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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莱姆研究者-第5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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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加分不少。当然了,潜水舰这类杀手锏乔治肯定不会放的。”

    “原来如此。”

    “所以我们只是做个中间人,成就一桩皆大欢喜的好买卖,顺道收取一点信息作为佣金。”

    “你要是留在乔治那,一定能做大官。”

    “你想做官太太,我就做官老爷去。”

    “快算了吧,我可不习惯端着架子拿腔拿调的说话,这样就挺好挺好的。我这就给莱莉发消息。”

    “嗯,我去准备一下,给红毛女做道具。”

    伊莎贝拉刚把消息发送出去,就听到前面有人在焦急地叫门:“伊丽莎白大夫,伊丽莎白大夫在吗!有人吗,有人吗?我哥受伤了,救命啊,救命啊!”

    伊莎贝拉赶紧去打开门,一看,是住在隔壁的十二岁少年菲利普:“你哥怎么了?”

    少年一脸焦急:“手!手骨断了!”

    菲利普的哥哥欧格登是个搬运工,要是手断了,全家都要喝西北风。伊莎贝拉不敢怠慢,赶紧一边收拾医疗器械一边问:“怎么断的?被箱子砸了?”

    “掰手腕,被人家把手骨捏碎了!”

    正在内堂的达克眉毛抬了起来。

    掰手腕是小酒馆里常见的娱乐项目,碰上旗鼓相当的对手,还会带点彩头。有些人平时甚至靠这个来吃饭。这个欧格登正是桌上常客。

    这家伙对伊莎贝拉似乎颇有点仰慕,有事没事好往店里跑。自己和他掰过手腕,虽然这厮十战十败,但手上绝对有两下子,现在居然被捏碎了手骨?f

    

第六章 魔手(1)() 
一直忙到深夜,伊莎贝拉才回来。

    达克迎上来:“怎么样?先喝口水吧。”

    伊莎贝拉接过杯子咕嘟咕嘟喝了几口,道:“不是一个人,是两个。指骨、手掌几乎全碎了,腕骨严重扭伤,我的天哪,就跟被核桃夹子夹了似的!我又不敢用痊愈术,只能用治疗术顶一顶。明天我得跟他们再治一次。”

    “除了欧格登,还有谁?”

    “一个过路的圣殿武士,眼红下场,结果一把被人捏碎了手掌,和欧格登一样。我给他简单处理了一下,他回圣堂了。”

    “同一个人干的?”

    “是。是今天刚来的一个外号叫魔手的家伙,听说比你的手还大呢。两下,废了两只手啊!真是太可恶了,赢了就好了嘛,为什么要把人伤成那个样子啊!”

    达克微微有些吃惊,自己的巴掌算大了,那家伙居然比自己的还大?

    “他多高?”

    “听说一米七多一点。”

    达克的眉头皱起来:“天赋异禀?手掌畸形?以前没出过这种伤人的情况?”

    “听伤者说,从来没见过这家伙,但口音确实是本地人。难道是珐蒂冈城来的?”

    达克的眉毛挑了挑:“倒要去会会这家伙。他在哪儿?”

    “金鹅酒馆。达克,我觉得没必要去招惹他啊,我们现在过得很好,钱也足够花,别为了一口气和别人斗输赢啊。”

    “不是为了一口气,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掰腕子为求财可以理解,把人伤得这么重,不怕被人报复吗?”

    “你的意思是——”

    “我怀疑这家伙很可能驾驭不了自己的力量嗯,”达克把后半句咽了回去,“猜想是没意义的,明天我去看看,放心,我保证不下场比试。”

    “不行,我和你一起去。”

    “也好。今晚我不做道具了,咱们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去开开眼。”

    “嗯!”

    第二天一早,两人来到金鹅酒馆,在靠近掰手腕擂台的位置坐下,点了两杯便宜麦酒装样子。

    洛尔马虽然是小城,但因为正好在通往珐蒂冈的交通干道上,所以经常有外地客商的车队在这里暂时歇脚,来来往往的车马络绎不绝。对装卸工、搬运工的需求比较大。

    农闲季节,当地人经常出来赚外快,干上一上午,揣上四五镑薪水,中午找个酒馆灌上一气,再玩几把牌,笑着骂着回家。当然,也有醉醺醺一掷千金输掉裤子回家挨骂的。

    昨晚有车队进城,装卸工搬运工们忙了一晚上加半早晨,一个两个的腰包又鼓起来了,老成些的灌几口便宜大麦茶,喘口气往家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年轻光棍汉们存不住隔夜粮,借着活动开筋骨的劲头直奔酒馆去释放精神,等赶完了热闹的中午场,再回家睡个大觉,美。

