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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侠警-第3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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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青点着手里的烟,吸了一口说道: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案子就真麻烦大了。

    这样的话一个案子就变成了两个案子,而且两个都是杀人碎尸案件。

    还有我们虽然不能证明第一个发现的尸骨和宋青林、金兰花的案子有关联。但同时,我们现在则无法证明,这两个案子就一定没有关系。

    所以很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那副无名尸骨如果成了无头案子的话,宋红军被杀的案子也同样无法结案。

    结果就是金兰花、宋青林既不能判,也不能放,只能在看守所一直就这么关着。

    同样都是命案,就算我们把宋红军那个案子查得再清楚,由于杀人案件是属于上呈的案件,检察院也必定会让我们把无名尸骨案查清楚的。”

    萧伟又听到一个新名词:上呈案件。

    于是不解的问道:“易队长,什么是上呈案件?”

    这时,齐鹏接话答道:“这个好理解。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我们县法院的管辖权就是单一罪名,最高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案子。

    数罪并罚最高可能判处二十年的案子。

    而杀人之类的命案都是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案子,所以一审的管辖权就是安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但侦查权还在我们县级公安局,所以等我们案子侦查终结了,要先起诉到县人民检察院,再有县级人民检察院上呈到地区人民检察院,然后公诉到地区人民法院。

    像这类案子,就连上呈案件。由于是要经过市级检察院,所以比一般的案子审查得要严格的多。”

    听完齐鹏的解释,萧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这下心里犯难了,甩又甩不掉,破又无从下手,这可怎么办?

    心里想着,萧伟嘴里嘀咕着:“怎么样能上那具无名尸骨说话就好了,哪怕是托个梦给我也好,让我知道他究竟是谁?”

    易青也是愁容满面,苦笑道:“要是那样,就直接问问菩萨凶手是谁就行了,还早我们警察干嘛。

    你说村里的成年男性都排查完了?有没有漏掉的?”

    萧伟答道:“排查完了,不会有漏掉的,我们当初是一个一个过的。”

    这时,易青像是无意得问了一句:

    “这死者宋红军以前是在哪打工的?”

第332章、查轨迹一下GD() 
第332章、查轨迹一下广东

    萧伟随口答道:

    “金兰花说是在广东,具体地方不知道。宋红军的父母最初也问过,他们也不知道具体的打工地点。”

    易青回过头问萧伟:

    “那怎么确定宋红军是在广东打工的?”

    萧伟答道:

    “没有确定,只是金兰花说的。最开始查失踪人口的时候,嫌疑目标是李万昌和宋红军两个人无法确定去向。

    后来,从宋福来嘴里证实宋红军案发当时在家,所以就把精力都集中在了李万昌身上,结果你知道李万昌突然回来了,这才让我们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在宋红军身上。

    后来就突破了宋青林,还有金兰花,那么宋红军打工的去向也就无所谓了,也就没有再进一步细查。”

    说到这,萧伟疑惑的问道:“易大哥,这宋红军在哪打工和这个案子我看不出有什么关联呀?”

    易青摇了摇头说道:“我也没说有什么关联,就是在想,这个案子还有什么遗漏的地方,想寻找点线索罢了。”

    易青收起笔记本说道:“这样,齐鹏,我看先发协查通报吧,按照无名尸发,给附近的省市县都发。”

    “对了,”易青最后特别交代:“给广东省公安厅也发一份,反正不在乎多这一份。”

    “好,”齐鹏答道:“我马上去办。”

    易青起身说道:“我去给局领导们好好汇报这个案子了。”

    第二天上午,后井乡派出所的温所长打来电话,说是宋红军有一封信寄到了村委会,村干部不知道怎么处理,就交到了派出所。

    温所长问有没有用,需要的话给重案队送过来。

    易青想了想就让所里把信送到重案队,先看看是什么东西。

    结果信送到后,易青打开一看是一封法院的传票,要求宋红军9月1日上午九点到庭。

    落款是广东省云白县人民法院。

    易青拿着这张传票,左看右看,然后把萧伟叫了过来说道“

    “小萧,你去跟这个法院联系一下,看看是怎么回事?”

