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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刁民-第14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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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被枪指着还会脸不红心不跳,乐胖子也不是公安,纪委查案跟公安查案有很大的不同,至少枪这种东西,他是从来都没有碰过的。

    “这京城还真不是个谁都能好好待的地方。”乐胖子作出一脸慷慨就义的样子,微微闭上眼睛,“开枪吧!”

    潘凌风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时候这胆小的胖子也变得如此临危不惧了。只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抹寒光“嗖”地一声,插进了他的手腕。

    潘凌风哎哟一声惨呼,手枪落地,瞬间被那叫玲珑的女子踢进远处的草从,而后那女子陡然逼近,左右开弓,扇了这自命不凡的潘家大少足足十记耳光,抽得潘凌风两眼直冒金星。

    “好了,差不多就可以了。”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从众人上方传来,李云道也抬头往那上空看上去,居然是一个胡子邋遢的男子,大冬天里只穿着一件睡袍,手里还握着一个酒壶一样的事物,仿佛从头到尾,他都一直坐在那儿,根本就没有人发现过他的存在。绿植园里有很多参天巨树,谁也不会想到,这树上会藏着人。

    但蔡修戈皱了皱眉,以他的底子,居然了没有发现这人一直在那树上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那邋遢男子坐在树梢上,仰头往口中倒了一大口酒道:“我跟潘老大有些交情,要不这事儿就算了吧?”他说着话,目光的尽头,不是蔡修戈,也不是古可人,而李云道。

    “你……你是什么时候坐在这树上的?”潘凌风不感激,而反握着受伤的手腕,面目狰狞地看着这帮自己说情的邋遢男子。

    “我啊?这几天一直在。”邋遢男子挖了挖耳朵,神情有些忧伤,“这么多年没回京城,如今的京城,唉,不一样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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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三十六章 长安俱乐部风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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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都听到我们说的话了?”潘凌风面色狰狞,但眼神中却掠过一丝慌乱。

    邋遢男子笑道:“嗯,你想勾引姓梅的小丫头上炕,对啊,我都听到了!”

    “你……”一旁的梅灼曦俏脸瞬间通红,但如今的形势早就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那披着皮风衣的高挑女子,那儒雅的中年男人,包括乐天带来的那个文弱得像大学讲师却身手不凡的年轻人,似乎这京城的卧虎藏龙的一面今儿被自己给实实在在挖掘了一遍。

    看到这邋遢男子时,蔡修戈一开始是疑惑,而后眼前猛地地一亮。

    眼睛更高的是李云道,此时李大刁民苦笑不已:“大叔,一别二十年,徽猷一直很惦念您!”

    那邋遢男子从树上跳了下来,众人这才发现,他的身高极高,几乎接近两米,身材魁梧得如同一座人形铁塔。

    他花白的长头发直接用一根不知从哪里随手取的皮筋扎在脑后,全身上下就一件睡袍,袍子上还写着“长安俱乐部”的字样,显然,这几日他应该是一直住在这里。

    他刚刚没撒谎,这三日他日日在这大树上喝酒,就如同当年刚刚创建这长安俱乐部的时候那样。他下意识地看向另外一株大树,轻轻叹息一声:“一转眼便三十多年喽!”

    那树上,当年与创建这长安俱乐部的兄弟,会须一饮三百杯,在泉下可也有兄弟与尔共消万古愁?

    李云道说一别二十多年,蔡修戈说一别三十多年,古可人有些不解,但看他们的表情,定然应该是不会认错的。

    蔡修戈踏前一步:“秦大哥?”

    那邋遢大叔终于从回忆中抽身,看向他微微皱眉:“你是……小戈?”

    儒魔蔡修戈何时被人称为小戈还能一脸欣喜飞快点头,这回就连古可人也瞪圆了眼睛:这邋里邋遢的家伙,究竟是谁?但听到秦大哥三个字的时候,她也微微猜到了一些。

    蔡修戈强抑住心头的欢喜:“真的是你?丫头这次去西边是……”

    邋遢大叔点头,轻叹一声:“老了,连小家伙都长这么大了。”他冲蔡修戈点点头,“咱们待会儿再说!”

