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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如此-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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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吾命如此》八(4)
  当时,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子,我很喜欢她,但我一直不知道该如何接近。我设想过许多方案,却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实施。直到临毕业前,我给她写了几句诗,夹在还给她的书里。要知道我想她已很久了,能写出几句诗,该是我最后的勇气了。结果,这天晚上上自习课,她将书送了回来,里面夹着她写的纸条,说她要考研究生,要我帮助她。我一看,既气馁又光火,我错误地认为,她这是托词,拒绝了我。从此,我努力克制自己不再想她。    
  说起来,那女孩子并不算漂亮,但很清纯,像玻璃人儿似的,皮肤白得透明。我曾想,她应是老天爷给我的最好礼物,但我没有把握好这个机遇,以至于后来受到更多更深的刺激。当然,从另一角度讲,这或许也成了我深入痛苦的机缘。上帝就是这样,要以这样一种误会的方式,让我可怜而又苍白的人生,变得再深刻一些,再厚重一些。    
  这几乎成了我独有的一种程式,我和我所爱过的人,都是只有开始而没有后来。也或许这正是一种起码的道德。我只记得,毕业的那天,我早早地就离开了学校,离开了这个被千万人想起来十分浪漫,而对我自己来说却是连女孩子手都没摸过一下的地方。对于这一点,我曾对别人解释,那时候,我只知道读书,但实际上是谎话。老实说,所以造成这样的结果,还是我没有接触适龄女子的经验和自信。此后我发现,这几乎成了我今生再也解决不好的问题,特别是面对那些闭月羞花同时又没什么阅历的女子,接触起来更是感到障碍巨大。这种窘困,我想,不只是我个人的原因。    
  在青海师专,我除了读书,便是不断地练习写作。同宿舍里,被我视为兄长、并在言谈举止许多方面对我有很大影响的丁斌武同学,他记得我当时在教室里写作的情形。他这样描述当时的我:在傍晚上自习课的时候,“磁啦磁啦”一张一张撕纸,用力之大,像和谁有深仇大恨似的。这是他最听不惯的声音。    
  是的。我写不下去,我为之恼怒。    
  丁斌武来自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他比我大几岁,显得成熟且自信,皮肤尽管黑点儿,但身材匀称,精干帅气。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我这个刚刚放下放羊鞭的农村土孩儿感到赏心悦目。那段日子,一个我,一个睡在下铺的李凌江,他也是部队考来的,我们俩成天跟在丁斌武的屁股后面,形影不离。我至今仍感叹,能遇上这样一位特殊的教员,真是幸运。丁斌武的男中音简直漂亮极了,如今我闲极无聊嘴上常哼唧几声的几首俄罗斯民歌,就是那一时期晚自习之后,教室里剩下寥寥几人的时候,跟着他学的。他站在灯光下的讲台上,就像站在舞台上一样,一边唱一边挥动着手里的粉笔,还将歌词一句一句地写在黑板上。那样子,现在回忆起来,仍是那么潇洒和有趣。我记得那时候,他用最便宜的笔记本,却记下了最有参考价值的课堂笔记,哪位同学误了课,都会讨来他的笔记照抄一遍。他的人品几乎无可挑剔。从他身上,我一点一点地学习着待人的自信和沉稳、做事的有条不紊和充满热情。    
  我最早喜欢上外国文学,知道皮却林和于连的名字,还是在读了他推荐的《当代英雄》和《红与黑》之后。这些独特而生动的文学形象,使我感知到外国文学的优异所在,而中国文学里,竟没有一个这样果敢勇毅、聪明敏捷的处于恋爱中的男性形象。再联想现实,我已能猜测到,爱情这东西让世间那些优秀男子,在面对女人的时候,有着多大的傲慢和杀伤力。我今生今世都不可能像他们那样,因为我没有他们那样的最基本的武器,那种每一位年轻女性都为之倾心的东西,无论她最终嫁了怎样一个男人,也无论这男人最终被看清是不是一个玩弄女性的家伙。这是女人的天性,女人就是这样本能地选择着。
第三部分《吾命如此》九(1)
  在师专的时候,为写作而忘记课堂作业,对我已是家常便饭。像在小学中学里一样,一贯的个人兴趣与不能循规蹈矩的个性,影响了我的学业。所以,从小学到大学,我自始至终都没能成为一次三好学生,也没有当过一次哪怕是小组长那么大的官儿。甚至到后来,投入文学之后,我仍以个人的方式前行,时至今日仍没得到过什么团体的肯定,哪怕一根铅笔的奖励。    
  奖励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但我内心深处有着比奖励更美好的奖赏,那就是写作本身。它是那样长久地伴随着我,滋润着我,使我在持久的兴奋中,就像被女孩子爱上一样。不过,作为真正的写作,我想,学校不会培养这样的心灵。    
  ——噢,被女孩子爱上是什么感觉?天啊,我不知道!    
