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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络了。
“真羡慕哈利那家伙!据说,他已经不再挖金子了,而是在镇上买了一大块土地,当老爷了!”
罗伯特这个家伙是个话唠,他总爱喋喋不休的给大家讲述一些自己的见闻。哈利就是吉姆亲眼见过挖到金子的那个幸运的家伙。他确实已经不需要再亲自去挖金子,因为那一日的收获,足足够他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
“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了。你说,为什么我们就没有这个运气呢?”
一说起来,罗伯特两眼就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事实上,在哈利走后,大家也去他的矿洞里挖掘了一番,可惜再也没有新的发现,似乎那所有的金子都被哈利一个人挖完了。
“伙计!耐心点,一切都会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了的!我认为这里应该有一个矿脉!”
吉姆温言安慰自己的同伴,实际上也是给自己打气。如果再没有收获的话,估计自己和家人都要活活饿死。因为怀中的黑面包已经是他们最后的口粮了。
等到他们抵达山岭的时候,太阳总算是姗姗来迟了。这是靠北的一处陡坡,上面稀稀疏疏张了一些灌木和杂草。由于来的早,山坡上还没有什么人,只有一个个黑黝黝的深洞,这就是大家挖出来的矿坑。
吉姆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坐在洞口吃完早点,再点上一锅烟草。而是喝了点随身瓦罐带来的水,紧了紧肚子,就点燃了火把,选择了下洞。
洞口很深很狭窄,仅容一个人弯腰爬行。大约有十几米之深,这是吉姆一个礼拜的杰作。吉姆将火把插在一处松软的墙壁上,开始挥动着锄头。
挖矿是一项很重的体力活儿,大约过了大半个祷时,他就觉得吃不消了。主要是因为太耗费体力,而自己从昨晚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
是时候出去清点一下收货了。
吉姆用一个框子装满了挖掘的泥土,然后用两根带子背在肩上,艰难的爬了出去。外面的阳光有些刺耳,他不禁用手遮挡了一下额头,这才重重的喘息了几口气,滚滚的热汗将他黑黝黝的脸冲刷出一道道白沟。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掏出黑面包,后来又想了想,掰下了一半塞回怀中,和水一起吞咽了下去,这才有空打量自己的收获。
和往常一样,这是一筐夹杂着石子和泥沙,以及其他不知名的混合物。吉姆取来一个筛子,将框里的泥土倒了一半进去,细细的筛了一遍,细小的泥沙都会通过筛眼过滤下去,留在上面的一些大块的颗粒里面可能存在金子。
吉姆检查的很仔细,他几乎挨个用手摩挲一遍。实际上,一般人都不可能像他那样仔细的。一旦发现任何金黄色的东西,人们就会端着这些筛子前往山脚,那里有一处流淌的小溪,溪水会冲刷掉蒙在外面的一层泥沙,然后留下一些如同瓜子一般闪光光可爱的东西,那就是金子。
而吉姆这样做,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虔诚一定会感动天神,从而带给自己的幸运,因此他如同抚摸自己的孩子一般挨个摸索他们。
良久,他颓然的叹了一口气。和往常一样,他照例没有发现任何金色的东西,哪怕是一点儿。但就在他摸到最后一个石块,即将放弃的时候。
他的心猛然的一顿,一种莫名的狂喜顿时充斥在自己的胸膛。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一回他一定发现了一个了不起的东西!(。)
第二百一十三章 幸运的吉姆!(下)()
这是一块有些尖锐的石块,大约拇指大小,摸起来有些扎手。
因为被一层厚厚的泥土包裹,看不出颜色和具体形状来。但是不知为什么,它竟然和吉姆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感觉。吉姆甚至感觉到它在手掌心中雀跃,这是一种很奇妙难以形同的感觉,就好比当年初次遇见自己妻子的第一眼就认定她将会是自己一生的伴侣一般。
吉姆心跳的特别快,呼吸也开始急促起来。
他怀着这样一种兴奋的心情,飞快的把这个石头往自己麻布衣裳上猛烈的一阵擦拭。
当褪尽铅华,一股柔和的光芒就从他的掌心散发出来,一颗菱柱形透明如水晶一般的石块便静静的躺在那里。
他举起来对着太阳,甚至可以看见里面似乎有白云在流动。
“喂,罗伯特,你看看这个,你认识么?”
