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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档案-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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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减刑    
    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8个月    
    褫夺公权4年    
    1976年11月19日    
    刑满出狱    
    1981年9月10日    
    第二次入狱    
    刑期半年    
    1982年3月10日    
    刑满出狱    
    


第五部分:炼狱李敖炼狱李敖·述评(图)

    李敖与选美小姐  李敖作为一个以笔墨为生的作家,一生中竟然有三次冤狱(其中一次曾经被判徒刑而没能监内执行),确是中国当代文人中绝无仅有的先例。先后两次入狱,一为政治,二为经济纠纷。为政治自然与李敖辛辣的杂文有关,而因经济纠纷身陷囹圄,则说明即便像李敖这样已在台岛内外名声遐迩的作家,亦同样逃脱不了无情的世俗凉薄。两次牢狱之劫虽然对李敖而言是一场人生的炼狱,然而他的炼狱与频频兴讼一样,都变成了价值连城的精神财富,同时,在困境之中也造就了李敖—一位敢杀敢拼的民主斗士!


第五部分:炼狱李敖一进监狱深如海

    炼狱李敖·自述    
    一进监狱深如海    
    20世纪的1971至1976年,李敖是在台湾监狱度过的,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入狱,当时李敖正值36至41岁的韶华,也正是一个作家最好的写作时光。 然而他在这5年中却因为政治问题而辍笔,这无疑是一名作家的悲剧。李敖在出狱多年后曾经有下面的自述,他回忆入狱经过时说:    
    “我被请上黑轿车后,立即直驶台北市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被安置在讯问室的最后一间—第5房,开始办打指模等收押手续。旋即进来两名特务,一高一矮,连夜疲劳审问,向我提出种种问题,由矮的主问,高的在旁记录,记录用的是本活页簿,上面有字,是要问的各种问题。当时谢聪敏、魏廷朝已被捕去一二十天,我因误信两人(尤其是魏廷朝)平时给我的英雄形象,竟以为他们什么也没供出,因此就我所知,一路掩护,什么答案都不吐实,并且不断扯谎以为掩饰。由于我生怕我的口供不利于谢聪敏和魏廷朝两人,结果一开始就给特务们‘李敖不合作’的坏印象,自此约4个小时一轮班。总是两人一组,夜以继日,问个不停。所谓夜以继日,其实是想象中的说法,因为疲劳审问下来,我根本难以分清是日还是夜。讯问室第5房是间内有洗手间的小套房,除一窄床一小圆桌一小茶几和4把藤椅外,别无他物。天花板是一块块有密集小孔的甘蔗板,板面白色,小孔看起来黑色,内装录音线路,角落有闭路监视镜头伸出,一举一动,全程监视。房正中央屋顶悬有5盏60瓦的灯泡,不分日夜,永远开着,房的四墙和地面都钉上深褐色的塑胶布,布后是泡绵,摸上去走上去都软软的,连床也是如此,也被塑胶布包住,床固定在墙上,床下是实心的,整个房间却没有窗户。换句话说,全靠灯光和空调气孔维持人的视觉和呼吸。全房只有一扇门,门上方有一手掌大小玻璃,透过玻璃,门外的警卫可以窥视室内动静,我在这第5房住了近一年,门口的警卫24小时从没中断过。换句话说,除了在洗脸、大小便时有个死角外,一举一动,全在闭路电视和警卫一人的监视中。正因为第5房的装修如此奇异,所以我在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疲劳审问中,完全无法辨别是日是夜,只能从早餐的情况感觉出又一天开始了。    
