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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人是大佬-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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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说我睡相不好?

  可是陆一行甚至没有像平时那样发发牢骚,反而二话不说就把东西吃了个精光,倒让我有点儿不好意思起来。再怎么说他也是老大,我好像有些太过放肆了。这种小人得志,癞狗长毛的行径一向是我最唾弃的,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这样……

  侍候他吃完早餐,在厨房收拾的时候,陆一行难得地跟着走了进来,还帮我把盘子放好,然后开口说:「我给你选了套房子,抽空带你弟弟妹妹去看看吧。」

  我差点把手一滑,把盘子掉在地上。

  见我吃惊得瞪圆了眼,他又说:「别高兴得太早,以为我会让你出去往。你那几个弟弟妹妹,总住在那种地方也不是办法,得让他们搬出来。而且你也想让他们读书吧?」

  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见我不语,陆一行冷不丁伸手贴在我的左胸口,五根手指不安分的蠢动游移着,笑问:「怎么样,我的小天天是不是小心肝高兴得扑通扑通直跳?」

  「人的心脏要是不扑通,那不就成死人了吗?」我强作镇定地挥开他的咸湿猪爪,才不承认自己的心真的跳快几拍。这个流氓老大……这种行为不就和送女人钻石没什么区别吗?可是,却已经足够收买我那颗单纯的心了。

  「行少……我好像不得不又对你说谢谢了呢。」

  「主人为狗狗买一个漂亮的狗窝,是不需要感谢的。不过主人现在看到小狗对自己摇尾巴摇得这么欢快,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前言撤回!我才不要感谢这个杂碎!

  洗完碗,又侍候陆大少穿好西装,正准备一如既往地去传报阿忠载他去宏胜旗下的公司视察,却被他叫住了:「你就没有正式一点儿的衣衫吗?」

  我看看自己,过膝的短裤,短袖的圆领T恤,的确是和正式不沾边儿,可全身六十年代邵氏爱情片男主角扮相的某人难道还有资格说我吗?夏威夷火鸡似的衬衫就不用说了,居然还配一件带格子的西装,更恐怖的是脸上那副眼镜的镜脚竟然是翡翠做的!不知情的人大概还以为这位仁兄不小心把菠菜吃到了耳朵上。

  「前天你不是回原来住的地方去过,还拎了一包衣服回来吗,即使全是地摊货,总应该有一两件西装什么的吧?」

  见我摇头,他又感慨地说:「可惜我的衫你又不合身,不然借你多少套都行。」

  阿弥陀佛,幸亏不合身。

  我只好说:「对不起,我没有行少您那么优良的基因。不过我干嘛非要穿西装不可啊?」

  「因为棺材李弥敦道上的夜总会重新开业,我要去剪彩。」

  我恍然大悟:「放火的事摆平了?」

  「当然,听说这次花了大价钱续签双妹唛。也是他自己不上路,肯早些落本钱的话,哪会搞出这么多事。我是无所谓,反正那片场子是当街开铺,不愁租不出去,不过看在他和老头子还有点儿交情的份上,还是继续让他租下去。」

  这个男人,似乎是在各地都拥有大量地皮,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土豪了。而除了宏胜自己名下的赌场、夜总会、歌厅酒廊以外,别的社团所开的场子也有不少是承租自宏胜,真是想不财源滚滚都不行。

  本来想以没衣服为借口不跟着去的,可是陆一行不放过我,最后还是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非正式行头来到了弥敦道。

  没想到这夜总会的开业典礼上居然衣香鬓影,冠盖云集,连本区的行政长官都屁颠屁颠地跑来喝免费香槟。突兀地站在这些穿高级礼服的人中间,我简直像是个活动的道具,而且还是引客人发笑的那种。

  鉴于这样的情况实在有损他陆大少的颜面,我向他提出到外面的车上去等他,没想到还是被他无情的驳回了。

  我只好趁乱躲到一角去当壁草,百无聊赖地看看舞厅里双双对对的婆娑人影发呆,而无论何时何地,都永远是视线焦点的陆一行身旁,此刻正围满了两位数以上的女孩子,排在周边的为了抢到和他跳舞的机会,都已经开始互相推搡了。

  愤愤地把眼光放到另一头的舞池却发现在蔷薇色的灯光下,那些陪舞的女孩子全部妩媚得令人心动。

  她们带笑的面孔后面,又藏着几许不为外人知晓的心酸呢?

