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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形剑远-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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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两米长的骑士枪丧失了作用。组成战阵的重装甲兵就是一群长满刺的钢铁巨兽。如果说重装骑兵是战场上行走的钢铁长枪的话,重装甲步兵就是战场上的钢铁巨盾。

    对于禁卫军,伯特也没有太大兴趣,毕竟每天站岗的日子多么的无聊,虽然小男孩觉得生命是宝贵的,天天厮杀的日子过于危险。但是天天在那给别人看门的日子也是相当的无聊。其实伯特没有告诉父亲的是,他的人生目标是成为锄强扶弱的游侠。但是这份油水丰富的职业恐怕并不能得到身为“目标”的骑士父亲的支持。

    既然父亲并不反对,那就暂时先不说。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伯特正式与骑士这份职业说了再见。因为双持剑士不比单持双手剑剑士或者重装步兵,双持剑士对于敏捷要求最高。所以伯特的铠甲只有最普通的布甲,这对于本身就不富裕的落魄骑士家族也算是一个好消息。伯特有时候在想,要是自己真的听父亲的话去当骑士的话,按照国家对于征兵要求。所有骑士都是自带坐骑和装备的,自己总不能骑着村里的小毛驴拿着竹竿上战场吧?

    现在摆在眼前的又一个问题就是凯尔特并不擅长双短剑的攻击路数,骑士剑因为两侧不开刃,使用方法是以刺为主。而双短剑则是两侧开刃,而且因为剑刃比较短,刺反而是最不常用的路数。双短剑主流方式跟刀略像,以劈斩,挑为主,贴身后的伤害比远程距离伤害更为强大,刺则是在还未贴身的时候使用的。好在凯尔特虽然是一个看似不靠谱的父亲,但是在武学上的造诣还是挺深的。

    没用几天时间,凯尔特就研究出了一套适合双短剑使用但是又更像改良后的骑士刺剑的使用方法。他特意拿了施陶芬最好的美酒去找村里的铁匠谈了一天,给伯特量身定制了两把双短剑。这两把剑虽然说是双剑,但是可以拼在一起成为一把双手阔剑。同时加长了剑刃,从原来的30公分增加到50公分,在距离较远时按双手剑的方式攻击,以刺和劈斩为主,贴身后掰开剑柄成为两把单手剑。因为需要能合体,所以这两把剑无法两面开刃,所以对伯特的技巧要求非常高。但是因为两把剑合体后的重量比原先重了一倍,所以在面对长枪突刺类的攻击还可以使用格挡方式来应对。

    身为骑士的凯尔特自然非常了解骑士的弱点。对于骑士而言,在一对一的情况下,骑士冲刺造成的伤害是最大的,同样这个时候也是破绽最大的。他曾经在部队服役时遇到过迦太基沙漠帝国的骆驼骑兵,他的骑士枪被骆驼骑兵的厚背刀一刀斩断,使他处于完全无防备的状态,要不是多年的战斗经验让他在最后一瞬间躲开了骆驼骑兵的第二击,估计当时就要成为沙漠中的一粒尘土了。从死亡边缘爬回来的凯尔特特别了解,其实当时在那一瞬间,对他造成最大的伤害不是没有武器可以用,因为毕竟还有盾可以格挡,有那时间完全可以抽出骑士剑。但是全速冲锋中的骑士的骑士枪被砍断,这对任何骑士来说都是非常震惊的,骑士交错的时间是以厘秒来计算的,就一瞬间的时间,对方的刀在砍断骑士枪后可以在瞬间反手斩,反应稍慢的骑士就会身首异处。

    吃过苦头的凯尔特对于这种战斗方式不但厌烦反而非常感兴趣,所以他在指导伯特武技的时候特别着重于练习伯特的攻击精准度,他不允许伯特在挥动武器的时候跟大风车一样到处乱挥,这样不但浪费体力,对敌人造成的伤害也相当有限。凯尔特的特殊练习方式说简单也简单,但是真正实行起来却是难以上青天。就是砍蚊子。

    “砍砍蚊子??”当听到父亲的话的时候伯特一脸懵逼,手中刚用纯钢打造的双剑都掉到了地上。

    “没错,而且不单是砍蚊子这么简单,你还要负重砍。”“我的天哪我的老伙计,你是在开玩笑吗?”纯钢造的双剑就十来岁的小男孩来说挥动起来都是问题,还需要负重砍。可见伯特接下来的日子不好过啊。

