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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仙-第1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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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要花几十年功夫,才能制作出一张熊筋弓。这种熊筋弓,韧性好,射程远,而且准星的稳定性,比普通弓箭要高得多。

    其实陆辰刚才就算计错了,在他的认知里,中原那些工艺最精湛,而且价格便宜的黑铁弓,搭配马鬃弦,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弓箭了,可以射出去三四百步远,不会超过五百步。

    而实则熊筋弓的射程,可以达到八百步之远,穿透力极为恐怖,连铁板都可以射穿,威力是黑铁弓箭的一倍。

    另外,他们背上背着的箭壶,里面那些羽箭的头子,是熊魔牙齿打磨出来的。

    熊魔食肉,一生之中不知道要杀死吃掉多少野兽,没吃掉一只,便会有戾气在身上凝聚积累。

    所以熊魔的牙齿,天生就附带着极为浓郁的凶戾之气,能够直接克制阴神,倒并非是陆辰所想的,加持了神力和道家的小法术。

    这样一只强悍的队伍,不知道和巨夷岛的诛鲨八卫相比战力如何。陆辰如果能够和他们十二人切磋一下,就会知道,因为他早已和诛鲨八卫交过手了。

    诛鲨八卫,胜在动作整齐划一,通过高强度的苦练,使得各自的心中,隐隐有一丝心灵相通,所以能够做到进退一致,对敌打斗起来,力量非凡。

    至于熊魔死士的特点,陆辰就不得而知了。

    众人继续在会客厅里面商议着,陆辰得知,涂游冬确实是要加入前往大戈壁寻找财宝的队伍的一员,陆辰对此没怎么表态,他早已料到了。

    另外,竺兰公主这边准备的物资,也已经是妥妥的了。除了必备粮食和饮水,肉干、青稞饼、野韭菜酱等等,最重要的居然是骆驼。

    没错,就是骆驼!

    首先,饮水必不可少,尤其是沙漠里面热的四脚朝天,进去之后肉身的水分消耗极快,必须随时准备好足够的清水。

    还有肉干,多带几种,牛肉干,羊肉干,猪肉干都要有,可以调节一下胃口。肉干,基本上是**所需能量的主要来源。

    吃肉,可以让人拥有使不完的力气。俗话说,食肉者悍勇,说得就是那些草原人,天生就吃肉,和中原人打起仗来,一副不要命的样子,所向披靡,罕逢敌手。

    野韭菜酱就有点特殊了,陆辰以前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但听竺兰公主一介绍,立马就懂了。

    这种野韭菜生长在草原上,通过腌制之后,味儿极其的辛辣,可以让人提神。这倒是一个好东西,在沙漠里走得脑袋冒烟,谁去了都会没有精神,抓一把野韭菜酱提提神,这倒是不错的选择。

    还有就是骆驼,在沙漠里面赶路,长途跋涉,一般的牲口都吃不消,诸如马儿和骡子,吃粮食太又快,而且容易被累死。

    骆驼的胃较为特殊,吃下去的粮食可以吐出来再吃一次,而且耐力极好,如老牛拉车一般,用来在沙漠里面赶路,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出发() 
庄园的牧场里,此时就关押着二三十匹大骆驼。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羊皮卷,上面绘制了前往红月沙漠,白日滩的地图,关键无比。

    这个也不用陆辰操心,因为竺兰公主早已和孙子昭的人接了头,并且拿到羊皮卷,妥善保存好了。

    孙子昭说能从武功会首脑,公子明手中拿到羊皮卷,现在看来事情果然不假。孙子昭的手段,看来也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的,毕竟是皇族后裔,哪儿能没两把刷子。

    众人在客厅里面商量了一阵子,集合大家的意见,看看还缺少什么东西。

    竺兰公主在安排人筹备物资的时候,是专门找了特巴尔左城镇的专业人士询问过的,所以经过一番讨论,也没有发现缺少什么物资,基本上应有尽有。

    如此一来,整个出发前的准备,就已经是做到位了。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由涂游冬安排两个熊魔死士守夜,其他人皆要早早的休息,把精神状态调整到最好,出发日期就定在明天。

