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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儿,我们一起种田吧-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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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全部笼罩在其中。

    草原大了,公牛才会跑的快意,谁一旦被关在铁笼子里,都会感觉到愤怒。

    或者说,当它感觉到有人想对自己不利时,也会感觉到愤怒

    。当许乐的双脚轻轻地踩在草原上时,那头黑棕色的愤怒公牛,便向他猛地冲了过来,颈处的长毛在空气里飘拂成了格外壮烈劲美的线条!

    许乐有些害怕,脸有些发白,但他依然冷静,就在公牛锋利的犄角离自己还有一米远的时候,他左脚腕一扭,整个人向着侧方倒了下去,同时右手向着公牛宠大的身躯指了过去。

    滋的一声,蓝色的电弧闪动,公牛没有办法抵挡惯性,在与许乐擦身而过的瞬间,被那根小巧却又威力十足的军用电击棍直接击中。

    轰的一声,公牛倒在了草地之上,激起一些尘土和草屑。许乐向它走了过去,脸上没有丝毫兴奋,只有警惕。

    第十章暮色如血

    许乐的谨慎自有原因。在前几次的行动中,他已经确认手中的电击棍能够将人类完全击倒,但是却无法保证每次都能让强悍的野牛束手就擒。

    今天发生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他靠近那头公牛粽黑色的身躯时,本来瘫软在地的公牛,忽然喷着强劲的鼻息,四蹄蹬土,整个身躯最后的爆发,就像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地面上震了起来,向着他冲来。

    许乐眼瞳微缩,面色微白,似乎傻在了原地,此刻他的手中还是那根电击棍,只不过前端已经探出了锋利的刃尖,看上去就像是军队经常使用的军刺。

    转瞬间,少年体内的恐惧通过肾上激素的分泌转化为了强大的行动力,在极为惊险的那一刹那,侧转了身体。一阵劲风吹拂过他的脸颊,他强撑着那双并不大的眼睛,将野牛在自己眼前的每一个动作看的清清楚楚,然后将右手一直紧握着的那根金属刺扎了下去!

    许乐的眼力很好,不然不会在修理方面拥有如此快的速度,与这个天赋相对应的,他的手也很稳定,所以细长金属物刺下去的方位,没有丝毫偏移。

    ……

    ……

    下一刻,军刺已经被那一股巨大的力量带走,脱离了他空空的手掌,残留在公牛颈上两寸处的皮毛之中……带着几滴血。

    轰的一声,电击棍都无法制伏的公牛,以极其凶猛的姿态冲过了许乐的身畔,又以更决绝的姿态硬生生摔倒在了土坡之上,震起更多的尘埃和草屑。

    许乐提着匕首,傻乎乎地看着那头重重摔倒在地的公牛,沉默了许久许久,他的双腿才不再颤抖,健康的红色才重新回到他的脸颊上。在先前那一刹那,他确实很害怕,因为他没有想到今天这头公牛居然会拥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在电流的残存作用下,依然可以冲的如此凶猛。

    沉默了很久,他余悸未消地靠近了野牛,确认了它的死亡,才极为小心的将那柄匕首从公牛的颅后用力拔了出来。

    军刺的锋尖已经彻底摧毁了公牛的中枢神经结部位,公牛再也无法弹起来表达它的愤怒。许乐下意识里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手中那把匕首尖上的血滴,液体在昏沉渐黑的暮色里闪耀着淡淡的光芒。他的心里没有一丝虚弱之后的亢奋,也没有任何激动,有的只是一丝害怕和躲避。

    “什么时候,把手才能用两次?”他忽然回头,对着电子围墙那边的修理铺老板大声喊道,声音里充满了抱怨和愤怒。

    把手,是他给这根电击棍加匕首取的名字,这根金属武器设计的很精致,但也仅仅是精致罢了,一次充电之后,只能释放出一次电流,完全无法和真正的军中武器相提并论,除了把手做的曲线顺滑,握上去异常舒服之外,许乐并没有发现什么让自己心动的地方