    “叫谁老伙计呢!你爹我还年轻着呢!少废话!快去砍!”刚油嘴滑头的小伯特脑子上又挨了一下。伯特摸着脑袋,嘴里嘟嘟囔囔说:“去就去,反正有没有砍中你也看不到。”“我要是晚上睡觉家里还有蚊子你晚上就去给我砍通宵。”刚走出家门的伯特身后幽幽的飘来一句。

    米诺村地处温带,村子旁边又是一大片森林,这蚊子要怎么砍的完。

    从此以后的好几年间,米诺村成为泛大陆温带圈内唯一没有蚊子的村子。伯特练习用的钢剑并没有开锋,一剑下去并没有神兵利器那种把蚊子一刀两断,从蚊子的角度来看就是一座大山拍下来,能给活活吓死。

    对于双剑的使用则相对简单,每天上午去田里割农作物的时候用开过锋的双剑割农作物来训练。但是不准用手扶农作物,这样的话因为受力农作物会倒,一开始的时候伯特经常会毁了整个作物。然后经过几下爆炒栗子的味道后好多了,慢慢的伯特摸到了诀窍,就是在接近农作物的时候手腕快速回转,以加快剑刃过农作物的速度。

    在多年后的乱世之中的少年已经成为一个掌握着数个势力生死抉择的王者,但是对他来说,或许这时候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村子外孩童的嬉笑声,村口妇女们交谈声,房间里父亲的鼾声。不远处雾霭苍茫的湖面,村子里家家户户烟囱里灰白色的炊烟,森林中逐渐弥漫过来的雾气。这些都将再也回不来了,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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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偶然相遇() 
或许有人会说,一个混混如果成了一方领袖,会有人关心他曾经是干嘛的吗?但是如果一个领袖轮为地痞流氓所有人都会说他是个昏君。人们不会关心一个王者曾经是干什么的,因为历史是他写的,时光流逝,所有知道他曾经的人都化为尘土之后,留下的只有泛黄了的羊毛纸上的光辉事迹。

    ——史书胜者为王

    王者之所以是王者,因为他们总是会在某个非常巧合的时候遇到一些从天而降的狗咳咳总之今天我们的主角正和往常一样前往施陶芬村,此时距离他刚开始练习武技已经过去了六年了,十六岁的伯特因为从小习武,加上每天从森林路过总是会随手捕捉一些小动物,伯特的饮食还是相当好的,十六岁的他身高已经到了一米七八。虽然父亲不允许伯特学习刺杀类技巧,但是并没有限制他跟着村里的猎人学习捕猎,只不过伯特喜欢悄无声息的接近猎物,然后在猎物还没反应过来前就一招毙命。在不知不觉中,伯特已经掌握了作为一个刺客所需求的一切身体素质。同时还拥有猎人的追踪技术和鹰一般的眼睛。因为砍蚊子不单要手法准,还要拥有良好的视力,才能发现在空中飞舞的蚊子。

    多年的穿越森林使得伯特的身手比一些身手灵敏的刺客还要敏捷,伯特有时候睡懒觉睡过头了晚了半个时辰起床都能准点赶去集市。

    今天也是一个晴朗的一天,因为地处偏东,施陶芬村的阳光来的非常的早。就算是冬天,早晨的阳光还是给伯特带来了无法言喻的温暖,伯特总是经常自嘲自己是个非常没出息的人,他喜欢阳光,但是也喜欢黑暗,喜欢非常和平的生活,没有战争,不用每天为活命而奔波。如果能一直维持现状就好了,伯特如此想着。

    就在伯特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时,突然眼前一道白光飘过,伴随着一股清香,让伯特突然打了一个机灵。这是从来没有闻过的味道,会是什么味道呢?不是森林中覆盖着水汽的树木的味道,也不是村子里家家户户做饭传出来的味道,也不是那种施陶芬富人身上的胭脂味道,有点像那种开在森林深处的幽灵兰花的味道。那个花圃还是伯特发现的,一开始踏入森林的时候由于不认识路,误入了一片遍布鳄鱼的沼泽,在沼泽附近开着一种白色如同幽灵般的花,后来问了村子里的老人才知道,那片沼泽据说是某位上位天使死后的永居之所。后来被这群外来物种鳄鱼所占领,听说只有在每年的六月到八月就会开出这种诡异的花。

    “怎么会在这里闻到幽灵兰花的味道呢?”还处在迷离状态的伯特想着想着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嗯?”一声充满疑惑的声音,如同村里最上层才能听到的音乐会里的美妙声音,伯特曾躲在墙角听过,那种仿佛是夏季夜晚森林里吹来的凉风。“你知道幽灵兰花?”这声音仿佛是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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