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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往哪逃!-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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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豹”是不婚主义者,绝不会傻得去躺婚姻的坟墓,她才不要被人绑住呢!假结婚那么多次,不差这一次。管他身手有多好,明的打不过他,她不会来暗的吗?她才不怕他哩!

呵呵──这将是一场无效婚礼,既是无效,她何来恐惧?不玩完再走太可惜了。

这就是靳易坚持娶她的代价,能让那八风吹不动的表情变脸,是一项多么伟大的成就,她已经在期待了,忍不住偷偷奸笑到下巴快要抽筋。

“师母。”身后毫无预警的传来一声叫唤,差点没把萧奈儿给吓死。

收敛住奸诈的笑容,恢复待嫁新娘该有的端庄后,她才回过头,转向声音的来处。

门口站着的男子约莫二十五、六岁,生得清秀干净,正对她恭敬行礼。

靳易身边不同国籍的四位学生,个个医术精湛,而且背景大有来头。这四人共同的特色,便是不多话,嘴巴很紧,好几次她试图从这四人身上探听靳易的事情,却无法得到什么,只证明了一件事,他们对靳易绝对忠诚。

她记得眼前这个学生叫诺尔,在四人辈分中排行第三,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

“什么事?”她回以一抹绝艳的微笑,心下臭骂这个死诺尔,跟靳易一样老是无声无息地出现,差点没把她心脏吓得跳出来。

“令姊及姊夫都来了。”

萧奈儿怔了下,她哪有什么姊姊或姊夫的?才要问出口,蓦地顿住,因为越过诺尔身后,她看到一高一矮的两个人,立即冷静地改口。

“姊姊、姊夫,好久不见了,呵呵……”她差点挤不出笑来,因为他们的出现完全出乎她预料之外。

他们来干么?

身材高挑的美丽妻子,偕同着身旁又矮又胖的丈夫,而那位矮胖的丈夫脸上挂着弥勒佛的笑容,上前热情地抱住“小姨子”。

“妹妹,恭喜呀!姊夫真高兴妳要嫁人啦!这个红包可不能包太小,是不是啊,“老婆”?”

“是的,老公。”高挑女子含笑点头,身上那股媚劲可不比萧奈儿逊色,风姿绰约地走上前,伸出玉手托起新娘的下巴。“好美啊,像仙女下凡一样,想当年我穿新娘礼服时可是艳惊全场呢,没想到妹妹穿上礼服比我更美。”

“不不不,老婆,妳比较美,尤其是晚上脱光的时候,不管关不关灯,都美呆了。”

“讨厌啦,老公,关灯哪看得到?还不都一样。”

“不一样不一样,SIZE小而巧,触感细而柔,摸起来就是不一样。”

高挑女子不依地轻捶老公一记。“有别人在,别乱讲啦!”说完,还特意朝诺尔送了记秋波,并掩口娇笑。

要说这两个女人不是姊妹还真教人不相信,那骚到骨子里的媚劲完全不相上下。

诺尔尴尬地轻咳一声,恭敬道:“师母,我先出去了,你们慢慢聊。”

待人离开,门一关,高挑女子立刻沈下脸,对矮胖男子质问。

“妳给我说清楚,SIZE小是什么意思?触感细又是指什么?我明明又粗又大。”高挑女子说话的声音不再嗲声嗲气,而是低沈的男音。

也就是说,这位温柔妩媚、举止妖娇,比一般女人还高的女子,其实是货真价实的男人所假扮的,为了男人的自尊,他非反驳不可。

矮胖男子也不甘示弱地顶回去,声音却是出人意料地清脆若黄莺。“我哪有,你也太多疑了吧,明明是你自己心虚!”

瞧那嘟嘴的样子、瞪人的眼神及插腰的举止,令人恍然大悟,原来矮胖男人也不是男人,而是年纪轻轻的妙龄女子所假扮。

“妳分明在影射什么。”丁宇生气地指责,看得出来,他脾气本来就不太好。

“哼!你也嫌我胸部不大啊!”唐心柔也不甘示弱地回应。

丁宇一愣。“我哪有?”

“绝对有!”

“不可能,要是有,我说过的话绝对会记得!”

丁宇,猎人代号“狼”,擅长追踪,对人事物的记性一流,所以他非常肯定自己绝对没说过这句话。

“你没说,但你的眼神说了!”唐心柔也不怕跟他对质,同样身为猎人组织的成员,代号“凤凰”,柔道世家出身,优点是拳头硬、力气大,资历未满一年,还在努力见习中。

“妳别乱说,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情况?”