罗伯特也在洞口喝水,他闻言抬头朝这边看了一眼,见不是黄金的金黄色,顿时也就失去了兴趣,懒洋洋的答道。
“没见过,兴许是石英石一样的东西吧。反正不是黄金就是了!”
吉姆不觉罗伯特的敷衍之意,他难怀自己的兴奋。
“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漂亮的石头。这一定是一个值钱的东西,我有这种预感。”
罗伯特胳膊都懒的抬起一下,刚才的劳作也耗费了极大的体力,他只是随口一提。
“你这么确定,不如去上下的杂货店看看。他们尽收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兴许能换点钱!”
在山脚入山的必经途中有一个杂货店。吉姆也很清楚,他的挖矿工具都是从那里租来的。那里永远都会有一个懒洋洋的换做敖里奥的胖子躺在门口的椅子上,永远都是笑眯眯的。但是你认为他好欺负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杂货店是专门经营挖矿的各种工具,这个胖子极其蛮横的不允许任何人带自己的工具进去,而且他的货物的价格和租金都比别人贵上三成。曾经有个勇敢的冒险者不服,硬要带着自己的工具进山,结果这个貌不惊人的胖子一跃而起,将这个有着五级战士实力的冒险者揍的满地找牙。
但好在这个胖子一视同仁,做事公道,明码标价从不骗人。卖的东西是贵一点,但是那个东西的确没话说,收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也是童叟无欺,比如你偶尔遇见了一些药草,也比如抓到了一只狐狸,总能从他那里换来不菲的钱财。据说他的后台极硬,也很有钱,根本就不屑于贪图大家这三瓜俩枣的。
这也是吉姆放心去那里的原因。等到吉姆连奔带跑的来到了那一件杂货店的时候,那一个胖子果然老神在在的在门口的一张躺椅上摇晃,他的手右边放着一张小桌子,一个盛满葡萄的瓷盘旁,一瓶打开的红酒散发着一股酒香。
吉姆艰难的吞咽了一下唾沫,努力的把自己的眼睛从那桌子上拔开,他知道像这种老爷们能喝的酒,恐怕抵得上自己一年的收入。
“敖里奥老爷!”
吉姆垂眉顺眼,轻声的呼唤了一声。
“哦,是吉姆啊!我认得你,你发现了什么好东西?”
胖子敖里奥的眼皮子眯成了一条线儿,身子未起,但是语气却如沐春风,很让人受宠若惊。他就是逸风的头牌打手敖里奥,把他放在这里就是起着震慑他人的作用。
敖里奥心中清楚,一般像吉姆这样的穷苦人,不是有事绝对不会来到自己的店铺。而且逸风专门嘱咐过,对待穷人态度要好一些。他们的店是专门坑那些有钱人的。毕竟穷人就算把骨头榨干了,又能出几两油?
“敖里奥老爷,我今天挖到这个东西,请您过过眼!”
敖里奥的态度顿时让吉姆的疑心去了大半。这位胖爷果然如同传闻一般的公正,不会黑了自己的东西。但即使如此,吉姆也小心的朝四周看了看,见没人这才恭敬的将握在拳心的石头露出一角来,顿时一股洁白无瑕的亮光,夹杂着一股蓬勃的生命气息扑面而来。
“我kao!”
胖子一声怪叫,以其极其不相称的敏捷动作跳了起来,飞快的抓起了吉姆掌心的石块,对着太阳眯了一下眼睛,二话不说,掉头就走。
“老爷!”
吉姆急了,急切的唤了一声,生怕这位胖爷带着自己的宝贝跑了。
胖子敖里奥这才如梦初醒,又转身回来,扯住了吉姆的衣袖,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门儿,道。
“不好意思,刚才一时激动。忘记了你还在这儿!吉姆是吧,你走大运啦!”
胖子一巴掌拍在吉姆的肩头,差点没让吉姆闪了腰。
“老爷,这东西很值钱是吧?”
吉姆讪讪赔着笑,怯生生的问道,一手紧紧抓住了这位胖爷的衣袖。
胖子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拽着他就往杂货店里面走。
“这事儿,我做不了主。算你走运,今儿我的老大正好在这儿,他可以给你一个公道的价钱!”
老大!?
吉姆头有点发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