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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吧混蛋们-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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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苏家的厨子,一向都是根据我的口味,从各地选聘的,水准绝对赛过任何皇宫御厨,只是很遗憾,他们当中还没有谁能将一只鸭子,作出这么好的味道来,石靖,你真是了不起!不过若是子周吃惯了你做的食物,将来你这个将军……恐怕要被大材小用喽!”
  石靖腼腆一笑道:“末将倒是乐见苏大人治下的太平盛世长长久久,就是落得只能替皇上做一名小小御厨,也是末将之福。”
  我听着苏何不中听但也不难听的话,欣赏着石靖有些莫名的腼腆,脑中自行偷乐,嘴里大口地吃着老哥替我卷好春饼的烤鸭,又从万代手里抢了最大块最肥美的鸭肉,自己用春饼卷了,塞到老哥嘴边道:“你后背的伤还未痊愈,多吃点,补补身子。”
  老哥用筷子将那卷春饼夹回我的盘子,道:“大夫说我现在体虚,要少吃这些不易消化的东西。”
  “哦,那你现在还痛不?有好好让大夫换药没?”
  “其实没伤到重要部位,也全赖苏家的珍贵伤药和药材,好得很快,估计,再过几天就能基本好了,对了,吃荤食后不能立刻喝茶,我给你们做点素汤去吧!”老哥说完感激地看了眼苏何,就转去炉灶那边忙活了。
  看了眼从上午到现在一直阴沉沉的苏何,我把最肥美的鸭肉卷了,送到他的盘子里,他看了我一眼,没拒绝,却下巴一抬,冷哼一声,不客气地端起来吃了。
  还好,没有非常生气。
  这种脾气还不是不能忍耐,只是要做到老哥交待的尽量顺水推舟……
  我抚了抚额,那还真是有罪恶感。
  我不可以花心,绝对不可以。
  我喜欢的人是石靖,是石靖!
  至于苏何,我看了眼炉灶边小桌旁坐的刘茉莉,她是古代的女孩子,吃饭都不上桌的,让她坐过来,她还坚持说女人不能上大桌,非要单独在小桌上吃。
  哎,没觉悟啊!
  不过听说她念书倒是蛮有悟性,苏何教得也渐渐起劲了,他居然还夸口说,等过三年,乔装一下,让她去参加考试,不说中什么状元榜眼,起码举人是稳了的。
  只是这孩子,也委实年纪小了点,又不像苏何那家伙那么早熟,十四岁就恋爱了,十五岁就做过了……
  而且,我居然犯了个低级错误:直接造成了他们的师徒关系,这……
  想起杨过和小龙女,曾经被周遭的人那样地厌恶鄙视,甚至连陌生人都跳出来无端仇杀,这刘茉莉又是个守死礼的,啊啊啊啊啊……
  “子周,怎么了?烤鸭不好吃吗?眉头锁那么紧。”千秋问道。
  石靖也看了过来,目光柔软地看向我,我顿时从胡思乱想中清醒,道:“还好啦,挺好吃的,石靖的手艺,已经可以去酒楼做来卖啦!”
  “要想能作为一盘菜放到酒楼里卖,还欠些火候。”老哥端来一托盘的汤碗,每个小汤碗里飘着乳黄的蛋花和翠绿欲滴的小白菜,吃足了烤鸭,再来一碗蛋汤,那是最好不过了。
  我使了个眼色给老哥;指望他看在石靖是第一次做的份上,尽量褒奖,不要贬薄。谁知老哥无视了我,继续道:
  “第一次就能做到这程度,石将军的确非常了不起。只是这种程度拿到酒楼去卖,会有人买,有人爱吃是肯定的,但是要成为脍炙人口的食物,还差火候。
  我想了一下,万代也说过,他在陈国吃过的烤鸭皮薄皮脆,是烤鸭最好吃的部分,我们做出来的,虽然挂在炉子里时表皮看起来还很脆,取出来后就皱了起来,发软,而且经过烘烤,我们的鸭子已经失水过多,部分部位吃起来并不肥美多汁,应该是处理生鸭子的问题。
  其次,咱们的烤鸭吃起来虽然味道很不错,但还欠缺了一些味道,我想,也许是柴禾上的问题,下次不如试着以果木为柴禾?”
  老哥一番话,听得石靖直拱手称妙:“虽然末将没有吃过陈国烤鸭,但做成之后,也总觉得欠缺些什么,听王爷一席话,真是大有所悟!原来王爷当年风华绝代,并不仅仅在于诗才人品啊!末将佩服!”
  哈,石靖这人真是个奇人,老哥这么一说,他居然半点不生气,还很开心!我忍不住以赞赏的目光多看了几眼他,又小心翼翼地偷看了一眼苏何,他摆明了洞穿我的心思,鼻子里哼得更明显了。
  我纠结……
  
