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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一代的鸡零狗碎 作者:万一-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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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我毁了某些人的一生
  我的老板是个理想主义者,她总是教导我们:知道吗?我们在从事一个多么伟大的事业,是我们这样的人创造了The Beatles,并且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一代人的生活。是否改变了一代人我不知道,但是我很可能毁了某些人的一生。唉,这多少是个安慰,让我觉得生命不再那么卑微。
  我年轻的时候写过一篇标准的愤青小说叫《鼓手》,发表在当时小开本的《通俗歌曲》上,在小环境内造成了比较坏的影响,后来我经常听别人说,某些外地青年因为看了这篇小说走上了摇滚音乐之路,其中就有完全找不到点儿的鼓手,手指太短的键盘手、不会劈叉下腰的吉他手……他们因为我毁了一生。
  我是一个比较迟钝的人,从来不太相信文字的力量,至少我没有因为喜欢王朔的书就去做了流氓,也没有因为看了余秋雨的书就去电视歌手大奖赛当评委。现在想起来真有些后怕,并非每个人都如我一样没心没肺的呀。比如,我写过一篇《当小资遇见愤青》,转载率很高,很可能把很多人引上了小资或者愤青的歧途,更严重的是还有一篇《万人裸奔申奥活动》,也许过几年会有人对我说,你个天杀的居然毁了一届奥运会。
  在写那篇小说的时候,我是一个软件工程师,对娱乐圈完全建立在不负责任的猜想和虚构上。两年后,我作茧自缚也进入了娱乐圈,紧接着,互联网的泡沫就轰轰烈烈地吹了起来,很多人不理解地问我:为什么舍弃了很有前途的IT业。我只好打肿脸充胖子:搞理想嘛。其实我猜大约是我“毁人不倦”的报应。
  刚进唱片公司的时候,我做企划和制作助理,其中一项特别恐怖的工作是接待自荐歌手和作者,我的前任告诉我,全中国就属咱们听难听的歌最多。因为我也是通过自荐才找到这份工作的,一开始对他们还有一点同病相怜,久而久之,同情变成了痛心,痛心又变成厌烦,你知道,再慈悲的心灵也会麻木的。而且最惨的是,我发现对音乐的品位已经被摧残得不成样了,只要听见走调不太远的歌手我就会觉得他特有实力。
  当然这么否定所有人有点不公平,事实上大部分成功的音乐人都有过自荐的经历,比如我自己,只是对于整个自荐群体来说,他们只是其中的万分之一而已。
  剩下的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可以分成几类:一类是牛比轰轰型,口气巨大,以唱片业的救世主面目出现。“只要我的唱片一出,刘欢立马就下岗了。”“给你们12个小时考虑,如果你们不签的话,我就去五大唱片了,别说我不给国内唱片业机会。”“你看,我比刘欢苗条,比赵传漂亮,比郑智化腿脚利索,比F4会唱歌,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巨星的。”
  第二类是死缠滥打型,有一个写歌词的作者,写了几千首歌词,每天寄十首歌词给我,坚持了好几个月,并信誓旦旦,如果没结果就一直死磕下去。后来我实在绷不住了,给他回了封信,说因为唱片业太萧条,本公司已经改做饲料化肥业务了。还有一个“全能型”音乐人,一开始要做创作型歌手,但是唱的音全卡在钢琴缝里,又要求做幕后写歌,但是乐理不通,只好要求做宣传,但是认字儿太少,后来一看实在不行了,“老师,你们这儿要做饭的吗,我可是一个川厨子。要不你就借我50块钱,我没有回家的路费了。”
  第三类是狐假虎威型,他们大都号称是某某某的亲戚或者朋友,在圈里很有面子,某某音乐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某某导演已经内定他上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数个著名唱片公司抢着要签他等等。还有一个外地歌手自荐的时候,带来了他们当地的电视台摄制组,这个节目后来在一个类似讲述老百姓自己故事的栏目中播出,有熟人对我说:“没想到你这个人这么冷酷,你知不知道,你的几句话就毁了一个歌手的前途啊。”你看,他还会利用社会舆论呢。
