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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入的鬼怪美剧世界-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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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内陆迁移的想法。更为奇怪的是这种小镇没有因为时间而慢慢荒废,反而人越来越多了。

    一阵刹车声响起,司机不耐烦的按着喇叭提醒车上剩下的乘客已经到站了。

    “这就到了?”李项站在车下环顾四周除了一间汽车旅店以外就剩下了荒芜的旷野,再回头看去那个秃顶的男人已经开着破烂的大巴车远去了。

    “我算是知道了温家双煞为什么要自己开车了,这运输行业的服务业也太差了吧竟然把乘客随便丢在荒郊野外的地方!”。

    李项很不爽,决心把这件事情记下来到时候让沃德带人来找这家运输公司的麻烦,反正他们还欠着自己人情不用白不用。

    或许是听到里李项的嘀咕,一同下车了一个年轻小伙子过来解释:“你也是要到印斯茅斯镇的吗?这里就是班车的终点站,要想去镇上只能等星期六星期天的时候乘坐出镇买生活用品的镇民的车子。除非你自己有车而且不怕迷路。”。

    “哦,是这样的吗?我倒是不知道这些。”李项伸出手来,“我是一个听朋友推荐来印斯茅斯度假的游客,叫我李就好了。”。

    “我也是一样来玩的,我是杰克逊,他们是和我一起来的朋友:托尼,艾玛,大卫和莎朗。大卫就是小镇的人,他也充当我们的导游。”。

    李项按照杰克逊介绍的顺序一一看过去这一群人都是十七八岁左右,除了大卫肤色有点古铜色以外其他方面这一群人与一般的美国人比起来没什么两样。而大卫也没有任何一点类似于鱼的特征,看起来他是一个很健康,很阳光的人。

    正好,其他几个人看杰克逊和李项在谈话就一起过来了。几人互相介绍了一下自己就算是认识了。

    “今天才星期三,离镇民们外出采购的日子还有两天,我们需要在这里歇息几天才有便车搭。“大卫先是和李项说了一下情况,然后又转头向同伴们抱怨了两句,“我就说了让你们等两天再来你们偏不信,这下好了,等吧。”。

    “没关系,反正都是玩,早一点出来更好!”。

    从几人叽叽喳喳的说笑中李项知道了他们都是同学,现在高中毕业了就迫不及待的一起跑出来进行毕业旅行。

    因为时间不凑巧,所以几个人和李项一样在这个尴尬的时间点来到这个汽车旅馆。

    再知道旅馆离小镇还有好几十公里的路的时候李项就放弃了靠一双腿走过去的想法,他跟在几个年轻人后面住进了旅馆。

    旅馆不大,只有十间房间,除了旅馆老板自己住的一间以外就只有九间可以住人。这一下子就住进来了六个人,给冷冷清清的旅馆平添了几分人气。

    旅馆是二层小楼的布局,一楼是用餐和前台,外兼酒吧的作用,这也是旅馆的主要收入来源。二楼则是客房,李项随便选了一间靠近路边的房间把行李扔下就躺在床上摆起了大字。

    他望着空荡荡的天花板发神,眼睛里没有焦距,脑子里面却回想起了之前的事。

    还记得去给吉姆搞定他女朋友的麻烦时李项曾经陷入了幻觉。拉莱耶,一座深海里面的城市。在里面居住的就是许许多多有着章鱼头或者是鱼头的生物。

    而这座城市里面有着自己的信仰,供奉着自己的神明——Cthulhu。而在戏剧之主给自己的知识里面Cthulhu是和不可名状者发生过战争的神,而且Cthulhu还战败了。

    看似这些对李项来说无关紧要,但是沃德和温家双煞所说的印斯茅斯面容怎么看怎么像是拉莱耶中的那些鱼头怪还没有进化完全的样子,就像吉姆的女朋友一样。

    李项总有一种感觉,他觉得自己是在作死,就像是一个人大摇大摆走到敌人的老窝里面去告诉他们我是来旅游的转一圈就离开一样。

    反正他不觉得自己能够和平的进入里面游玩一圈就离开并且得到自己想要得到之资料。

    想到这里,李项下场打开自己的行李,一个吉他箱里面没有吉他反而装满了各种武器。雷明顿散弹枪,高爆手雷,大口径子弹,还有一把装在刀鞘里面的刀——砍死弗莱迪回来以后李项发现自己不能像之前那样把刀化为一股气放在身体里面了。

