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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血锋芒-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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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听起来还算有趣。我决定了,明天进山里采集一番。”李云说完自顾自的走到一块石台上,享受月光浴去了。

    将一块儿烤的金黄的小山峭猪腿肉递给食yù旺盛的索兰达,施芬妮望了月光下的李云一眼,转头对身边的法赫妮道:“你家先生似乎是个傲慢且任意妄为的人呢!”

    对于‘你家先生’这个称呼,现在法赫妮已经习惯了。不过,有人说李云的不是,她却是要坚决抗议的。“是傲气不是傲慢,先生从来都是深思熟虑后才会做事的。施芬妮姐姐你有那样的看法是因为不了解……”

    “法赫妮,我们该休息了,明天还有山路要走,要养足了jīng神,可不能拖累大家哦!”拉娜打断了法赫妮的话。她要比法赫妮更理xìng,jǐng惕xìng也很高。平时说些儿女私话没问题,一旦谈到与个人**擦边的话题,她总是会想办法斩断或引到别的事情上。

    以施芬妮的阅历当然明白拉娜的真正意图,于是顺着话笑道:“是啊!山路不好走,很费力气,还需要削根木杖作帮助。赶快去休息吧!”

    “我回来了!”跟随布卡契去他们进沼泽前的宿营地取行李卷的矮人班德大喊着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力气大,又有一双带有加速效果的地丝魔法战靴,扛包的工作当然义不容辞的交给了他。而且去的时候能搭乘水蜥,实在算不得多累人的事。

    “快坐,最好的峭猪后腿给你留了一大块儿呢!还有烤鱼……”索兰达迎上去接过大包小包、热情地说。众人莞尔一笑,这两个家伙都是大饭量,食物和重武器是他们最常讨论的话题。

    等到法赫妮三人去了自己的帐篷休息,施芬妮才小声对同伴道:“他们可不是来探险或猎奇的。第一准备太不充分了。第二他们始终在赶路……”

    “好了,施芬妮!你收集情报的职业病又犯了!”艾尔伯特近乎粗暴的终止了施芬妮继续谈下去,这在以前是很少有的。“很明显,人家不愿意我们知道太多事情,也不相信我们。好奇心会害死人,你难道这么快就忘了第一次见那个似乎有猎奇心理的男人的情形了吗?不管他是真的傲慢妄为或者只是故意表现给我们看,都不关我们的事。我们惟一需要做的就是用一切办法让人家知道,我们没有任何恶意。至于安全,我想除了墨绿险境的主人绿龙伊森德雷不巧来到迷雾峡谷,否则,任何试图sāo扰我们一行的行为都会是愚蠢的。老友们,虽然我已说了很多遍,但现在再重申一遍:我们从事的是一项高危职业,好奇心和意外之财都是冒险者的东西,我们是佣兵,做该做的事,拿该拿的钱,这是我们的职业信条也是基本准则。任何危害这个小集体的行为都不会被我允许。”

    “明白了,队长!”几人都明确的表示自己了解了艾尔伯特的意思。连嘴里塞满了大肉的班德都含混不清的一个劲应承。

    远在二十多米外的李云暗自点头:“还算有点脑子。鲁莽而缺乏思考的人只适合当炮灰,那种存在从来都不缺。艾尔伯特是个有潜力的下级军官!呵呵”

    接受了胡里奥的记忆后,李云的思考模式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不同于之前李云的孤胆英雄,作为亡灵法师的胡里奥绝对是前呼后拥的主。虽然李云没有受到胡里奥感情印记的任何影响,但客观的记忆还是让李云认识到了属下的重要xìng,再结合以前在帕罗蒂斯血族中的种种,便愈发明白,之所以以前做孤胆英雄而没有感到丝毫不顺畅,正是因为家族强大的后援为他解决了诸如隐秘场所、武器、处理善后、食物来源等等琐碎的问题,他自己不过是站在一个只负责解决战斗有关问题的点上而已。现在,吃喝拉撒、穿衣用度全部都要自给自足,以前那种生活模式已难以适用。于是,抱着亡灵法师就近取材的心态,李云准备尝试能不能将艾尔伯特一伙吸纳过来,成为自己的助力。

    “如果经受的住明天的考验,就先从最简单的雇佣关系开始吧!”李云默默地想着。

    (:)