    之后,陆辰又和竺兰公主单独聊了一会儿,商量一部分细节问题。随即,各自退去。

    陆辰沿着客厅里面的木质楼梯,上到庄园的第二层,他的房间早已安排妥当了。

    不过他也没什么睡意,只是盘坐在床上打坐冥想,非常随意。

    没多久,庄园里面便是静悄悄的了,只有远处的特巴尔左城镇里面,还不时地传来一阵阵喧哗的声音。

    半夜无事,直到三更天,特巴尔左城镇传来的声音陡然大增,还有火光闪耀,把庄园这边都照亮了。

    陆辰闪到阁楼上,发现竺兰公主已经在那里了,此时她正静静地朝特巴尔左城镇那边眺望。

    只见火光冲天,有人的吼叫声,以及兵器碰撞的声音,情况似乎有些混乱。

    “怎么回事?”陆辰问了一句。

    正在这时,阁楼上又传来轻微地脚步声,陆辰转头一看,发现涂游冬也来了。

    “那些人自己干起来了。”竺兰公主淡淡的说了一句。

    陆辰闻言,很快明白过来。此番前往大戈壁的势力众多,人员也非常复杂,他们都居住在特巴尔左城内,相互虎视眈眈。

    所以还没有等到出发,便是先发生了摩擦,此时正有两股势力在城内火拼。这些人都是想打那批宝藏的主意,狗咬狗,一嘴毛,也由得他们去了。

    陆辰,竺兰公主,涂游冬,三人一起站在阁楼上,相互之间并没有说太多话。

    渐渐地,特巴尔左城镇那边的火势停歇了,杀喊声也沉寂了下去,太阳光缓缓从东方升起。

    众人相继出来,聚集在庄园的院子里,一匹匹骆驼被几个驼夫从牧场里赶了过来。

    这些骆驼,加上其背部的两个驼峰的话,就比成年人都还要高大一些。

    它们身上的毛色银白偏灰,小眼睛、鸭子嘴、脚掌又宽又大。具有这样的条件,难怪只有它们才适合在沙漠里行走。

    竺兰公主也是舍得下本钱,这种骆驼称之为白龙驼,是骆驼之中最好的品种,而且清一色的雄性壮年,可以负重两千斤,在市面上价值二百两白银一匹。

    等于这次购买骆驼,就足足花费了几千两白银。不过购买这些骆驼,也有大用,去的时候载人,回来就载金银财宝,一举两得,早已被竺兰公主算计好了。

    很快,十来个驼夫装卸了物资,装备完毕,一行人开始出发了。

    加上陆辰、老木、连大双,竺兰公主、涂游冬,以及玉山国的十二名熊魔死士,十个照料骆驼的驼夫,以及一名长期出入沙漠的向导,一共是二十八个人。

    驼夫很有必要,一般人根本不懂操控骆驼,更不懂得照料。所以二十八匹骆驼,专程配备了十个驼夫,驼夫又兼搬运工,负责装卸物品。

    另外,还有一名向导,此人个子矮矮的,短发小眼睛,估计是因为长期在沙漠里走动的原因,他的皮肤呈亮铜色,看上去黝黑发亮。

    此人并不像其他草原人那样喜爱沉闷,一对小眼睛转来转去的,说话经常“嘿嘿”直笑,一看就是那种非常圆滑的人。

    向导这个角色也非常有必要。这种人经常出没在沙漠里,熟悉地形,羊皮卷上的线路也只有他们才能看得懂。

    竺兰公主倒是不怕此人泄露秘密,因为这张羊皮卷也就使用这么一次,全程盯住他,那么就不怕他看了羊皮卷之后,反水逃跑了。

    另外,就算他能从陆辰等人的眼皮子底下溜走,拿着羊皮卷找到白日滩,他也带不走那批财宝。如果他敢拿羊皮卷去贩卖,那就有可能步前面几人的后路,直接被灭口。

    除了自己人,一共聘请了十一个外人,全部支付了不菲的佣金,算是花钱买踏实了。

    准备妥当,一行人出了庄园,朝外面走去。

    因为庄园是在城外,所以众人都不用进城了,直接往北而行。

    人和人一队,全部一起步行。而骆驼单独一队,骆驼不用人带路,前面那头走哪里,后面的便是鱼贯跟上,很有灵性。

    众人准备先步行一段,等走不动的时候再骑乘骆驼,这样可以节省骆驼的体力。

    逐渐的,庞大的特巴尔左城镇不见了踪影。而且随着步伐的深入,地上稀稀落落的干草皮,也彻底的没有了,换做茫茫无际的荒漠,万里黄沙,一眼望不见底。

    太阳火辣辣的,从天空上照射下来,让人有一种置身烤炉的感觉,仿佛让沙漠变得更加火红了。

    地上的沙子一层又一层,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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