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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幻想中的冯小岚浑身上下又开始散发出征服的狂热火焰,清晰勾勒着那凹凸玲珑的躯体线条,熏醉了孙松月的眼,熏爆了孙松月的心。
他最近莫名其妙地遭到冯小岚的嫌弃,始终没有机会靠近佳人,内心燃烧的熊熊火焰根本无法控制,又岂会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他趁着美人心情愉快的机会,一把抱起冯小岚,走向内室。
冯小岚嗔怪着:“我在说正事,你觉得怎么样?”
孙松月哪顾得凌烟的来与不来,讨好地顺着冯小岚的话连声说“好好好,当然好了,你说的都好。”
听了孙松月的回答,冯小岚更加坚定了让凌烟进“状元红”茶楼,在她手下当差的决心。
冯小岚和孙松月哪里知道,他们自以为高明的策略正是凌烟事先设计好的,请君入瓮。
所以,当冯小岚以一副高高再上、无比恩典的姿态出现在她家时,她只需拿足架子,让所有的人看清楚不是她自愿去的,而是被逼无奈的就行。
越容易到手的东西越不值钱,人亦然。
越大大咧咧的姿态,越不容易被人怀疑是刻意而为的。
她是一个探子,打探情报前首先要消除别人对她的怀疑,冯小岚是最好的挡箭牌。
头蒙着被单的凌烟在偷偷的笑,站在屋子里的人以为她在继续春秋大梦,当事人冯小岚去却急的前后打转转。
声势和舆论她都造出去了,要是请不动这个古怪的丫头,她面子往哪里放呢!
情急之下,冯小岚一屁股坐在床头,直接上手扯下凌烟头上的被单,细声细语地叫着:“凌小姐,起来了。”
失去了被单庇护的凌烟索性先用手捂住了耳朵,又抄起了枕头压在了头上。
周围一片笑声,凌家的小姐哪像一个得体的小姐,简直就是一个耍赖皮的娃娃。
冯小岚四周看了看,沉下脸喝了一声:“你们都出去。”
她不能让人看她的笑话,竟有了反客为主的架势。
这一招很灵,连洛惜都乖乖听了她的话出去了。
“凌小姐,你放眼洛邑县城,哪还有比我‘状元红’更能发挥你才干的地方?”冯小岚继续哄着凌烟。
凌烟藏在枕头下的脑袋还在笑,声音却很可怜:“名声不好听。”
这句话气的冯小岚差点直接骂出声:“你凌烟的名声还需要再玷污么?”
“我给你很多的银子。”冯小岚低声下气抛出了另外一个诱饵。
“家里多的盛不下。”凌烟吃吃讥笑。
“那,我可以让你嫁进许家。”冯小岚孤注一掷地说。
半晌,枕头下没在发出任何声音。
“来人啊,”冯小岚冲着房门大喊一声。
门马上被推开了,几个粗壮的老妈子抬着一台软轿进来了,这就是刚才发出踢踢踏踏声音的几个人。
冯小岚指着床上那个睡相如猪的人命令道:“把她抬进红楼。”
第九十七章 粉丝圣战()
红楼,是“状元红”茶楼内部的称呼。
一取外面红砖、红瓦、红墙、红屋顶的意思,再取状元红最后一个字的谐音。
凌烟被四个肥胖的婆子叉进了轿子,又被抬向红楼,随着她们一路行程的延伸,凌烟跳槽去了红楼的消息长了翅膀,扑扑楞楞飞遍了县城内外。
当冯小岚和凌烟的两顶小轿接近“状元红”时,这里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
凌烟在下轿子的第一时间感慨着:“都来看猴了!”