“就是你故意接近我而上门租房子的第一天,地点在阳台,时间是上午十点半左右。”(详情请参阅《滚开啦!大色狼》第50页,作者可以作证,他的确有。)

丁宇一时语塞,这个死女人竟然把八百年前的旧帐翻出来跟他算。

“我只是怀疑,又不是真的──”

“怀疑就是侮辱,别狡辩,哼!”

一旁的萧奈儿翻了个大白眼,这对夫妻是来吵架,还是来打情骂俏的,竟然在她面前为这种SIZE问题起争执。

“不好意思,要比SIZE的话,请两位晚上上床关了灯再比,现在请回答我,你们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萧奈儿双臂横胸,如果记得没错,她可没发出求救讯号。

平日猎人们各自单独行动,谁也不干涉谁,除非有伙伴遇到危险需要救助。但通常都是自己搞定,因为他们有属于猎人的自尊与傲气,自己的麻烦自己解决,不到最后关头是不会发出求救讯号的。

丁宇和心柔假装成她的姊姊和姊夫混入这里,一定有什么原因,她才不相信他们纯粹是来参加婚礼的呢。

“我们是来救妳的呀。”心柔道。

“救我?我又没发出求救讯号。”

“是沈毅发出讯号,所以我们三人才赶过来。”丁宇补充。

萧奈儿一脸意外。“三人?皓烈也来了?”韩皓烈,猎人组织的其中一位伙伴,代号“虎”。

心柔道:“是呀,不过皓烈哥是单独行动,没跟我们一块,照道理,他现在应该也混进来了才对。”

“沈毅为什么要你们来救我?”萧奈儿沈下了脸,死沈毅果然有事情瞒着她。

心柔与丈夫丁宇互看一眼,说出原因:“他是“死神”。”

原以为奈儿会大吃一惊,想不到她不在意地回了一句。“我早知道了。”

“知道妳还嫁他?”心柔惊呼。

“怕什么,反正这是一场无效婚礼,我也不吃亏,姓靳的害我到手的猎物飞了,还逼我嫁给他,我非羞辱他一顿不可,明天一早,他会非常后悔娶了我。”嘿嘿,今晚有好戏可瞧了,她准备了很多节目,一定要连本带利地好好回报给他。

“为什么这是一场无效婚礼?”心柔不解地问。

“因为他娶的是叫王春娇的女子,一旦奈儿恢复身分,这世上就再也没有王春娇这个女子。”丁宇缓缓说道。

萧奈儿呵呵娇笑。“还是老伙伴了解我,你们就当作是一场表演秀吧,难得我打扮这么美,你们也顺道吃喝玩乐。别客气。”

“我劝妳最好就此打住,“死神”并不好惹,而且我们对他所知有限,沾惹一个不熟悉的敌人,等于给自己找麻烦。”

说起“死神”这个人,黑白两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他并非道上人物,所以没有多少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他的可怕一如他的封号,因为精通中西医,熟知人体经脉穴位器官位置,只要一出刀,不出一秒就可以让一个人动弹不得。但他不把人杀死,而是让对方少掉一只手、一只脚,或是把筋挑断,割下一个肾,换掉一个器官,让人活着继续承受更甚于死亡的痛苦。

他能轻易让一个人在生死边缘挣扎,受过他一刀的人永远都记得濒临死亡的恐怖,绝不会有人想再经历第二次,所以人们才惧怕他。

叙述完“死神”的种种事迹后,丁宇劝道:“懂了吧,此人惹不得,所以我们才赶来,要跟妳讨论接下来的步骤。”

萧奈儿不语,望向镜中的自己,珍珠绾起的秀发上,披戴着象征纯洁的雪白新娘头纱,纯白中唯一的一点朱红,是她引以为傲的樱唇,而唇角那抹顽皮娇蛮的笑意,绝艳得百花都为之失色。

“我会走,但要等婚礼结束再走。”

其它两人一致惊讶地望着她,丁宇慎重警告:“奈儿,别惹他。”

“错,是他先惹我,你该最了解那一千万对我有多重要,若不是他,罗伯已经在我手上了。”她定定地望着丁宇,眼中充满坚决,以及从不示人的痛苦。

丁宇沉默着,他当然明白奈儿的痛苦,一切都为了她身染怪病的母亲,这也是奈儿投入猎人组织的原因。

为了让丁宇他们放心,奈儿又继续说道:“别担心,我知道分寸,我只是想给他一个教训而已,而且他正沈迷于我的美色,所以我很安全的。”

“什么事呀?为什么那一千万很重要?嗯?”一旁的心柔莫名其妙地来回看着两人,她加入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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