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夫君举高高(完结+番外)-第2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秀还没来得及多郁闷,叶子睿又补上一刀,他语重心长说,“秀秀啊,你该去洗澡了。”
    “哼!”明秀就只留给叶子睿一声冷哼,还有一个冷艳高贵的背影。
    调戏媳妇儿的感觉真不赖,叶大校摸着下巴这般想着。
    明秀神清气爽的出来,智商也恢复了正常,噗。
    虽然瘟疫得到了控制,但损失还是蛮严重的,而且这场瘟疫蔓延了整个草原,对原本就还没有恢复过来的部落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明秀就站在帐篷外,听里面叶子睿和其他人商讨后续策略,他的声音低沉,带有安抚人心的力量,仿佛只要有他在,再大的困难大家都能够克服。
    这个男人啊,是她的男人,明秀颇为自豪的想着。可也听出来叶子睿声音里的那一丝掩藏的很好的疲惫,这段时间,叶子睿比她还要忙碌,奔波劳累,就是明秀这样体质好的都觉得劳累不堪,更何况比她还要劳碌的叶子睿了。
    可这个男人从来不会在族人面前表现出他的疲累,他的软弱,他永远是强大的,打不倒的,没什么事情会难倒他的,是带领大家走出困境的领导者,是在战场上英勇无匹的英雄,是征服了整个漠南的强者。
    明秀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多么有个人魅力,振臂一呼,众人响应。就算有时候大家觉得他没那么的平易近人,脾气太冷漠,可大家在潜意识里都信任他。
    啊,还真是羡慕呢。明秀不由得走神了,她在还是沈上校的时候,就曾经听过关于这个男人的很多事迹,可偏偏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却都知道彼此。
    本来就是两道平行线的他们,却在另外一个时空相遇,相知,相爱了。好笑的是,在还不知道对方真正身份的时候,都对对方抱有好感,说起来还真挺浪漫的。如果忽略在这过程中的那些囧人囧事的话,可真算得上唯美了。
    啧,明秀不期然的想到曾经的那些囧人囧事,忍不住嘴角上扬,完全忘了自己现在还站在帐篷门口,脸上的表情很荡漾。
    “秀秀?”低沉带着笑意的声音打断了明秀的神游,巴格和其他几个人抖着肩膀,你推我我推你的绕过明秀溜走了。
    明秀不明所以,“他们这是急着投胎啊?”
    叶子睿揽过明秀的肩膀,把明秀揽进房间,没回答明秀的问题,反而问道:“你刚才在想什么,想的那么入神?叫你几遍你都没反应。”
    明秀扬眉,“你有叫我好几遍?”
    重点是这个吗?
    叶子睿点头,“是不是太累了?”
    明秀眼神漂移,坐在椅子上,支着腮帮子,“我还好,倒是你怎么也得好好休息一下,反正剩下的那些事,让巴格他们去办不就行了。”明秀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还真是越来越没上进心了,想想她昨天还是累的被叶子睿抱回来,还没到帐篷就睡着了,后面的事她根本就不记得了,而且今天也是睡到了下午,看叶子睿应该很早就起了,还等着她起床,又得处理事务,就算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了吧?
    这么想着,明秀越发愧疚起来,看叶子睿的眼神也充满了怜爱。
    叶子睿嘴角抽了抽,明秀这样他反而不适应了,还不如刚才那般幼稚的时候,任人蹂躏还会卖萌什么的,实在是可爱的不行。
    瞧这夫妻俩。
    明秀推开叶子睿,让他边儿去,去休息也好,干坐着也好,反正接下来的事务明秀帮他处理了,“你的字迹我可是很熟悉的,你要相信我。”
    叶子睿坳不过明秀,反正也没什么大事,就随明秀去了。不巧,叶子睿刚坐下就有人来喊他,明秀不悦地皱眉:“什么事非得要你过去啊?”