    李敖又说:“我从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收押起,大概经过三四天或四五天的疲劳审问,始终浑身疲累却满口谎话,不得要领。特务们侦讯的方式只是翻来覆去听你说说说,偶尔在旁做记录,4小时换一班,接班的两人翻看记录后,即立刻进入情况。轮番上阵,一一追问我过去多年所做‘害’国民党的事,尤其是‘跟监’我的14个月中,我竟神通广大,在被‘跟监’中做的许多‘害’他们的事,例如援救柏杨事件、泰源监狱名单事件、接雷震出狱事件、窃听器偷运事件,乃至八竿子打不着的美国商业银行爆炸事件等等,不一而足。在所有问题中,最令我困扰的是一再问什么是‘两个半’?我说‘两个半’是中国民间传说有两个半军事家,一个是杨杰、一个是蒋介石、半个是白崇禧。他们说你李敖胡扯,我们问的不是这个。我说既然不是这个,请你们给我一个边,教我怎么答,否则无从答起,最后终于告诉我魏廷朝说‘两个半’是他是一个‘台独’,谢聪敏是一个‘台独’,你李敖是半个‘台独’。在台湾肯定的‘台独’,只有你们‘两个半’。事实上,魏廷朝从来没跟我提过什么‘两个半’,我又从何答起?最后侦讯人员告诉我,他们得到的情报是以某某为首的叛乱活动‘台湾本部’有五个委员,我是其中之一。我听了大惑不解,因为关于这‘台湾本部’,事实上,我一无所知,乃是被逮捕以后才得知的。听了这一天方夜谭,我说半个正好是‘两个半’的五分之一,‘两个半’自是指五委员而言,这样看来,‘两个半’岂不正是五委员的秘密代号吗?—我在忧患中仍不失幽默,这段讽刺,我记忆犹新。”    
    李敖说:“为了证实我是五委员之一,特务们硬要从我口中,落实这一事实。因而把我刑求,刑求内容从拶指到夹竹竿,不一而足。后来得知:我是受刑受得最客气的一位,同案除……以下,……都受到各种苦刑,包括灌汽油、坐老虎凳、背宝剑、三上吊、摇电话等等在内,这样子长年逼供的迫害,最后取得的自白,其真实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刑求我的人物是由保安处组长李彬如上校带头。李彬如长得很委琐黑矮,上海口音,在1963年检察官王镇被刑求案中,就出过大恶名(1963年5月6日监察院‘王镇诉请被警总刑求案之监察院调查报告’中提到的李中校,即是此人),后来因脊椎生病死了。……这些人在办案时,心理状态都是极有问题的。例如他们刑求逼供时,我反问他们,我说:‘我看别这么麻烦了好不好?你们拿空白的笔录纸来,我在最后先盖下指模奉赠,然后你们回办公室,随便你们怎么填写我的罪状就是了,你们填我是“匪谍”、是“台独”。是长白山上的“老狐狸”(我被抓时,正是电视剧《长白山上》走红的时候),悉随尊便,都行!’可是,他们不肯,他们吼说:‘他妈的你李敖是什么意思?你这样看不起我们!你以为我们破不了案,你想把秘密带到棺材里去?不行!你死进了棺材,我们也要把你棺材盖撬开,要你吐出秘密,再去死。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你不说不行!’我说:‘你们要我说,总得透露一点蛛丝马迹,让我来编。’他们说:‘我们不提示!’正因为他们的信条是‘不提示’,所以才有新疆王盛世才那种整人作风。(盛世才自己反苏后,诬人是共产党,十分起劲,他亲自审问丁慰慈,查问拿了苏联多少卢布。丁慰慈不胜刑求,向盛世才说,你说拿多少就拿多少,我承认就是。可是盛世才一定要逼人自诬。于是丁慰慈只好从拿5万说起,盛世才嫌少,毒打之下,卢布由5万升到10万、20万、30万,可是还打个不停,嫌太少。丁慰慈索性自诬拿了100万,结果盛世才又嫌多。于是,丁慰慈由10万、20万、30万,一路往上升后,再从90万、80万、70万、60万一路往下降。直到被毒打得体无完肤时,丁慰慈说出50万,盛世才认为与腹案相合,含笑叫停。盛世才的结论是:‘丁慰慈!你早说实话,不就少吃那么多的苦头了么?’)—这种办案人员的心态,后来我才悟出道理来,原来这是一种自欺型的心理变态、一种自欺型的虐待狂。明明以冤狱整人,却视被害人自诬细节以为乐,乐而久之,他们也多少自欺这不是冤案、假案、错案,这是无风不起浪的。于是,他们心虽不安,理却得了,遂根据人犯的乱说而乱编,嵌入法律,把案子咬得死死的,最后,奖金他们拿,大牢人犯坐,周而复始,冤狱连台了!”    
    


第五部分:炼狱李敖“我决非‘台独’分子!(1)

    炼狱李敖·自述    
    李敖:“我决非‘台独’分子!”    
    李敖第一次入狱,他涉嫌的罪名就是“台独”。对于这个被历史已经证明是“冤狱”的罪名,他本人在出狱后如是说:“经过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侦讯,我终于悟出原来诬我成为‘台独’大员是符合特务们和‘台独’分子们的双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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