  第四类是精神错乱型,有一阵,一个大姐经常来找我,快四十的人了,死活想唱歌,有一天瞎扯了一下午,眼看夕阳西下,我忽然感觉她的言行有点不对劲,颠三倒四的,说什么单位要开除她,同事觉得她是精神病,她上午去另一家唱片公司,工作人员不让她报名参加一个唱歌比赛,她一气之下就把人家的玻璃砸了。听得我汗毛直竖,可不就是精神病吗。有一次来了一对父子,儿子为了当歌手跑到北京,父亲怕他出意外也从老家赶过来,面试完我把他们支走,十分钟以后,父亲拎着一兜苹果返回来,紧紧握着我的手说:“老师,谢谢你,你救了我儿子,我这个儿子脑子有问题,老想唱歌,谁说话都不听,要不是你绝了他的念头,还不知道闹成什么样。”
  在我的职业生涯里碰到了太多可怜又可悲的人、悲怆又好笑的事儿,这些年轻人完全不了解娱乐圈,只是听到或者看到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宣传,就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就像很多人看了我的小说就去搞摇滚一样。
  他们碰到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有一颗善良的心,把工作当成是积德行善的修行,每当碰见那些不可救药的艺术青年,我都耐心地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唱片业很萧条,不是一个有前途的职业,业内环境不好,有无数黑暗的内幕,做艺人很艰难,卖艺卖身倾家荡产的例子无数。所以我劝你找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好好孝敬父母,不要把音乐当作你的事业,而是爱好。我准备过完年就辞职,你有什么好工作一定给我留意一下……”
  我不是开玩笑,当时好几家网络公司邀请我去工作,我也动摇了好几次,等我几乎下定决心的时候,IT业的泡沫破灭了。后来,很多朋友都问我:为什么这么有前瞻性,承受住了IT业的诱惑。我腆着脸说:搞理想嘛。其实我猜大概是好人有好报吧。



  疯情万种的岁月
  如果年轻5岁,我可能是那个长发披肩、穿一身黑色皮衣的重金属;如果年轻10岁,我可能是那个顶着彩色鸡冠头,舌头上钉钉的朋克。而现在我什么都不是,我坐办公室,玩着睿智性感的低调电子音乐,甚至我不去看摇滚音乐会,也不去迪厅,因为那些鬼地方烟熏火燎,对我的肺不好。歌中唱道:我能想到最疯狂的事,就是和摇滚一起慢慢变老。因为摇滚只属于那些疯情万种的岁月。
  据说人的一生只有几个机会改变命运,而一旦错过,则缪之千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还在南方的一个小镇子,经常有一些奇怪的歌舞团来走穴,海报上写着:南国疯狂摇滚歌手。我第一次听见的摇滚歌曲大约是《站台》,有一个半长头发的男人没道理地声嘶力竭,在台上撒泼打滚。滚得越凶,观众鼓掌声就越猛。
  我初一就有一把吉他,会第一把位三个和弦的弹唱,在学校属于二线偏一线的歌手,每次开联欢会我都会去唱歌,大家都说我的范儿很正,会甩头、和观众交流、摆pose、在台上溜达来溜达去,后来我决定以摇滚歌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一次联欢会前,我特意为自己设计了几个高难度标志动作,比如劈叉、下跪等。在开场的时候我背对观众坐在台阶上,灯光照出我的一个剪影,特抒情的那种,前奏完毕我一起身,正要唱歌,台下一片哄堂大笑,原来舞台不干净,我坐了一屁股白,这残酷的笑声彻底摧毁了一个摇滚歌手的梦想,至今我都这么认为,卫生条件对一个摇滚歌手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我正儿八经听摇滚乐是在大学里,那时候我们都是一水儿的重金属,国内的是崔健、唐朝、黑豹,国外的是Bon Jovi、Def Lepard、Guns and Rose,我特别希望和自己的偶像一样长发披肩、皮衣皮裤、特立独行,只是我上的是工科大学,姑娘们比较死板,如果因此搞不上对象岂不是得不偿失,三年级我终于买了一件黑色皮衣,没穿一个礼拜就开始掉皮,迎风一甩,黑色的皮屑飞扬,穿着只能夜黑透了才敢出门,真他妈的叫锦衣夜行。
  由于追求摇滚的表层未遂,我决定深入它疯狂的灵魂,我买杂志,看乐评,刻苦研究摇滚乐的起源发展和变异,我终于知道摇滚乐是一种可以用伟大来形容的音乐,比如,“披头士”改变了一代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性手枪”用性和暴力对抗传统的社会道德;“平克”见证了冷战时代的历史进程;RAP就像一把小刀剃着资本主义的腐肉;JIM HENDRIX、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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