    说着,他又转向李云道,“都说虎父无犬子,你跟你父亲当年的差距,太大了!”他似乎有些失望,但最终还叹了口气:“不过这也不能怪你,天生体弱,噶玛拔希用密宗秘术硬是把你的命拉了回来,能活到如今,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李云道挠头苦笑:“大叔,你当年知道我是谁?”

    那在昆仑山林间教了徽猷十年如何用枪的大叔,竟然认得自己的父亲王抗美,这让李云道越来越觉得人生如戏这句话并非说说而已。

    到此时,原本应该是这场会面主角的梅灼曦和乐天,似乎都成了这场中的配角,一个又一个大人物的出现,让乐天发懵,更让梅灼曦心惊——这乐胖子在京城究竟交了一群什么样的人?

    大叔竟摇了摇头:“都是缘份呐!”

    李云道想起了什么,转向乐天道:“要不要找个地方,让你和她单独聊一聊?”

    乐天点头。

    古可人冲梅灼曦招了招手:“你们俩跟我来。”

    场中只剩下刚刚被玲珑几巴掌扇得双颊红肿的潘凌第一张脸都记住,他日好把今天受的这一切,十倍百倍地报复回去。

    那邋遢大叔走了过去,从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递了过去:“嚼碎了敷在伤口上,然后内服,早中晚各一次,应该没有大碍。”说着,又淡淡道,“下次想作威作福了,就回蜀中去,你们老潘家的那点儿底子,经不起在京城消耗的。”

    潘凌风并没有伸手接那瓷瓶,而是恨恨道:“山不转水转,有机会再较量!”

    邋遢大叔指了指蔡修戈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摇头。

    他又指了指李云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再度摇头。

    邋遢大叔笑了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像你这样地方上的公子哥,当年我跟抗美加在一起踩死踩残的没有上百也有大几十吧,回去吧,京城水深,容易淹死人。今天如若不是我欠过你大伯的人情,或许我今天也会让你后悔出现在这里。”

    潘凌风见他说得轻松,也没有往心里去,对他来说,抗美这个名字是陌生的。只是他没有看到,不远处的蔡修戈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神情激动,贴着裤缝的双手几乎在颤抖——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时代,那是一个为了国家和人民甘愿奉献一切的时代,那是一个不讲个人荣辱只顾民族大义的时代。

    而那一切,都与那个叫王抗美的男子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邋遢大叔见潘凌风还一脸忿忿,笑着道:“你回去告诉潘国良,以后你就不要轻易出蜀中了,嗯,你就说,是当然一脚将他踹进京大未明湖的那位说的,你看看他究竟什么反应。”他笑得风轻云淡,这些年看得多了,见得多了,有些事情,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潘凌风几乎是夺路而走,那金六指也想走,却听李云道轻声道:“金万清,你等一下。”

    潘凌风脚步顿了顿,但之后没有丝毫凝滞,不再管这金六指的死活。

    金六指看向李云道,勉强笑了笑:“还有何指教?”

    李云道倒不是想为难他,而探出那三刃刀,问道:“你知道这刀的来历?”

    金六指摇了摇头:“只是在很小的时候,很我师父说过。解放前,他看到过一位密宗喇嘛用过这把刀子,嗯,杀的是日本人,出刀必见血。”

    李云道追问道:“你师父他……”

    金六指苦笑一声:“师父他上世纪八十代年代就已经因病去世了。”

    李云道点了点头:“你可以走了。”

    金六指诧异地张了张嘴,他原以为这年轻人是要找自己的麻烦,却没料到只是问那刀的来历。

    等金六指带着那熊大熊二两人离去,那邋遢大叔指了指不远处的某个地方,对蔡修戈道:“喝一杯?”

    蔡修戈激动点头:“好!”带着那夷玲珑快步跟上邋遢大叔的步伐。

    不一会儿,原本热闹非常的绿植园里居然只剩下若有所思的李云道一人。

    邋遢大叔究竟是谁?

    绿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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