  上小学时,我从旧国文课本里读到王冕学画的故事,非常之动心。那个画荷花的牧童,骑着水牛,在雨后的彩虹里,在翠绿的河边,其情形和我牧羊时何其相像!特别是他成名后飘然隐世的品质,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总之,那故事将王冕描绘得神气极了。他不近官吏却受到皇帝乃至整个社会人群的顶礼,这让我深羡不已。通过他,我似乎不自觉地将未来的职业,以及连同个人品行的塑造,即心仪的“士”的形象,悄悄地联系起来。    
  但是,它也给了我错误的引导,致使好多年里让我做梦都琢磨着学画。我先是学线描,套上九宫格,一格一格地对着画;后来又自己做了放大尺。一九九五年夏天回家乡,我居然看见我幼年时同窗好友金坤家的窑壁上,仍然贴着我给他画的一张白毛女画片。二十年过去了,那画片仍像昨天贴上去一样鲜亮。不过从那几笔笨拙的线条上,看不出我在绘画上能有什么出息。这倒让我联想,像画画这样的特殊技能,往往会让和我一样不晓事的农家孩子上当,似乎画画只要聪明加刻苦就足够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非常大的误区。如今社会培训的专业化,更不会给有这种才赋的农村孩子什么真正的出路。他们只能望着背着画夹骄傲地行走在城市街道上的同龄人,徒羡奈何。    
  画画用去了我少年时玩耍的大部分时间。    
  上初中时,我又迷上了制作。一次,我到小同伴家去玩耍,他将他大哥的二胡拿出来给我看,然后又“咯吱咯吱”拉了几句《东方红》,这使我大为惊异。从那以后,我天天跟前跟后地随着他,想看看他的那把二胡,或自己也能亲手摸上一把,但很快,这事让他哥知道了,他哥大怒不已,当即把二胡收了起来。自此,我有了拥有自己一把二胡的强烈欲望。对我来说,买一把二胡是不可能的,一把二胡要用去两袋面粉的价钱,而两袋面粉,可是我们一家人一个月的幸福晚餐啊。后来,我从父亲的木匠铺里找出一截圆木,我看它很像二胡底下的那部分,便决心动手自己做。父亲的雕刻刀是现成的,我就背着家人,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一点点儿地刻,居然还刻成了。没有蛇皮,我用猪尿泡代替,没有胡弦,我用钢丝代替,诸如马尾、松香等一大堆难题,我也都一一设法解决了。历经一个多月时间,我真的做成了一把“二胡”,并且它真的响了,只不过声音有些古怪。古怪的声音独我陶醉。深秋的天气里,冷风瑟瑟,我独坐在梧桐树下,头顶飘落着最后几片树叶,一边拉一边想,既使它再不好听,也是我自己做出来的。那年,我只有十二三岁。我制作的“二胡”,自然成了众人嘲笑的对象。    
  师专读书时,一天,我读到一个外国短篇,名字叫《音乐迷扬科》。小扬科做梦都想得到一把提琴。他买不起琴,便历尽艰难,自己仿做了一把古里怪气的提琴。正当他为自己的“琴”所陶醉的时候,他的凶恶的哥哥出现了,将琴砸碎了。这篇小说震动了我,也许因为经历相近吧,读完小说的那天夜里,不断涌出的泪水打湿了我的枕角,为了不让同宿舍的几个同学察觉,我努力克制着。同学们哪知我这心思?后来我想,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早早就出现了某种说不清的预兆,比如我未来的写作命运,是不是也会如这把古怪的二胡一样,必定要遭受莫名的羞辱和承受巨大的打击?    
  事实也的确如此,我没能逃过这一劫难。    
  应该说,写作到今日,我并没得到过多少人的认可。    
  一般来说,艺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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