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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举高高(完结+番外)-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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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子睿一双黑沉沉的眸子越发黑的深不见底,危险的像草原上对月长啸的狼,哪里还有刚才的柔和。“怎的不哭了?”
    明秀可耻的软了,捧着茶杯怯懦的低下头,碧绿色雨滴耳环晃悠悠,抿嘴撇头:“喜极而泣么。”识时务者为俊杰啊,世子爷冷冽的目光快把她给剥光了置身于三九寒冬啊,那周身一尺的寒气。
    世子爷敲着桌子的手一顿,脸色竟然缓和了下来,寒气也渐渐消散了,再然后没事儿人一样漫不经心道:“那八音盒可还喜欢?西洋进贡来的,皇上赏了我。”
    明秀低着头装鹌鹑,心里头却凌乱了,大爷你刚才恨不得把剐了,这会儿又柔风细雨的,到底是要闹哪样啊?好歹您也给个解释啊,再听听他刚才说的那叫什么话威逼利诱都上了,哪里给我拒绝的机会了?我不哭,难道还笑不成?揉揉下巴,好疼呢。这丫的都不知道怜香惜玉吗?好歹我还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呢,皮肤嫩的能掐出水来呢。
    叶子睿一瞬不瞬的注意明秀的一举一动呢,见她揉下巴,这才注意到她细嫩的下巴上红紫的印子,眉头皱了皱,用指腹轻刮了刮,从袖里掏出个瓷瓶来,本来想自己来,再看明秀皱眉呼疼的样子,把瓷瓶塞到明秀手上:“怎么不早说?”
    危险过去,明秀又扑棱起来,嘟囔着:“也没给我机会说啊,咦——这不是我给你的药膏么?怎么没有用么?祛瘀消肿蛮好用的呢。”
    不知道哪点又捅了马蜂窝,刚刚温和下去的世子爷周身寒气又重了。明秀面上如常心里却在呕血,这喜怒无常的世子爷,一会雷霆一会细雨的,当真让人招架不住啊!啊喂,这像是求婚成功后的欢喜场景吗?简直就是逼婚啊逼婚!她就这样被订下来了,好简洁,而且还是单方面的好吗?
    明秀是不会把腹诽的话说出来的,她可不想再遭受一下世子爷的雷霆攻击,鬼畜化的世子爷生人勿进,冰冻三尺。她也不是那么不情愿啦,只是觉得一味被牵着鼻子走太不是她的风格,日后怎么振妻纲啊?
    ——是不是想的有点远=_=
    矮油,矫情是姑娘的必备技能,沈上校也不例外啦。
    陆旭尧:“……”果然他多余了吗?你们俩卿卿我我的有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啊,还有明秀你一个姑娘家不知道羞涩为何物吗?就这样当着大表哥的面私定终身真的好吗?虽然他是乐见其成啊,可这不爽的心思是闹哪样?我娇娇软软的表妹被狼叼走了,好心酸好不舍啊!
    向叶子睿发射不爽视线,被无视。
    向明秀发射委屈视线,同被无视。
    陆旭尧:“……”不带你们这样过河拆桥的。
    ……
    不知道是不是欲求不满太久了,明秀和世子爷说开后,明秀的下限一下子刷了新低。
    彼时在陆旭尧的书房里,大表哥坐一侧,明秀和世子爷坐一侧,大表哥和世子爷说些男人的话题,明秀原本被世子爷牵着手,这会儿无所事事拎着世子爷的手把玩。粗粝的手腹,掌心练箭留下来的茧子,修长的手指,温热的手心,明秀还玩的不亦乐乎。
    陆旭尧不忍直视,咂咂嘴道:“现在那几方人马都还在观望,估计皇上的人也在暗地调查那株千年人参的来源,底下的人回报说那株千年人参还真像沈大人说的那样,被阴差阳错的当作低年人参卖给沈家郊外庄子上的,完全是天上掉了个大馅饼砸在他头上了。”
    明秀凉丝丝的看着他,陆旭尧干咳一声:“太幸运了,实在是运气好!”