  




30

30、番外 。。。 
 
 
  我与沛沛的初见,是在医院附近街道上的一个垃圾箱处。
  当年我四五岁,坐在爸爸的肩头陪他散步,生平不抽烟的爸爸叼了根烟,曾以为我们都是被呛人的烟味熏得眼泪直流,长大后才明白,爸爸的眼泪,根本就不是被烟熏出来的。
  那时妈妈已经在产房里拼命了一天一夜,精疲力竭昏迷了过去,经过医院抢救,已经脱险,爸爸不知道妈妈醒来之后要如何对她说,我的弟弟,已没有了。
  他带着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烟雾呛得我直咳嗽,一扭头,在垃圾箱中看到了他。
  什么衣服都没穿,只是用塑料袋裹着,上面还有可疑的血迹。
  至今回忆,清晰一如当年,那时他胎发漆黑发亮,湿湿地黏在一起,眼睛都没有睁开,上下眼皮贴成了两道可爱的细缝,整个脸蛋晶莹剔透,小小尖尖的下巴,没有哭闹,只是小手十个小小的指头,像某种诱人的透明小果一样,微微捏动着。
  爸爸也看到了,他放下肩头的我,不顾脏兮兮的垃圾箱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瞪大双眼看了垃圾箱中数秒后,一把脱下自己的外套,将那小小的一团,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甚至都顾不上牵我,飞快地朝医院奔去……
  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爸爸取得了当院长的爷爷的同意,养了那孩子,后来,他就成了我名正言顺的弟弟,沛沛。
  这成功地哄住了妈妈,妈妈一醒过来,看到可爱的沛沛,就喜欢得不得了,爸爸说,就算是生头胎的我时,妈妈也不曾那样高兴。
  从此,沛沛的真实身份,是我们父子俩的秘密,只是我因为年幼,有时根本就忘了那回事,直接把他当成自己的真正的弟弟来关爱,直到沛沛长大后,第一次告诉我:暗恋,其实是一件很猥琐的事情。
  才上初中的他,就交起了小女朋友。
  我忍不住嗤笑:撒起娇来还要同爸爸妈妈一起睡的家伙,也交女朋友?
  他爱黏我,总喜欢睡我的床,有时我半开玩笑地说:“等你结婚了,难道还睡我的床不成?”
  他理所当然地道:“当然啦,我们三个可以一起睡,反正咱们家床都超大。”
  我好笑地轻磕了他脑门一下,他捂着脑袋嘟着嘴嚷嚷:“哥你别老那么小气嘛!大不了,让她跟爸爸妈妈挤一挤好啦!”
  呵呵,小气。
  的确有那么点。
  只要他一带小女朋友们回家来玩,我几乎什么都不用做,甚至看都不看一眼他的那些小女朋友,他都会被甩。
  渐渐地,他也不带小姑娘回家玩了,也没有恼过我,毕竟我什么都没做,对那些小姑娘的所谓示爱,也都是当他的面拒绝。
  我也想过,如果哪天一个女孩子见过我后,不把目光从他身上转移到我身上,我会祝福他们的,只是这样的女孩子一直都没有出现,我的原则却在渐渐偏移,越来越莫名其妙的心事,让我确信,即使真有那样的女孩子出现,我也绝不会发自内心地去祝福。
  他渐渐地不交女朋友,喜欢上打架了,算是属于青春期过于旺盛的精力发泄吧,这让我、爸爸、妈妈都很头疼,怎么劝也劝不好。
  天下间,也许只有我那么变态,看他穿着学生制服,嘴角红肿,眼眶青黑,还依然觉得他迷人极了,恨不得抱在手里啃一啃。
  从小到大,我就没少把他的小脸蛋、小手、小脚丫放在嘴里轻啃过,在我也只有几岁的时候,父母还老担心我不懂事,真把他当成吃的给啃破皮了。
  到他交上小女朋友后,就再也不给我啃了,他的小脸上,时常印着一些小姑娘偷用的口红,让我们看了,又好笑,又无奈。
  妈妈甚至还一度拿这个同邻居们得瑟!
  见的次数多了,我渐渐不觉得好笑了,而是莫名有些愤怒,却又找不到愤怒的理由。
  他十四岁那年,有次打架闹得太大了,进了医院,到了需要输血的程度,他的血型很稀少,但也不是那么难寻,以爷爷的本领,撑个一天半天,应该可以从别的血库调过来。
  我却一时鬼迷心窍,找到了自己私下调查过的沛沛的生母,让她“恰巧”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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