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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 作者:张悦然-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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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满足而畅怀的笑容。
  男人把她从学校领回家。他有些不知道拿她如何是好。可是又忍不住宠溺她。他带她上街的时候,有贵妇牵着小狗从身边走过,她一直看着那只小狗,男人觉得,她可能喜欢小狗,也许给她买只小狗可以让她懂得怎么照顾小动物,多一些关怀的爱心。于是男人给女孩买了一只毛色纯正的腊肠狗。小狗很小,生着一双杏核眼,蕴着一层薄薄的水,很让人生怜。男人又给小狗买了竹篮子编的小窝,买了狗链和洗澡用具。然后他把这些都交到女孩的手中:
第三章(2)
  
  小狗现在是你的了,你要好好照顾它。
  女孩起先和小狗还算和睦。她喜欢牵着链子带它上街。可是后来她开始和它打架,把它当作自己的敌人。男人发现女孩的嘴角有被抓破的痕迹,而小狗的耳朵亦不断地流血。男人说:
  你要好好待它,它会懂得,自然会和你做朋友。
  女孩却也没有因为被小狗抓伤而伤心或者愤怒。她十分喜欢这个新敌人,她喜欢和它作战,把它逗得愤怒得全身得毛都竖起来,发出自卫的哀叫。
  在不久之后的一天,男人发现小狗死了。死在它的小窝里面,身子直挺挺的,小爪子翻起来向上。男人蹲下来看它,发现在它的前额上,有一枚深深嵌进去的钉子。血从伤口涌出来,宛如一朵开在它头顶的芍药花。男人心中凛然,他开始觉得,这女孩像是上帝对他的一种惩罚,要让他亦感到内心恐惧——他一直以为作杀手那么多年,他早已不知道什么是害怕。他抱着小狗的尸体走到女孩面前,女孩没有丝毫抱歉,她安然地看着它,也许心中有的只是略微的遗憾,这个最棒的敌人终于离开了她。
  隔壁女人家的儿子有点呆滞,可是人却很好,并且十分喜欢女孩。男人便让她带女孩上学去,再和女孩一起回来。女孩总是把书包让他帮忙背着,自己一个人在前面悠悠荡荡地走。男人在阳台上看到,感觉到女孩长大了肯定和她妈妈一样,是个让男人们牵肠挂肚的妖精。可是他想到这里竟感到心里酸酸的,他不想有哪个男子把她带走,他想到那男人将抚摸她的身体,粗拙的手从她的身体上掠过,亦会经过那道伤疤。他觉得那伤疤是女孩特有的,吸聚了她身上所有奇特而诡异的气质。而那是他给她的,他给她那个伤疤宛如给了她再一次的生命。他希望女孩像一件珍宝,像一件艺术品一样被他珍藏着,他不会让任何人碰她。
  女孩读初中了。十分迷恋恐怖电影。他常常买了碟片,和女孩一起观看。他和女孩并排坐在沙发上,他能感到女孩看得聚精会神。女孩不像那些寻常的小姑娘,她看恐怖片从不会感到害怕,亦不会尖叫。她只是看着,看到十分血腥或者惊惧的镜头,还会露出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这让男人有点怅惘,男人也许更加希望女孩可以如寻常女孩那般,那么当她看到害怕的地方,她就会钻到他的怀里了——他一直没有抱过她,因着他从来都是不懂得向别人索取的人,在他的心里,人与人之间是彼此独立并且毫不相欠的,他从未指望过谁会给予他什么,帮助他什么。而他亦没有想过要帮助别人什么。可是对女孩除外,他对女孩的给予是一种根本无法控制的情感,他对此亦感到困惑。总之,他不会向女孩要求什么,哪怕他心中有企盼。
  那日他们看了一部电影,女人和一只大狗寂寞地住在非常大的院子里面。女人十分宠爱大狗,可是不喜欢它的牙齿,女人就用冰塞在狗的嘴里,直到狗的口腔里变得没有痛觉。然后她用钳子把狗的牙齿一颗一颗地拔下来。狗张着血淋淋的嘴,女人却很开心,她亲吻了狗,狗的嘴里只有肉泥般柔软的石头,多么好。
  女孩看这段看得格外认真,她的眼睛圆睁着,像是进入了一片从未到达的洞天。她那么尽心地看着,仿佛在进行一场观摩学习。
  没过几天之后,女孩就做了这场观摩学习的练习。那天女孩比平时晚回来一些。但是并无异常。她照旧吃饭,看电视节目,听乱糟糟的音乐。忽然男人听到有人砸门。还有女人发出的哭号。他开门一看,是住在隔壁的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已经哭得满脸是泪,她见了男人就大喊:
  你的女儿她是人吗?她是不是人啊,还是妖精?
