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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藍-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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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Eric,难得看到你,要一起用餐吗?」一只玉臂懒懒搭上他肩头,仿佛两人非常相熟。

莫靖远抬眸,看到一个金发蓝眼的尤物,正在对他摄着金红色的长睫毛。

「不了,我有约。」眸光移至她那只搁在他肩上的手。

金发女郎噘着丰厚的红唇,虽接到了他的暗示,但一点也不想把手收回来。

「哎呀,别这样嘛!这里可是美国,你老是这么拘谨可不行。你该知道我喜欢你,给自己一个机会嘛!别以为每一个老美都歧视东方人,我就不会,我喜欢东方人,尤其非常乐意……」美眸勾逗他,声音当下沙哑起来:「跟你有『深入』的交流……」

「抱歉,我无此意愿。」他身体仍然没动,即使美女一直偎过来,几乎把全身的重量都放在他身上了。

无此意愿?!美女被他的拒绝弄得脸上无光,恼怒道:「你一再的拒绝,让我不得不猜测着如果你不是太自卑,就是性无能!」

「不管真相如何,妳永远不会知道。」他轻且坚定的把肩上那只手臂移开,确定她站得够稳后,才放开她。

美女气白了脸,又不知道能怎么办。她知道Eric向来斯文有礼,但那并不表示他好欺负,如果真惹火他,下场肯定悲惨。她听说过一些他在大学时期的传闻,他「处理」起人来,狠得教人心惧;可是不被他当成一回事,感觉也一样难受。从没有男人让她这么吃瘪过,真是气死人了!可生气又能怎么样呢?最后,唯一的方法只有「哼!」地一声,扭身快步走人。

仿佛没有发生过金发美女这段插曲似的,莫靖远依然是相同的姿态……静静看书,等着罗蓝前来。

但他的安静撑不了一分钟……

很雷同的场景,一只白嫩的玉臂横来、一个娇嗲的声音穿脑,跟方才一模一样的搭讪动作……

「哈啰,Eric,难得看到你,要一起用餐吗?」

莫靖远这次不仅动也没动,他甚至连根睫毛都没拾起,对这位搭讪的小姐道:

「我只跟地球人用餐。再不,最低限度是,就算不是地球人,外表至少要装得像。所以请阁下把火星腔收拾好,然后,我会给妳这个荣幸请我吃饭。」

说完,抬头,罗蓝正抱着肚子笑得毫无形象,显然被她自己的烂演技逗得很乐。

「你是在暗示我,这辈子别想当演员吗?」她擦擦眼泪。

「妳当然可以当演员。」他合上书本,站起身,牵起她小手走进餐厅。

「真的?」她才不信,等着他说出未竟的毒话。

「当然是真的。而且妳还会因为把植物人演得太过传神而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的肯定,扬名全球。」

「莫靖远!」她又气又笑的低吼,伸手就要捏他,却被他抓住了手,还在上头印下一个吻。

唉……她突然好想叹息。分开的时候快到了,他知道吗?

她屋子里的杂物一天天减少,纸箱一一装满之后,便先拿去寄了。

她在搬家,即将搬到纽约。他不知道她即将搬去哪里,可是知道两人说再见的日子就要到来。虽然一直都不动声色,他没有开口问,她也没有主动谈,任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去。

五月中旬,她把屋子还原到当初租来时的模样,还非常勤快的花了一天时间打扫得亮晶晶。当房东来点收时,对她赞不绝口,坚持要请她去吃一顿饭……

「不用了,桑顿太太,我等会就要去搭地铁到纽约去了……」

但热情的老太太不由分说,已经将她拖到车上去。「地铁班次那么多,何必赶!走走,我请妳吃中国菜去!」

以为还有时间可以跟莫靖远聚聚聊聊,但被这件事情一耽搁,恐怕是没机会了。若还能清楚明白的说一声再见,便已算是好聚好散了吧?这样也好,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话别,那么,他就不会看出来她有多难过了。跟桑顿太太吃完中饭后,她会打电话给莫靖远,以最轻快的口气跟他说珍重拜拜,很成熟的感谢他给了她所有美好回亿……

桑顿太太说的中国菜,指的是一家港式饮茶,而且还是一家看起来很昂贵的港式饮茶。向来节俭的老太太怎么突然大方起来?罗蓝好讶异。然而更教她讶异的还在后头,因为她看到了心里正在惦念着的那个人……莫靖远。

她与桑顿太太正站在餐厅玄关前等侍者带位,而他,莫靖远,以及一些人正用完餐要走。两双眼睛对上,各自都因为这个意外相逢而怔仲,忘了周遭种种。

「嗨。」他走到她面前,有些迟疑,但还是停住步子。

一时想不出能跟他说什么,于是也只能说声:「嗨。」回应。她已经开始在想他,而在他面前,居然只有怨言,怎么回事呢?

