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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00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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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长(二) 
   
  十六岁时,林肯就长得很壮实了,以至于被人们称为“最棒的伐木者”。十七岁时,他身高就已六英尺四英寸。他仅在就读的第三所学校里学习了几个月,学了一些旧式的礼仪。林肯所有上学的时间加在一起还不足一年,由于他长期干重活,用刨子,用锯子,拉犁,拉缰绳,当然最多的还是使用斧头,他的手早已变得粗糙笨拙了,但他写起字来却既快又漂亮。

  村子里若是有人想伐倒一棵参天大树,准会喊林肯来帮忙,他们都知道,林肯一斧子砍下去比其他人砍得都深。他力气很大,能把一整窝鸡扛在肩头。父亲经常让他给别人干活,并嘱咐他一天收取二十美分作为报酬。在做这种交易时,林肯都在想些什么呢?他是否想起了自己那位虽然有家,却不得不为了生计而给别人做针线活的母亲呢?或许他还想起了那些被锁进牢门里的犯人们,难道父亲不曾说过强迫他人做苦工,而后再付钱给他们,其实就是一种对他人的奴役吗?

  他对思考的兴趣与日俱增,他能长时间地靠着墙蹲坐在地上,把腿跷得和肩一般高。对他来说,坐着、躺着思考问题要比走路骑马时思考舒服得多。干体力活则更是另一回事了,不停地忙碌使他无法进行思考。几年来,可恶的疟疾,少得可怜的食物和艰苦的体力劳动使他那修长的身材更显单薄,还有些含胸,而且母亲又把枯黄的形容遗传给了他。姑娘们或许会说,“亚伯拉罕长得真寒骖!”那是因为她们根本不了解他那饱满的额头里所蕴藏着的个性与智慧,她们无法看出那棱角分明的鼻子所表现出的勇气与胆识,她们更无法理解他那薄薄的嘴唇为什么总是严肃紧闭,那双灰色的略带忧郁的眼睛为什么总那样冷静地观察着事物的本质;她们看到的只是他皮肤的粗糙和他的不修边幅。她们认为林肯那当木匠的父亲说得十分在理,他曾这样形容林肯:“他看上去就像刚用斧子砍下来,还没有经过任何整治的一块粗木头。”

  林肯的脾气也实在是古怪,别人都笑他是个怪人。有时候他会忽然把铁锹扔在一边,一屁股坐在地里,拿出书来,撅起下嘴唇大声朗读,这或许是为了让所有正在劳作的同伴们都能听到他读的内容吧。有时,他竟会号召大家停工休息,自己则坐在栅栏或石头上跟大伙儿聊天。起初大家对他的举动都十分惊讶,不知他这么小的年纪能聊些什么。后来他们却发现,林肯的脑袋里确实装了不少东西,诸如大河啊,选举啊以及过去发生的一些大事啊等等。不过听完这些话题以后还是会有人取笑他,他们认为林肯讲的无非是些故事,一些从父亲那儿或从伊索那儿学来的故事。

  可不管别人怎么说,林肯依然我行我素。他有时很喜欢模仿牧师的样子讲话,常会惹得大伙儿哈哈大笑。他以为这就是“演讲”。他知道自己需要练习,需要听众,不管他们是谁,或者他们为什么来听,他只希望有人在场。一天,他正在演说时被父亲撞上了,父亲一把将他拽过来大骂了一顿,说他懒惰,不务正业。父亲哪里知道,这才是林肯真正的爱好呢。

  有一次,林肯看到一群孩子正在折磨一只乌龟,他们在乌龟的壳上点火,一气之下他赶走了这群残忍的小家伙,跑回家去写下了一篇抨击虐待动物者的文章。这可能是林肯第一次尝试写作。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又写了几篇反对酗酒的文章。

  有人把他的文章拿给德高望重的长者看,大家公认,这个古怪的年轻人衷心希望自己能成为对他人及动物有所帮助的人:他曾解救过一只被追打的狗;在一个人被多人围攻时,他总是挺身而出救助弱者。所有人都不愿成为他的敌人,因为无论是跑还是跳,长着两条长腿的他总是赢家;摔跤时,他身高力大也总占上风。而若是谁家要杀猪宰牛,也准会喊他来帮忙。虽然他从未追赶猎捕过一只野兔,但却懂得如何给动物致命的一击,然后将它肢解,他,俨然一个职业猎手。这样干一天活他能多赚三十美分。所有的人都很佩服他。更令他们惊讶的是,恰恰就是这个体力活干得干净利索的年轻人还能替他们写信。信封上的字,写得别提有多体面了。

