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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遗香-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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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鸿霖沉默着。书房外栽了一小丛翠竹,叶子在风里被撕扯得簌簌作响,更高处的天空里,大片大片的深色云团聚拢来,阴阴欲雨。
  “知道你订婚的那天,我一个人在院子里站了好久。”秦蔓芸加快语速,仿佛有人在追赶似的,“生病的这几天,我也一直在想你。也许因为从小体弱的缘故,我总是比其他人更要软弱悲观些,我所有的喜悦都掺杂进了不祥的预感,悲伤的事情成真的时候我也只会有‘终于发生了’的念头。也许是因为这样,我从来不去争取什么,一样东西属于我了,我不会开心太久,失去了,也不会伤心太久。我以为你对于我,也是像小时候喜欢的糕点和玩具、稍微大点时渴望的漂亮裙子和钢琴一样,失去了,总会有其他的东西替代。可是你不一样,你是不一样的。我终于明白了,我以为只要我们曾经在一起快乐过就足够的想法是错误的,和你吵架后一直困扰着我的莫名情绪名字叫做‘我不想失去你’。润之你能明白吗?”
  薛鸿霖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他搁下笔,走过来牵起她的手,秦蔓芸抬头渴盼的望着他,不觉间身不由已被他往外带着走去。
  “父亲遇袭后,我开始接管起所有事务。”薛鸿霖开口,却不是回答她的话。他们走过中庭巨大的白玉兰树下,薛鸿霖顿了下,二人都回想起了那一次玉兰树下的对话,那一日的阳光真是温暖。
  “大哥如果还活着,大概我还有其他的选择。或者二十多年前我根本没有出生在薛家,那么也许你现在看到的我完全是不一样的。我总想着,如果你知道从前的我,知道了后来的一切,你会不会更能原谅我一些。”藏书阁也渐渐走过去了。自从秦蔓芸被送走后,里面的灯再也没亮过,薛鸿霖也再没见过那样明亮的月色。
  “这个别院当初是为你建的,以后也永远为你留着,我不会再来了。你去了美国,等你老了,或者你的子孙也许回来的时候会用到。”雨渐渐落下来了,他们已经重新站到了别院的门口,秦蔓芸的心惊惶着,她哭得不能自己。薛鸿霖握着秦蔓芸瘦削的双肩,为她擦拭不断滚落的泪珠。
  “蔓芸,回去吧。别淋雨,别再生病,”薛鸿霖从门房里取了一把伞撑开,塞到秦蔓芸的手里,动作轻柔却坚定的将她推入别院外的潇潇暮雨中,“也,别再来找我。”
  秦蔓芸哭着,什么也说不出来,她披肩早就松了,底下宽大的蓝色罩袍边缘被雨水浸润,沉沉的垂着,在风里再也飘不起来。秦蔓芸呜咽着,还想徒劳的做些什么,却被终于赶到的秦静霆抱住了。两个同样出色俊挺的青年隔着雨对视着,那一眼里,尽是无声的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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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初,秦家人按时来到码头登了船。秦老爷和太太不习惯坐这种远洋邮轮,一上船就到订好的舱位里躺着了,一双儿女都还站在船头吹着风、
  “你在等薛鸿霖吗?”秦静霆忍不住偏头问身边的女孩儿。他们身边除了同样看海景的乘客,还有许多船工来回忙活着。
  “他不会来的。”秦蔓芸抬手按住被海风高高吹起的长发,眼中的黯然一闪而过,“一艘船如果出了事,所有人都有权利弃船逃生,只有船长,会选择留下,与船共存亡。那是船长在登船的一刻便定好的命运。”
  他们不再说话,同时听见邮轮发出浑厚悠长的汽笛声。满载着亲人牵念的巨大轮船慢慢离了岸,划开水面越驶越远。渐渐地,岸上的一切都模糊成了一线,最后什么也看不见了,天地间只剩了苍茫的海水。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几个番外就没了。

  ☆、番外一

  “好,那我就祝你,我祝你妻妾满堂,子孙环绕,”她背对着他,秀美的腰背挺得笔直,看不出是不是在流泪,“孤独终老。”
