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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望星朝天歌-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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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茫然:“你喊我了吗?”

春晓指指那小厮:“他问你礼盒你还要不要。”

我“啪”的放下筷子,屁股一歪险些倒地,指着自己鼻子:“我?夫人?”大家都莫名其妙看着我,我挠挠脑袋点点头对那人道:“不要了,都是空的,收吧。”那人走后,我愣了半晌,太不能接受了,夫人这个称呼怎么能用到我一风华正茂的年轻女同志身上,比喊阿姨还难听呢。

嫣然道:“小姐,你怎么不吃了?”我赶忙拉住她的手:“好嫣然,你一定要将小姐进行到底,千万别喊我夫人。”嫣然乐了:“我都改不过来了,是应该喊小姐夫人的。”

我使劲摇头:“千万别喊,太难听了。”

春晓在一旁嗤笑:“意怪!还以为自己是少女呢。”

我恶狠狠瞪她:“你愿意让人喊夫人就喊去吧,少管我的事。”

春晓慢悠悠道:“我就提醒你下子,你结婚了,结婚后就是妇女了,还装什么嫩哪!”

我也慢悠悠:“我不用装也比你嫩那么一点点。”我比她小了足足…。一个月。

春晓怒了:“随便你,你到八十岁还当小姐我也不管你!”

此话一出,我俩刹时双目对瞪。

叶绵忙道:“好了好了,别吵…”了字还没出口,我与春晓已经开始喷饭大笑,一边笑一边拍桌子,一桌子人除了林师姐都不吃了,看我俩发疯。

我笑的肚子疼,口中结巴:“你…只有你鲍春晓…到八十岁了还能拄个拐棍…哈哈哈…当小姐。”

春晓也狂笑:“我要当也得拉着你一起,两个八十岁的小姐夜总会抢着要!”

说完又继续大笑,猩猩无奈地拍我后背:“好了,别闹了,快吃饭吧。”所有人都一脸诧然,不明白我俩为何因为小姐也能笑的那么开心。

因为什么呢?因为我与春晓是相同的背景,相同的成长环境,我们能听懂彼此说的隐晦的笑话,我们读一样的书,吵一样的架,共同欣赏古天乐,共同爱听林肯公园,不仅仅因为我们两个是好朋友,最重要,她的出现,让我们俩在这个奇异时空里都有了找到血亲般的感觉,也从此有了娘家。

我们去了荟州度长蜜月,很长,长达两个多月,猩猩不晓得什么叫蜜月,我就硬闹着他带我出去玩,只好去告了假,皇帝很爽快的就批准了,对待功臣就得这样褒奖才行,而且这儿又没火车飞机的,来回光路途就要浪费掉十好几天,我还嫌给假给短了呢。

叶绵要回去处理事情,春晓是大米虫加跟屁虫,又舍不得我又舍不得她老公,待猩猩说要带我出去玩玩的时候,春晓就开始耍赖打滚了,坐在我屋里就是不走,不答应不成,其实我并非不想去那里,只是觉得反正我俩的生活都定下来了,有的是机会相聚,蜜月自然是跟猩猩二人世界的好,去了荟州难免不发生电灯泡爆炸事件。可是天都黑了,人家夫妻二人都要就寝了,她还如吸血虫般的粘着我,一再保证坚决不妨碍我的蜜月之旅。猩猩终于点头了,我也只好遂了她的意思。

上次来的太急走的太急,没有细看过荟州,这次带着纯玩之心再来,觉得春晓总算是干了件好事,这里山清水美,地广人稀,荟州郊外面面有山,处处有水,春晓没怎么做灯泡,给我们指了几处有趣的地方,就放我与猩猩自己去玩了,我们确实玩的开心,荟州城逛了两天,买了许多小玩意,其实京城也有,不过总是得带些纪念品回去,才能证明我们来过。郊外几座山都被我们爬遍了,瀑布清流,珍林稀木,奇峰怪石,云海日出,玩的乐不思蜀。一边游玩一边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老家时我就不喜欢去逛人造景观,总觉得雕琢痕迹太重,像工艺品一般,又怎能与大自然的豪放手笔抗衡?