    萧伟接过传票,应声而去。

    萧伟打了几个电话,终于联系上了主管这个案子的法官。

    对方称这是今天六月份对方是当地的一家装修公司,法人叫张宝汤,起诉宋红军的一起货款债务纠纷案子。

    由于是打的电话,虽然萧伟已经表明身份自己是彭城县公安局的刑警,但对方还是很谨慎的只说了一些大概的内容,不肯再透漏详细情况。

    萧伟把情况跟易青汇报了一下,觉得这就是一个债务纠纷案子,应该和现在侦办的案子没什么关系,建议把传票交给宋红军父母就算完了,反正宋红军人也不在了,让他家人自己处理吧。

    易青觉得不能这么简单处理,原因有两个:

    一是宋红军在广东还有债务纠纷,说明他很可能在那还有资产,按照法律规定这些都应该是他和金兰花的共同财产。但现在这种情形,金兰花显然不能亲自前往广东去处理这些事务。

    二是宋红军在金兰花杀人案件中虽然是受害人,但目前没有发现金兰花和宋青林与那个无名尸的案子有什么关系,案子现在等于是处于停滞状态,与其被动的等待协查结果,还不如顺便查一下宋红军在广东的情况,看看有什么线索。

    所以,易青认为现在这种情况,于情于理重案队都不能坐视不管,有责任去帮助金兰花把这个事情处理好,所以易青决定在征得金兰花同意后,派人展开调查。

    具体人选,易青想带萧伟一起去,也让萧伟有机会锻炼一下。

    提审金兰花,果然她对宋红军在广东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更别说什么债务纠纷了。得知易青准备到广东去帮助她处理这些事务,自然是很痛快的在委托书上签字,全权委托易青处理和宋红军有关的事情。

    为了保险起见,易青还特别向局里申请了带上公安局的法律顾问邢律师一同前往。

    简单准备了一下,第二天下午,易青就和萧伟、邢律师一起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那时候火车还没有全面提速,到了目的地,整整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

    三人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赶到了云白县法院,找到了主管法官刘法官。

    这次,刘法官确认来人是彭城县公安局的侦查员还有律师,也就把详细情况如实相告。

    原来宋红军一直在云白县做的是建材生意,和当地的一家名为宝祥装修公司一直是合作关系。去年冬天的时候,宋红军承揽了一个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就是这家宝祥装修公司。

    到了今天三月份,工程接近完工的时候,宝祥公司一直催要剩余的施工款,宋红军一直拖着不给,后来直接就是不见面了。

    于是,宝祥装修公司这才把宋红军起诉到了云白县人民法院的,起诉标的是十伍万元。

    易青看着没什么特别的情况,就把诉讼的具体事务交给了同行的邢律师,自己要了宝祥公司法人代表张宝汤的地址和电话,和萧伟先出来,准备去一趟这个宝祥公司。

    七拐八拐,连问路带打听,费了半天的劲,易青和萧伟两人这才找到了宝祥公司。

    刚巧,公司的经理和法人张宝汤正好在公司,听说来人是彭城县公安局的,是为了宋红军而来的,连忙很客气的把两人让到了会客室。

    张宝汤介绍的情况基本和刘法官一致,说宋红军和他一直有合作关系好几年了。

    最初,宋红军是给他的公司进货,赚一些差价。

    不过这宋红军脑瓜挺灵光,这一来二去的就开始在云白县承揽一些小的装修工程来做,两人合作关系一直很好。

    今年做的信用社装修这个工程,到最后付尾款的时候,宋红军突然就没钱了,要了几次都是推脱说是信用社一直没有给钱,后来就干脆不见面了。

    后来,张宝汤没有办法,通过关系找到信用社的领导,结果人家告知,装修的工程款人家现在一分钱都不欠的给了宋红军。

    无奈之下,这才把宋红军起诉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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