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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疼痛中奔跑-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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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没有走。他动了手术,在喉咙上切开一个小口,可以吸痰。父亲睁开了眼睛,却从此再没有思维,没有意识,医学上叫做植物人。
  年轻的心,对灾难有一种本能地排斥和不置信。我那时候以为,没有什么灾难是不可逆转,无可挽回的。
  从一些书籍和影视作品里,我看到一些关于卧床数年的植物人猛然苏醒的故事,我坚信这样的奇迹会在父亲身上发生。17岁的我,有一些傻乎乎的乐观。
  每天放学后,我便飞奔到父亲的病床前,大声给他朗读我自认为精妙的文章。书上说,多刺激病人的大脑神经,是促使他恢复神智的最佳办法。我大声地诵读,声情并茂。我坚信父亲一定能听到。我读到嗓音嘶哑。
  医生、护士及同病房的家属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他们并没有被感动,在医院待的时间长了,人心渐渐会变得麻木。他们只是有些不耐,看我的目光充满不解而厌烦。
  终于,母亲说:“芊芊,别念了,你爸爸听不到的。你有这个时间和精力,还不如为爸爸做些实际的事情,给他梳梳头、喂喂水、翻翻身……”
  我惊愕地住了嘴,几天来自欺欺人地支撑着自己的信念和希望轰然倒塌!我猛然看清了眼前残酷的现实,一种巨大的恐惧慑住了我的心。我像个绝望无助的溺水之人,浑身的力量尽失。
  书,颓然地散落在地下。我疯狂地跑出医院,在大街上绝望无助地奔跑。我仇恨地看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明白为何自己的世界已经崩溃,别人却都这样若无其事、兴高采烈。我茫然地奔跑,只觉得满身心的痛楚和绝望,在体内游走奔腾,找不到发泄的出口,那痛苦几乎要将我毁灭。
  我看见一家发廊,一头冲进去,说:“把我的头发剪掉!”理发师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抄起剪刀,“咔嚓”一声,一头浓密乌黑,长齐腰际的美丽秀发顿时化为乌有。理发师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以为我疯了。我不清楚自己为何要这样做,只是觉得必须要毁掉自己身上最钟爱的一样东西,以减轻心里的伤痛。就像愤怒至极的人,会用刀刺向自己的胸口!
  剪去三千烦恼丝!
  我看着镜中那一头七零八落,丑陋不堪的短发,心中有着某种恶毒的快意。我从初中开始留长发,这一头飘逸顺滑的长发一直是我的特征和骄傲。如今,我毫不留情地将其毁掉,因为我的世界已经坍塌!
  我顶着一头惨不忍睹的古怪短发一脸悲愤地走进教室,所有同学皆惊异不解地看着我,他们眼中矜持高傲的小天鹅一瞬间变成了丑小鸭。
  除了剪去我的美丽,一切并没有任何改变。但是,这一头短发有了某种象征的意义,预示着快乐无忧的少年时光一去不复返,预示着我最珍爱、最在乎、最骄傲的东西已经随着长发离我而去。
  从此,我再也没有长出过如此乌黑顺滑的头发。
  芊芊一向被视为天之骄子,命运的宠儿,是备受老师青睐和同学艳羡的幸运儿。没想到,灾难的来袭如此迅猛,毫无征兆。芊芊的父亲一直是她的偶像和骄傲,他的倒下令芊芊的天空不再有阳光。在医院里,我看到芊芊剪了一头被狗啃过一般乱七八糟的短发,脸上充满早熟的忧郁和哀伤。



裴  裴


  我想起与芊芊重逢的那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在学校的操场上,刚做完课间操,一个明艳的少女朝我冲过来,欣喜地大叫:“裴裴,是你吗?裴裴?”