    。

    所以他叫它把手。

    如果电击棍能释放两次电流,先前那刻也就不会如此凶险,难怪许乐对于修理方面的老师兼把手设计者封余大叔如此不客气。

    ……

    ……

    把手的设计有缺陷,输出的电流强度被刻意调大了百分之二十,从而导致只能使用一次。

    坐在电子围墙那边的封余很清楚这一切,他可以很轻易地将这个缺陷弥补,然而他一直没有告诉许乐,也没有去完成——因为他是刻意做出这样一个防身武器给许乐使用。

    从很多年前,封余就一直认为,人类如果太过依赖机械,不是什么好事情,只会阻断了人类向体内和宇宙里探去窥视目光的可能性。关于这些理论,封余还暂时不打算和许乐进行探讨,所以听到少年恚怒的质问之后,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反而是从牛仔裤里摸出那包扁扁的烟盒,点上一根,美滋滋地吸了起来。

    许乐垂头丧气地转过了头去,低下了身体。

    看着围墙那头,暮色之下,忙碌的少年,封余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了一下。其实他是一个很冷酷的人物,不然也不会一个人逃到东林区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来。然而草原上暖暖光调与身后黑夜的交临,那个少年在红红的夕照下,剥着牛皮,分割着牛肉,时不时在衣服上抹去手掌上的血水……

    这是很血腥的一幕,但又是充满了生命美感的一幕,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在死亡与生存之间流转。封余怔怔地夹着香烟,望着那个挥刀而舞的少年,不禁想起很多年前看的古典文学里的场景,在丰收的秋天,农民收割着庄稼,以植物的残躯换取自己的存活,在部落的篝火旁,男人女人们在喝着酒,拿着火堆里烤熟的动物肢体啃食,十分快活。

    一丝微笑浮上了封余的脸颊,这动容的笑容配上他的花白头发,似乎泄露了他的真实年纪,有那么一股子沧桑的味道开始流露出来。

    他一直觉得许乐这个孩子很有趣,因为这个孩子似乎永远将自己的精力都放在那两个理想之上,而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别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

    比如先前屠杀野牛的那一瞬,除了在军中受过特种训练的人们,谁还能够仅仅凭着一根匕首就杀死那头公牛?为什么这几年里黑市很少有野牛肉卖?

    封余想到了先前许乐的疑问,脸上的笑容不禁更加浓郁,在联邦政府严格管理枪械的背景下,黑市贩子们谁敢冒着生命危险去猎杀公牛?

    这个孩子……在某些方面真的是很傻,难道他就一直没有发现先前引牛时,自己和他可以比愤怒的公牛跑的更快?难道他就没觉得,自己能够徒手杀死一头公牛,这是比修理好一面电视,更值得骄傲的功迹?

    “他妈的,他妈的……”暮色下,许乐一边骂着脏话,一面忍着不适做着屠宰的工作。终于他忍不住了,起身叉腰对着那个抽烟的无耻中年人吼道:“不要骨头还剩两百斤,你再偷懒,晚上什么时候能开饭?”

    许乐这个少年所表现出来的各方面天赋,其实在封余的眼里,都算不上什么,因为他这漫长

第115章() 
陈瑛这个身在漩涡中心的都如此淡定,方翰想想自己的处境确实不算最糟;也就勉强点了点头;至于许阳就更不用说了;从辽东苦寒之地到了江南金粉之乡;他索性撂开了手。三人又叫上歌舞伎闹腾了一会,陈瑛就先告辞了出来;一出小楼就听到了里头传来了那一阵女子的惊呼声和娇笑声;不禁挑了挑眉。

    刚刚还在忧虑这个思量那个;这会儿玩起女人倒是快

    尽管心下生出了鄙视之意,但他还是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却不走正门,而是从小院后门悄无声息地出去,才一立定就有两个黑衣随从快速靠了过来。不等他开口;其中一个就低声说道:“锦衣卫的坐探只在胡同口两边扎袋子,并没有太往里头靠近。”

    张妈妈不敢多留,连忙应声而去。而这时候,朱氏才看着陈澜,只那眼神里头尽是戏谑,仿佛在说,如果有什么碍事的话就不用告诉我这个老婆子了。面对这种目光,陈澜索性把小笺纸递给了朱氏:“杨大人在信上说,他这些天又要去城外操练,太夫人没处可走,兴许会常常来家里坐坐,让咱们多照应照应。”

    想想杨进周大约就是这么个脾气,朱氏也就没话可说了,自然更不会戴上眼镜去看这小笺纸,只扶着陈澜去里屋休息。等到她睡下了,陈澜从里头出来,方才不安地捏了捏袖子中的那封信,昨日去韩国公府时,宜兴郡主说的那番话登时在耳边又响了起来。

    “东昌侯一家人之所以自尽,虽然多有金从悠四处请托受人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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