    。。。

第十六章 猎头者() 
迷雾峡谷是一个标志,而不是真的这一段路全是峭壁间的峡谷。由于人迹罕至,行在秋风飒爽的山间,会看到许多可爱或古怪的小兽,它们或者毛绒绒一团,或者有着sè彩斑斓的皮或羽毛,或者可以发出好听的叫声……让人觉得这山道也变得不那么难行而充满了情趣。但,所有的人都知道,保留这种感觉就好了,如果有深究的打算,比如捉一只做宠物什么的,绝对会大失所望、坏了心情。Why ?很简单,在这个比地球要残酷的多的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即使是看见最笨拙的家伙也会有自己独特的生存窍门,例如:可以发出恶臭,可呕吐有强腐蚀作用的酸液,可排泄迅速挥发的刺激xìng味道的便便,或者它本身就是一个恐怖的病菌携带者,至不济也让你将它吃掉后,后半生都严重口臭加没有味觉……当然也有某大大书中超强贱命主角才能承受的起的厄运兽!总之又笨又傻又可爱的物种早就在千万年前被灭种了。所以这个世界饲养的宠物,即使是女xìng,基本上都是灵魂豹、银风狼什么的。

    “看那条山涧!多像悬挂在翠绿间的纯白缎带!我们会不会路过那里?”艾莎拉有点兴奋的指着一条落差似乎有三十多米的瀑布流水道。

    李云目测了下距离,最少也得翻十几公里的山路。摇摇头,“不会,不过我一会儿或许可以给你带些那瀑布的水尝尝,应该很清洌甜美。”

    “先生又要去采集植物了吗?”法赫妮有点忧心的说,“我听施芬妮姐姐说,这里有密林猎头者经常出没呢!这些邪恶地jīng人的吹箭让人很难防备的,先生你要小心啊!”

    李云笑了笑,“准确的说,叫尼帕拉密林地jīng人。它们是卡拉什地jīng人后裔的一个分系,以部落方式生存,很多密林中都有它们的身影,喜欢享受杀戮的快乐,更爱敲由人头骨做成的梆梆鼓。据说年轻女xìng头颅作的鼓声音最好。但愿父神会宽恕这些祖先被赶出家园的野蛮生命,不要被我碰到。”

    ………………众人无语,听李云的意思,如果真有猎头者敢不开眼招惹他,很有可能会被追到居住地来个灭族行动。这就是实力的差距吗?别人躲都惟恐不及的凶残生物,人家反而以怜悯的眼光看待!

    望着李云鬼魅般飘忽离去的身影,休斯炯炯的目光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妒嫉。年轻英俊(看表面)、有美相伴(事实)、实力高强(亲眼所见)、身世显赫(从说话谈吐猜的)、即使有着傲慢和与众不同的恶趣味(基本是误会)也因为以上种种而被人们所容忍,为什么同样是男人、差距却这么大?(因为多活了大几百年,且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锤炼,还因为人家是主角)因为他用功吗?自己每天辛辛苦苦练剑,而这个人却只会乱跑,然后回来对着月亮发呆。(不懂就不要乱说)因为聪明吗?自己十五岁就已经独自摸索研习取得剑士资格,二十二岁就有了jīng英的头衔,二十五岁更是凭借一篇洋洋洒洒的《剑之简析》被人们评为年轻一代对剑有宗师级认知的人物。(这个主角不如他,年轻时的主角只有辉煌的战绩,没能搞出《吸血鬼之我见》之类的东东)就因为他是有钱贵族的子弟,(纯属臆测)可以学最好的武技、可以用最好的兵器、可以请最好的教习指导、可以不用为了生计东奔西走(冤枉)……嫉妒往往是因为心胸狭隘、目光短浅、知识贫乏再加一些误会产生的。它就像一棵吸收**营养的邪恶种子被深深的埋在了心里,当它深根发芽后,最先被影响的就是视听,在被嫉妒塞满的眼睛和耳朵里,看到的、听到的一切都会是上天的不公、虚伪、做作和贪得无厌。这绝对是一种病,休斯,现在得病了。

    李云这一走,直到中午众人在离荒草小道不远的一处山腰空地架火烧饭时都没有露面。“会不会是迷路找不到我们了?”艾莎拉有些心不在焉的削着一颗来自佣兵携带口粮中的土豆。

    “不会的!先生即使是在茫茫的沼泽中、水蜥行进那么快的情况下,都没有找不到我们!”法赫妮这样说,但明显不怎么自信,“要不,吹一下jǐng哨?”她转头征询拉娜的意见。

    “这是jǐng哨!记得先生给我们讲的狼来了的故事吗?我们要相信先生,先生做事自有分寸。”拉娜的语气很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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