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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的罪人-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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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无从判断,很难相信他们真的能完全抛开先入为主的成见。
  稍后,法庭又开始对候选人的背景询问,在这过程中,候选人必须宣誓照实陈述,整个过程要延续到下午和第二天早上。拉伦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问题都问了个遍,双方律师又加上了更多的问题。拉伦法官不允许问和案子直接有关的问题,但可以随便问候选人的个人详细情况,只要律师不怕得罪候选人,想问什么都可以。比如,你一般看什么电视节目?你看什么报纸?你有没有参加什么团体组织?你的孩子已经参加工作了吗?在你家里,你和你的配偶会每个月对家庭收支记账吗?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心理游戏,目的在于判断哪些人是有可能偏向自己这一方的。有些帮律师进行分析的咨询师做这项工作可以赚几十万美元,但像斯特恩这样的律师早已懂得用直觉和经验来决定。
  要成功挑选出一个陪审团,你必须清楚,你即将处理的是怎样的案子。斯特恩虽然没有对我说,但他已经明确地表示过,我们不会拿出任何为自己辩护的证据。尼可那边的证据,斯特恩认为都可以找出疑点。但他不愿意让我出庭,也许是我过去一再不听他的指挥,失去控制,让他很不放心,他觉得,如果我上法庭为自己作证,效果并不会好。但毫无疑问,最终要不要上庭为自己作证,决定权还是在我自己。斯特恩现在很想让我相信,就算没有我自己的证词,我们也能赢,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让我坐上证人席。他很少和我讨论应该如何辩护的问题。梅可和几个法官答应上庭,证明我的人格品行。斯特恩还让我去问问邻居,有没有人也愿意来做这样的证明。显然,他是想证明这个案子还存有疑点。如果最后一切如他所愿,检方无法提供我有罪的充分证据,我会得到无罪释放。为达到这样的目标,我们所需要的陪审员要足够聪明,能够理解假定无罪的法律原则,同时又要足够强硬,才能将这个原则坚持到底,不能因为被告有点可疑,就判定他有罪。所以,斯特恩告诉我,他觉得年轻一点儿的陪审员比年老的更好。而且,年轻人对案子里所涉及的男女关系可能不会那么反感。也就是说,他们可能会认为,一个男人到女同事家里并不一定是为了发生性关系。但是,斯特恩又说,另一方面,年纪大一点儿的人对我可能更加熟悉,对我过去的成就、我的地位、我的声望可能会有更多的尊敬和考虑。
  不管斯特恩的计划是什么,最终,在挑选陪审员时,可能还是要靠直觉的印象。有一些候选人你一看就觉得有好感,是你可以去打动的那种人。第二天早上,我们开始决定人选了,斯特恩、肯普和我之间还有一点儿小小的不同意见,我们凑在一起小声商量着。斯特恩把巴巴拉也叫来了,她原本坐在法庭最前面的听众席上,现在加入了我们的讨论。她轻轻地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但并没有说什么。我们商量得热火朝天时,她只是静静站在我身边。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丝绸套装,戴着一顶与衣服相同颜色的帽子,流露出一种沉静、优雅、悲伤但不过分的气质。总体来说,那种感觉有点像是肯尼迪总统的遗孀。她把自己的小角色扮演得很好,昨天晚上,挑选陪审团的程序开始后,斯特恩给巴巴拉解释得很清楚,说他希望她这么穿。在家里,巴巴拉跟我说,她觉得斯特恩很细心,我告诉她,他这样交代,并非出自对她的关心,而是希望所有的陪审员在最开始就能看到,我的妻子还在始终不渝地支持着我,而我们身处的这个现代化社会,仍然还是非常尊重女性的意见的。
  我们作为被告方,可以不给出任何解释就排除十位候选人,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检方则可以排除六位,尼可的计划显然是和我们的完全相反,他要作出的选择更少,这也就意味着他对陪审团最终人选的决定权比较小。总的看来,他似乎是在挑选他的支持者,年纪比较大的、白人、看上去像是教徒的。看到他这样,我们虽然没有事先计划好,但最后也排除掉了所有的意大利裔人,因为尼可就是意大利裔。