    世子爷伸手指勾了下明秀的掌心,“调皮。”
    =口=明秀僵住,嗷嗷这个又宠溺又无奈的语气是要闹哪样啊?世子爷您的酷帅狂霸拽呢,邪魅狷狂呢,冷艳高贵呢?被狗吃了吗?这个秋天有点冷。
    好在世子爷瞬间恢复了正常,继续面瘫,陆旭尧阖上下巴继续道:“我这边儿能查出来就只有这些了,如果是真的那只能说沈大人运道着实不错,捡了个天大的便宜。我估摸着很有可能会进爵——”严肃过后又恢复了寻常轻快的语气:“我说世子爷虽说有底下人给你提供方便,可你也不能做出夜闯香闺的事啊,毕竟围着沈府的那几方人马都还没有撤走。我上次去时,发觉周围有不少鬼祟探头探脑的,瞧着短时间内是不会平静了。”
    他也不避讳明秀就说这些。
    明秀不经意道:“我说怎么觉得浑身不自在呢,说起来前些日子父亲纳了个通房,听下头丫鬟碎嘴说是父亲在外头救下来的孤女,可也琴棋书画俱通,常常在外书房和父亲做些红袖添香的雅事呢,真不知道读书写字有什么好的?”语气再无辜单纯不过了。
    “噗……”陆旭尧一口茶直接喷出来,叶子睿端茶碗的手不明显的抖了抖,可这事儿不好明说。陆旭尧瞬间就明白过来明秀的意思,手指划过瓷碗,将这件事记下了。
    公事就不再说了,叶子睿低头对明秀说:“带你去射箭。”
    明秀撩了下眼皮:“你的伤全好啦?”
    叶子睿点了点头,回头将牛角弓递给明秀,明秀绝对是识货的,看到那把牛角弓时眼前一亮,欢喜的接过来,摩挲着把手上青色的皮革问道:“这是什么皮子?”
    “鲨鱼皮。”
    明秀爱不释手,前些时候射箭都是用的一般的弓箭,这把牛角弓拿在手上感觉完全不一样,接过叶子睿递过来的白羽箭,两脚分开,腰身挺直,盯着面前的靶子,一声弓弦响划破宁静的空气,那只白羽箭精准的钉在靶心,箭尾上下晃动着。
    “虽说箭翎柔软,可你一松手保准会把你细嫩的手弄破的。”世子爷从明秀手里拿过箭,语气中不自觉带了丝狎昵,“下次带个扳指给你,象牙的好看,我这个对你来说太大了些。”
    明秀看向他的右手大拇指上果然戴了枚浅黄色的扳指,“这是什么骨头的?”
    世子爷拿下来给明秀看,“鹿骨,我猎的。”
    ——小男孩像小女孩炫耀的语气。
    明秀笑盈盈的给他戴上,假装漫不经心的开口:“你和我说说蒙古的事吧,我只从山川地理游记上看过有关漠南的描写。”确实呢,漠南是现在的称呼,在她那个时候是称为内蒙古,她可没说错哈。
    世子爷语气愉悦:“明年你就能见到了,漠南风光壮丽,草原广袤郎阔,你会喜欢的。”一语双关,世子爷不自觉地摩挲下拇指上的扳指,眼睛却不错的盯着明秀的表情。
    明秀挑高眼尾,英气勃发:“当然!既然决定了,自然没有后悔的道理,况且世子爷都把我的后路堵了,我哪还能有别的选择。”说到这里语气不自觉带了三分讽刺,越想越觉得堵得慌,不疏不快,也不管世子爷听了是什么反应,撇了撇嘴道:“夜闯香闺,传出去我名声就没了。女儿家什么最重要,还不是名声最重要,要尊贵,矜持。可世子爷何曾给过我机会,强制的让我接受,世子爷倒是没什么,我个女儿家就不同了。声名狼藉,水性杨花,勾引男人,嗤—”
    男人往往比女人占据制高点,更何况这坑爹的男尊女卑封建社会,按说古代女人总不能不反抗吧,不然被看做是上杆子往男人身上贴,水性杨花什么的——虽说世子爷无论长相还是身材都是她的菜,可她也不能饥渴成那样,见个汉子就巴巴的靠过去,姑娘可不能跌份了。
    “说真的世子爷身份尊贵,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目光隐晦瞥了眼世子爷的下半身,旋即就转开视线,垂眸低首语气不大自然,有些苦涩,有些涩然,“何曾为我考虑过呢,即便是求娶也只是一味的决定了。”
    轻轻撇过头去,四十五度半明媚半忧伤的望天:“我不说并不代表我不懂,沈家没什么势力,我断不能匹配上世子爷,未来的多罗郡王的。啊我忘记问了世子爷打算给我个什么分位,按我的家世,顶天了也就是个侧妃,多罗郡王侧妃就能有四位吧,也不知道蒙古那里有什么不同呢?”貌似小说里都这么写的,再说选秀什么的看的完全就是家世啊家世,无论哪个年代,有后台腰杆就直。
    世子爷就这么低头看着明秀两片粉嫩的唇上嘴皮碰下嘴皮,炮竹连珠的吐出这阴阳怪气的足够令他胸闷心肝疼的话,额角青筋微凸,越听越觉得不像话,自己一片情谊到她那里竟被贬低到尘埃去了!手痒痒的,恨不得伸手揪住那两片玫瑰花瓣儿凝就的两片粉嫩,狠狠的拧上两下子,再掰开她的脑子,看她到底是怎么想的,说出来的话怎么这么气人!
    “傻姑娘,可是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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