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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来爱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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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三寒假来临前,她接到了高中毕业留在家乡的同学的电话,是特意邀请她过年小聚的,她爽快的答应了,却又在最后听见了他再婚的消息。
   
   挂了电话后,看着窗外漫天飞雪,再也没有了说话的力气。
   
   她最最隐秘的心事,像是一颗种子,刚要成熟,还没来得及发芽,就被那万里的冰川覆盖,完完全全永永远远的被冰封在永冻土之下。
   
   她勇往直前的热情的火焰,燃烧了岁月,到头来也只不过是落下一层又一层的灰烬,而那些带着火星的灰烬,一落到这永冻土上,瞬间就变得冰冷无比了。
   
   很快大四,她们下一届的学生会弄了一个学生会成员联谊日,她本来不想去,被同住一层楼的学妹热情邀请,只好在快散场的时候过去坐了坐。
   
   大城市的节奏总是快快快,季好对于毕业已经有了一点初步的想法,她想着即便不回镇上,那么也要找一个离家乡近的地方,这样离父母也近一些。
   
   父母越来越能唠叨她,有一次竟然鼓励她趁着上大学有时间,搞搞对象,说什么,“现在挑,是咱们在挑人家;毕了业,再找就是挑人家挑剩下的;年龄再大,就是人家挑咱;最后,没被挑走的,可不就剩下了。”
   
   季好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也不知道父母从哪里看到的这些心得。
   
   齐远第一眼就认出了她,时光仿佛在这个小姑娘身上停留了下来,虽然穿了不一样的衣服,可模样一点没变。更巧的是,这次跟来的他的同伴也认出了她,又笑着说起了当初那次相遇。因为他们后来再没有遇到过,所以齐远格外的留意了一下。
   
   她一个人坐着,手里握着一只杯子,也不去主动跟人认识聊天。要知道昔日的学生会成员,出了校门,有很多其实都算的上是成功人士。倒是偶尔有熟悉的人过来和她说几句话。跟人说话,她总是一脸真诚又温柔的笑容,不再是当初看他的那种呆呆的憨笑。
   
   齐远突然就有了冲动去认识她。
   
   季好百无聊赖的坐着,忽然面前伸出一只手,一个声音清清冷冷的在她耳边响起,“你好,我是齐远。”
   
   季好赶紧起立,握手,“你好,我是季好。”
   
   这次是她第二次见到齐远,这时她还不知道他就是学校大名鼎鼎的贵公子儿,尽管他已经毕业两年了,校园里还会不时有他的传说。


第三十一章她的前世(灭)
   
   齐远觉得自己动了心,动了情。他的好基友嘲笑他的时候,他很是不讳言的说,“我这次是认真的。”惹来的当然是更大声的嘲笑,他每一次的新恋情都是认真的,开头。
   
   齐远动心了,他下班了就兴冲冲地来约季好,可季好既不在宿舍,电话也打不通。
   
   他找了她几次,确定她不是欲擒故纵之后,雄心壮志涌上心头,专等她半夜的时候,打她宿舍电话找她,惹得一宿舍人都笑她。
   
   季好只好拔了宿舍电话的插头。
   他又打到宿舍管理员那里,说我女朋友和我生气,担心她想不开,请宿管员看看她心情好了没,能不能赏脸接他电话。
   
   宿管员被他花言巧语说迷糊了,这样两次之后,干脆放他进了宿舍楼,不是人人都爱当红娘的,可是如同这个好心的宿管员一样,如果通融一下能成全一对鸳鸯的话,大部分人还是很乐意的。
   
   齐远用了三个月的时间追逐,破历史记录,朋友们甚至开始赌他们的第一次,有那热爱开玩笑的,就说,按照这种速度,对比以前的记录,很可能这辈子都没戏了。
   
   “阿远平均追女孩子用时最快一天,嗯,进行深度交流,用时最长的是三个月,现在是三个月还没有追上,那么一比一百,等于一百比多少?嗯……二十七年!”
   
