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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客栈-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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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看到洛正熙,惊讶如在沙漠里发现了一条鱼。

    元一舔着血红的长舌头,笑眯眯地问:“小子,你……一个人?杀我们十三个?”

    洛正熙没有回答,大战之前,他不想浪费掉一丝一毫的力气,哪怕是说话的力气。

    他手里握着刀,刀柄上的丝巾在风中飞扬。

    红丝巾,红得象刚升起的太阳。

    这是他出道正式对敌的第一仗!

    敌人不是一个,也不止是两个,而是十三个!

    ——第一次应敌,就要对付十三个敌人!

    ——十三名如狼似虎的劲敌!

    刀锋在烈日下闪著光,洛正熙在烈日下流著汗,汗巳湿透了他那身粗布的衣裳,他没有想到元十三是十三个人,他已被包围,他已有好几次想抛下刀,想放弃抵抗,放弃一切。

    他没有这祥做。

    因为他不能辱没了这腕上上系著的红丝巾,不能辱没这红丝巾所象征的那个人,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系上这红丝巾,就表示你决心要奋斗到底,死也不能在任何人面前示弱!

    这红丝巾的本身仿佛就能带给人一种不屈不挠的勇气!

    他挥刀,狂呼,冲过去。

    鲜红的丝巾飞舞,比刀光更夺目。

    他立刻就听到刀锋砍入对方元十一骨头里的声音。

    元十一倒下去,眼球凸出,还在直勾勾地瞪著这块鲜血的丝巾。

    洛正熙的衣襟立即染了血。

    血,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刀,却是他自己的,一把无鞘、无锋、无名、无情的钢刀。

    他冲进去,就像把十三篇看不明白的八股文全部拆散,重新按照自己的思维逻辑重新解读。

    他的刀斩中了元六的咽喉,他的右臂同时被锯齿刀砍飞。他左手拾刀咬着牙砍中元六的腰,他中了一斧。

    他返身斩倒了元十,他吃了一鞭。他斩中元五,又反手斩倒背后的元二,他摔在地上。落地的同时,斩中元三的下阴。翻身跃起之时,斩中元十二的左目。

    在给乾坤圈砸中背部的刹那,他斩倒了元四。然后在他一口血箭喷在元九脸上,他斩中元九的脸。他被流星锤击中,他不退反进斩中元七。倒地的瞬间,他斩中张惶倒退的元十三。

    他徐徐起身。

    他的对手只剩下了元一。

    他斩倒了十二人,只费了不到六次眨眼的功夫,人人都在血泊中,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血人。

    “哐啷”一声,元一的“丧门剑”落地。

    ——他已吓得失去了战斗能力。

    他跪地求饶,洛正熙左手刀挥出,一颗头颅喷着血飞向半空——

    洛正熙虽是回来了,他用一条手臂爬回了“凉城客栈”,留下了一路血迹,他伤得实在不轻!

    伤势不但不轻,简直相当严重,换一个人,可能根本活不下来。

    洛正熙活下来了,因为救他的是冷北城。只是冷北城也是人,他的医术再高超,洛正熙这伤势至少也要他躺半个月。

    养伤的日子里,凌霜霜姑娘时常会送一盅热气腾腾的豆花过来给洛正熙。“百家村”离镇上有一段距离,为了不让豆花冷却,她每次都把盅具放在胸衣里带来,每次肌肤被烫得红肿一片。

    在那一霎那,冷北城能看到洛正熙眸子里的暖。

    ——一个杀手是不应该有感情的,有了感情的杀手,他的刀就不会再利。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一个人饮酒,往往很容易醉,两个人就不同了,会醉的更厉害。

    凉城楼脊之顶,一碟蚕豆,两壶烧酒,满天星光。

    洛正熙在看着北方的那片茫茫无涯的沙漠,怔怔地问道:“这片沙漠的后面是什么地方?”

    冷北城道:“是另外一片沙漠。”

    洛正熙回转目光,望向南面的灯火辉煌,道:“那里呢?”

