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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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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依然闭着眼睛,微微一笑。 
   
  她骗了他。她一直都在骗他。虽然她骗他是为了他好,但她还是不能彻底原谅自己的这种骗。何况,现在,她不仅仅是骗,她还想要背叛,且已经开始背叛。背叛到如此程度——昨天晚上,她甚至差点儿和胡做爱。 
  没错,她想做爱。想和那头无耻的老牛。要是没有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她肯定不会想做。可现在,她想。她想糟蹋自己,想通过别人的糟蹋来糟蹋自己。但她不能。不会。不敢。她知道自己不能。不会。不敢。她没有勇气糟蹋自己。被捆得太久,她放纵不了,飞不起来。她得扫垃圾,把那个夜晚到现在的垃圾扫得干干净净。那些垃圾把她的翅膀都压折了。她是一只残废的鸟儿。 
  她忽然想起,前一段时间看过一本书,书名是《母猪女郎》。很奇怪的名字,在报上的新书推荐专栏,一下子就打着了她的眼。她当即叫速递公司送了过来。作者是一个法国女作家。玛丽·达里厄。母猪女郎,一个天真的姑娘,浅薄、轻佻而容易满足。她喜欢熟肉甚于玫瑰香水,喜欢土豆皮甚于蓝色的花,喜欢肉体甚于教师的讲台,喜欢物质甚于概念,喜欢狂欢甚于营养科学,喜欢放肆甚于礼物。玛丽·达里厄对记者说:“这是一本越来越‘脏’的书。我不想保持干净。应该生活、爱、弄脏自己。” 
  她喜欢这个女人的话,喜欢她笔下的母猪女郎,但她无法启齿。她知道这种喜欢意味着一种让人难堪的趣味。而她已经学会了淑女,学会了羞涩,学会了矫情,矫情得已经看不出矫情。她心里的兽,都死了。那个夜晚,那个男人把她的初夜拿走之后,她对这个世界的恐惧和胆怯就已经住下,从此衍生出无穷无尽的顾忌、虚伪和卑微。她再不敢随心所欲地张扬自己。她立志做一个夹着尾巴的好人。终于,好人的幸福被她含辛茹苦地追求到手,让她有了些许依靠和成就。 
  自从来到北戴河,自从出现在胡的视线里,她就开始四面露水,破绽百出。她终于明白,原来她的心,依然是个动物园。这些年她之所以得以安静,只是因为那些兽一直在冬眠,它们都没有死。 
   
  手机轻响。是董克。 
  “喂,真真。”他总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调,“我是董克。” 
  “你好。”苦是甜养的,长是短养的,他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滋养她的冷淡和矜持。 
  “在哪里?” 
  “北戴河。休假。” 
  “一个人?” 
  “喔。” 
  “我没什么事。你要注意安全。” 
  “谢谢。” 
  “尤其,是晚上。” 
  “知道。”余真不耐烦起来,挂断手机。他干吗总给她打电话?他喜欢她吗?或许。这么多年他都在对她单相思?或许。余真想落泪了。她不喜欢董克,一点儿都不喜欢,可她还是想落泪。她的眼前闪现出董克当年的样子,他给他们倒酒,比她年龄大,却叫她真真姐,他在胡同口等她……他似乎是唯一看不出她翻天覆地变化的人,一直在等她。和那个夜晚之前,一样。瞎子一般的人啊。 
  余真随意走进一条小巷,浏览过一扇扇小屋的门窗。哪儿都是一个家。然而哪儿都不是她的家。她似乎从来就没有家。她是一个四不像。 
  手机再次轻响。有短信。是胡。他的气息开始随着他的短信逼近,一点一点笼罩过来。 
  “亲爱的,你在哪儿?” 
  亲爱的。这个俗气的,被滥用的,让她嗤之以鼻的称呼,在这一瞬间击中了她的软肋。她的泪终于落下来。 
  一起手就试图把事情顶到高潮。他是个老手,他太知道如何在女人这里走捷径。他对她是不可能认真的,她对他也一样,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爱情。她什么都明白,他也什么都明白,他们彼此早就知道。从这个角度上看,他们是天生一对。 
  他一眼就看透了她,丈夫比他,差的不是一两个段位。丈夫看到她最不老实的时候是她和儿子在一起疯闹着摸爬滚打的时候。即使是那时,他也没有表示出太大的疑惑,最多也就是笑笑:“没想到你也这么活泼。”结婚十多年了,她在丈夫面前泄露的细节一定比在胡面前要泄露得多得多,丈夫却就那么一个词:活泼。 
  她突然有些恨起丈夫来。他真愚蠢。他怎么可以这么信任她的乖?他一点儿都不觉得一个女人这么乖是不正常的吗? 
  胡的短信仍在闪耀。“亲爱的”三个字桃花灼灼。 
  余真回了一个字:“呸!” 
   
