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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胖警察告诉我,在美国很少有人会在深夜独自在公路上行走。所以难免会觉得我可疑。他还奉劝我以后不要这样,因为这是非常不安全的。那年轻的警察再也没有和我说什么。然而后视镜里,我却看到他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
汽车毕竟远快过步行,也就是不到五分钟的样子,警车已经停在住处门前。
十分钟后,我已倒在地下室自己的床上。我原本以为,以我此时的疲惫,应该立刻就会睡过去的。却没料到,这一夜我无法入眠。
那盘催眠磁带自从搬了家就怎么也找不到了。
也许是天热的缘故。我心里总萦绕着一鼓燥动。我的双腿也微微酥麻着,特别是被那双温热的手抚摸过的地方。
我于是跳进浴缸,拧开了水龙头。冰凉的水从莲蓬头里喷出来。我连着打了几个寒颤。我想大叫,最终还是忍住了。
我擦干身体,躺回床上。思绪仿佛是一片落叶,随着风没有目的地飘荡。
如果我果真是个罪犯,那年轻的警察,他会不会偷偷把我放掉?
我为我的愚昧而羞愧。我并非澜,我也不曾遇到辉。在这遥远的异乡,我又如何能够遇到辉呢?
阿澜的日记(9)
阿文真的开始教我开车了。
刚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丝毫没有当真。可第二天他便找上我,一脸正经地要收我为徒。
每天晚上,他从中国楼下班后,从Steve的实验室把我接走。
其实,实验室的工作丝毫也不辛劳,是绝对不需要做到晚上十点的。但是,那里有一台基本上由我支配的电脑。Steve是很少留在实验室自习的。也许他根本不需要经常自习。将要毕业的博士生只需完成论文,不需要修课。我了解他的实验进度,还没有到可以开始着手撰写博士论文的地步,所以离开了这个实验室,他似乎就应该是无事可做的了。
或者说,他就有时间做很多真正想做的事情了。他每天下午五点他准时离开这些庞大笨拙的金属支架。临走时,他总一丝不苟地梳理他柔软的宗发,仿佛去赴约会般,似乎一天真正的生活,从此刻才刚刚开始。
我是很希望他晚些开始写论文的。因为一旦到那时,这实验室里的工作就进行得差不多了,我便又要失业了。
每到夜晚,这间实验室就被我独自占领。在这个不太大的并且有些凌乱的空间里,我自由自在。这里远胜过公共机房或自习教室,因为在那些地方,我不能大声喧哗,也不愿别人大声喧哗。在这里我不用顾忌这些。
我在这里自习,完成各个科目的作业,有很多是需要使用电脑的。
而且,我还可以上网。那时候互联网在中国还不如今日这般流行。美国的大学生们早就已经开始使用email(电子邮件)了。可惜我在中国的同学和朋友们都不使用email。
也许他们已经开始使用了,我只是不知道而已。
不过,似乎也并没有很多朋友或同学需要联络,他们是否使用email又有什么关系呢?
阿文总是带我到校园里一个很大也很偏僻的停车场。这个停车场和教学区相距甚远,白天有校车往返其间,所以多半是学校的员工在使用,过了下班时间就变得特别空旷。
因为它坐落在校园的最东侧,我们便称其为〃东大停车场〃,后来简称〃东大〃。
我告诉阿文,清华也有一个〃东大〃,但不是停车场,而是运动场。
阿文笑着说〃东大〃一定是我在〃清大〃最留恋的地方吧。
我疑惑地扬起眉头。
他解释说,他最留恋大学母校的运动场,只有在那里的时候,他才最愉快,最尽兴,丝毫没有压力。他告诉我他是最热爱踢足球的。
我突然想起来我并不知道阿文的母校是哪所学校。甚至不知道它是在台湾还是美国。
我不好意思问。我害怕他曾经告诉过我,我却未曾留心。我的记忆一向是不可靠的。
于是我劝说自己,我并不需要知道答案。我开始搜索自己对大学操场的印象。这个印象对我丝毫也不友好。我不经常从事体育运动,尤其是类似足球或篮球一类的剧烈运动。没有哪个操场上记录过我的骄傲。在那里,为了达标,我曾两眼发黑地最后一个冲过一千米的终点。
