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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刁民-第10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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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洪波深吸了口气,表情倒是瞬间轻松了不少:“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黄信仲点头道:“戚爷,您放心,不管您在与不在,只要我黄信仲还活着,一定护得五小姐周全。”

    戚洪波叹了口气:“这么说来,转眼小五也要长大成人了。”

    “明年这个时候,就该十八了。”黄信仲是八年前进入戚家,亲眼看着黄毛小丫头从小不点长成少女,如今越来越像个大姑娘了。

    “是啊,明年就该十八了,离嫁人也不远了……哦,不不不,想娶我戚洪波的女儿,就一定得入赘进我戚家。”

    黄信仲离开后,戚洪波又在书房里坐了好一会儿,才起身走到小五经常窝着书的沙发旁,沙发边有张小茶几,茶几上放着一本未曾合上的书。

    书已经看了大半,书页中还夹着一张纸,露出浅浅一角。

    戚洪波好奇,将纸抽了出来,看到那娟秀清雅的字体,戚洪波不禁老怀大慰。

    纸上大体是戚小涵看书时的佳句摘抄,也有对书中观点的补充和辩驳。

    最后一行,用秀气小楷写着几排蝇头小字。

    “江山易主,有民心所向,也有运气成份。大体上,三份民心,七份天运。唐宋元明清,大体如斯,近现代中国,亦没有能背离这个规律。”

第一千零七十八章 不像家的家() 


    桑拿房中蒸汽缭绕,莫斯、周文清、张凯钟三人赤着上身,只裹一条浴巾,各自靠着一面木栅墙。莫斯面色潮红,愤愤道:“凯钟,姓庄祥瑞那老滑头到底什么底细?”当初也是张凯钟将三人带到龙井山庄,才认得了庄祥瑞,莫斯有些恼火,又有些莫名地恐惧,他将在龙井山庄的所见所闻告诉了母亲张琳,张琳闻言二话不说反手给了莫斯一记耳光,并警靠莫斯从些以后绝对不许他与庄祥瑞来往。直到今天,莫斯脸上的微肿才慢慢消去,将两名发小死党叫出来泡桑拿。

    张凯钟后脑勺靠着木墙,脸上搭了一条白色毛巾,高温桑拿正令他的汗珠子不断地往下流着。隔着毛巾,他嗡声嗡气道:“不就是个卖茶叶的吗!”

    莫斯闻言,又想到了那在庄园的茶山上摸到的人类腿骨,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起身坐到张凯钟身边,小声道:“姓庄的卖茶叶真能赚那么多钱?”

    胖子周文清也靠了过来,一屁股坐下仿佛一坐肉山塌了下来,整个木凳都晃了晃:“你俩聊啥呢?”

    莫斯没好气道:“你他娘的就知道吃了睡睡了吃!”

    周文清嘿嘿笑着道:“莫少,还没来得及问你呢,那晚在龙井山庄,你那么急匆匆地半夜把我拉起来干嘛?害得我回家躺了一天一夜才醒酒。”

    莫斯真像给他两耳光,这猪一般的家伙!龙井山庄那种地方以后就是八抬大轿子请他去,他再也不会踏足一步了——那阴气沉沉的鬼地方,万一真他娘的撞鬼了咋办?

    张凯钟将脸上的毛巾取了下来,看了莫斯一眼道:“庄祥瑞现在产业很多,不过茶叶仍是主业,除了龙井山庄和市里的祥瑞茶庄外,他应该还涉足了不少生意。这种鬼精灵一般的商人你也知道的,鼻子比狗还灵,哪儿有铜臭味他便去哪儿凑热闹。”

    莫斯小声道:听说庄祥瑞名下的房子很多,单西湖一个城市,就有不下三十套房子。”

    “三十套?”就连胖子周文清也一脸诧异,“都在咱们西湖市?”

    莫斯点头道:“三十多套房子都在市里的核心地段,我我派人查过了,其中最便宜的均价也超过了三万,面积最小的也起码一百四十平,按这么算,单这些房子的价值就超过了五个亿,这估计还只是明面上的,所以我才问凯钟,姓庄的到底是什么来头,你他娘的当时跟我们介绍时,就只说这家伙是个卖茶叶的,这茶叶难道现在卖得比黄金还贵?”

