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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最后一个修仙者-第14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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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只是传说罢了,何况虚空中星球那么多,不一定就是这颗,主人,我们在这里耗了上百年了,什么线索都没发现。不如换个地方吧?”黑炭壮汉对呆在这里兴趣乏乏。

    没灵气和灵石补充,元气也少的可怜,连飞行都能省则省了。若平白的消耗了,还要补充的。积少成多,即使他的主人不一般,拥有极多资源,也不想浪费。

    上百年的消耗可不少。

    最可气的,买一架马车,马匹见了他直接吓尿了,更别提代步了。

    因此,大多时候,二人只得苦逼的徒步赶路。

    黑炭壮汉絮絮叨叨,似乎多少年没说过话了,李红尘偶尔回一句,接着埋头赶路。

    大约徒步百里,天要黑了,前方的官道上才遇到缓慢前行的几辆马车,车前挂的灯笼指引着前路。这是一个小的私人车队。

    李红尘轻吐了口气,松了口气:“小黑——”

    黑炭壮汉脸色一变,怒道。“老子讨厌这鬼地方!”

    他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将行囊卸下了,自己化为了一道幽光,进了李红尘手中的一个紫色花纹的袋子里,那是一个高级灵宠袋,系在腰间,藏在衣襟下。

    李红尘气背起行囊,片刻功夫便追上了车队,装作喘吁吁。

    前面的人终于看到他了,警惕他的接近,刀剑都要出鞘了。这时李红尘换上了一脸陪笑,拱手招呼道:“诸位请了,出门在外,能否行个方便同行——”

    。。。。。。

    海山郡城外,官道一侧深入几十里,还是那一片森林,那一个恒久的小山头。

    沧海桑田,转眼已是数个寒暑。

    这一年初春的一天,一个须发斑白、面黄肌瘦的低矮老头,和一名十来岁的瘦弱少年闯到了这里。二人穿着麻布衣服,满身的补丁,草鞋,背着大、小的竹篓子,人手一把木柄的山刀、一支登山杖。

    一看就是贫困人家出身的采药人。

    “爷爷,你看那山坡上,好像有药材!”少年眼神好使,周围的草木只是丝丝绿色,而那小山头的阳面坡上,树木稀少、低矮,但一些草居然开了花,很是鲜艳,让周围黯然失色。

    绿的,白的,红的,粉的,黄的,争奇斗艳。一些看着很熟悉,那分明是药材的花。

    老头的眼神不好,但他经验多,连忙拦住了要奔过去的孙子,提醒道:“狗娃,山里虫兽多,越是不寻常的地方,越要小心!”

    “是,爷爷。”狗娃顿时乖巧了,但似乎并不十分信服。

    “走,跟爷爷过去看看,小心点——”

    爷孙俩用登山杖拍打着草丛,最后顺利的登上了山坡。

    “会阳草,不下十个年头了!”老头仔细辨认了一株翠绿色的植物,很快激动了起来,胡子颤颤的。

    他并非大夫,只是采药山民,认识一些药材。但显然,这么一整坡的药材,集中、数量多,而且居然长势极好,这是很少见到的。

    少年一听,挠挠后脑勺,傻笑了:“爷爷,我们发财了吗?这么多药材,能卖多少钱?”

    啪!

    老头拍了孙子一巴掌,但那力度不够,少年笑的更欢快了。

    “狗娃,记住,这是山神的恩赐,不能贪多,还记得爷爷给你说过什么吗”老头教训孙子。“这个地方,就是你爹娘都不要告诉,知道了吗?”

    少年回答道:“记得,爷爷你说过,采药都要留根的,不能一次都采了——”

    老头说道:“不错,凡事留一线,不然那是祸,不是福啊——”

    爷孙俩最终采了十分之一,间隔着采摘,一人半筐,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这之后,有时半年,有时一月,时间并不规律。为了安全,有时在野外过夜,第二天、第三天才回。

    只是几年时间,老头更加衰老了,身形更加佝偻了,脚步也渐渐不利索了,而少年长成了青年,长的健壮,又蓄起了短须。

    每次他们来采药,都只采摘十分之一,依旧间隔着采,有时还带把锄头,小心的替它们松松土,添点蓄水的土,而这个山坡上的药材也意外的没有虫兽糟蹋,一直生长的很好。

    不过,这些年,外面的世道一直在变,越来越乱。

    这一次采药后,两个药篓子都背到了狗娃身上,老头累的气喘吁吁,还要孙子扶着才能走动路。

    “老喽,走不动了,以后这里靠你了,记住爷爷之前的话——”老头黯然的说道。

    狗娃稳重的点点头:“爷爷,放心吧,我都记着,这里是山神爷的恩赐,不能贪多,采药要留根,还有就是,这里不能对任何人说起,进出林子要小心再小心,宁愿多走路,在外过夜,否则会引来灾祸,断了咱家的根!”