  最终形成的陪审团人选我还是比较满意的。年轻人占了多数,很多还是单身。一个二十八九岁的女药店经理;一个当会计的年轻女子,家里的房子还在还贷款;一个二十六岁的男子,是工厂流水线上的领班工人;还有一个男子和他差不多大,在本市一家酒店的餐厅当服务员,业余时间捣鼓电脑;一个年轻的黑人女孩,在本地一家保险公司从事审计工作。在这十二个人里面,还有一个离过婚的女老师、一个本市轻轨公司的秘书、一个去年刚刚退休的高中音乐男老师、一个汽车修理工、一个汉堡店的经理实习生、一个退休的护理员,还有一个莫顿商场的化妆品推销小姐。九个白人、三个黑人,七个女人、五个男人。拉伦还选出了四个后备陪审员,他们会旁听全部的庭审过程,但没有发言决定权,除非是十二个正式陪审员中有人生了病或是其他原因退出,他们再补上。
  陪审团选好以后,到了第二天下午,我们已经作好了所有开庭的准备。
  两点差十分,我们再次来到法庭,准备开庭陈述。现在的气氛和昨天早上的气氛一样,冗长无聊的陪审员挑选已经结束,空气中再次涌动着一种血腥味的紧张。这种兴奋的氛围中,我却感觉像有一种痛苦的毒液渗进了我的骨骼。肯普把我叫到法庭外面的走廊,结果外面还有一大群没有找到座位的观众,我们只好又走了一段,才摆脱他们。在法庭里,你永远都不知道,你说的话会被谁偷听到。虽然有职业道德的记者不会把偷听到的东西报道出来,但说不定就有谁会去跟检方告密。
  “我想跟你说点事。”肯普告诉我。他头上的小卷发好像是剪短了一点儿,穿着一件蓝色细条纹的休闲西装,他很帅,完全可以去好莱坞当明星,而不是在这里搞法律。我听别人说,他以前在乐队里弹吉他的时候赚了很多钱,即便不工作也能衣食无忧。但是,他却选择坐在办公室里,埋头分析案件、起草文稿,和斯特恩还有我经常加班到深夜十一二点。
  “我很喜欢你。”肯普说。
  “我也喜欢你。”我回答。
  “我真心希望你能赢这场官司!我之前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客户说过这样的话,但我觉得,你一定能赢。”
  他工作也就一两年,接手的客户并不会很多,所以,他的预测并不见得准确,但他的真诚让我很感动。我把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说谢谢他。当然,他并没有对我说,他相信我是无罪的。他很清楚一点,所有的证据都对我不利。如果你在他睡觉的时候,半夜把他摇醒,问他到底觉得我有没有罪,他大概会说他也不知道。
  斯特恩也来了。他看上去信心满满,由于兴奋,他显得那么干劲十足。他的衬衫雪白,一丝褶皱都没有,显得很圣洁。这是他职业生涯中最轰动的一桩案子,而他马上就要进行开庭陈述了。突然,我很嫉妒他。这几个月以来,我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作为一名律师,打这样的一场官司将会多么有意义。我之前没有这样想过,现在,在这种极度紧张的气氛下,我却突然冒出了这样的念头,大概还是多年的职业习惯吧。我和雷蒙德曾经处理过的“暗夜圣徒”的案子,也是大案子,二十三个被告,关注度远远不及我现在的这个案子,但还是让我整整七周都像是被充了电,连睡梦中都有一种止不住的兴奋。就像是骑摩托车飙车或爬山,是一种超越巅峰的刺激感。现在,我突然觉得有点悲伤,觉得自己失去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怎么了?”斯特恩问我。
  “我跟他说,我觉得他会赢。”肯普说。
  斯特恩说了几句西班牙语,他的眉毛挑得高高的。
  “以后绝对不要再这么说了。”他说,“再也不要。”然后,他抓住我的手,用极其深沉的眼神看着我,“拉斯迪,我们会竭尽全力的。”
  “我知道。”我说。
  我们回到法庭,巴巴拉在午餐休息的间隙,已经去了一趟学校,然后又回来了,她从人堆里挤出来,给我一个拥抱。其实只能算是半个,她用一只手紧紧抱住我的腰,吻了吻我的脸颊,又用手把吻过以后的口红印擦掉,然后,她说起了奈特。
  “他想让你知道,他很爱你。”她说,“我也很爱你。”她用调皮的口吻说着这句话,听上去反而让我觉得无所适从。我知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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