   齐远不在乎大家的哄笑,可他在意的季好根本不拿正脸看他。
   
   情人节是个好日子,连老师在课堂上都对大家说节日快乐。季好从图书馆出来,就碰见齐远,衣冠楚楚,饶是季好心情好忍功高也要偶尔感觉到挫败。
   
   她已经定了三月初去先前申请的单位,所以此时见到齐远,到底是相识一场,离别的感伤,让她又多了些耐心。
   
   “走,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可真不是人过的,咱们俩搭个伙儿,去嗨皮一下去去没有情人的晦气,。”
   
   齐远说话的时候,带了一点自我诋毁,季好心软了。
   
   再醒来的时候,她看着那个坐在床头吸烟的人,忍下了那句,“你在我咖啡里放了什么”的质问,吃力的穿好衣服,回身抽了齐远一巴掌。
   
   齐远还沉浸在“她终于是我的人”的感觉中没有回神,就被她这一巴掌给抽蒙了。女人在被男人占有后,不都是应该更紧紧的依附他么?
   
   “齐远,我真的不喜欢你,更不爱你,这一巴掌,你我两清了。”
   
   季好走的决然。齐远看着这个连头都不回一个的女人,感觉头脑更不清醒了。
   
   烟花三月,多么好的日子,可是,季好觉得她把自己丢了,因为她的大意和自以为是,只是冷冰冰的留了一丝神智在这热闹喧哗的世间。
   
   可是三月后,季好看着医院的诊断书,心底深处那冰冻的种子,彻底的再无一丝活力。
   
   她最终也没有去成之前协商好的那家单位,一个人离家万里。


第三十二章她的前世(生)
   
   一个人带孩子,有多么辛苦,时光总也不会走快一点。
   
   她起初只找了一份很少钱的工作,还是老板可怜她,允许她一边工作,一边照看孩子。季好对这位被百分之九十九的员工评价抠门的老板,真的是充满了感激之情,哪怕是她干着正常人的活,只拿了一半的工资,有了这些钱,她起码不用感到走投无路。
   
   她太需要钱了,孩子一天一个样,衣服,尿布,鞋子,奶瓶,奶粉,疫苗,几乎她赚到的所有的钱都花在了孩子身上。
   
  《周颂·敬之》里说“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她为他取名显,希望孩子成为一个品德美好的男子汉。
  真是应了那句话,“苍天在你身上拿走什么,也会在其他地方补偿你。”
  季显六个月大的时候,就懂得乖乖的坐着玩,不打扰妈妈工作,她干活累了,喊了他一声,说,“宝宝,过来,亲亲妈妈。”
  季显果真就往季好身边爬过来,努力抬着小身子,亲了一下,再亲一下,乖的让季好的同事们见到都忍不住落泪。
  季显一岁半的时候,季好有天加班,她同事华姐坚决的热情的再三保证的把季显接到了自己家里。
  华姐一家对这个又乖又可爱的小帅哥热烈欢迎,华姐五岁的女儿更是贡献出了自己的最爱,给了他两片牛肉,季显吃了一片,另一片偷偷的藏在自己身前的兜兜里。
  季好晚上做完事情的时候都快九点了,马不停蹄的去接儿子。对华姐再三道谢,等她们娘俩进了电梯,没人的时候,季显就将那藏了好久的牛肉片掏出来,塞到了季好嘴里。
  悲伤的时候不一定流泪,可感恩的时候一定会哭。
  季显肉呼呼的小手擦掉了妈妈的眼泪,直觉令他不喜欢这个东西。
  有时候,季好刚刚发了工资,也会带着季显逛超市,季显从不主动要求什么,如果真说要什么,那么他会张开双手,他希望妈妈多抱他一会儿。
  季好一边逛,一边问坐在购物车上的儿子,这个要吃吃看吗?那个呢?
  零零碎碎的也会买很多东西,只是每一样的份量也仅够季显的。
  季好太忙了,忙得忘记了变老。
  终于季显上学了,季好也能够真正的投入到工作中。不再为儿子没人照看或者孤孤单单没有玩伴而感到忧心。
  季显三年级了,毫无悬念的成长为一个翩翩的小小少年,他身上几乎看不出齐远的影子,唯一有一点相似的大概是他们的声音都带了那么一点清冷。
  这天,季显回到家,做完作业,季好才下班回家。
  “妈妈,今天老师带我抽血了。”季显走过来一边给季好拿拖鞋,一边对她说学校里发生的事情。
  季好摸摸他的小脸,说了声,“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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