  8 
   
  晚饭后,余真到阅览室上网,特意搜索了一下胡的资料。在几篇记者访谈里,他很文学化地讲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母亲是民办教师,父亲是农民,有一个妹妹在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病饿而死。当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县一中,雄心勃勃做着大学梦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梦想破灭,回到农村。他的家庭因有一个台湾表亲而被定为历史不清白,从军、造反都没有他的资格。种田,修大坝,挖矿,砍柴……熬到恢复高考,他进了北大。从此宝剑出鞘,所向披靡。 
  他是一个少有的聪明人。当然,看他偷情的方式就知道。她拒绝了他,但他做得不错,从进攻到收手,他一点儿细节都不少,但也不浪费。小两轮的女人,八百块钱的本儿,连升三级的速度,迟早都会得逞的气焰……咄咄逼人,又切中七寸。主动,且有尊严。是的,他有尊严——即使是偷情,也和尊严有关。 
   
2007…5…21 15:49:10 苹果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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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7年4月8日第 18 楼  


  偷情。是的,这是偷情。她想偷情。偷情是一件羞辱的事情,是对婚姻的羞辱,对丈夫的羞辱,是对自己的羞辱,是自己和丈夫之间的互相羞辱,是情人对丈夫的羞辱,情人身体对丈夫身体的羞辱,也是情人身体对自己身体的羞辱……总而言之,就是羞辱。是的,羞辱。但她想偷情,她想要这羞辱。不,性本身对她不是第一位的,第一位的是:这是一件坏事;第二,他是个好玩的人;第三,此时的她恰恰就想做好玩的坏事;第四,她曾经是个无比好玩的人。但是,作为一个年过三十的已婚女人,她既不能杀人越货抢钱放火,也不喜欢嚼舌告密升官发财,她不能裸奔,不能发疯,不能骂人,不能打架。她能做的坏事,除了偷情,还有什么? 
  最合适的方式,也最让她愉快的方式,似乎只有偷情。 
  一切看起来都不错。可她却是这么渴望与一个老男人偷情。而她的偷情也许不同于任何女人的偷情,她想在这偷中把什么东西找到,同时再把它丢掉。 
   
  回到房间,冲了个澡,电话响了。是胡。他问余真在干什么。余真说在看电视。 
  “看到我的经历了?觉得怎样?” 
  余真怔住。她上网时阅览室里并没有别人。 
  “你走后,我也去上网了。我们用的是同一台机器。鼠标上还有你的余温。”他笑。那他一定是查了她的上网记录。余真的脸烫起来。她还看了一些格调不高的花边新闻和色情图片。仿佛被他剥光了衣服,一瞬间,她想把电话撂掉。 
  “别挂。”他笑,“你看的那些图片太小儿科。回头我推荐给你几个料更全的网站。资源共享,好不好?” 
  “你也看?” 
  “我也是人啊。” 
  他们大笑。 
  他又问是否觉得他的经历很特别,对他来说,最大的财富就是过去的那些苦难。余真说每个人的苦难都是财富。他说那你也有财富吧?把你的财富亮一亮。余真说我不喜欢亮富。他叹口气说:“这就叫我在明处敌在暗啊。” 
  他讲了不少自己的事。他讲的时候,她只是默默地听着。当然,她最感兴趣的,他讲的也最多的,是女人。 
  没错。他说,我喜欢女人呢。从有性意识开始,我就对女人有着强烈的欲望。我的青春期有两大饿:一是肚子饿,二是肚子下面饿。可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还互相激励,共同折腾我。你在网上看到了吧?我妹妹就是那时候饿死的。那天你们吃红薯吃得热火朝天,问我为什么不拿一个,我不想说。就是那时候吃得太多了。蒸红薯、煮红薯、烧红薯、红薯干、红薯粉、红薯面,不仅吃红薯,还吃红薯叶。红薯叶吃得比红薯还多。你想想那是什么感觉。猪的生活。我妹妹六岁那年,我十三岁,爸爸妈妈去公社挖胜利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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