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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爱情g-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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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众神忙著管索马里的难民,没空理我这个无聊男人的白痴祈祷。 
  宇才走了一天,这个百分百的男人就出现在我面前。哦,应该说男孩才对。他是到我们公司打工的大学生,才20岁,是我科大的学弟。工作就是送送信,打打字,倒倒茶,复印个什麽资料,了解一下白领的工作程序,训练一下自己。 
  照理说,一个普通打工小弟是不需要我来管的。偏偏他老爸就是我的顶头上司,部门经理。所以,他来的第一天就被带到我面前,要我带他熟悉一下环境,了解一下工作内容。他老爸还暗地里要我照顾照顾自己的学弟。 
  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有一种危险的感觉。首先是他的眼睛,双眼皮,长睫毛,眼角总带著笑意,眸子透澈明亮。其次是他的身材,大概175左右的身高,纤细却又不是病态的瘦,胖瘦刚好,蕴涵著年轻人的朝气。然後是他的长相,不是那种女孩一看就尖叫的,而是那种一看就像邻家少男,一笑就一脸阳光的。最最重要的是,我分明看见他在看见我之後眼中闪过的那一抹惊喜。恩哼,他和我是同类。的确,他对我一见锺情。是的,我对他很有感觉。 
  见到他第一眼,我就有种边叫著糟糕了,边控制不住要接近他的感觉。我和他之间的经过没什麽好说的,总之就是一来二去,你一个眼神,我一个笑容,你就著杂七杂八的事来请教我,我就著叫茶复印的机会接近你。最後,我们之间的关系在短短三天之後进入白热化,摆明了郎有情妹有意就等著一个天赐良机来成就我们的第一个独处,第一次亲密接触。 
  宇才走了四天。 
  星期五,我在家里纠著头发骂自己狼心狗肺不是东西,宇已经把你喂得饱饱的了,你居然还想打野食!可是那个男孩带给我的感觉却是明摆在那的。我不想承认,却不得不说我在满心欢喜的等著我们之间将会迸出的灿烂火花。 





 
所谓爱情 “婚”外恋 下 

为了避免我做出什麽不可挽回的事,我每天都按步就班,不早到不晚走,能往人堆里扎,就绝不远离群众。 
  可是,所谓的考验,如果你能躲得开还能说是考验吗? 
  和他在资料室狭路相逢,我後悔得没一头撞死!干嘛非要在资料室里蘑菇?不知道要找的资料在哪,可以抱一堆出去慢慢找啊!没有进来再抱一堆啊! 
  我警告自己别理他,却在他一个笑容之後丢盔卸甲,和他亲密的聊了起来。从他小时候误食口香糖,到我前些日子两脚穿了不同色的袜子,我们靠得越来越近,原本功能正常的警铃也被色心敲得变了形。 
  吻上他的唇时,我整个身体都沸腾起来,感觉就像尝到了甘甜的泉水一样不能自持。气喘吁吁的结束这一个长吻,他的脸红红的对我说他晚上可以晚点回家。等他走出资料室後,我忍不住笑(淫笑?)了几声。那时候的我,满脑子都是下班後的绮丽景色,宇被我忘却在心的最深处。 
  他当然不是第一次。和他大战两个回合後,我把他搂进怀里,手不知不觉摸上他的小腹。感觉到那滑腻平顺的感觉,我忍不住嘀咕一声:“养胖点就好了......” 
  “你...说什麽?”他还没从激烈的交欢中清醒过来,口齿模糊的一问。 
  我一惊,差点把他推下床去。宇的身影蹿上我的心头,每一个样子都清晰得让我以为他就在身边。 
  习惯,可怕的习惯。当一个人如此自然的溶入你的生活,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他的身体就如同是你自己的一般熟悉的时候,你的行为也随之改变。平时也许不觉得,可是一但有所对比的时候,那种感觉却比什麽都强烈。 
  高中时的宇,因为有点胖,所以身体比较柔软。腿很长,腰臀丰满,皮肤白皙。当我为所欲为的尽情摆弄了那具身体之後,欲望归於平静,轻轻抚摩他有点凸出的小腹就变成一个习惯。柔软温暖的感觉让人觉得安心。 
  虽然大学时宇瘦了下来,可是抚摩他的小腹的习惯却怎麽也改不过来。再加上宇本身是一个还算爱运动的人,小腹减去坠肉,剩下的当然就是肌肉了。那种富有弹性,却又柔软坚韧的小腹对於我来说,吸引力可一点也没减少。不过我却怀念他微凸的小腹所特有的柔软,所以做完爱後摸著他的小腹说一句“胖点就好了”的话已经是我几乎每天要做的事。 
  谁能想到,在抱著别人的时候,这句话会脱口而出? 
  这就是习惯。我习惯吻一个和我差不多高的人时的感觉,不需要弯腰低头,只要头略一偏就能吻到他朱红色的唇;习惯抱著和我不相上下却有些骨感的身体,感觉他的头放在我的肩上,或者轻轻磨蹭,或者小力齿咬;习惯摸著他的小腹说一句“胖点就好了”;习惯他唇里那一点烟味;习惯他时不时用拳一捶;习惯他吃饭时狼吞虎咽的样子;习惯听著他跟著电视哼唱时五音不全的声音。 
  当我的身体甚至灵魂已经习惯了这麽一个存在的时候,我还能离开他吗?谁能保证离开他时我不会精神萎靡,食欲不振,外加呕吐眩晕和恶心? 
  也许,时不时喜爱追求刺激的我会想要出一下墙,可是最终我的身体和行为还有心会告诉我,谁是我最终想要的。 
  我和那男孩很平静的分手了。他很安静的听我说了我和宇的事,手上摸著那把钥匙,半饷说了一句:“真无聊。” 
  我笑了,淡淡的。“在别人听来也许是这样。可是对於我来说,这样的感情存在7年才是最真实的。” 
  “你爱他吗?” 
  “终有一天炽热的感情会归於平静。我也许没有以前那麽爱宇了,所以才会想要新刺激。可是我已经离不开他了,就算有一天我们之间的爱已经燃烧殆尽,我想我们仍然不会分开。已经成为一个整体,想分也不行。” 
  “这样的爱情真是无聊。”他说著把钥匙还给我。“一点也不让人感动,没有心潮澎湃的感觉。”他嘟噜著,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看著我,眼睛含著泪,说:“可是我很羡慕。” 
  短短的一段插曲,等我的心平静下来之後,风平浪静,一切余波都在宇回来之前隐於平静的湖面。 
  这件事不但告诉我所谓的爱情有很多种,一起生活的两人他们之间也不一定非要用爱来联系。通过它安静下来的我之後所经历的事告诉我:原来,一个人可以爱上同一个人很多次。 
   