  薛沁高跟鞋急急落地的噔噔声消失了,随意靠坐在沙发椅上的孔繁嗣嗤笑了一声,站起来偏头整了下纹丝不乱的西装衣领,忽然抬腿踹翻了摆在一边的铁艺茶几,径直穿过大敞的门厅扬长而去了。茶几滚在地上,“哐啷啷”的刺耳声音在富丽堂皇的西式客厅里不断放大回响。门外探头探脑的女仆被吓得缩了回去,等孔繁嗣走出老远才敢悄悄进来收拾。
  二十多年前,孔繁嗣还不叫孔繁嗣。污泥里悄无声息降世的婴儿,父辈出于有限的人生见识,为他取的名里满含期望——孔多儿。一个家庭只有拥有了众多劳动力,才能摆脱赤贫的命运,过上稍微富足点的生活。这是做了一辈子梨园跑堂的孔父,最大的人生梦想。如果没有意外,孔多儿作为长子,节衣缩食的长大后,会顺理成章的接替父亲的工作。按照父亲的期望,娶妻生子,为孔家绵延子孙,虽然他不会知道为什么要为孔家延续香火,延续下去了又有什么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像孔家之前的祖祖辈辈一样,默默地来到世间,又默默地死去。
  然而孔多儿的命运犹如一束照进了深深水潭的光,光影在粼粼水波中发生了奇妙的折射。孔多儿从小就生的唇红齿白,又伶俐非常,长到七八岁上跟着孔父去梨园玩的时候偶然投了一个落魄文人的眼缘。那人独自租住在梨园东北角的一个阴暗矮屋里,常年编写着卖不出去的戏曲本子,明明与众人一般的穷困潦倒,偏偏还要摆出一副不愿与旁人多接触的孤高矜贵样子来。如此格格不入的一个人自然没人愿意与他来往,那人也不在意,依旧埋头写着自己的文章。这么一个怪人,不知怎么就看中了孔多儿,脾气还是暴躁的,却会哄着孔多儿读书写字。他戏曲本子虽然写得无趣,文化功底很是扎实,各家杂学都会些,最出人意料的是竟然还会些简单的英文。孔多儿也肯用功,几年下来,那人不但连学问带举手投足的仪态都尽数教给了孔多儿,并为他改名孔繁嗣。十八岁的翩翩美少年,站在人前就犹如芝兰玉树一般,不知情的人看了,只会猜测这是哪家的世家公子,哪里会知道这只是一个出生于世间最下贱之地的跑堂的儿子呢。
  孔多儿曾问过那怪人的名字,可惜那人怎么也不肯说,只让孔多儿称呼他为木笔先生。只有一回那人喝醉了,酒后失言,吐露他本是清朝末年间官宦人家出身的公子哥儿。至于如何飘零落魄至此,家里人都去了何方,是无论如何也问不出来了。
  如果说人生中第一个机缘使孔多儿得到了能改变命运的力量,那么第二个机缘便是真正改变了他的命运。一次梨园的演出、几句英文,促使孔多儿与直系军实权人物张沛森结了缘。那是名动全国的春芳社的一场演出,便衣出席的张沛森却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他带出来的翻译竟然吃坏了肚子无法胜任今晚的工作,虽说拉拢那位来自英国的使臣并不急在一时,但那位使臣一贯高傲看不起国人,好不容易邀他出来一次,如果这样收场未免太可惜。一时间,张沛森最欣赏的春芳社当家花旦的唱腔都无法吸引他。正为难时,坐在旁边的一个衣饰平凡的青年竟然开口毛遂自荐,张沛森半信半疑之下也只得让他上前一试。那青年自然是更名为孔繁嗣的孔多儿了,那一次的会面最后宾主尽欢,张沛森也自此对孔繁嗣印象深刻。
  成年后的孔多儿虽然举止外貌都已是全然的谦谦贵公子形象,内里依然是那个抓住一点机会就拼命往上爬的穷小子。从烂泥地里挣扎出来的人,比一般人更害怕重新躺回烂泥地里。孔多儿自此跟在张沛森身边,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向上攀援着,踩着不同的人上位,不择手段,直到彻底站稳脚跟。
  当他重新回到南城时,几乎没人能认出他是当年的那个孔多儿。几月后,木笔先生在一次醉酒中失手打翻了汽油灯,将自己烧死在了屋子里。孔家人被孔多儿送到了乡下荣养,此后再没人敢提起当年的穷小子孔多儿,南城只有一位手眼通天、来历讳莫如深的孔繁嗣孔先生。
  功成名就、坐拥大笔财富的孔繁嗣开始游戏人间,女人之于他,是画卷上锦绣河山中的华丽花朵,美则美矣,却不是必不可少。他随手摘下赏玩过的花朵不计其数,那些漂亮的、出身高贵的所谓名媛,也不过是一朵昂贵些的花,看似只可远观,交换了足够的筹码后,依然可以移植到自己庭院里随意亵玩。阮怜珠就是这样的一种女人。薛沁呢,他之前以为也是这样的,甚至比一般名媛更单纯无趣些。临到分手了他才发现,也许在她乏味、温吞的表皮下也是包裹了锐利的尖刺的,或者说,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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