    叶子睿扯了扯衣摆,叹了一口气,“反正我就是劳碌命,我过去看看。”说这话的时候还故意做出略虚弱的表情,果然看到自家媳妇儿心疼的小眼神,叶大校心里美滋滋的,其实也没觉得多累,可能见明秀这么贤惠,知道心疼老公的时候,可真不多啊,所以不抓住都对不起他面瘫的称号。
    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明秀撇嘴,心里还想着还是让叶子睿好好休息,就把桌子上没处理的公文都搬到一边来。看到那些弯弯绕绕的字,明秀都不由得揉了揉眉心,还是汉字看着顺眼啊。
    接下来明秀都强忍着要吐槽的欲望,有些公文看的都让她觉得后槽牙怎么那么痒痒呢,怎么就那么多废话啊,不要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往上交啊,啧啧。
    明秀拍拍脸蛋,继续看下去,还去翻阅了下以前叶子睿批的公文,嘿嘿笑了起来,她家男人怎么能这么萌!言辞犀利,言简意赅,竟然还吐槽人家写错字,果然是面瘫又腹黑的叶大校啊。
    其实明秀来叶子睿书房的时候并不多,而且这里面还要包括了几次书房play。想象那种大手一挥把书桌上的东西全都挥到地下去的动作,是多么的霸气侧漏啊,而且这是一种情趣,不过往往在书房开始,却在卧室结束了。
    就明秀一个人的时候,她想起那些旖旎情事,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也不知道是谁都敢拿这事调侃另外一个当事人呢。
    明秀眼神乱瞟,目光却被摆在书案上的匣子吸引了,很普通的红木匣子,而且锁是打开的,应该是之前没来得及锁上。
    明秀的心就跟猫抓似的,眼睛不住的往那匣子上面瞟,特别无赖的一手抓住另外一只手的手腕,身体往后仰,嘴里还义正言辞道:“这只手怎么那么不听话,哎哎你这是要干嘛?哦哦,碰到了,我不是故意要打开的。”
    “啪。”匣子打开了。
    明秀收起了原本义正言辞的神情,坐端正,目视前方,把匣子搬到她面前来,凑过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还被叶子睿当宝贝似的放在上了锁的匣子里呢?
    难道是私房钱?
    其实并不是什么能闪瞎别人钛合金狗眼的东西,只是一些普通的纸张,还有一只普通的香囊,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上面的颜色都有些褪去了。
    明秀翻了下底下的纸,稍微看了一下,然后脸突然爆红起来,啪的一声就把匣子关上了。一边用手扇风,一边嘟囔:“什么啊,今天也太热了吧,好热好热。”
    一会儿脸上的热度还没有降下来,明秀干脆趴在桌子上,把脸埋起来,“什么啊,这也太犯规了,干嘛把那些东西都这么好好的收起来,还让我看到,摆明就是犯规啊犯规。”
    “还让我看到了,他肯定是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果然是个大闷骚。”
    嘴角够快咧到耳朵边儿上的人没资格说这种看起来是抱怨但实际上心里边不知道是有多甜蜜的口是心非的话!
    死鸭子嘴硬就是这么炼成的。
    

    第2卷 第223章 狼狈为奸(二)

    其实匣子里也不是什么宝藏,就是以前两个人的,怎么说呢,算是情书还有定情信物。
    想当初,就说那个香囊吧。当初明秀为了应付选秀,上手学女红了,虽然明秀在其他方面,比如射箭、骑马、拳击等方面很有天赋,但是这女红么,看当时明秀做的第一次香囊时,差点把手指头扎成马蜂窝就可见一斑了。
    而且这香囊上本该是绣上去的图案,明秀别树一帜,她是用画上去的,后来原本是把这个稍微有些见不得人的香囊给大表哥的,可不巧就被叶子睿碰上了,叶大校都没开口说,大表哥就颠颠的送上去了。
    这几年过去了,都有些褪色了呢。
    还有那些算不上情书的情书,当时两个人相隔两地,也只能靠书信维持联系,传达思念什么的,而且还不是单程的,中间还有个中转站。说大表哥是他们俩的红娘可是一点都不过的,想当初这信还是靠陆旭尧转发和转接。
    叶子睿的信寄到陆旭尧那儿,明秀到他那里拿信,信写好了就由大表哥寄过去,鸿雁传书传出来的一段情啊。
    明秀嫌弃的看了看那只香囊,怎么看都不像是她的手艺嘛。
    咳咳,这话怎么说啊?这能有可比性啊?不对,是找不到可以比较的物件啊?想当初,知道她不用参加选秀了,明秀可就没再碰过针线,再后来嫁人了,明秀她碰鞭子还差不多,针线什么的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发霉了。也不对,说不定在王帐里就找不到针线,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她是不是有点不太贤惠啊?
    明秀趴在桌子上开始自我反省,不会做饭,不会针线,不会弹琴,不会做诗等等,想想不会的东西多了。要是严格按照那所谓的“德言容功”标准来考量的话,明秀肯定是不合格。
    哪里像人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