「来吃饭?」

「……欸。」唉。

跟他一同来用餐的人已走到门外,虽没开口催促,但不断的向这边张望,似乎在赶时间,就等莫靖远一人了。

「妳……有什么想说的吗?」莫靖远无视外头那些人的动作,双手缓缓插入裤袋中,悄悄将微颤的手指隐藏,也藏住他的紧张。

她抬头瞅他一眼,又很快低下去。轻声道:

「我等一下就要……离开这里了。」

「然后?」他盯着她的头顶心。

「……再、再见。」

他没应声。

她不敢抬头看,不是怕看他的表情,而是怕他看到她眼中满满的泪,把潇洒的分手演成煽情的芭乐戏。这样……是不可以的。

依然低着头,她努力了好久,终于能更清楚的说出……

「莫,Eric,靖远,再见,我要走了。所以……再见。」

第四章

不知道想念的厉害,当心口闷闷疼着时,当眼眶没来由的红起来时,当快乐自由到极致却叹息时……还在想:我渐渐不爱他了吧?最近都没想起他了呢。

会来到纽约,是因为家里在这里买有房子。三十几年前父母来美国求学时,家里就买下一幢房子给他们住,后来就一直留着没卖,非常有先见之明;因为她的哥哥姊姊、还有一些堂亲跑到美国留学时,都曾在这边住过一阵子。而父母他们常来美国参加一些研究与研讨会,也是在这边落脚。

虽然哥伦比亚大学不是父母替她挑学校的第一个选择,但里面有一些很优秀的教授是她父母的好友,其研究范围也是目前生物界最有前途的基因工程控制,更是得到企业界丰沛的资金挹注,前景看好。这一阵子由于罗蓝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好像对未来尚无计画,所以她的父母便代她决定,要她来到纽约,进入哥大就读,为她读完博士之后的路做好规画。

她很听话,一到纽约,便马上去哥大拜访了父母所指定要见到的人,参观了研究室,该做的全都做了,唯一没做的是……她没有交出申请资料,没打算进入哥大的生物研究所就读。虽然说她还是进了哥大,但她修读的是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学分班,科目是视觉艺术,让所有人跌破了眼镜。

罗蓝当然知道她的不听话将会很快的引起一些风波,所以她才没有将这课程做长远的打算。留在纽约三四个月,除了学一些艺术概念外,主要还是等家人前来,让他们来说服她,也让她说服家人;就算还是没有共识,但至少家人会明白她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不是一时迷惑,也不会如他们所愿的走回「正途」。当然,他们会很生气、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怀疑她是交了什么坏朋友,被坏朋友蛊惑失去神智,才会叛逆学坏了……

所以呀……能在波士顿就跟莫靖远做了了断也好,这决定是正确的。她不想把无辜的他牵连进她必须自己面对的风暴中。如果他们没有分手,家人一定会怪罪他,认为他是一切事端的元凶。

纽约与波士顿相距不远。就她所知,他每个周末都得来到纽约工作,所以她与他其实无须那么快分手。她没让他知道她下一个落脚处就在纽约,虽然心里挣扎过,但还是没说。怕……若有更多的时间跟他相处下去,会太过喜欢他,喜欢到连自己的梦想都可以抛弃掉;然后,在日后老去时,永远活在抱怨与后悔里,折磨他也折磨自己……如果,那时他居然还在她身边的话。

他很喜欢她,她知道。他喜欢她现在所具备的一切,独立、聪明、漂亮、自主、明确知道自己的路、海阔天空的飞翔、没有人能阻止她。

如果她不再是那种人,只是一个爱他的女人,那又会怎样呢?

罗蓝发现自己不敢想象。不是没想过,但想到后来却是恐惧了。

与人有关的事物,永远复杂到难以捉摸。梦想就简单一点,它只是困难,但并不复杂。

她不知道分手那天,他的心情如何、有没有觉得受伤。不过她想,他会很快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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