身为一个“猴子”,她有着高度的敬业精神,随手抽出轿子里不知谁丢下的一块纱巾,胡乱在脑瓜子上缠了几圈,仅露出了一双眼睛。又将出门前搭在身上的披风围住身子,匆匆在婆子们的护送下,挤过疯狂追堵的人群,艰难地移进了红楼。
她有自知之明,不敢把家里的泼撒到这里。
没有梳洗的脸,乱七八糟的头,不整的衣着,如果被围观的人发现,一人一口吐沫星子也能淹死她。
好歹,她见过明星作秀,知道如论如何也要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给粉丝,不是单纯的不辜负众人,而是不作死自己。
每天的太阳从地平线冉冉升起时,冯小岚都在为着自己的得意之作兴奋不已。
从那天开始,红楼鹤立鸡群,人流量明显增多,享誉洛邑县城内外。
除了日常的一些常客,明显又多出现了两类人众。
一类以青年男子为主,大多是文人墨客的打扮,手摇一柄羽扇,嘴里念着“之乎者也”,他们大多从午饭前聚集在这里,再从午饭开始一天的行程。
对此,他们直接取了凌烟冯小岚“斗茶”比赛的“斗”字,美名其曰为“斗诗”和“斗画”。
另一类以年轻女子为主,她们疯狂地崇拜凌烟,彼此之间探听凌烟的每一个爱好、装扮特点、喜欢吃的东西、生辰八字、有没有喜欢的男子等等细节,纷纷效仿,组成了一支强大的“东施效颦”队伍。
这天下午,刚刚睡醒一觉的凌烟,对着镜子将自己的长发学着泰剧里面的女主人公,从前至后,以头顶为分界线,各向两边编了一个小辫子,在脑后交叉捆绑,每个小辫子中间隔着一段插了一支小小的珠钗,既素气又美丽,然后走出了冯小岚专门为她准备的休息房间。
她像往常一样,勤快地开始自己下午的工作了。
转悠了没多久,她惊讶地发现,围在自己身边的每个女子的发型居然统一了一般,变得跟自己好像好像,就连插着珠花的位置和颜色,也几乎一致。
凌烟心头一动,自己的明星效应似乎可以用来干些什么。
“姑娘们,这天怪热的,你们累不累?”凌烟亲切地招呼着。
“不累;”整齐划一的声音在大堂内响起,一双双激动的眼睛盯着凌烟。
“我看你们的发型都变了,是不是喜欢这样的编法?我以后经常教你们好不好?”凌烟一边想,一边指导着众人缓慢地朝着自己将要实施的计划迈进。
那些姑娘们激动的不停点头,有些人的眼珠甚至潮湿了。
多么平易近人的偶像啊!是不是意味着她们可以直接探听她心中的秘密了呢?
一个胆子稍大的女孩红着脸问:“凌小姐,你喜欢吃什么东西?”
“我啊,不挑食,但比较喜欢吃甜的东西。”凌烟大方地回答着。
“这个喜欢么?”耳边传来一个男子爽朗的声音。
凌烟回头一看,许诺举着一块精巧的阿胶膏站在了身边。
周围一双双好奇的眼睛紧紧盯着他们两个人。
凌烟嫣然一笑,含羞接过来:“当然喜欢了。”
这下不得了了,女孩子们开始尖叫,一边的青年男子纷纷蹿下楼,不一会的功夫,一个个拿着栗子糕、冰糖葫芦、点心、水果之类的,只要和“甜”字挂上边的东西,拥挤到凌烟身边,献宝似的都想得到美人的青睐。
许诺一看这阵势,一肚子的不高兴,生怕到嘴的肥肉被别人抢走,粗鲁地上手直接拽了凌烟准备回房间去。
凌烟临走前扭头冲着他们喊:“我喜欢牡丹,明天看看谁的最好。”
就这一声,“状元红”基本上人去楼空。
男子们赶着回家花牡丹、写关于牡丹的诗词,女子们赶着回去绣牡丹,都想让自己的作品被凌烟高看一眼,进而获得偶像的青睐。
凌烟被许诺拉进了她的房间,两人面对面坐下。
凌烟看着许诺气鼓鼓的脸,淡淡地问:“许大哥,怎么又生气了?”
“一群苍蝇!”许诺拍着桌子,眼里的怒火越烧越旺,恨不得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男人才好。
“许大哥,”凌烟拖着长腔娇嗔地喊了一声,心里却也禁不住暗自得意。
原来她也不过是个凡夫俗子,喜欢有男人为她争风吃醋,真是该打啊!
“烟儿,回家吧,不要再来这种地方了,我爹已经答应了我们的婚事,许家和我都能养你。”许诺哀求着。
“以后再说吧,我还没还清欠你的四百两银子呢。”凌烟找了个不伤害他的借口推脱着。
凌家可以还清,只是凌烟觉得那是自己一时的逞能,坚决不用祖父的银子,要靠自己的力量去还,想不到成了现在的借口。
况且,她也不全是为了没有还清的银子,而是祖父强加给她的护国重任。
她现在就想哭,她算老几?凭什么要她作出这种牺牲呢!
那么,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