    老头欣慰的笑了。

    这之后,老头便没再来了。

    狗娃娶了亲,爷爷却过世了,而父母也一天天老去,全家人的担子都到了他肩膀上了。因此,对于救急救命的山坡药地,他更加看重了,也明白了爷爷当初的想法。

    故而,他进城做苦工,更加的卖力。赚取的钱,除了供养家里,再就是供其中一个儿子上公学,而不是让他继承祖业,种地,采药,一辈子在地里刨、当佃户。只要一个儿子改变了命运,全家人就好过了。

    至于这片药地,他当做了最后的希望,用来救急、救命的。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来此。

    不过,这乱世中,有时天不从人愿的。

第1169章 春雷才觉晓(卷终)() 
    这一年,狗娃的大儿子以区区十二岁的年纪考上了童生,全家人喜极,村里的乡亲们争相携礼恭贺,说是文曲星下凡了,沾沾文气、喜气。虽然那些礼物大多只是一两颗鸡蛋、几瓣蒜头、一把韭菜之类的,并不值钱,而最好的不过是一尺红布,但这也够全家人高兴了,脸上荣光。

    家里甚至去郡城里买了两斤五花肉,蒸包子吃,加菜剁馅调味,香喷喷的,孩子们一个个吃的满嘴流油。

    学业有成,得答谢师恩,这是优良传统。

    狗娃带着大儿子,几十个铜币、一些粮食蔬菜,挑着担子上门答谢先生,都在一个村子里。先生是个落魄秀才,略略推辞,便高兴的收下了礼物,然后和颜悦色,对学生便是一番勉励,督促他好学、谦虚、不能耽误功课。到临走时,先生还送了一本添加了注解的宝贵书籍作为回礼。

    这似乎是好日子的开头。

    只要地里不缺人,狗娃平日都在城里做工,工头听说了他的大儿子考了童生,工钱不再被拖欠,而且和颜悦色了不少,就算其他人,大多人至少面子上会客客气气的。

    就这么的过了几年,狗娃的大儿子的确十分争气,一举考中了秀才,虽然排名末尾,有点勉强,但那也是秀才公。全家可以免除徭役、赋税,秀才可以见县官不跪,还有月俸可领。这可不得了,村长送礼,村口立秀才牌坊,乡长大老爷也赐下了礼物。甚至有地主之家托媒婆上门说亲。

    好事似乎接踵而至。

    又一年后,狗娃家里便起了新瓦房,虽然耗尽了家财,但日子向好。何况,这几年的日子比过去可强多了,比上不足,比下却有余。

    有了新房,大儿子便成婚了,虽然才十六岁,但这时代十几岁成婚、生子太正常了。那新娘是一地主家的二小姐,长的还算周正。

    不过,风云骤变,齐国突然宣布对庆国全面开战,天下大震。

    齐国出动百万军士,全线推进,庆国节节败退。短短一个月,庆国边境沦陷。三个月后,庆国近一半的版图被侵占。其中,庆国一名大将的叛变,便是全面崩溃的导火索。

    这对庆国人来说是灭顶灾难,但对齐国贵族来说值得普天同庆。一般国家有这种好事,战后必有恩赐,赐予一些占领国家的新土地、人口,更重要的,有了新的占领国家,那么一些新增官位的封赐是免不了的,许多人可以升官发财。

    不过,凡事盛极则衰。

    大秦国王说:“大秦国与庆国才结秦晋之好,将本王最宠爱的灵犀公主下嫁,齐国居然半道截杀了本王的女儿,这是对大秦国的严重挑衅!”

    大秦国随即借口支援庆国,迅速举兵进攻分属邻国的齐国的边关。

    这给齐国人迎头一棒子,百般解释也没用。

    齐国强于庆国,原本强的有限,只是近十几年庆国腐朽衰落了,而齐国却更强盛了。这片陆地上,不少国家和齐国、庆国差不多,或者弱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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