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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般倾城:朝颜皇后-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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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真的吗?”
  我突然明白为何白夕煌会这么宠爱这个女孩子。
  她长得非常柔弱,苍白得像一片微枯的落花,眉目都是淡淡的,气质更是纤细到极致。
  她身上弥漫着无可名状一碰即碎的脆弱感,让人看到她,打心里怜悯,心中骤然生出酸酸的疼痛。
  小公主瞬间坐直身子,满怀希望问我:
  “你真的能救我的小银月,只要你救活它,我什么都愿意给你。”
  我笑了,真是单纯善良的小姑娘,对一个小狗也能有如此深厚的感情,我也忍不住喜欢她。
  “真的什么都愿意给我?”
  露馅了!!!(2)
  “嗯!”小明华猛点头。
  “好,为你这句话,我必定把小银月治好。”
  我伸手把小狗抱过来,打开锦被,抱它出来。
  小狗很温顺,病恹恹的没有一丝锐气。
  我看到它的左脚比其它腿要短,细心一瞧,原来是瘸了条腿的小狗。
  我心蓦地一颤,低头扫过明华公主的脚,那孱弱的双腿躲在鹅黄的羽裙下,同样了无生机。
  我猜想明华公主对这个小狗如此痛爱,大概也有同病相怜的因素吧。
  一个瘸脚被遗弃的小狗,一位断脚柔弱的公主,她们的命运是何等相似,一样的悲惨令人心痛。
  我仔细询问小狗近来的症状。
  小明华紧张在旁边描述着,清灵灵的嗓音煞是好听。
  “它这两天都不喝不吃,整天曲着身体躲在暗处,无论怎么逗它都不理我,有时候它还会呕吐,还带着血。”
  她又摇着我的手,哭着哀求:
  “我求求你救救它,它好可怜,我捡到它时它的脚刚被人打断了,拖着满地血向我爬过来,还亲昵磨蹭着我的手,我觉得我和它真的很有缘分。我为它包扎伤口,亲自喂它吃东西,它也很喜欢我,经常亲热舔我的手。”
  我听了狗儿的症状,心里有点眉目,再检查了小狗的嘴巴和身体症状,问道:“你别急,公主,你平时都是给些什么东西它吃。”
  小明华掰着手指开始历数:“鸡肉、鱼肉、香菇、鹿肉、甜点……”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我越听越黑线,这小公主根本不懂养狗。
  每顿大鱼大肉,满汉全席,别说小狗,就是普通人,肠胃也适应不过来。
  小明华又惊喜又担忧:“那还有救吗?”
  我没好气笑了:“它只是消化不良,不是什么大病。”
  我从怀中掏出随身带着的银针,取出五根细长的银针。
  一甩手,五针瞬间刺入小狗身上五个穴位。
  露馅了!!!(3)
  我慢慢捻动银针,调节着针的深度。
  一会儿小狗腹部开始蠕动,咕噜咕噜打嗝,不断喷着气。
  一刻后,我取下针,对小明华说:
  “我已经帮它下针消食,它要先停食一天,再用菜汤、稀饭来喂它,过几天自然就好了。”
  “就这么简单?”
  小公主呆了,虽然看我针灸得有模有样,但仍不太相信看我。
  “公主,这位姑娘说得没错。”清润如玉的嗓音从我身后悠悠飘来。
  咦,这声音不是那个……
  我惊喜回头。
  从小溪石路走来一个优雅书卷气十足的美男子,正是那天碰到的谢美男。
  “国丈大人有礼。”
  公主身边的宫女像见了大明星似的,两眼发亮,争相向那男子行礼。
  国丈大人???
  我觉得自己有些眩晕,电视里的国丈不都是两鬓苍白,捋着胡子的老头子吗?