可此时,我果真有些留恋清华的〃东大〃了。
我和伟曾经在晚自习的间歇在那里散步。仅一次而已。我们议论着夜色里围着跑道练习长跑的身影。有个身影的姿势尤其怪异,我们特意等在跑道边,那人近了,才看出来原来在练习竞走。
年迈的丰田车在我的控制下摇摇摆摆地围着密大的〃东大〃兜着圈子。感觉着车子拐弯时夸张地扭动,我不由得想起那个炼竞走的人在夜幕下怪异的身影。开车这件事原来远比看上去复杂。
东大停车场的路灯其实并不昏暗。只是架得有些太高了,总给人飘忽不定的感觉。也许是四周实在太漆黑的缘故吧,这个停车场毕竟是偏僻了些,周围是茂密的灌木林,从这里看不到校园里的灯光。
路灯透过车窗,照耀在阿文原本是奶白色的衬衫上,竟反射出些许蓝色的光芒。
天气很热,他把领结和马甲脱掉了。
后来,连衬衫也穿不住了。他的T恤似乎都有些嫌小了,紧紧蹦在身上。
我确信他从小到大一直在从事剧烈的体育锻炼。从T恤凸凹的形状就看出来了。黑色的西裤却始终紧紧地纠结在他腿上,我不禁想起那深夜里为我搜身的年轻警察来。
车里弥漫着中国楼的味道。人们也称这种味道为〃香〃,然而,它却与古龙水的味道完全不同。不过,很奇妙的,某些时候,某些场合,它却能起到与古龙水类似的作用,同样撩拨起人的欲望来。
也许是食欲也说不准。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中国楼的大锅饭了。
阿文并非一位严师。我自然不是高徒。我想我是有理由为路试而紧张的。日期越近,心情越是紧张。
心情越是紧张,日期便越近。
路试的那天我格外的谨慎。我的考官似乎特别意兴澜删,她打着哈欠让我在居民区里兜了一个小圈,随即叫我把车开回车管所。
我本以为考试如此快就结束了,一定是我犯了什么不可宽恕的错误,以至于令考官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担心了。
可是我的确严格地在每一个停车牌(Stop
Sign)前把车停稳,不曾逾越白线半寸。而且,我始终把时速保持在二十到二十五英里之间。
我们一直在居民区里,我没有机会开限速更高的路线。想到这里,我于是愈发的沮丧。更糟糕的,是我居然对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毫不自知。
然而,她若无其事地告诉我,路试顺利地通过了。
我想我是幸运的。我着实惊喜万分。
我路试的时候,阿文等在车管所。他看到我们这么快回来,一脸的关切。我迫不及待地向他汇报了好消息。他也为他的学生顺利过关而高兴。他问我感想如何,我告诉他我为我们仍旧是朋友而开心。
他露出疑惑的表情,我解释说听别人讲很多夫妻都是在教学开车的过程中关系恶化的。而我们却自始至终都很开心。
我心里知道自始至终都开心的原因。因为阿文并不想做一位严师。我很有自知之明,我在学车时的愚笨绝不亚于任何人。我曾两次把油门当作刹车。幸运的是不曾造成任何恶劣的结果。
阿文却从未责备过我。听到我的解释,他两腮微红。
我并非有意把我和他比作夫妻。这个解释脱口而出,丝毫没有经过大脑。我连忙牵强的哈哈大笑。声音显得很是干燥。
我们离开车管所,到附近的一家麦当劳吃午餐。
我很少在馆子里吃饭,快餐店也一样。但今天例外,因为我们需要庆祝一下。
庆祝我拿到驾照。我终于那到驾照了。我完成到美国需要完成的第一课了。然而我没有钱,不知道何年何月,我才会拥有自己的汽车。
这家麦当劳的生意并不如何红火。午餐时间来往的客人也是寥寥无几。一个胖胖的黑皮肤半大孩子正懒洋洋地扫地,另外一个个子高高的白皮肤少年头上带着耳机,无聊地注视着墙上挂的电视屏,等待着开车的顾客光顾。
这里的热闹程度和北京王府井的麦当劳简直是大相径庭。
我们俩占据了一张墙角的小桌子。硬塑料的椅背硌着我的脊柱,若隐若现地疼痛着。
没过多久,我们面前就只剩下两片包裹汉堡包的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