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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封神-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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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不代表他不会和社团扯上关系,就像上面说的,他只要想在香港的娱乐圈站住脚,那么势必要和这些家伙打交道。

    要知道,现在的香港,差不多每十个人就有一个混社团,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如果不是意外身亡,差点也就进去。

    张皓轩对自己目前这个身份最满意的就是这点,一旦加入社团,再想要不留案底的和平退出,那会非常麻烦。

    “不说这些了,我就是过来看看你,”张皓轩转移话题的说道,“另外,家明最近怎么样,我一直在忙唱片公司的事情,有好几天没去看他了。”

    “放心啦,那衰仔虽然喜欢把事情闷在心里,但学习起来肯定拼命,”陈志刚耸耸肩,“他在港大肯定如鱼得水啦。”

    “看不出来,你都会用成语了。”张皓轩打趣了一句。

    “看不出来就对了。”陈志刚哈哈大笑,得意洋洋的模样,完全没有被调侃的自觉,“好了,我要开工了,要进去坐坐吗?你好歹在这里唱了几个晚上。”

    “算了吧,虽然跟忠叔道了歉,但肯定有人不会希望再见到我。”张皓轩摇了摇头。

    话音刚落,酒吧后门咔哒一声被推开了,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叼着一只烟,满脸都是烦躁的神色。在看到张皓轩和陈志刚之后,他脸色一变,当即将嘴里的烟吐了出去,转身又走了进去。

    “哈,你不知道,这几天里酒吧的人都把他当成傻子看,平时一天到晚吹嘘自己多么多么了不起,结果你来了只唱了几个晚上就被星探看上。”看在眼中的陈志刚当即笑了起来,那个出来马上又进去的家伙不是别人,就是那个豪情乐队的主唱李豪。

    不过张皓轩没有接腔,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我走了,自己小心点,南哥人不错,不会计较这些,但那两个家伙就很难说。”

    虽然阿豪只出现了几秒钟,巷子的光线并不暗,张皓轩还是注意到了他脸上闪过了一丝凶狠的表情。

    “没事啦,他们不敢做什么的。”陈志刚并不在意。

    张皓轩也没有多说,他也只是猜测,不能确定那家伙真的会做出什么事来。当然,那两个家伙最好不要有过激的举动,他正好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试验对象。

    这倒不是因为他和陈志刚有多少感情,而是因为陈志刚现在以及将来一段时间,都还有许多利用价值。对于一个曾经在长久的岁月里可以俯视众生的存在而言,即使还保留着感情,即使地球是他的故乡,可眼前这些都不足以打动他。

    对张皓轩而言,做事情的标准只有两点:是否有利,是否有趣。

    所以,有空的话,也该去看看家明了。在无数的霓虹灯下走着的年轻人如此想道。

    家明姓徐,算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另一个朋友,而且同龄,不像陈志刚那样大了两岁。他不是混血儿,他只是因为家暴而有些沉默寡言,所以在学校里也是受欺负的对象。

    然后,张皓轩和陈志刚帮了他一次,也许是感激,也许是为了抱大腿,他跟他们混在了一起。大概是、同命相怜,张皓轩和陈志刚也没有将他当小弟使唤,时间久了,徐家明也多少敞开了一些心扉,三个人的感情都不错。

    他学习成绩很好,毫不费力就考上了港大,张皓轩还帮忙解决了5000学费——当然,是背着母亲给的,因此被狠狠收拾了一次。

    他们两个,现在用处还不算大,但培养得好的话,将来肯定能帮上忙,张皓轩的计划可是非常庞大的,要做的事情有很多。

    当然,无论计划了多少东西,首先要将眼下的事情完成,证明了自己的猜想,彻底确立了目标,才能继续下一步。

    只是,无论什么事情,最开始的几步总是很困难得。

    从喜利大厦出来,日头已经偏西,金黄的阳光将四周的大楼堵上一层金黄,若是站在高层,还可以看到在夕阳下波光粼粼的,美不胜收的维多利亚湾。

    现在的尖沙咀还没法和30年后相比,高楼并不是特别多,在里面一点的地方也可以看到这样的美景。

    张皓轩看上去没有心思去欣赏这些,他走得很是匆忙,皱着眉头,似乎在为什么而苦恼。当然,内心深处远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焦急,哪怕作的曲子被高耀辉打回来了好几次。