  不管怎样,以后都绝不能让阿珊走上这条路……我在心里不知第几次地发誓。

  这个时候,突然从旁边伸出一只手来,把一杯闻上去很香的红酒递到我面前。那只手绝对可以用「纤纤玉手」来形容,我错愕地抬头,发现手的主人也是大美女。

  我的第一反应是她也是夜总会的公关小姐,可是仔细一看,她的打扮和气质又完全不像,明显比那些舞池里的女孩子高出了好几个档次。人总是会对自己欠缺的东西十分渴望,所以我立即对这个和夜总会的气氛格格不入,显得优雅高贵的女子生出好感来。

  几乎是强迫自己不要失态,才得以故作镇静的从她手里接过红酒。我这辈子唯二个关系亲密的异性,也就只有老妈和阿珊了,所以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也是理所当然的。

  她微笑着对我说:「你好,我叫李乐如,先生贵姓?」

  这种时候当然应该报出自己的名字才对,可是我的舌头打结得不是一般的严重,憋了半天,我说出来的话居然是:「小姐……你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说完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一时间真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而这个李乐如虽然也露出了吃惊的样子,但是稍纵即逝,微笑着说:「我是这间夜总会的负责人,李有材是我伯父。」

  我差点儿把嘴里的酒喷出去。

  「呵呵,你好可爱,你很少来我们这里喝酒吧,所以才不认识我。」她冲我一眨眼睛。

  这个李乐如,不但漂亮,而且很干练,看着她俏皮的表情,我更加手足无措了。

  就在无地自容的时候,T恤的后领被人一下子提了起来,不用回头也知道,除了那个发现跟班不在身边而出来抓人的陆一行,还会有谁。

  「小天天,看起来你聊得很开心嘛。」

  听他的声音,似乎不怎么高兴。

  「行少爷!原来这位是您的兄弟,怪不得这么的不同凡响呢。」我还没说话,李乐如已经对着陆一行笑开了花,原来他们早就认识。不过她既然是棺材李的侄女,认识也不稀奇。

  陆一行把我拎到他的身后,他那宛如万里长城一般的背部立即就遮蔽掉了我所有的视线。只听他对李乐如说:「乐如妹妹,几年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李乐如回答说:「呵呵,像我们这样的野草闲花,自生自灭而已。」

  「梁光这小子不错,你跟着他,将来不会吃苦的。」

  「我知道。只是难得这几年世道不错,所以想多为自己存点嫁妆。」

  「放心,棺材老李那件事,我会说一说赌王金的。」

  「有了行少您的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正当这两个人像普通洽商一样交换着黑道上才会出现的对话时,一个声音在高处宣布:剪彩的吉时到了。

  陆一行当然是主角,被簇拥着用金剪刀剪过彩以后,那位李乐如小姐为他安排了夜总会里最好的包房,而我和阿忠作为手下也被客气地请了进去,不一会儿,棺材李、赌王金和其他几个社团的老大不知为什么也全都跑进来凑热闹。

  「行少,唱首歌吧?」

  阿忠拿出点歌的簿子,兴致勃勃地怂恿陆一行。

  「就来这首《战无不胜》怎么样?《古惑仔》里山鸡唱过的……」

  「不要乱讲啦,咱们行少怎么会唱山鸡那种小喽啰唱过的歌呢。行少,听我棺材李的,要唱就唱《万世巨星》。」

  四周顿时响起一片附和之声,因为大家还都没听过他唱歌呢。坦白说,虽然众人都期待听行少的歌声,却并没有谁期待能听到多么美妙的天籁,因为老大如果唱得字正腔圆,反而就不像老大了。总之,大家都很在默契地想着,即使伟大的行少荒腔走板到足以让人把牙齿咬砰的地步,也要装出陶醉的样子忍过去,然后像手上的肉都要掉下来那样鼓掌。

  可是陆一行却深吸了一口雪茄,皱眉说:「《万世巨星》吗……?我不喜欢。有没有新马师曾那一版的《禅院钟声》?」

  最后还是棺材李足够机灵:「好像只有薜觉先那一版……我马上叫下面的人补上,行少您就先将就将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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