于原本一个货栈的院子里。整株草比同类足足高出两倍有余,更是叶片翠亮生机勃然,整株草都碧油油的,乍一看简直如同一块上好的翠玉雕刻而成似的。于是,该草也由此封神。

    而这两处神祇虽然都是生长在这延水渡口,但其所原属之地的结果却大不相同。

    

第306章:于冕的心思() 
弥陀山,又名笔架山,因其形似文人书案上搁置毛笔的笔架而得名。天『籁小『说从弥陀山再往前去,便是后世鼎鼎有名的塞外四堡了。也正因如此,所以弥陀山有着重要的军略地位。

    此刻,便在弥陀山下的古道上,正有一队长长的车驾逶迤而行。队伍中,旌旗如云,仪仗并举,最中间一架巨大的辇车在八匹健马的拖曳下缓缓行进着。

    如这般架势,稍有点常识的人便会知道,这应是帝王出巡时的场面,绝非寻常官员可以匹配的。

    然而世事总有例外,便比如眼前这支队伍。高举的旗幡中有一面最大的旗子,飞金边走银线,迎风招展之际,上面一排斗大的金字:钦命出使大臣于。

    是的,这是一位代表大明皇帝出使的钦差大人,于冕于大人的使团队伍。

    或许大多数人会认为正是如因钦差的身份,所以才会有如此的场面。但是唯有一些知晓朝中内情的人才知道,这支队伍之所以能得此荣宠,与辇车中那位于大人自身也是有着极大的原因的。

    民族英雄、鼎鼎大名的于谦于少保之子,原兵部侍郎、督察御史于冕于大人,他老人家本身就当得起这种荣宠。

    只是无人知晓,这位于冕于大人本该是往南京走马上任,出任应天府府尹一职的,却因为一个意外的变故,临时被委任了个“鸿胪寺少卿”的官儿,走上了这条通往大漠的道路。

    鸿胪寺少卿和应天府尹的差别,是个人就会明白究竟有多大。可是皇帝偏偏就这么做了,其中缘由稍稍推敲便能大概明白。

    昔日土木堡之变,于谦于少保以一己之力,力拒北元,终保的大明社稷周全。由此,于氏在大漠上的名声极为响亮,有着莫大的威慑力。

    所以,弘治皇帝在这个关头,临时抽调身为于谦之子的于冕过来,其意自也不必细表了。

    但是这种意思或许旁人都能接受,可作为当事人的于冕于大人,就不免有些郁闷了。

    他如今已是一大把的年纪了,本想着此番能往江南鸟语花香之地就任,呆上个一年半载的,便可致仕告老,这一生也算的是圆满了。

    可谁知冷不丁的美梦突兀的破碎,竟被一竿子支到塞外苦寒之所来,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实在让于大人憋闷的差点吐出血来。

    所以,于大人的心情极差,打从启程伊始就极差。而这种极差的心情,在得知皇帝陛下居然还给自己配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副使后,终于彻底爆了。

    苏默苏讷言?这是个什么鬼?一个十几岁的娃娃,虽说有些才名,虽说于大人本身也颇为喜爱那脍炙人口的《临江仙》,但这依然改变不了他苏默连县试都未过的事实。

    但就是这么个家伙,居然一朝得宠,竟成为了堂堂钦差副使,这是什么?这岂不又是一个传奉官?

    传奉官,大明朝有史以来,最让于冕痛恨的一种存在,他永远忘不了当年那些个传奉官对自己一家的伤害。而他几乎前半生的时间,也都是在和那些传奉官在战斗。最终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才终于获得了胜利,并被世人称颂。

    可如今,自己竟然要和一个传奉官共事,这是一种何等的讽刺?皇帝究竟是个什么意思?莫非昔日生在父亲身上的旧事,又要重演了吗?

    不!绝不!他绝不会容许这种事情生!哪怕是付出他生命的代价。

    他已经七十多岁了,人生对他而言已经不多了,还有什么可怕的?至于家族子嗣,或许是某种魔咒,他足足有六个孩子,却全都是女儿,一个儿子都没有。严格来说,于家到了他这代,已经等于是绝后了。

    虽然他也过继了一个族子,但那毕竟是假子不是。便在当年父亲最悲惨的时候,于氏家族也仍然艰难的生存了下来。甚至连他这个嫡亲之子,也不过就是配山西而已。

    那么,就算这次自己做的有些过激,怎么也不至到了当日父亲那种境遇吧。既如此,他还惧怕什么?

    所以他必须出自己的声音,表明自己的态度。这不仅仅是表达自己的不满,还是标范自己的清名的需要。他实在想不出自己不去做点什么的理由。

    而那个幸进的小辈,却也偏偏凑趣,好似最近惹了一身的麻烦,以至于皇帝都暗示自己控制使团队伍的行程,以给予其一些保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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