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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你的任务日志-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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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塔盾抬起的一瞬间,两双猩红的野兽之眼随之绽放。巴里特用‘火美人’逼退了其中一只,用右手的橡木盾迎了上了另一只。

    那只冬狼疯狂的撕咬巴里特右手的橡木盾牌,仿佛那是蛮子身体的一部分。包裹着薄铁的橡木盾受到多次攻击后,终于在这只冬狼的利齿下崩碎开来。铁片割伤了这只冬狼的口腔,但它浑然不觉,一门心思的要品尝巴里特血肉的味道。

    蛮子匆忙将右手从狼吻中抽出,却被锋利的狼牙划出了一道长的伤口。伤口不深,却鲜血如注,让攻击者更加疯狂。所幸上空的一道火焰箭将这只几乎快要建功的冬狼点成了火炬。

    巴里特一脚将这只燃烧着的“火炬”踹到了狼群之中,趁着狼群躲避火炬的空隙,及时喘了口气。

    他对头顶上的人问道,“嘿,我说,还有那种火球么?就是会爆炸的那种。”

    “还需要一会儿。”老威尔声音从上空传来,语气依旧轻松,“塑能系的法术并不是我的强项,低等级的法术还好,可是要是施放和我等级相同的塑能系法术时,灵魂震颤的时间就会有点长。”

    塑能系?灵魂震颤?巴里特其实并不太懂这些词语究竟是干什么用的,但这并不妨碍他理解老威尔话语中的含义,那就是其中的第一句话——还需要等会儿。

    已经有将近二十个“猎人”被“猎物”干掉,巴里特不知狼群还能承受多少损失,如果冬狼的智力比家狗高上一些的话,它们理应退去,但实际看上去双方却要不死不休一般。

    那只头狼肯定得了失心疯,巴里特想道,就像诺德的第五任国王——拉森二世一样。

    拉森二世那个癫狂的国王居然想起兵反抗魔法协会,他甚至还和某个神灵、当然,也可能是魔鬼,达成了某种交易,以奢望获得足以对抗法师的力量。

    可惜,那个神明或者魔鬼欺骗了他,拉森二世虽然武技出众,却没有其他任何超凡之处。除了一些无论什么时候都忠于国王的诺德皇家卫士外,没有任何人追随他。后来的拉森二世被自己的侄子用诺德双刃战斧砍碎了脑壳,结束了自己有些荒唐的一生。

    也应该有人去砍碎那只头狼的脑壳。巴里特很乐意做这件事,前提是双方之间不要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和数量依然众多的冬狼。

    等等,也许有人已经去做这件事情了。蛮子突然发现侏儒马普拉从战斗开始一直到现在,从没有出现过一次。他并不相信对方已经逃跑,这不太可能。除开对‘下流小说’团队本身的信任不说,在夜晚的迷雾森林,不明方向的乱跑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那么,一个并不擅长正面群战的刺客、或者盗贼,借助着阴影的力量,他能去哪呢?

    巧的是,巴里特刚想到这,远处的黑暗就很配合的传来了一声惨烈的嗥叫,那声音中不仅有痛苦,似乎还夹杂着愤怒和不甘。

    哀嚎之后,狼群开始慌乱,它们从连绵不断的攻击中停了下来,原地驻足,并同时向一个方向望去。巴里特没有丝毫犹豫,趁机从“堡垒”中冲出,用手中的武器刺入了最近一只冬狼的腹部。

    冬狼哀嚎着扭头想要撕咬,蛮子侧身躲了一步,顺势用武器将冬狼的身体划出了一个巨大的缺口,滚烫的鲜血夹杂着内脏流了一地,冬狼应声倒下。

    蛮子将被鲜血浇灌后滋滋作响的武器竖在胸前戒备,但其他冬狼并没有攻击他,而是彼此呼应的嚎叫着。在这之后,狼群像潮水一般开始后撤,隐没在了黑暗和雾气之中,就像它们出现时一样突然。

    时间刚刚好,巴里特想道。但愿热身之后能睡个好觉,但愿。

    。。。。。。

第三十章 战后的收获() 
狼群退去之后,马普拉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侏儒手里反握着一柄颜色黝黑的长匕首。虽然是匕首,但和侏儒的身材相比,也和长剑没什么分别。灰黑色的皮甲上沾着一些泥土,头发上还挂着几片苔藓和枯叶,样子微微有些狼狈。