我们没有落脚在红枫庄,荟州地界很大,我与猩猩玩到哪里就歇到哪里,逛进城就住客栈,在野外就住山脚农屋,猩猩的心情很好,无论看见我做什么,总是脸带微笑,满眼纵容,牵着我的手一刻也不放开,爬山牵着,逛街也牵着,已经完全克服了来自别人异样的眼光。我们每天都在笑,目光一撞即笑,睡前早起睁眼闭眼吃饭喝水,都是笑,自由自在,相亲相爱,这样的日子真是神仙也不换。

每天晚上躺在猩猩的怀里,听着他稳定有力的心跳声,我就觉得很放心很踏实。我喜欢他皮肤的清爽味道,像山涧里奔流的小溪一般真水无香,我喜欢他肌肉的优美线条,刀雕斧琢如画中山石般坚实美妙,我喜欢他胸膛的温暖宽厚,躺在那里就像躺进了大海的怀抱,我最喜欢的,是他的眼睛,浓密长睫毛下的黑色瞳孔如缀着两颗星星,高兴时发光,沮丧时暗淡,动情时闪烁,凝视我时便化做两颗流星,落入我的心房。

自从初夜之后,猩猩是真的开了窍了, 就如初吻之后的情感爆发,夫妻之事也让他发现了自己从未体验过的快乐。热衷,倒也谈不上,但在蜜月里就真的很蜜,每一个夜晚,我们听风赏明月,浓情撩春意,整晚缠绵不休。

可是若说稍微有点遗憾的呢,就是他即便情到难抑之时,还是会首先想着我的感受,若我有一丝一毫不情愿的表现他都会努力压制冲动,只用手来回摩挲着我的身体,直到我被他撩的再也忍受不住躁热,主动将他推倒,这才激烈的与我回应。尊重女人的男人我很喜欢,不过偶尔还该放开手脚发发小疯吧,我还没被推倒过呢。

猩猩没变,他还是个老实孩子,年轻力壮初经风月,精力旺盛是一定的,可是如他般能在意乱情迷时还能控制住自己的男人,恐怕全天下也找不出几个来了。我到底是拣到了宝呢,还是拣了根木头?呵呵。

相比做爱做的事,猩猩更不擅长的就是说情话了,在一起那么久,他对我说过的好听话屈指可数,大多是我担心你,我会对你好之类,唯一说过一次感人些的还是在我假昏迷状态下,女人的耳朵根子是最软的,男人的好听话一入耳立刻便能将心都掏给人家,我心掏给他了,猩猩的好听话排行榜第一位的依然是:嫁给我吧!

今日是蜜月的最后一日,我们出来了整整七十天,也该回去过人间日子了,他还得上班挣月饷管着一大家子的花销。去了红枫庄与春晓告别,再住一晚就欲回京。

春晓贼笑看我:“鸽子,你眼圈青了。”

“唔?”我不明所以。

她俯到我耳边轻道:“过度纵欲对身体不好,容易肾亏,你自己不注意也得替你男人想想啊。”

我的脸腾地红了。春晓拉着叶绵惊奇的指我大叫:“我跟她认识十几年,第一次见她脸红,奇景啊!”

猩猩微笑的揽住我肩膀道:“你以前从不脸红的么?”

我没答话,春晓拼命点头。

猩猩笑道:“我倒是见过几次了。”

春晓假仙的叫:“哎呀,那你可真是太幸运了,鸽子看来只对爱人脸红啊。”

我气的没法,想跟她吵吧,又想起刚才她说的话觉得挺羞,一时气结在当场,春晓得意的叉腰大笑,我心暗道,就让你在嘴上赢这么一次吧,不过比我早结婚一两月,已经俨然以妇女主任自居了,这种话也说的出口,无敌拜倒!

晚上吃过饭,春晓拉着我在枫楼说了一会儿话,约好每年的节日都在一起过,除了传统节日外,还要一起过圣诞和情人节,我说四个人怎么过情人节,她说七夕就各过各的,二月十四就咱俩过,他们懂什么呀,咱俩唠唠一年的爱情生活,数落数落男人的不是,再吃顿好的喝点儿小酒就算过了节了,我同意了,貌似这里的日历也没法算出准确的情人节是哪天了,凑合着逮到二月十四就过吧。她又说她能看出猩猩很爱我,叫我少耍点小性子,古代人最重视的是出嫁从夫,好好照顾老公就是我们下半辈子的工作了。我说猩猩也没父母,咱俩也没父母在这里,以后就是一家人,想我了就来看我,我想你了也会奔来的,你是我娘家人,我也是你娘家人,叶绵敢欺负你惹你生气或者动了纳妾的心,你就来找我,我肯定收拾他。春晓又掉金豆子了,说鸽子你啥时候学会说煽情话的,说的人心里直难受。

回到叶绵为我们安排的住处,猩猩正在院子里等我,这几十天来我都很开心,和春晓谈完话后却觉得心里多了一丝惆怅,即使是在现代,我和她还是会嫁人分开,也许嫁在一个城市里会经常走动走动,若是嫁的远了,可能很多年都难得再见一面,在这里就我们两个现代人,心贴的更近,更有利于永远的把姐妹情珍藏起来延续下去,年年相聚直到终老。

猩猩拍拍我脑袋:“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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