    冷北城道:“京师。冒险者的天堂,野心家的战场。”

    洛正熙笑,道:“我想去京师,去那里闯闯。冷大哥,如果你以后在江湖上听说京师有一个左手用刀的独臂刀客,那一定是我。”

    当天晚上洛正熙喝得大醉,第二天清早他就走了。

    他离开凉城的那天,风往北吹,他逆风而行,他去了京师。

    ——两个月后,洛正熙加入蔡相府,坐上“八大刀王”第四把交椅,声名直追“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洛正熙离开后,凌霜霜来过凉城一次,在客栈外的旗杆下站了很久才离开,好像遗忘了什么贵重东西般的失落,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真的是一辈子,也许你我终将天涯一方两两相望,但你总该知道我曾为你情动一场。

第三章 时光不敌你眉眼纤长() 
(ps:贫僧回来鸟,带着四十万字存稿和满满诚意回来鸟。让诸位施主等了这么久,贫僧甚是有愧;贫僧以僧格担保,并向张真人立誓,自今日起至《凉城》完结,绝不再断更!感谢停更期间施主们不离不弃的支持,内什么……月初了,施主们施舍小僧几张月票呗!)

    这个世界上,最最让人难以捉摸的,除了女人,还有天气。

    雨,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忽然间下起来。

    “塞北”六月的天气,就像泼妇的脸,变得极快,快的让人猝不及防。方才还是碧蓝如洗的天空,转眼间就阴云迭布,暴雨如注,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的水气。

    凌霜霜忙不迭地将两只豆花桶盖好,一阵忙碌,等收拾好挑子冲进路边那个歇脚的小亭子时,一身打着补丁的粗布青衫,早已经湿透。

    霜霜小心翼翼地将沉重的挑担在平坦地方放好,站在亭檐下,开始用力拧干衣裙上的雨水。

    夜里磨了整晚的豆子,手指已经在水里泡的发白,皮肤一块块的浮肿脱落,一碰触到任何东西都痛得钻心。凌霜霜用浮肿的手,用力拧着湿漉漉的衣襟,直感觉拧出来的不是雨水,而是自己手上的血汁。

    ——这还是自己的手么?

    以前这双手,柔软纤白,嫩如春葱,涂着蔻丹,映着宝石璀璨的光亮。

    那是“云南”知府凌大人家二小姐的手。

    ——如果我没有遇到温良玉,或许如今这双手还是那个样子吧……

    ——此生有多长?余生有多苦?我不断的告诫自己,要藏好自己的锐利,不要伤人,更不要伤己。与其记得后来千疮百孔的痛,不如记得最初转瞬即逝的暖。自己选择的路,就是跪着我也要爬完。

    凌霜霜努力地赶走不好的情绪,抬目之间,就看到了六年前的自己,正从亭外的雨幕里跑向亭内现在的自己。

    凌霜霜用力地摇摇头,揉揉眼睛,才看清雨雾中急急忙忙的跑进亭子的姑娘,一个瘦瘦的、小小的、娇娇的、弱弱的姑娘。

    这瘦小娇弱的小姑娘不过十四五的年纪,眉目清秀,肌肤如雪,乳白色长裙,手中拿了方雪白香帕,可那双手却比手帕更白,纤细的指上套了个晶莹剔透的戒指,虽是刻意普通的装束,却依然掩不住天生的富贵气。

    她显然也是来躲这场急雨的,有些微微的狼狈,然而一见凌霜霜,清澈如水的视线,立刻移到她身上。

    “敢问这位大姐姐,这里往‘谈亭’怎么走啊?”女孩儿仿佛见了救星一般,一边小心的躲开那些亭子蓬顶破洞处漏下雨水,一边急巴巴的凑上来问。

    凌霜霜拎起挑担,下意识地往外退了一步,硬生生的道:“哦,从这里往朝西走,到了路口,往南转不远便是了。”

    “可是……这哪里是西,哪里又是南呀!”女孩儿尴尬地轻轻笑了起来,雪白的颊边露出浅浅的梨涡,精美的像尊玉瓷娃娃。

    见凌霜霜态度有些淡漠,女孩儿礼貌地福了一福,笑盈盈的道:“小妹姓席名晓颖,小字颖儿,昨天已满一十四岁了。”

    席晓颖?凌霜霜不自禁的怔了一下,城中县太爷席青谷老爷家的养女颖儿小姐?对了,良玉现在教授的的女学生不正是叫席晓颖吗?

    ——席青谷是当今天子面前第一大红人、京师权相蔡京的门生,加上家底丰厚,不啻已是“北凉县”城中首屈一指、炙手可热的大户人家。

    席晓颖两根好看的手指,轻轻的扯着凌霜霜的袖子,努着粉嘟嘟的小嘴,长长睫毛下灵活的眼睛望着外面的雨帘,眉目有些焦急,自言自语的道:“我今天是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和他约会的,可是走到这里就迷路了,天公又不作美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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