    日上三竿,酒馆里人渐渐多起来。骰子、飞镖、纸牌都有人在玩。也有聚在吧台前边拼酒的。一个酒糟鼻胖子和一个红脸瘦子正一口一杯的牛饮,一个酒糟鼻红得发亮,一个红脸变成紫脸,犹不肯罢手,引得周围人起哄声不断。

    那边,戳着一截粗大的实心老树根做桌子,旁边有两个一样实心的磨得发亮木墩子,掰手腕比赛已经开始了。

    上去的都是些小虾米,达克一只手能掰三个的那种,没什么可看。伊莎贝拉聚精会神地盯着,达克扫了几眼就失去了兴趣,懒洋洋地仰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当两个秃顶肌肉男上去后,达克睁开眼,开始有趣了。

    比拼蛮力,好久没做过这种事了呢,哈,也就只有蛮力而已。

    达克突然觉得自己竟然有些懒于舞刀弄剑了。

    当初,在乔治眼里,我是不是也如这些家伙一样的可笑?

    都过去了。现在,我只要做我自己。

    这时酒馆门口传来一阵喧闹,达克和伊莎贝拉把目光投过去,看到一个一米七出头的青年男子正有些局促不安地走进来。

    他的两手缠在厚厚的绷带里,乍一看上去像提了两个大球。

    年轻人很紧张,一双眼睛局促不安地四下张望,朝每一个向他欢呼的人小心翼翼地招手问好。

    达克轻轻一捅旁边酒客:“嘿,伙计,这小子就是那个什么”

    “嗯哼,是他。昨天一局一只手的手力狂魔。我要是有这么一双手,还扛什么包啊,就住在这儿了。”

    “同意。”达克朝伊莎贝拉使了个眼色,伊莎贝拉微微点头,示意知道了。

    年轻人艰难地挤到柜台前,对酒保道:“那个今天,一局定输赢,我买自己赢,一百镑。”

    “没问题!魔手,我也买你赢呢,赚点小钱花花,哈哈。”

    “不,不,我想问问,昨天那两位,他们住哪儿?他们的手,我实在是,实在是”

    “操那闲心干嘛?手力不济活该倒霉,放开玩吧!来,条子拿好,去那边排队,四局以后到你。”

    “呃,啊,好”年轻人接过纸条,走到一旁排队。

    队伍比较长,年轻人正好站在达克旁边。

    达克扫了两眼他的拳头,完全被粗大的绷带缠紧了,看不出端倪。

    伊莎贝拉的队聊通讯进来了:“他的手一定有古怪,他太瘦了,前臂也很细,不像力量型的。手部肌肉群的力量不可能达到把别人手骨捏碎的程度。”

    “嗯,看起来有点畏畏缩缩,不像冷血无情的样子。我对他越来越感兴趣,再观察。”

    年轻人轻轻戳戳前面壮汉的后背,“嗨,嗨,朋友,你好。”

    “嘿,这是谁啊?魔手?昨天我巨拳伯格不在,今天,看看你的小手能不能让我爽一下,哈哈哈哈。”

    “不,那个,我想问一下,昨天被我捏伤的那两位”

    “怎么,怕了?”

    “我只是觉得,呃,对不住他们,想去看看——”

    “我不知道,你可以认输,然后滚蛋。你的钱就属于我了。”

    “那不行,我不能空着手去看他们,而且,我家里人也需要这钱”

    “那就少啰嗦!”

    年轻人无奈地叹了口气,又回头问排在身后的选手:“呃,那个,拜托,你知不知道昨天——”

    “给我钱,或许就知道了。”

    “不行。”

    身后的选手耸耸肩,翻翻白眼,不搭理他了。

    达克突然出声道:“这还不好办?这里崇尚强者,把你的对手全干掉,然后,问什么都会有人告诉你的!”

    年轻人眼睛一亮:“对啊!可是,可是如果我用力过猛怎么办?”

    前面的壮汉龇牙道:“你粉嫩的小胳膊会咔嚓一声折断!”

    附近的选手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这时酒馆的门被推开了,进来几个戴毡帽的高个子,在角落里坐下,朝这边望了几眼,垂下头,用帽沿遮住了脸。

    伊莎贝拉低声道:“强光元素波动。圣殿武士,也可能是牧师。昨天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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