    因为这么放进去的李项都没搞明白,所以出了问题李项也没法解决。不得已,李项就找了个吉他盒把刀装起来方便携带。

    这还是跟一部名叫“杀人三部曲”的电影学的,里面的主角和他的朋友就是把武器藏在吉他盒里面的,甚至包括了机枪和火箭筒。

    李项看了之后觉得这招很不错,又方便又能装X,所以就借鉴了过来把自己的刀放进去了。考虑到可能要潜行(开无双),李项还往里面放了不少手雷。

    关上盖子,李项觉得自己已经准备好了,万无一失。

第164章 一些奇怪的地方() 
两天的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这两天里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没有人死掉也没有什么恶魔之类的来造访。唯一可以提上一句的是大卫那个从印斯茅斯小镇里面出去上学的人居然把脚给崴了!

    这就发生在几人住下的当天晚上,并且也包办了几人这两天的笑点。

    对此大卫表示很无奈也很无辜,他只是在天已经黑了的时候出去散了散步,然后一脚踩到不知道什么很滑的东西上面就把脚给崴了。只是他的身体素质还不错,脚伤的并不严重,休息两天以后就可以正常的行走跑动了。

    周末,不时的有车子从小镇的方向驶来。有点停在汽车旅店里面吃了点东西就往市里开去了,有点连停都没有停下来就直奔市里采购物品。

    李项和几个毕业旅行的人等到快傍晚的时候才搭上一辆会小镇的车。这是一辆蓝色的小皮卡,就和某个战乱地区使用的改装装甲车是差不多的车型。车子不大,座位上只能坐四个人,其他几个人都坐到了后面的车斗上去。

    这也的亏车主人需要购买的东西不多,也就是一些捕鱼的用具才让几个人都搭上了车子。不然的话他们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去。

    驶完最后一段公路以后皮卡就走上了凹凸不平的土路。路况很差,也就是这种半货车的车子好开一点。要是换成了一辆轿车多半开到半路就罢工了。

    而且一路上弯弯绕绕,有点地方看起来是条死路但车子一开就过去了,有点地方看着蛮好的可走到近处才发现不是路断了就是悬崖峭壁。

    只是一路上李项也发现了这里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比如说湿度太大,很多地面上都长上了苔癣。如果说土地荒凉的话路边却还长着许多杂草矮树,但李项并没有发现一颗长的稍微高一点的树木。换句话来说这些植物都是处于一种畸形的生长状态。

    有此疑惑的不只是李项,杰克逊也发现了这一点并且他将自己的疑问向好朋友问了出来。“大卫,这里的树为什么都这么矮啊?”。

    大卫因为脚崴了的原因所以是坐在车子里面的,除了司机和他以外另外两个位置上面坐的当然是一行人中的女性。所以杰克逊的话大卫一时间没有听清楚,在他重复了两遍以后大卫才知道他的意思是什么。

    “我也不是很清楚。”大卫摇了摇头,“你是知道的,我很小的时候为了学习就搬出来住了。只是我记得那时候街边上并没有这些树吧。或许是最近才种起来的。”大卫边说边看向开车的司机像是在询问一样。

    司机温斯顿是一个三十多四十岁的男人,他也没有那些奇怪的长相,只是常年的海上生活风吹浪大的让他的皮肤很糟糕。人看起来也比一般中年人衰老一些。

    “是的,”温斯顿嘴里叼着烟还带一点乡下口音,所以他的话有些说不清楚,主要是靠大卫在一旁充当翻译官几人才搞懂他的话。

    根据温斯顿所说路边种树也就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的,这还是镇长决定把路两旁稍微打扮一下以此来吸引游客来为小镇创收。

    不过李项觉得他们的旅游创收计划肯定是没有做好,不然为什么连最重要的路都没有修好啊!要想富先修路可是常识啊!

    不去吐槽了,一路颠簸以后几人顺利的来到了印斯茅斯小镇。杰克逊几人住到了大卫的祖父家,并且分开之前大卫还热情的邀请李项同去。不过李项倒是拒绝了,他可不是来游玩的,他是来找茬的!人要是多了可就不方便了。

    所以李项背起他的吉他盒就告别了几个旅行的小伙伴一个人在镇子上溜达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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