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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达克连声惊叹,“还可以这样?”他按伊莎贝拉的方法试了一块,果然美味。他道:“柑橘汁酸甜,鳗鱼肉肥厚,面饼外皮松脆,内里酥软,卖相要再好一点就完美了。”
“哎呀哎呀,大老板的要求好高啊。所以说以貌取人是不对的。”
“老婆大人话里有话啊。”
“我听说过那个费尔南德斯,刚才又找莱莉和希克斯图调查了一下,大体上有数了。先吃饭,吃完饭再说。”
两人狼吞虎咽的吃完,伊莎贝拉拿来几页资料,然后收走了餐具。
达克在灯下仔细研读。
费尔南德斯是艾斯巴尼亚人,艾斯巴尼亚是光明神教保守派力量最强大的堡垒。在14——15世纪,它的宗教氛围和实力甚至超过了圣城珐蒂冈。
费尔南德斯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市民家庭,衣食无忧。后来他走上了学医的道路,在莫德里大学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毕业,后来从军,响应教皇号召,以志愿兵身份参加了两次圣卫战争,还曾立下过战功。
“看不出还是个英雄啊,学医出身,弃文从武,这样的人眼界会比较开阔,怎么会变成一个狂热的宗教疯子?”
第四次圣卫战争结束后,他以英雄身份返乡,并结婚生子。一切都很好。但是四十岁那一年,一切都不一样了。
艾斯巴尼亚以光明神教正统维护者自居,四处出击,对异教徒和持异见者东征西讨,甚至讨伐同样信仰光明神教的邻国,耗费了国力,遭到众多国家的敌视和围攻。作为正统信仰的狂热支持者,费尔南德斯重披战袍,冲锋陷阵,立下无数战功。
四十岁那一年,他的父母和相濡以沫的妻子相继因瘟疫离世,紧接着,他视若珍宝的、十四岁的独生子在一次反击入侵者的战斗中下落不明,多方巡查无果。
他把一切归咎于自己对功名利禄的追逐和不够虔诚,从此,他走进了圣堂,全心全意拜倒在神的脚下,变得残酷无情,进入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庭后,更获得了“血手”的称号。
五十二岁时,他离开艾斯巴尼亚,来到了珐蒂冈,在珐蒂冈裁判所任职,一直从事对异端的审讯工作,颇受重用,甚至得到前任教皇格利高里数次接见。一直到六十八岁,才以年事已高为由请辞,但仍与裁判所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看完这些,达克轻叹一声:“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啊,老变态。”
伊莎贝拉在他身边坐下:“但他的名气很大,如果能跟我们合作,那肯定会少很多麻烦,最起码我们不会被列为重点可疑人物了吧?”
“谈何容易,老变态已经七十多岁,时日无多,没什么可指望的了;他从四十岁开始变态到现在,整整三十年,以把人虐死为乐,你让我怎么跟这么一个家伙合作?”
伊莎贝拉双手托腮:“他为什么变态啊?”
“你的意思是让我帮他把儿子找回来?别做梦了,十四加三十等于四十四,他儿子如果活着,这么大年纪还能不找他爸?八成死了。叫我说,还不如给老变态留点希望呢。”
“你可是1643佣兵队的创始人之一啊,又曾经是首席武士,还是队长的亲哥,打个招呼怎么啦?我来跟莱莉说。哎呀,试一试吧,试一试嘛。”
“别晃别晃,头晕,哎呀,好吧,你愿意试试就试试吧,”达克无奈地摇摇头,正色道,“我觉得,不能让这老家伙打乱了咱们的节奏。我再把弗朗西斯手里提取到的寄生史莱姆分析分析,看会不会有什么新发现——他的手怎么样?”
“恢复不错,手术完以后有点肌肉无力,出了点血,但没有感染。”
“也就是说,寄生史莱姆可以用手术彻底清除?”
“对,治疗术和净化的基本搭配也有很好的效果,如果是比较高级的痊愈术,估计瞬间就能治愈吧。我已经嘱咐过弗朗西斯,让他出去别乱说。估计这会儿血手已经把贝克森街搞得血雨腥风了,只要那个邪恶炼金术师一死,凡妮莎不乱说话,弗朗西斯的小命应该可以保得住。你觉得凡妮莎能靠得住么?”