    “旋律不错,歌词也算比较契合,但是太古典了,有些……怎么说呢,给人一种宫廷乐曲或者民间小调的感觉,缺乏现代的节奏感。”高耀辉是这么说的。

    还记得汪卓英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他当时只是随便翻了下曲谱,张皓轩也未在意,现在看来……好吧,吟游诗人要么在宫廷里献唱,要么在旅馆里献唱,他们的曲子差不多都是这两种调调。

    张皓轩虽然看了许多书,学了不少技巧,可想要融会贯通,将其和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结合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哪怕第一世听过许多歌曲。

    而且,作曲过于古典这个问题百代的汪卓英也指出过,虽然不知道他是在找借口还是真的看了那些曲谱。

    “所以呢,现在只有一个办法了。”在路上慢慢走着的张皓轩用平淡的语气说道。

    之前说过,第一世在地球的时候他是个音乐和电影方面的宅男,只要翻翻记忆就有大把好歌可以抄袭。

    没有一开始拿出来,倒不是因为张皓轩自傲或者不屑,这样做一是试探现在的音乐制作环境,以便有个全面的认识。无论第一世听了多少歌曲多少八卦绯闻,那终究只是听说而已,听说的和实际的终究有区别。

    第二嘛,就算他展现出了惊人的资质,学东西三四次就会了,可说写歌就拿出了合适的出色歌曲,依然太出风头。在合适的时候做合适的事情,才是正确的处世方式,他可以超出一点点,但太多就不行了。

    也许有些过于小心谨慎,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小心谨慎一点没有坏处。

    就像和陈志刚、徐家明保持着联系,还打电话给姨妈感谢介绍才叔过去,除了为将来打算外,有他们作为亲近的人在旁边,在别人眼中他就会显得很真实,一切超出普通人的行为,都可以得到合理解释——不要小看人类的脑补能力。

    以后当他有了足够的自保之力,做得再过一些都没关系,可现在还是算了吧。

    那么,抄袭那首歌更合适?眼见路灯已经亮起,住的那栋公寓楼也已经近在眼前了,张皓轩如此想道。<;/p>;

第12章 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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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皓轩喜欢这样走着回去,可以在路上一边欣赏现代化城市,一边思考自己的问题。

    即使心性再怎么坚韧和淡漠,能看到曾经梦中才能见到的场景,难免会有那么一点唏嘘的感觉,哪怕那个世界其实也不算差。

    不过,欣赏归欣赏,却动摇不了他的心,没有任何人或事可以阻挡他重返九霄。

    回到公寓,如平常一样上楼,来到四曾却发现了不太一样的东西。

    “怎么了?”看着扁着嘴巴抱着膝盖坐在楼梯上的小珍,张皓轩用意外的语气问道,“马上就要吃晚饭了,在这里呆着做什么。”

    小珍看了他一眼,扁着嘴巴别过脑袋,那模样相当的不开心。

    探头到过道张望了下,张皓轩在她身边坐了下来:“让我猜猜,又和妈妈吵架了?”

    少女还是不说话,只是将嘴巴扁得更加厉害。

    “喂,你要是继续扁嘴巴的话,当心以后都要扁着了。”张皓轩用调笑的语气说道。

    哄小女孩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先调侃几句,激起她的不满和火气,等她发泄出来了,再进行安慰就会容易得多。

    不过这些方法并不是百试百灵,因为人心永远没法预料,就像现在这样,小珍呼的站了起来,重重的跺了一下脚,瞪着张皓轩的眼睛有些发红:“你就知道说这些!”

    大概是因为过于激动,她的声音也变得有些尖细,说完之后不等他开口就大步往下面奔去。张皓轩没有追赶,他本来打算让她先走几步,等到一楼在追上,那时她应该会消一些气,却没想到小珍转到下层台阶后却传来扑通一声,跟着嘤嘤的哭了起来。

    “小珍!”张皓轩赶紧跳起转到下层,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三楼的过道,将摔爬在地上的少女小心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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