    张凯钟寻了条干净毛巾,擦了把脸道:“这家伙是有一次去我老妈公司找人时认识的,我就听说是个卖茶叶的,估计也涉足一些地产开发工程一类的项目,你也知道的,也现在全中国的钱都集中在房子上,稍微折腾一下弄出个几个亿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莫斯点了点头,张凯钟的这个解释倒是能介绍得通,但是一想起茶山深处的那具尸骨,莫斯又觉得不寒而栗,下意识地摸了摸被母亲抽得仍微微有些红肿的侧脸——他也不是没听说龙井山庄似乎发生过失踪案,可是他不也想象,自己摸到的大腿骨也许就是那些失踪的山庄女员工。

    “诶,对了莫少,我老妈约了你老妈还有胖子的妈一起打牌,让我们泡完桑拿自个儿找地方玩去。”张凯钟突然想起临出门前,母亲叮嘱自己的事情。他很庆幸,三位母亲是读书时的闺蜜,连带着又将三位父亲带入了至交好友的状态,现在他们仨也是雷打不动的好兄弟,仿佛上天早就安排好了一般,他们三家人原本就是一家。

    一听说玩,懒洋洋的周胖子立刻来了劲头:“好啊好啊,今晚是去盛世还是菲尔?”

    张凯钟也看着莫斯,去哪儿玩这种主意向来是莫家大少莫斯来决定,莫斯想去的地儿,应该才是时下最流行、最风骚的最酷炫的。

    莫斯想了想:“还是去盛世吧,满西湖城也就盛世像点样子,剩下的都是真正的城里人玩剩下的。等过两天,我带你们飞趟京城,带你们去瞅瞅京城的夜生活文化。”

    凌晨两点,三人勾肩搭背地从盛世酒吧里出来,走路摇摇晃晃,尤其是胖子周文清,步履蹒跚得旁边人都心惊肉跳,生怕他一个跟头栽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

    莫斯趁着酒店,勾着张凯钟的肩膀道,醉眼朦胧道:“凯钟,你小子不够义气,也不叫醒我和胖子,就一个人自己开溜。”

    胖子周文清手舞足蹈地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才是好兄弟嘛!”

    两人相视无语,直到将胖子周文清送回家,走到周文清家阶下时,莫斯才掏出烟盒,斜靠在路灯杆上,一口一口地吐出白雾:“凯钟,咱俩认识多少年了?”

    张凯钟风一吹,此时也有些醒酒了,但还是下意识道:“按现在的说法,咱们叫打娘胎里就认识了。咱们仨的妈,不是号称浙北大学88届三朵金花吗?”

    莫斯长叹了口:“是啊,是相依为命的三朵金花啊!”

    张凯钟看了莫斯一眼,见他眼神微微有些迷茫,微疑道:“莫少,你今儿怎么了?怎么就突然多愁善感了起来呢?”

    莫斯抬头望着看不见一颗星星的黑暗天空:“凯钟,你说人死了真的会上天吗?”

    张凯钟吓了一跳:“莫少,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尽问些怪吓人的问题?”

    莫斯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摸了摸脸道,自嘲道:“估计是喝多了,正庄周梦蝶呢吧!”

    张凯钟叫了辆出租车,先将莫斯送了回去,而后才自己打车回家,到了小区门口,却让出租车停了下来,步行走入小区。

    张家住在公安局家属大院,是父亲张士英在市局禁毒药队工作时局里定向分配的房子,在小区里住的大多是公安系统的家属,也有些人将这里的房子卖了出去,又在市里环境和物业更好的小区重新置业安家的,但张凯钟却很喜欢这个大院,尤其是看到穿着制服的公安时,他都有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就像小时候读书时每当别人问起家长的职业时,他都会很骄傲地告诉别人:我爸爸是警察。

    走到楼下的时候,他却停了下来,他抬头望了眼五楼,黑漆漆的,家里连灯光都没有。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从十岁那年开始,他就经常独自一人在家过夜——父亲要办案,母亲要加班,工作才是父母生活的主旋律,而他自己只是夫妻感情生活的附带品。

    他摸了摸上衣口袋,想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但却摸了一只空烟盒。

    他将烟盒揉成一团,扔进楼下的垃圾箱,没有上楼,而是转身又走向小区门口,那儿有一处营业到凑晨三点的杂货铺,是一对老夫妻俩经营的,也不知道此时打烊没有,他决定去碰碰运气。

    远远看到杂货铺内的柔弱灯光时,他松了口气。

    “老板,来包黄金叶。”

    从张凯钟上幼儿园时就开始咳嗽的老头依旧吊咳嗽着,每每听到他的奋力咳嗽声,张凯钟都担心他下一刻会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把肺都咳出来。

    站在杂货铺旁抽了根烟,寒风吹得他微微缩着脖子。将烟屁股踩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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