  女人的身后站着她钝滞的儿子。男人看到那男孩满嘴都是血,还有淡色的组织液,粘稠地混在一起,像是个不断涌出臭水的阴沟。他张大了嘴,男人看到,他嘴里一颗牙齿也没有了,空洞洞的口腔和前些天他们在电视里看到那只狗的,一模一样。
第四章(1)
  
  男人给了隔壁的女人一大笔钱,然后他带着女孩搬走了。他们一共在小镇上住了三年,现在又上了火车。男人把屋子里面的多数东西都送给了那位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母亲,不过他还是给她带上了红鞋。
  在火车上,他们面对面坐着,徐徐的颠簸状态让她宛如一片小小而顽皮的云彩,在他的眼前悠悠地漂浮。他看着她,他很久没有这样正对着她,看着她。而她现在已经十三岁,他在她的床头看到过卫生巾的袋子,他知道她已经来潮,是个大姑娘了。并且她和她死去的母亲越来越像了。她生着饱满的额头和脸颊,下巴却是尖尖的,是非常媚人的一类长相。眼睛是长而大的,瞳仁格外明亮,而她的嘴唇略厚,尤其是上嘴唇,像是两片依偎在一起的花瓣,妩媚动人。她喜欢把头发分成两半,束起来,挽在头顶,像是十八世纪的法国公主——这是她从电视里学来的,她已经很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加动人。而挽起头发恰恰就露出了她的锁骨。她的锁骨十分凸出,如果她耸一耸身子,锁骨的位置就会形成两个凹陷的长圆形小碗,洁白如莲花瓣的形状。她仍是瘦,手脚都细长,尤其是手指,他猜想也许是遗传了她母亲的艺术天分,天生有一双用来作画的手。他的目光又落在她的脚上。她的脚天生格外细长,透露了她注定的好身段,这样的人是一生都不会胖起来的。她已经不再穿着她妈妈的那双红鞋,可是仍旧喜欢着红色鞋子,他亦看到红色鞋子就买给她。所以她已经有很多双红色鞋子,小方口的,系着纤细的红色小丝带的,绣着波斯菊的,镂空梅花的,嵌着星星点点的小碎钻的。她格外喜欢夏天,她可以赤脚穿着红鞋,随时可以脱下来,把小脚放在阳光下面晒一晒。
  他看着她,不动声色地看着她。他努力不泄露出自己对她的迷恋,然而却是一件越来越难的事情。他终于问她:
  为什么拔光人家的牙齿?
  他要亲我,我就说,让我拔光你的牙齿我就让你亲我。他是自己甘愿的。她说完,对着他抿嘴一笑,坦然而又无辜。
  他说,你可知道我是做什么的?我是个杀手。
  女孩点点头,一点也不惊奇:我知道你是杀手,我摸过你的枪。它很棒。
  他们第一次说到这些。之前男人从未对女孩提起过自己的职业。事实上三年里他一次也没有离开过小镇,对于找上门付他酬劳要他去杀人的,他亦一概推辞掉。他原本觉得不再需要那么多的钱,而他更为担心的是,逃亡的生活会给女孩带来危险。他只是希望好好地把女孩像珍宝一样看护好。
  他和女孩相处的这三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恬淡。他买下的房子有个小园子,他便在里面种些花和蔬菜。每日清早,女孩去上学之后,他就穿上靴子和简单的粗布衣服,挽起袖子在园子里忙碌。然后给女孩准备午餐。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做饭,过去他只是匆促地穿街而过,给自己买一块热乎乎的烤红薯或者一根油渍渍的烤香肠。有时候刚拿到了一笔钱,他也会去最高级的餐馆吃一顿格外好的饭算是犒劳自己。那个时候他一个人坐在铺着绚烂的桌布的餐桌旁边,面前是一大桌精致的饭菜。每每那样的时刻,他都会遭受一种难捱的寂寞的侵袭,也唯有是在那个时刻,他会忽然感到希望有人来和他分享这些。可是在这三年里,他居然让自己平和耐心地在厨房里研究一条鱼的做法。这样的变化,有时候他自己想到亦觉得心惊,如果不是这女孩有深深抓住他,令他深陷的法力,那么又是什么。
  他不知道为什么就在他们坐在火车上这个看似平静的时刻,他忽然告诉她,自己的身份。他猜测可能是因为他已经渐渐感到这女孩已经太多太多地牵制着他,女孩的力量在以一种无法估测的速度迅速膨胀。而他觉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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