  这个女孩穿了一条深紫色的超短裙裤,露出两条浑圆笔直的长腿,浅紫色的短袖衬衫扎在裤子里,腰身极为纤细,一头齐腰的长发像浓密的瀑布,在阳光下闪烁耀眼的光芒。而且,我惊奇地发现,她唇上竟然抹了一点儿口红,是淡淡的粉色,像春天枝头的蓓蕾。这身打扮在简单朴素的中学校园里是极为炫目和大胆的。
  我愕然。这时我刚从上海转学回来不足一个月,记忆中不知何时见过这个生动张扬的漂亮女郎。
  “我是杨芊芊,你忘了?小学的时候我们是同桌呀。”她主动提示着我。
  杨芊芊?我回忆起来,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在这座城市读过一个学期,杨芊芊是班里的小干部,梳着两个朝天的羊角辫,成天风风火火的,对我这个转学来的插班生异乎寻常的热情。我们曾有过短暂的同窗情谊。惭愧的是,我很快又转学回了上海,旧有的一切都被我抛在脑后,包括曾和我过从甚密的杨芊芊。
  然而,那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她执著地重新开启了我们的友谊之门。
  我是一个淡漠的女子,更多的时候愿意沉溺在自己内心的小世界中,而疏于理会周遭的一切。像我这样的人,其实并不太可能有情同姐妹的亲密女友。事实证明除了芊芊,我在此后的许多年中甚至再没有一个哪怕是逛逛街喝喝茶的同性朋友。但芊芊,她几乎是不容拒绝地走近我,带着她那侠女般的豪爽义气和热情。
  所有的文学作品极少提及女性间的友谊,尤其是少女间的友谊,往往是恋爱之前感情的一种替代和补充,当真命天子出现,友情便风吹云散。但芊芊对同性友爱之执著,却让我吃惊。她慷慨地把自己一切的爱物与我共享,要求与我互赠照片。每次分别的时候,她都依依不舍,活似热恋中的情侣般缠绵。
  由于上海的小学实行6年制教育,而凤凰城是5年,所以我比芊芊低了一级。
  课间的时候,她常到教室来找我,每次在教室门口一站,便吸引了全班同学尤其是男生的目光。而她习以为常,只顾微笑着冲我招手,甜美地叫道:“裴裴,快出来。”然后塞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是一首诗或是一封信。
  班上的女生艳羡地问我:“你认识杨芊芊?她可是红人哪!漂亮,会写文章,歌唱得好,字也写得好,很有才华呀!”
  对于她何以对我如此青睐有加,我也困惑不解。后来我发现她天性极喜交朋结友,尤其是对她欣赏的女孩子,她总是对之慷慨有加。在友情上,她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但绝对真心。
  对于我和芊芊的交往,很多人都困惑不解。外表看来,我们差距是如此之大。她活泼、开朗,爱笑爱闹,喜欢把自己装扮得五彩缤纷,喜欢抛头露面,在任何一个场合成为众目的焦点和重心。而我,生性懒散,打扮对于我来说是很累的一件事,时至今日我都不喜欢上街购物。别的女孩趋之若鹜的事对我却无异于苦刑。我穿着随便,素面朝天,更不喜欢与陌生人交谈。更多的时候,我愿意游离在圈外,陷入一个人的冥想。
  一动一静,一个鲜亮一个暗淡,一个喧嚣一个沉默,反差如此之大的两个人却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除了芊芊不容人拒绝的热情,更主要的,是我们骨子里对艺术的喜爱与痴迷。
  凤凰城是一个被大山包围的城市,山与城融为一体,山中有城,城中有山,随处可以寻到上山的入口。大自然是上苍赐予人类的最好的礼物,凤凰城的人得天独厚,可以随时随地享受山的丰美和灵秀。所以,这里的女人总是那么柔媚鲜活。
  在凤凰山的那座小山坡上,我们热烈地讨论着喜爱的文学作品,朗诵舒婷、席慕容的诗,谈论彼此的未来。我们曾执手“承诺”:“让我们纯洁透明如水晶的友情持续到永远。我们永远都不要属于哪一个臭男人,多好!”当然,后来她没多久就“抛”下我投入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对于她那样出色的女孩子,男人是不容许她孤独的,甚至来不及等她真正长大。
  我们都喜欢用文字去表达内心,但我的文字都是信笔涂鸦,胡乱写在废纸上,没几天就尸骨无存,而芊芊却写成一篇篇的文章投到报社,换来不菲的稿酬和“才女”的名声。芊芊常常为怪我为什么浪费了自己的写作才华,那些涂鸦的文字如果整理成形,应该是不错的佳作。可零星的思想碎片可以闪烁耀眼的光彩,就像一颗颗珍珠,而我却无法用线将其串起来。或许,还是源于我天性的淡漠和懒散,我的内心只表达给自己看,别人的反应与我无关。
  所有的人都认为,如果我们之间有一位作家,一定是我不是她,因为我总是神情淡漠,若有所思。其实,芊芊的确是比我勤奋的,她可以整本地去背唐诗宋词,也可以整天整夜写她自己喜欢的东西。但她表面的时尚靓丽和活泼开朗掩盖了内心的细腻敏锐和丰盈善感。人们偏见地认为漂亮的女孩都是花瓶,是缺乏智慧和思想的,写作的女人都是因为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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