    “我没杀掉它。”这是侏儒回来后说的第一句话。紧跟着,他又补充道,“不过它应该也活不了多久。”马普拉扬了扬手里的匕首,回到了篝火旁,坐了下去。

    侏儒没有费力去解释“它”指代的是什么,没有说过程中遇到的危险和困难,也没有说他究竟是怎么躲过那些“狗鼻子”的,更没有说为什么“它”没死却活不长。他虽然任何细节都没说,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上前去询问。

    巴里特看着坐在篝火旁的侏儒,这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想道,不善言语,也不擅交流。

    沉默并不是缺点,但也称不上优点,至少对于冒险者这个职业称不上优点。如果冒险者不会吹牛,不会将自己干掉一只地精的战斗过程夸耀的犹如和巨龙大战了三百回合,那他就不是个合格的冒险者。但刺客不需要。

    “欢迎仪式虽然迟了一天,但比我想象的要热烈不少。”老威尔从空中降了下来,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笑着说道,“这是在对我们说‘欢迎来到迷雾森林’么?”

    “可惜我们没有接受这种好意。”巴里特正在将死掉的冬狼归拢到一起,“我们没能参加接下来的聚餐。”

    “聚餐?我们当‘食物’?”半精灵听出了巴里特话语中隐含的意思。“这种欢迎宴会可不太好参加。”

    “‘食物’的确不是个好的角色,但总得有人去演不是。”巴里特回答。

    “那你为什么会被叫做‘喂食者’呢?”半精灵发现蛮子似乎对自己的绰号并不反感,便出声打趣着。

    “因为我不太擅长扮演‘食物’这个角色,也总是演砸。”巴里特淡淡的回答。不过我的同伴总是很擅长,这句话他没说出口。

    蛮子一边速度飞快的将一些还算完好的狼皮剥下来,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一张完整的冬狼皮应该能卖上三枚金币,也许会更高,但不会超过五枚。可上面有瑕疵、有伤痕的毛皮甚至不值一枚金币。

    狼皮这样的毛皮衣物在狮鹫王国其实并不抢手,但终归还是值些钱的。

    狼皮不够坚韧,做不了皮甲。哪怕是冬狼皮,也比不上牛皮鞣质的双层皮甲,所以在冒险者它中并没有多少市场。狮鹫王国整体气候温暖潮湿,即便是冬天也不会太冷,穿毛皮服饰的时节少之又少,所以普通人即便有些闲钱,也不会买来御寒。就只有富人或贵族们会买来充点自己的衣柜。

    狮鹫王国北方——诺德倒是用的上这些毛皮,但诺德那拥有广袤丘陵、山峦、森林的地形环境中,狼这种生物,是数不胜数的。

    巴里特能从那些尸体上分辨出哪些是他杀掉的,而哪些是半精灵和老威尔的杰作。

    所有毛皮保存完好的冬狼尸体都是出自巴里特的剑下,所有!常年的冒险者生涯让他在出手的瞬间,下意识的让猎物保有更高的价值——尽量完整的毛皮,如果毛皮值钱;完整的内脏或器官,如果那些内脏有人要;或者某种生物的眼球能卖上大价钱,那巴里特在杀它的时候,会比生物自己都爱惜它那双“黄橙橙”的眼球。

    巴里特不需要刻意这么做,一切都是出自下意识的反应。他不知道半精灵和老威尔从事冒险者这个职业究竟多久,按他对‘下流小说’一行人的了解,应该并不算短才对,但这些人却没能养成像巴里特一样的良好习惯。

    那些支离破碎、布满伤痕的狼尸肯定出自半精灵之手,这个俊俏的“长耳朵”可以在眨眼的瞬间就出手数次,炙红的双剑宛如雷霆般闪耀,他的战斗风格比巴里特想象的还要狠辣,和那些高贵优雅的森林精灵一点都不同,反而更像是地底卓尔精灵的风格。

    而在老威尔法术下的尸体更是一文不值。哦,这么说也不确切,至少那些尸体还未烤焦的部分能够当做食物。

    “食物”的确不是个好的角色,但无论是森林还是冒险者,都离不开它。

    至于食人魔,我们强壮的莫格洛克一只冬狼都没杀掉,只用塔盾砸伤过两只,不过它很好的保护了巴里特和半精灵。

    当然,冬狼作为魔法生物,拥有着一天喷吐一次冻气的类法术能力。拥有这种能力是因为冬狼胃部旁边有个类似鸟类嗉囊的奇怪器官,那是一处额外生长出的内脏组织,本质其实和肿瘤差不太多,不过可以缓慢的储存魔力,并将魔力沿着一定的规律释放出去。

    摘除并获取这种器脏是个十分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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