  这位明显才二十多岁的绝品帅锅居然是国丈大人谢庭筠。
  俺被华丽丽雷翻了。
  河南大族陈郡谢氏和我们山东琅琊王氏一向是世交,几百年来两家互相通婚,携手共度大秦皇朝风风雨雨。
  两族感情甚深,谢家的子弟一向是我们琅琊王氏宗女的婚嫁对象,若是我没逃出王家,估计也被祖父大人文定给某位谢家公子。
  作为王家宗女,我对陈郡谢氏的宗主——谢庭筠之名如雷贯耳啊。
  听说他是太后的胞弟,长相美如珠玉,自幼天资聪明。
  少年时便名扬乡里,以辩才和谋略著称,极受世家名士推崇,被称为明月公子。
  而他也是秦国三大才子之一,还有一位是夜皇子,另一位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逍遥教教主冥莲。
  早些年他被召入京中,听说官运亨通,升官速度快得像直升机,官至正一品门下省最高长官侍中,加封右丞相,深受太后倚重。
  想不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谢庭筠,还长得那么帅。
  露馅了!!!(4)
  我琅琊王氏一族,除了以簪缨世家著称外,子弟容貌俊秀也是我王氏备受世人推崇的原因之一。
  我自小在俊美哥哥堆里长大,一般美男没法入我法眼,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王氏子弟中还真没有哪位长相上比得上谢庭筠。
  谢庭筠你真是我的偶像啊。
  “舅舅,你来了。”小明华欢喜向谢庭筠打招呼。
  谢庭筠微笑点点头,慈爱抚摸着小明华的头发,然后转头打量着我,温润的眸子突然闪过一丝惊讶,笑问:“姑娘怎么发呆了。”
  “国丈不是个一堆皱纹的老头子吗,没想到你是这么年轻帅气的男子。”我太震惊,不由得说出真心话。
  周围响起一片宫女的轻笑声,我大窘,我这问法也真失礼。
  谢庭筠轻咳了下,忍不住笑:“你真老实,抱歉没让你看到白发苍苍的老头。”
  我忙摆手:“我才不要看到糟老头,还是美男子比较养眼,看了心情愉快。”
  谢庭筠似乎对我的直率挺无奈的,摇头失笑。
  他转头对小明华解释说:“明华,试想一下,你让一个普通百姓天天吃这些东西,也会拉肚子一段时间。这小狗本来在宫外就吃着很差的食物,你突然喂它大鱼大肉,当然适应不过来,只要清淡膳食,让它的肠胃调理过来就没事了。”
  小明华立即认同点点头。
  唉,帅哥的话就是权威,明明我做了那么多事,却被无视了。
  “喂喂喂,公主,我刚才说了同样的话,你怎不相信我,国丈大人一开口你就相信了,好偏心啊。”
  小明华一下子脸红了,弱弱道歉:“对不起。”
  “没事,逗逗你而已,反正小狗病好了才是最重要。”我笑嘻嘻摸摸小明华的头,真是个令人疼惜的乖孩子,一点也没有普通公主那种娇纵之气。
  “嗯嗯。”小明华开心猛点头。
  “我看你的针灸之术挺不错,原来你精通医术,在女子中很少见。”谢庭筠突然说。
  露馅了!!!(5)
  “略懂一二而已,以前家父是乡间的大夫,我学了些皮毛,精通医术就不敢说。”
  我不想在皇宫里显山露水,招惹是非,做好我的平庸皇后就好了。
  懂得越多,死得越快。
  谢庭筠却摇摇头,目光中颇有欣赏之意。
  “你不用谦虚,我也略懂一点岐黄之术,你下针的手法相当精准,我见过不少大夫针灸治病,下针拿捏得如此到位的没几个,这不是一般大夫能比拟。”
  我心里叹气,我实在不是谦虚,只不过不想做出头鸟引来注意。
  不过谢庭筠的眼力不错,他的话我还真没法反驳。
  妖女妈妈教的三项生存技能中,武功和术法我学得一团糟。
  只有这医术很对我胃口,妖女也认为我在这方面挺有天赋,所以倾尽所能把她平生所学医术传授给我,我这次很争气,把她的本事学得七七八八。
  妖女以前一直嘟哝,她那么聪明的女子怎会生出我这么笨的女儿,还怀疑我被掉包了。
  学医后她终于喜极而泣,承认我是她亲生的。
  “呵呵,你老眼力真准。”我干笑,想着怎么扯开这个话题,眼前的人太聪明,我可不想露馅。
  谢庭筠却说:“有这样的才能就不要浪费了,不如我举荐你到太医署当医官,以你的医术或许能显亲扬名,总好过当个小小的宫女任人差遣。”
  对了,大秦国也算半个女权帝国。
  虽然朝政主要是男人把持,女子的权利也远远不及男人,但是若有特殊才能,女子也是有资格出将入相,为官经商。
  就像朝廷中四大势力之一归顺太后党的慕容夫人。
  官至从一品大员的六部尚书之首——尚书令,封爵陵平侯。
  是大秦国的女中豪杰,不少有志气的女子都争相以她为偶像,期待有一天能如她一般飞黄腾达。
  不过当御医我就没兴趣了,当皇后已经令我够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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