“她很忌惮血手。这样也好,不用担心她惹出什么乱子来。而且,和血手比起来,还是我们对她比较有用——一个赋闲的高手除了跟她抢功劳抢风头,还能给她带来什么?还是说说寄生史莱姆,既然这么容易治愈,那要它有什么用?”
“嗯,不知道呀。如果和吸血史莱姆合在一起呢?”
“肯定不行,寄生史莱姆需要血液的营养成分,而吸血史莱姆会把血液吸收得一干二净,这两种史莱姆凑到一块不是互相矛盾吗?”
“还是等等凡妮莎那边的消息吧。对了,你不去看看培养皿里的寄生史莱姆?那可是用你自己的血培养的哦!”
达克悻悻道:“居然要用自己的血做研究,真是研究者的悲哀!”
“我先去看看吧。”说着,伊莎贝拉走到内堂的地下秘密研究室去了。
然而,她刚刚下去,就在队聊里急切地大叫:“达克,不得了啦!快来,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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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玛哪()
达克三步并作两步赶下去。
伊莎贝拉正站在一边,手足无措地看着实验台:“达克,达克,你看啊!”
实验台上已经爬满了各种五颜六色的史莱姆,整个实验台像被包在一块花花绿绿的布丁里。
达克也懵了:“这这是怎么回事啊?快快快,快把驱史莱姆药粉拿来!”
两人好一通忙活,总算把史莱姆都驱散了,里里外外收拾一遍,忙得满头大汗。
史莱姆把实验台弄得一塌糊涂,试管架散了,培养皿倒了,还打翻了好几支试剂,还好没出什么事故。
“寄生史莱姆跑了吗?不,看看这些还在活动的小渣渣,它被别的史莱姆吃了?其他史莱姆以它为食?有意思!早知道刚才就晚一点撒药粉了拉拉快给我拿放大镜来!”
伊莎贝拉打趣道:“达克,你的血好香啊,招了这么多史莱姆?”
达克小心翼翼用玻璃片把寄生史莱姆残渣分别铲到两只新培养皿里:“别打岔,小刀。”
“给。要干什么?”
达克拿起小刀,对准自己胳膊,吭哧就是一下子,把血滴到培养皿里:“帮我止血。”
治疗术闪过,伤口恢复,达克把一只培养皿盖上盖子,另一只敞口,道:“好了,我们上去。”
两人上去,通过真视法阵聚精会神地监视。
有了血液的滋养,寄生史莱姆残渣迅速生长,但封口的培养皿里那一只比敞口的那一只生长还要快。
伊莎贝拉皱眉:“空气会阻碍它生长?”
“简直是为了在人体内寄生而存在的啊能吸引史莱姆的话,除非是身体强壮的吸血史莱姆,否则有什么用?要知道史莱姆见了人类就会逃跑啊。到底有什么奥秘?”
“达克你看,史莱姆开始包围培养皿了,为什么朝封口培养皿去的多,不封口的少啊?明明是不封口的比较容易抓吧?”
达克不动声色地把两只培养皿各截取了一张影像,放大,然后指着封口培养皿里的寄生史莱姆道:“它身上的白色小球。史莱姆就是奔着它去的。”
“那是什么?”
“不知道。越来越有意思了。低氧环境下产生了不同的物质,这种物质能大量吸引史莱姆。”
“在放牧?”
“嗯。史莱姆的进化方向和分支实在是太多了,除非把样本带回雅根克,用心灵蜂巢分析。”
“没别的办法了吗?”好不容易出来,伊莎贝拉实在不想再回去。
“只能指望凡妮莎和费尔南德斯的突击行动能有更多收获。”
“他们不是捕获了两个异端吗?审讯有结果吗?”
达克回忆了一下,抓起纸笔,边写边念:“贝克森街36号玛哪你的国降临好了,这就是他说的话。”
“血手审出来的?”
“对,血手穿刺了他的脑,他说出了印象最深刻的是三个短句。该死的审判者,够残忍的。第一句是个地址,凡妮莎和费尔南德斯已经第一时间赶去;第二句我不知道是什么,语气词?第三句是光明神教的祷词结束语。这三句有什么意义吗?”
“最后一句似乎没什么问题。玛哪是光明神教的圣物,是光明神赐给英雄摩尔和他子民的救命食物。”
“摩尔?光明经旧之约中的‘出埃吉特’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