  老婆,我从来不觉得我们之间的爱情有多轰轰烈烈,甚至,有些时候回忆起来还觉得它有点乏味,有些无聊。可是,能以同性恋人的身份共同度过近9年难道不是一个奇迹吗?我不知道我们能不能走到最後,毕竟我们的个性有很多不同之处,老是吵架。可是我仍要感激,感激你让我相信爱,感激你一直全身心的爱我,感激你和我走过这些年。就像我送你的那首歌一样: 
  在我落寞的岁月里 你的温柔解脱我的孤寂 
  带给我深深的狂喜 如此颤动我的心灵 
  轻轻诉说爱你爱你爱你爱你 不管是黑夜或是黎明 
  不管是梦中或是清醒 深深爱你 
  我要对你说爱你爱你爱你爱你 不管是黑夜或是黎明 
  不管是梦中或是清醒 深深爱你 
  多麽幸福 让我遇见你! 
   
  所以,不管我瞒过你什麽事,请你千万不要生气。最重要的是:别怀疑我爱你的心。 




 by 字母Z大人 
 
有些时候,人就是不能太老实了。昨天晚上我被宇赶出家门了,唉!真是一言难尽。说来说去还不就是因为我写的那篇文! 
  一般我写东西都是在公司里,写完了就马上上载,没写完就保存在磁盘里回家再上。而家里的电脑一般是我把文上载之後,就归宇了,他要玩电脑游戏,就是那个《传奇》。老实说,我真不知道那个有什麽好玩的,人物不可爱不说,还PK无限制,虽然有监狱,但是我看也没什麽用。可是宇却非常喜欢玩,玩得高兴了十一、二点也不睡,直接影响我的“性”福生活。宇开始玩的时候拉著我一块,我也想和老婆一起玩,那样多有情趣?还能防狼。可是我把人练到12级的时候就完全放弃了,那真TM的不是人玩的!那种练级速度,非要把我逼疯不可。我是卡通派的电脑玩家,喜欢像《石器时代》,《魔力宝贝》这样人物可爱,互动性强的游戏,或者是像《黑暗破坏神》那样画面精美的RPG游戏──打个广告:暴雪暴雪我爱你!就像老农爱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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