  林肯还有个怪毛病:有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突然走神或者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除了他继母以外,没有人能真正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个睿智的女人曾说过,林肯从不撒谎,而这的确也是事实。在过去的十七年当中,他经历了一些不公平的事。诚然,就一个一贫如洗的年轻人来说,他业已习惯的生活往往是不公平的,所以他留意观察,只要哪里有人也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都会倾全力帮助他们。每当邻村大房子里的流动法庭开庭时,他都去仔细旁听,例如出于对被驱逐和被压迫的印第安人与生俱来的同情,他会看看法官会不会给一个杀死印第安人的罪犯判处绞刑。但是,他知道他必须要用自己的头脑反思一下,这种自发的同情到底是对是错,他要听听自己的心灵在说些什么,一个旁观者的经验又在说些什么。一个偶然机会,他听到了一位著名律师的慷慨陈辞。自此他便下定决心自己以后也要这样演讲——也要博得观众这般的赞许。当他向这位演说完毕的律师伸出手时,这位文质彬彬的先生表现得很热情,而且满怀感激地望了望灰头土脸的林肯。他叫布莱克维治,谁能想到三十五年以后,林肯和这个人又会重逢呢?在听完律师的演讲以后,林肯借来了印第安纳州的法律书,生平第一次认识了这个法制国家。

  他试图多赚些钱来给自己争取一定程度的舒适和自由,但当时他用得更多的是自己结实的臂膀而不是会写字的手。在俄亥俄河畔只有像他这样强壮而且有经验的年轻人才能赚到钱。一次i 他迅速地把两位旅行者和他们的行李从河边送到轮船上,得到了一枚银币作为报酬,这可是半个美元呀!以前他可连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居然能在一个小时里就赚到半个美元。这次经历给年轻的林肯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他久久不能忘怀。

  林肯十七岁的时候,萨拉十九岁,已经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一有空林肯就愿意找出自己家里的证件来看,他一贯喜欢把问题弄个水落石出,究出个所以然来。

  现在他渴望对自己的身世有更多了解,以前他就曾和堂兄弟们议论过自己的祖辈,议论的结果是:他发现了一个无法解释的疑点,是的,他得弄明白,为什么在这些证件里他和姐姐萨拉已故的生母叫南希。汉克斯,而他们的外祖父却姓斯拜罗,在林肯询问姨婆时,他清楚地觉察到了姨婆的慌乱,而堂兄弟们那含混不清的回答使他更为疑惑了,最后他终于知道了大人们想要对孩子们隐瞒的一个秘密:原来,外祖母事实上只是母亲的姨妈;而现在那个已经很大年龄的、体健又有活力,写得一手好字的姨婆斯拜罗才是他真正的外祖母。为什么大人们要瞒着孩子呢?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这个年轻人愈发好奇了,终于他获悉了这样一件事情:那有着令林肯羡慕的惊人记忆力的亲生母亲是林肯亲生外祖母汉克斯的私生女儿!出了这个丑闻后,外祖母被她正统的父母赶出了家门。而外祖母的姐姐当时婚后膝下尚无子女,便收养了这个没有父亲的孩子,把她抚养成人,而未给她易姓。后来,亲生的外祖母又嫁给了一个姓斯拜罗的丈夫,又生了几个孩子。

  那么他亲生的外祖父是何许人也?年轻的林肯又开始沉思了。继续调查后他发现,这个从弗吉尼亚来的母亲的“姨妈”在战争结束时还很年轻。在《华盛顿的一生》这本书里,他曾读到过,那时士兵们和冒险家们是如何在南方游荡,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一个热情活泼的女孩怀了孕简直不足为奇,在邻居家他也曾目睹过类似的事情发生,其结果往往是女孩成了那个男人的妻子,一切就变得天经地义了。

  对于这个“外祖父”林肯几乎一无所知。当然,他不会了解到所有关于外祖母的事情,但是有一点他可以肯定:使外祖母怀上母亲的那个男人一定是个南方人。

  他会是什么样子呢?是一个军官吗?有可能;或者是位绅士?也有可能;也或许,是个奴隶主。

  迷惘和不知所措攫住了这个满心疑问的年轻人。问题接踵而来,仿佛没有穷尽。

  在很久以后,他才把心里话向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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